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89 艾比森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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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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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睿电绿能科技有│ 510.00│ ---│ 51.00│ ---│ -140.0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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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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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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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50亿│ 2.50亿│ 2.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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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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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4 │交易金额(元)│51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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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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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睿电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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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艾比森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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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睿电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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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比森”)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的│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
│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基本情况 │
│ │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睿电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电绿能”)发展战略需│
│ │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艾比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艾比森投资公司”)拟与各关联方对睿电绿能进行增资,拟增加睿电绿能的注册资本10000 │
│ │万元:其中艾比森投资公司拟增资510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51%;丁彦辉先生拟增资2900万 │
│ │元,持股比例仍为29%;深圳市睿品存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品存储”) │
│ │拟增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20%。本次增资完成后,艾比森投资公司仍为睿电绿能控股 │
│ │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仍拥有对睿电绿能的控制权。 │
│ │ 近日,深圳睿电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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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4 │交易金额(元)│29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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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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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睿电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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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丁彦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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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睿电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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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比森”)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的│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
│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基本情况 │
│ │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睿电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电绿能”)发展战略需│
│ │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艾比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艾比森投资公司”)拟与各关联方对睿电绿能进行增资,拟增加睿电绿能的注册资本10000 │
│ │万元:其中艾比森投资公司拟增资510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51%;丁彦辉先生拟增资2900万 │
│ │元,持股比例仍为29%;深圳市睿品存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品存储”) │
│ │拟增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20%。本次增资完成后,艾比森投资公司仍为睿电绿能控股 │
│ │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仍拥有对睿电绿能的控制权。 │
│ │ 近日,深圳睿电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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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4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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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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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睿电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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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睿品存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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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睿电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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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比森”)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的│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
│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基本情况 │
│ │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睿电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电绿能”)发展战略需│
│ │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艾比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艾比森投资公司”)拟与各关联方对睿电绿能进行增资,拟增加睿电绿能的注册资本10000 │
│ │万元:其中艾比森投资公司拟增资510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51%;丁彦辉先生拟增资2900万 │
│ │元,持股比例仍为29%;深圳市睿品存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品存储”) │
│ │拟增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20%。本次增资完成后,艾比森投资公司仍为睿电绿能控股 │
│ │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仍拥有对睿电绿能的控制权。 │
│ │ 近日,深圳睿电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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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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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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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坤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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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为其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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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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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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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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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坤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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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为其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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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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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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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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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艾比森公益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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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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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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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
│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深圳市艾比森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艾比森公益基金会│
│ │”)捐赠400万元人民币,用于扶贫济困、救孤助残,资助赈灾救援,资助教育事业的发展 │
│ │等公益项目。公司完成本次向艾比森公益基金会捐赠后,2023年对其累计捐赠金额将达580 │
│ │万元。 │
│ │ 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文女士担任艾比森公益基金会理事长,董事、副总经理赵凯先生担任│
│ │艾比森公益基金会秘书长,董事、副总经理罗艳君女士担任艾比森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董│
│ │事长丁彦辉先生、董事任永红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伟玲女士担任艾比森公益基金│
│ │会理事,艾比森公益基金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
│ │ 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审核本次捐赠议案时,关联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
│ │、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通过专门会议对本次捐赠发表了同意的审│
│ │核意见。 │
│ │ 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及相关│
│ │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二、关联方暨受赠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深圳市艾比森公益基金会 │
│ │ 法定代表人:李文 │
│ │ 注册资本:20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40300342928554H │
│ │ 业务范围:(一)扶贫济困、救孤助残;(二)资助赈灾救援、抗击疫情等公益项目;(三)资│
│ │助教育事业的发展。 │
│ │ 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市民政局 │
│ │ 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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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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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彦辉 3739.21万 10.28 30.13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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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739.21万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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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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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25 │质押股数(万股) │373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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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0.13 │质押占总股本(%) │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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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丁彦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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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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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4-25 │质押截止日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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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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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24日丁彦辉解除质押570.0万股 │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的通知,获悉丁彦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
│ │了质押展期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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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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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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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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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5人,实际归属股票数量为58.3405万股,占归属前公司
总股本约0.16%。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14日。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35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13.65%。其中首次授予395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
.4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90.46%;预留部分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9.15%。
(3)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最初均为10元/股,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价格调整为8.51元/股,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价格调整为8.21元/股,2023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价格调整为7.91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予日期: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14日,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9月9日。
(5)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16人,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18名,包括公
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上述所有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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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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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艾比
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艾
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确定2021年1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316名激励对象
395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年9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9月9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6、2022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7、2022年9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8、2023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9、2023年9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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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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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5人,归属股份合计58.3405万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比例0.16%。
2、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股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上
市流通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35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13.65%。其中首次授予395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
.4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90.46%;预留部分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9.15%。
(3)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最初均为10元/股,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价格调整为8.51元/股,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价格调整为8.21元/股,2023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价格调整为7.91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予日期: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14日,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9月9日。
(5)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16人,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18名,包括公
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上述所有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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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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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4年8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丁
彦辉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及股东参会成本,丁彦辉先生提议将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
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彦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
4671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3%,其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
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作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2.00项提案。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
项无变化。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3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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