资本运作☆ ◇300384 三联虹普 更新日期:2025-06-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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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4-07-24│ 30.66│ 3.72亿│
├───────────┼───────────┼───────────┼───────────┤
│增发 │ 2017-03-22│ 41.60│ 7.3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3-27│ 13.34│ 1776.9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1-16│ 15.71│ 524.2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15│ 13.28│ 1664.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6│ 15.34│ 627.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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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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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 5418.00│ ---│ 39.50│ ---│ 867.1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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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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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 7.12亿│ 696.12万│ 1.94亿│ 67.85│ ---│ 2024-09-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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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200.00万│ 0.00│ 4.4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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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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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迪 480.00万 1.50 3.73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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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80.00万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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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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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13 │质押股数(万股) │5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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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13 │质押占总股本(%) │1.66 │
├────────┼──────────────┴────────┴──────────────┤
│股东名称 │刘迪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5-09 │质押截止日 │2026-05-08 │
├────────┼──────────────┼────────┼──────────────┤
│实际解押日 │2024-11-12 │解押股数(万股) │531.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5月09日刘迪质押了531.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12日刘迪解除质押531.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5-13 │质押股数(万股) │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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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73 │质押占总股本(%) │1.50 │
├────────┼──────────────┴────────┴──────────────┤
│股东名称 │刘迪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5-09 │质押截止日 │2026-05-0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5月09日刘迪质押了48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3-22 │质押股数(万股) │59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59 │质押占总股本(%) │1.85 │
├────────┼──────────────┴────────┴──────────────┤
│股东名称 │刘迪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3-20 │质押截止日 │2026-03-19 │
├────────┼──────────────┼────────┼──────────────┤
│实际解押日 │2024-09-20 │解押股数(万股) │591.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20日刘迪质押了591.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0日刘迪解除质押591.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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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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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
司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前提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
计划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任意时点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如单笔交
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证券公司
或信托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性低的产品进行投资(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
),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含子公司)购买单个产
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
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
求的情况下,对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审批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资金管理决策权,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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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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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
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的规定。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
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
聘请天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5年
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按照市场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历史沿革:天衡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经营范围: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
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86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7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5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
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9271.16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
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
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
2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笑春,自200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毕宏志,自2012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牛志红,自2006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4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
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
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序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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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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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19007265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0181598.30元(含税)
。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
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
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
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
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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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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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4年。具体情
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战略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
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实际核准的额度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在银行办理保函、银承及国内证、贴现、保理等业务,公司实际融
资金额应在以上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合同、协议、凭
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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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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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或“公司”)近期与
山东新南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山化学”)全资子公司新南山化学(利津)有限公司
签署了7万吨/年尼龙6民用丝切片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7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13.60%。现将合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由于项目执行周期较长,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或市场物价水平大幅上升以及国际形势
巨大变化等因素造成预期收益降低及其它不可预见的风险。
2、如发生逾期交货、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将面临赔偿违约金的风险。
3、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新南山化学(利津)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银海八路159号利津滨海新区创业大厦1幢207室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7月2日
法定代表人:周玉梅
主要情况:新南山化学隶属于南山控股,主要依托裕龙石化,发展下游高端精细化工产业
,以高端工程塑料和新型生物基聚酯材料为两大主导产业,同时发展改性树脂、新型橡胶材料
,对外合作精细化工项目,建设绿色、智能、安全、高效、现代化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及管理经验,履约能力强。
近三年,公司与南山控股旗下南山智尚曾签署过尼龙纺丝及复合高强丝合同,累计金额为
6560万元人民币,上述项目均在正常实施中。
公司与南山控股及其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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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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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
有的2241234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9月29日非交易过户至“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0%,过户价格为8.9
0元/股。
(三)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四)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
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2241234股公司股票已全部通过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完毕。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
,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
,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完成分配后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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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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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PolymetrixAG(以下简称“Polymetrix”)提供担保,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Polymetrix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Polymetrix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100万瑞郎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
月。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PolymetrixAG
设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注册地:Sandackerstrasse24,Oberbüren,Switzerland公司注册号:CHE-157.361.565
业务范围:聚合物加工及再生塑料工业中的技术、工艺过程及EPCM(设计采购和施工管理
)的业务。
注册资本:5000000瑞士法郎(含5000股注册普通股,每股面值1000.00瑞士法郎)
经营期限:无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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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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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刘迪
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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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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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二)2022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
有的2241234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9月29日非交易过户至“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0%,过户价格为8.9
0元/股。
(三)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四)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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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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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刘迪
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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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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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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