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98 飞凯材料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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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 5000.00│ ---│ 2.47│ ---│ -5.15│ 人民币│
│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 │ │ │ │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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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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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吨TFT-LCD合│ 1.93亿│ ---│ ---│ ---│ ---│ ---│
│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 │ │ │ │ │
├─────────┼──────┼─────┼─────┼─────┼─────┼──────┤
│年产15吨OLED终端显│ 6555.00万│ ---│ 1491.13万│ 22.75│ ---│ ---│
│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 │ │ │ │ │ │
├─────────┼──────┼─────┼─────┼─────┼─────┼──────┤
│江苏和成年产280吨 │ 1.93亿│ 2772.67万│ 1.64亿│ 84.86│ ---│ ---│
│新型液晶材料混配及│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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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和成年产280吨 │ ---│ 2772.67万│ 1.64亿│ 84.86│ ---│ ---│
│新型液晶材料混配及│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10000t/a紫外固化光│ 1.13亿│ ---│ 381.78万│ 3.38│ ---│ ---│
│纤涂覆材料扩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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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吨高性能混合│ 1.13亿│ 735.06万│ 1263.91万│ 11.18│ ---│ ---│
│液晶及200吨高纯电 │ │ │ │ │ │ │
│子显示单体材料项目│ │ │ │ │ │ │
├─────────┼──────┼─────┼─────┼─────┼─────┼──────┤
│丙烯酸酯类及光刻胶│ 9512.00万│ 585.00万│ 1131.74万│ 11.90│ ---│ ---│
│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50吨高性能混合│ ---│ 735.06万│ 1263.91万│ 11.18│ ---│ ---│
│液晶及200吨高纯电 │ │ │ │ │ │ │
│子显示单体材料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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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吨TFT-LCD混│ 1.11亿│ ---│ 4895.38万│ 44.12│ 773.03万│ ---│
│合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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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吨新型光引│ 9512.00万│ ---│ ---│ ---│ ---│ ---│
│发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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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酸酯类及光刻胶│ ---│ 585.00万│ 1131.74万│ 11.90│ ---│ ---│
│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500公斤OLED显 │ 6555.00万│ ---│ ---│ ---│ ---│ ---│
│示材料项目 │ │ │ │ │ │ │
├─────────┼──────┼─────┼─────┼─────┼─────┼──────┤
│年产15吨OLED终端显│ ---│ ---│ 1491.13万│ 22.75│ ---│ ---│
│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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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47亿│ ---│ 2.3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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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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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7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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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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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大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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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昇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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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昇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昇贸科技”)出售全资子公司大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瑞科技”或“│
│ │目标公司”)100%股权。2024年9月27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昇贸科技签署了《股份买卖意向 │
│ │书》。本次交易估值及定价尚未正式确定,最终收购价格以甲乙双方正式签署的股权转让协│
│ │议的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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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2-12-07 │质押股数(万股) │1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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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40 │质押占总股本(%) │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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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飞凯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2-12-0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08-30 │解押股数(万股) │1350.00 │
├────────┼──────────────┴────────┴──────────────┤
│质押说明 │2022年12月06日飞凯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1350.0万股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解押说明 │2023年08月30日飞凯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350.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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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安庆飞凯 │ 1.06亿│人民币 │2022-08-17│2026-08-21│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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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和成显示 │ 1.00亿│人民币 │2023-07-07│2027-07-07│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飞凯材│香港凯创 │ 860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飞凯材│香港凯创 │ 821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飞凯材│安庆飞凯 │ 2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飞凯材│安庆飞凯 │ 2000.00万│人民币 │2023-08-28│2027-08-03│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飞凯材│安庆飞凯 │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9-18│2027-09-18│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飞凯材│安庆飞凯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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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香港凯创 │ 1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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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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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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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
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20
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805,229.85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
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2,051,256,053.52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161,
288,459.71元。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24]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股东回报水平,提振投资者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提出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未来公司实际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
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
于新增股份发行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维持每10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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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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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半导体装
备材料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半导体装备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58462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81%,计划通过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336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
)。
2、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宋述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46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11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3%)。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陆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1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78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
.02%)。
公司副总经理伍锦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39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计划通过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9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4%)。
3、上述股东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即自2024年11月12
日至2025年2月11日),其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4、上述股东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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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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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
苏斌,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曹松,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40号)、《关于对曹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
4〕141号)和《关于对苏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42号)查明的事实,上
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公司于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从事PCBA(组装印制电路板)贸易业务,业务实质为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未按照规定执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
1条、第7.1.13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时任总经理苏斌、时任董事会秘书曹松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二款、第5.1.2条的规定,对
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2.4
条、第12.6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苏斌、时任董事会秘书曹松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
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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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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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香港”)的全资子公司香港
凯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凯创”)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或等值外币)(含,该额度含前期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的担保,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凯创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其经营活动中融资
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运作效率以及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凯创
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含,该额度含前期已履
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的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
,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香港凯创为自身提供担保、公司以及公司现有合并报表
范围内其他控股子公司为香港凯创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等)、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
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满足上述担保额度及担保方式的条件下,具体负责实施前
述为香港凯创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担保信息、签署相关
合同等其他有关的一切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香港凯创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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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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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并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或“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全部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时
一并终止相关配套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未满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
标,且当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相较于公司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已发生
了较大变化,公司达成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亦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本激励
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未来发展
规划和激励对象意愿,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终止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相关文件,并依法作
废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370356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通过持续优化现有的薪酬体系、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等方式
保障对公司核心团队的激励,促进核心员工持续努力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支持公司健康可持
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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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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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降低会议成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暂不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后期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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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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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
则,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
24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
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
存货,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1193941.36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481958.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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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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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建设涉及有关报批事项较多,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
等实施程序的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
理,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能否竞得、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
3、本次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
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工艺技术、业务拓展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可能存在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未来中长期项目规划,总体建设周期较长,短时间内不会对公司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
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抓住行业市场发展机遇,提高业务承接能力,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基于聚焦新材料主业的战略规划和进一步促进半导体材料业务拓展,经总经理办
公会审批同意,公司在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以下简称“扬子江化工园”)投资建设“新建
年产30000吨半导体专用材料及13500吨配套材料项目”(原项目名“年产30000吨半导体制造
及先进封装配套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3.68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通过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所筹集的资金;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凯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州凯芯”),后期苏州凯芯将在扬子江化工园内通过“招、拍、挂”等合法程
序获得相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建设运营该项目。
2023年2月6日,公司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张家港保税区”)签
署了相关《投资协议书》。因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核发、安评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等前置手
续办理时间较长,目前该项目尚处于前期规划阶段。
考虑当下公司客户对于半导体材料规格需求的提升、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高
阶半导体材料的战略升级,经重新调研和论证,公司拟追加约4057万元投资预算,用于提升溶
剂回收和G5级别原料精馏提纯工艺能力,增加后的项目总投资额约4.10亿元。鉴于上述投资项
目的投资总额调整,公司拟与张家港保税区签署相关补充协议书。
2、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决策制
度》的规定,上述投资项目调整前的投资金额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批权限,且已经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调整投资金额后的投资项目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以9票赞
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
案》。同时,为确保该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建设过程中的事项得到及时解决,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具体负责该投资项目的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办理相关手续,以及
根据市场环境和业务进展等情况分阶段投入资金。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与张家港保税区签署完成《投
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二、协议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张家港保税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张家港保税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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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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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
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屠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
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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