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94 天孚通信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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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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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2-10│ 21.41│ 2.86亿│
├───────────┼───────────┼───────────┼───────────┤
│增发 │ 2018-07-13│ 15.70│ 1.8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9-11│ 9.98│ 988.02万│
├───────────┼───────────┼───────────┼───────────┤
│增发 │ 2021-01-06│ 42.66│ 7.7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08│ 21.79│ 2637.2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08│ 21.79│ 1708.0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08│ 21.29│ 149.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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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09│ 21.29│ 1627.4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09│ 13.99│ 84.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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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23│ 27.11│ 3591.8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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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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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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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 23359.21│ ---│ 100.00│ ---│ -711.0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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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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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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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5G及数据中心的│ 7.77亿│ 1.21亿│ 7.79亿│ 100.30│ 5.34亿│ 2025-05-30│
│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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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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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孚光│北极光电(│ 500.00万│人民币 │2021-03-03│2021-08-03│连带责任│是 │否 │
│通信股份有│深圳)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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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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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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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全资子公司TFCTE
CHNOLOGY(SG)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天孚”)拟与SUPERXAISOLUTIONLIMITED(以下简
称“SuperX”)、APEXVERVELIMITED签署《合资协议》,各方拟共同出资设立SuperXOpticalC
ommunicationsPte.Ltd.(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出资额为200万新币,新加坡天
孚拟以自有资金认购70万新币,占合资公司35%持股比例,SuperX认购90万新币,占合资公司4
5%持股比例,APEXVERVELIMITED认购40万新币,占合资公司20%持股比例。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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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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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533人,其中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353人;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247人,上述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存在67人重合;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74489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0.22%;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4月24日;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2026年4月6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履行程序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本激励计
划的股票来源。
(2)授予数量: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万股(调整前),占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94886777股的0.759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2.30万股(调整前
),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94886777股的0.6389%;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7.7
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94886777股的0.1208%。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9.66元/股(调整前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即满足授予条
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以每股39.66元(调整前)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
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00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公(含子公司)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包括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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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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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0日向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
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
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
新及修订。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
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
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
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
查阅: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32/documents/sehk26041000706_c.pd
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32/documents/sehk26041000707.pdf需
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
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
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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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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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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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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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动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
分红机制,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
26-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或“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稳定、合理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
二、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
需求等情况,并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安排。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
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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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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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
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拟于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
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中期分红方案。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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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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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2026年4月6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作废,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
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
反馈记录。2023年11月2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9)。
3、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80)。同日,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
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拟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需要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4、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相关法律意见书。
5、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江苏世纪同
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6、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江苏世纪同仁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7、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江苏世纪同仁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中由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上述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0556股。
2、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由于3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上述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11200股。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1756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357人调整为353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250人调整为2
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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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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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33人,其中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353人;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247人,上述
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67人重合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74489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2%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归属价格:18.51元/股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2026年4月6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
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33名激励对象办理174489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744890股,公司按
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考
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考
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53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其中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53名,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
对象247名,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67名激励对象重合。533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
价结果均为“优秀”,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二)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
(一)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12月22日
2、归属数量:1337700股
3、归属人数:353人
4、授予价格:18.51元/股
5、股票来源: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
票来源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4年11月27日
2、归属数量:407190股
3、归属人数:247人
4、授予价格:18.51元/股
5、股票来源: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
票来源
6、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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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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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
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减少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2、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
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3、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外汇套期
保值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
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
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2026年4月6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外汇套期保值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
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
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以美元等外币结算业务占比不断攀升,因此
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减少财务费用,
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
2、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外汇套期保值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
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
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
易终止时止。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外
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交易对手方为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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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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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2026年4月6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及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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