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02 宝色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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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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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4-09-25│ 4.47│ 2.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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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3-07-18│ 17.30│ 7.0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30│ 6.38│ 2023.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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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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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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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工程技术研发中│ 3081.00万│ 1412.08万│ 1600.84万│ 51.96│ ---│ ---│
│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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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南通)高端特│ 2.84亿│ ---│ ---│ ---│ ---│ ---│
│材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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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工程技术研发中│ ---│ 1412.08万│ 1600.84万│ 51.96│ ---│ ---│
│心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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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明确变更后的募│ 1.13亿│ ---│ ---│ ---│ ---│ ---│
│投项目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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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舰船及海洋工程│ 969.92万│ ---│ 969.92万│ 100.00│ ---│ ---│
│装备制造提质扩能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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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工程技术研发中│ ---│ ---│ ---│ ---│ ---│ ---│
│心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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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舰船及海洋工程│ ---│ ---│ 969.92万│ 100.00│ ---│ ---│
│装备制造提质扩能项│ │ │ │ │ │ │
│目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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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明确变更后的募│ 8230.08万│ ---│ ---│ ---│ ---│ ---│
│投项目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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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舰船及海洋工程│ ---│ ---│ ---│ ---│ ---│ ---│
│装备制造提质扩能项│ │ │ │ │ │ │
│目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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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 1.86亿│ 94.80万│ 1.86亿│ 100.51│ ---│ ---│
│债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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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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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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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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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同属一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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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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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宝鸡│
│ │宁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宁泰”)与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宝钛集团”)及其控制的部分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宝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宝钛精工科│
│ │技(宝鸡)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股份”)及其板带材料分公│
│ │司等)持续发生采购钛、锆、镍及复合材等材料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宝钛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日常│
│ │关联交易。 │
│ │ 为持续规范上述日常关联采购行为,确保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宝钛集团(包括其控制的企│
│ │业,宝钛股份及其分公司和其控制的企业除外)、宝钛股份(包括其分公司和其控制的企业│
│ │)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明确双方在日常关联交易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定价│
│ │依据、质量标准、结算方式等相关事宜,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
│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
│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薛凯先生、陈战乾先生、刘鸿彦先生、邝栋先生、郑│
│ │博龙先生回避表决。 │
│ │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
│ │的核查意见。 │
│ │ 本次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宝钛集团应回│
│ │避表决。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其持有本公司48.51%的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3、最近一期主│
│ │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宝钛集团总资产2,146,695.36万元,净资 │
│ │产918,270.91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29,054.67万元,净利润32,988.25万元。│
│ │ (二)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持有其49.40%的股权,其与本公司同属一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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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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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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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属同一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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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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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
│ │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参与了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
│ │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瑞公司”)“700吨超纯多晶硅项目二阶段多晶硅反应器成套装置采 │
│ │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并成功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7,310万元。公司与天瑞公司│
│ │签署了该中标项目的采购合同。 │
│ │ 由于天瑞公司的控股股东陕西有色天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持有天瑞公司81.3107%│
│ │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
│ │司(以下简称“陕西有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与天瑞公司受同一控制人陕│
│ │西有色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瑞公司为公│
│ │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中标项目│
│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薛凯先生、陈战乾先生、刘鸿彦先生、邝栋先生、郑博│
│ │龙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
│ │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公司│
│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 │
│ │,因此,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 关联关系:天瑞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有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的控股│
│ │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持有其81.3107%的股份,其与本公司属同一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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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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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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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一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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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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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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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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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宝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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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一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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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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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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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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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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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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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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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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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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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和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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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一母公司及其分公司和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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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宝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一母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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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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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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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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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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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一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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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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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9-30 │
├──────┼────────────────────────────────────────┤
│关联方 │宝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一母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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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南京宝色股│宝钛装备制│ 2000.00万│人民币 │2017-02-17│2018-02-16│连带责任│是 │是 │
│份公司 │造(宝鸡)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原 │ │ │ │ │ │ │ │
│ │宝色特种设│ │ │ │ │ │ │ │
│ │备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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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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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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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
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以及取得时间
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
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项目实施条件和进度可能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规划调整等因素的
影响,从而导致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项目投资协议书》中关于项目投资金额、建设进度、项目效益等数据均为预估数值
,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具体情况
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现金流及相关财务等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项目建成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将视项目开展情况以及未来市场情况而定;
5、项目建成投产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变化,以
及经营管理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存在项目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满足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提
升智能制造能力,实现质量、效益、规模同步提升,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同时助力地
方区域经济发展,公司拟在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宝色高端超限装备智能制造项
目”,并与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97000万元,占地面积约176亩,总建筑面积约6.87万平方米。项目建设
内容涵盖土建工程、配套公用设施,以及生产设备采购和安装等;建设周期为36个月;项目达
产年预计形成年产25000吨大型非标装备的生产能力。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宝色
高端超限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暨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负责本次项目的具体实施,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购买土地使用权、向有关主
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与实施本项目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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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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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参会表决公司股东会审议事项尚需履行相关程序并向
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适时向股东发出召
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请审议的议案。
具体议案如下:
1、《关于投资建设宝色高端超限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暨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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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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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集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13: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
: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南京宝色股份公
司办公楼503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现场会
议同时提供了通讯参会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薛凯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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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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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岗位
调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拟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5000股
,以及首次授予的9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38510股进行
回购注销。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6351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7)。
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6790497股变更为245726987股,注册资本将
由246790497元变更为245726987元(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以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一)债权申报所需材
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南京宝色
股份公司
2、申报时间:自2026年6月23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2:40-16:40
3、联系人:李萍
4、联系电话:025-51180028
5、电子邮箱:dsoffice@baose.com
6、邮政编码:211178
7、其他说明: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
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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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
项。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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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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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苑晓刚先生的书面
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苑晓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苑晓刚先生的辞职报告
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苑晓刚先生
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苑晓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均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对苑晓刚先生持有的上述股份办理回购注销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苑晓刚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苑晓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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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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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统筹整
合资源配置,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与业务高效衔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
地满足公司战略实施与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规划运行部更名为规划企管部,在原有职责基础上,新增制度流程建设、组织管理、
督办考核及综合企管职能;
2、安全环保部更名为安全环保应急部,在原有职责基础上,新增应急管理、应急体系建
设、应急处置与演练统筹等职能;
3、撤销项目管理部、生产部,设立项目管理中心,整合原项目管理部与生产部职能,推
动项目管理和生产管理深度融合,构建覆盖全过程、全要素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
4、设立研发技术中心,统筹产品设计、工艺技术、科技研发管理等业务,全面负责技术
研发、工艺优化及科技管理工作;
5、撤销总工办、品质部,设立质量管理部,整合原总工办与品质部职能,全面负责体系
资质认证、质量管控、检验检测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6、撤销基建部、智能制造中心(设备部、DBS),设立资产设备部,整合原基建部与智能
制造中心(设备部、DBS)职能,统筹资产设备管理、基建工程、智能制造及信息化相关保障
工作;
7、营销公司更名为营销中心,统筹市场开拓、客户运营、品牌推广及销售管理等核心营
销业务;
8、物流中心更名为物资保障中心,强化物资采购、供应链统筹及全流程物资保障职能;
9、撤销生产准备部,设立准备部和生产保障部,围绕产前准备、过程保障两大维度,整
合原生产准备部及相关部门的生产保障职能,实施专业化分类管理,推动业务管理精细化、专
业化。本次组织机构调整系公司内部管理架构优化,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运营管
理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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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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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
《考核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拟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5,000股,以及首次授予的9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1,038,51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63,510股,同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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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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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不超过9亿元综合用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用信额度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或其他融资
机构申请不超过9亿元综合用信额度,在此用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借款及
与主业相关的贸易融资业务。本次申请综合用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用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用信额度及有效期内,审批确定具体的融
资渠道、用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融资租赁、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
票等)、额度分配、融资期限、融资利率及保证方式等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用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促
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申请综合用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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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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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参会表决公司股东会审议事项尚需取得陕西有色金属控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要批复,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股东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
日等具体事项,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适时向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年
度股东会的通知,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请审议的议案。具体议案如下:1、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不超过9亿元综合用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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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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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24679049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275334
.7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事
前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
长远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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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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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1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15:00。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
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办公楼503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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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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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
记日等具体事项。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办公楼5
03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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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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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西华鑫海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西华鑫海”)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
年12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6790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
2026年1月22日,公司收到山西华鑫海出具的《关于减持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股份触及1%整
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山西华鑫海于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1日期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46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9968%。本次减持后,山西华鑫海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15780000股减少至1332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3941%减少至5.3973%,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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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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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鉴于控股股东宝钛集
团有限公司参会表决公司股东会审议事项尚需取得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要
批复,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股东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公司将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适时向股东发出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请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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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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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宝鸡宁
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宁泰”)与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
集团”)及其控制的部分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宝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宝钛精工科技(宝
鸡)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股份”)及其板带材料分公司等)持
续发生采购钛、锆、镍及复合材等材料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宝钛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为持续规范上述日常关联采购行为,确保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宝钛集团(包括其控制的企业,宝
钛股份及其分公司和其控制的企业除外)、宝钛股份(包括其分公司和其控制的企业)签署了
《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明确双方在日常关联交易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定价依据、质量
标准、结算方式等相关事宜,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
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薛凯先生、陈战乾先生、刘鸿彦先生、邝栋先生、郑博龙
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
本次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宝钛集团应回避
表决。
(一)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俭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常用有色
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海
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超导材料制造;铸造用造型材
料生产;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选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进出口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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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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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参与了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天瑞公司”)“700吨超纯多晶硅项目二阶段多晶硅反应器成套装置采购项
目”的公开招标,并成功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7310万元。公司与天瑞公司签署了
该中标项目的采购合同。
由于天瑞公司的控股股东陕西有色天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持有天瑞公司81.3107%的
股权,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陕西有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与天瑞公司受同一控制人陕西有色
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瑞公司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薛凯先生、陈战乾先生、刘鸿彦
先生、邝栋先生、郑博龙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公司与
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因此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岩
注册资本:372373.8874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住所:陕西省榆林市佳县工业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
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
用;环境保护监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住房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日用杂品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
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天瑞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有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持有其81.3107%的股份,其与本公司属同一控制人控制。
3、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瑞公司总资产939159.25
万元,净资产348314.1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9753.13万元,净利润-79393.17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天瑞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资本37.24亿人民币,其实际控制人
为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8.51亿元。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
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买方: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1、交易标的:买方700吨超纯多晶硅项目二阶段多晶硅反应器成套装置12套,以及反应器
内部件备件管束和换热器各6台。
2、合同金额:人民币273100000.00元
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开始交货,8个月内完成分批到货(具体到货数量和到
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4、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发货款、到货验收款、质保款付款比例进行分期
付款。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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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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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南京宝色股份公
司办公楼503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现场会
议同时提供了视频参会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薛凯先生因外出培训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根据《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邝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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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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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原董事何联国先生
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董事
会拟补选陈战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战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担任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
陈战乾先生简历
陈战乾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毕
业于中南工业大学有色金属冶金系有色金属冶金专业,研究生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材料工
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经济师。1994年7月至2023年11月,历任宝鸡有色金属加工厂一
分厂技术员、技术科科长,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熔铸厂副厂长、熔铸厂厂长、科技部主任、
军品部部长、新品开发处处长、副总经理,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1年
10月至2024年11月,任陕西有色冶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2023年11月,任本
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2025年7月,任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1月至2025年4月
,任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宝钛华
神钛业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战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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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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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5日、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8日、2025年9月25日刊登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经
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近日,公司已完成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登记后,公司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5626086T
注册资本:24679.0497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薛凯
成立日期:1994年05月05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
经营范围:钛、镍、锆、钽、有色金属、钢、不锈钢及其复合材料装备、标准件、管道及
其它制品的设计、研发、制造、安装、维修、销售、技术咨询;金属腐蚀试验检测;经济信息
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
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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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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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西华鑫海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西华鑫海”)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7
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67904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不超过1.00%。公司于近日收到山西华鑫海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
份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0月29日,山西华鑫海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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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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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
记日等具体事项。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办公楼5
03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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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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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参会表决公司股东会审议事项尚需取得陕西有色金属
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要批复,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股东会的召开时间、股权
登记日等具体事项,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适时向股东发出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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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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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参会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尚需取得陕西有色金属控
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要批复,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
登记日等具体事项,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适时向股东发出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提请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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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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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为公司提供了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在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顺利完成了各项
审计任务,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
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审计工作
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
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历史沿革和成立日期: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
]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登记设立。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1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7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139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37738.51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1639.44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20.32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2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446.4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
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
,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
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
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朝阳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0年12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9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合伙人,2017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左冬声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
20年3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9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
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波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
,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8年9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年加入希格玛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和市场行
情等,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审计工作情况和市场行情
等,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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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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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爱武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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