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06 九强生物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4-10-23│ 14.32│ 3.0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6-25│ 27.12│ 2650.4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6-07│ 9.79│ 212.6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2-22│ 11.32│ 1060.4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0-30│ 7.93│ 800.00万│
├───────────┼───────────┼───────────┼───────────┤
│增发 │ 2020-07-09│ 13.76│ 11.80亿│
├───────────┼───────────┼───────────┼───────────┤
│可转债 │ 2022-06-30│ 100.00│ 11.2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 ---│ ---│ 22.27│ ---│ -401.7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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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福州迈新生物技│ 7.98亿│ 0.00│ 7.98亿│ 100.00│ 0.00│ 2022-09-30│
│术开发有限公司30% │ │ │ │ │ │ │
│股权 │ │ │ │ │ │ │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3.29亿│ 10.46万│ 3.29亿│ 100.03│ 0.00│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6-18 │转让比例(%) │5.00 │
├──────┼────────────────┼──────┼────────────────┤
│交易金额(元)│4.01亿 │转让价格(元)│13.68 │
├──────┼────────────────┼──────┼────────────────┤
│转让股数(股)│2931.54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刘希、孙小林、邹左军 │
├──────┼────────────────────────────────────────┤
│受让方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6-18 │交易金额(元)│1.0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349│标的类型 │股权 │
│ │292股股份 │ │ │
├──────┼────────────────┴──────┴────────────────┤
│买方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邹左军 │
├──────┼────────────────────────────────────────┤
│交易概述 │甲方1:(转让方)邹左军 │
│ │ 甲方2:(转让方)刘希 │
│ │ 甲方3:(转让方)孙小林 │
│ │ 乙方:(受让方)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 │ 鉴于: │
│ │ (1)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上市公司")为一家在 │
│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0705889,在深圳证│
│ │券交易所的A股股票代码为300406;(2)甲方1、甲方2和甲方3(以下合称"甲方")为目标 │
│ │公司的股东,其中甲方1持有目标公司39280659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6.70%,甲方2持│
│ │有目标公司67013676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1.43%,甲方3持有目标公司50391452股 │
│ │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8.59%,。甲方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56685787股股份,占目标公司 │
│ │总股本的26.72%。 │
│ │ 1、甲方同意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包括其所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的29,315,433股普通 │
│ │股股份(其中,甲方1拟向乙方转让7,349,292股,甲方2拟向乙方转让12,538,054股,甲方3│
│ │拟向乙方转让9,428,087股)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 │
│ │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
│ │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 │
│ │ 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肆亿零壹佰零叁万伍仟壹佰贰拾叁元肆角肆分整(RMB40103│
│ │5123.44元),其中乙方应向甲方1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零佰零伍拾叁万捌仟叁│
│ │佰壹拾肆元伍角陆分整(RMB100538314.56元),乙方应向甲方2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
│ │币壹亿柒仟壹佰伍拾贰万零伍佰柒拾捌元柒角贰分整(RMB171520578.72元),乙方应向甲 │
│ │方3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贰仟捌佰玖拾柒万陆仟贰佰叁拾元壹角陆分整(RMB12│
│ │8976230.16元)。 │
│ │ 本次终止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
│ │、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
│公告日期 │2026-06-18 │交易金额(元)│1.7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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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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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53│标的类型 │股权 │
│ │8054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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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刘希 │
├──────┼────────────────────────────────────────┤
│交易概述 │甲方1:(转让方)邹左军 │
│ │ 甲方2:(转让方)刘希 │
│ │ 甲方3:(转让方)孙小林 │
│ │ 乙方:(受让方)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 │ 鉴于: │
│ │ (1)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上市公司")为一家在 │
│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0705889,在深圳证│
│ │券交易所的A股股票代码为300406;(2)甲方1、甲方2和甲方3(以下合称"甲方")为目标 │
│ │公司的股东,其中甲方1持有目标公司39280659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6.70%,甲方2持│
│ │有目标公司67013676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1.43%,甲方3持有目标公司50391452股 │
│ │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8.59%,。甲方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56685787股股份,占目标公司 │
│ │总股本的26.72%。 │
│ │ 1、甲方同意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包括其所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的29,315,433股普通 │
│ │股股份(其中,甲方1拟向乙方转让7,349,292股,甲方2拟向乙方转让12,538,054股,甲方3│
│ │拟向乙方转让9,428,087股)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 │
│ │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
│ │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 │
│ │ 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肆亿零壹佰零叁万伍仟壹佰贰拾叁元肆角肆分整(RMB40103│
│ │5123.44元),其中乙方应向甲方1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零佰零伍拾叁万捌仟叁│
│ │佰壹拾肆元伍角陆分整(RMB100538314.56元),乙方应向甲方2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
│ │币壹亿柒仟壹佰伍拾贰万零伍佰柒拾捌元柒角贰分整(RMB171520578.72元),乙方应向甲 │
│ │方3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贰仟捌佰玖拾柒万陆仟贰佰叁拾元壹角陆分整(RMB12│
│ │8976230.16元)。 │
│ │ 本次终止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
│ │、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
│公告日期 │2026-06-18 │交易金额(元)│1.2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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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9428│标的类型 │股权 │
│ │087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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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孙小林 │
├──────┼────────────────────────────────────────┤
│交易概述 │甲方1:(转让方)邹左军 │
│ │ 甲方2:(转让方)刘希 │
│ │ 甲方3:(转让方)孙小林 │
│ │ 乙方:(受让方)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 │ 鉴于: │
│ │ (1)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上市公司")为一家在 │
│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0705889,在深圳证│
│ │券交易所的A股股票代码为300406;(2)甲方1、甲方2和甲方3(以下合称"甲方")为目标 │
│ │公司的股东,其中甲方1持有目标公司39280659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6.70%,甲方2持│
│ │有目标公司67013676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1.43%,甲方3持有目标公司50391452股 │
│ │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8.59%,。甲方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56685787股股份,占目标公司 │
│ │总股本的26.72%。 │
│ │ 1、甲方同意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包括其所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的29,315,433股普通 │
│ │股股份(其中,甲方1拟向乙方转让7,349,292股,甲方2拟向乙方转让12,538,054股,甲方3│
│ │拟向乙方转让9,428,087股)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 │
│ │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
│ │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 │
│ │ 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肆亿零壹佰零叁万伍仟壹佰贰拾叁元肆角肆分整(RMB40103│
│ │5123.44元),其中乙方应向甲方1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零佰零伍拾叁万捌仟叁│
│ │佰壹拾肆元伍角陆分整(RMB100538314.56元),乙方应向甲方2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
│ │币壹亿柒仟壹佰伍拾贰万零伍佰柒拾捌元柒角贰分整(RMB171520578.72元),乙方应向甲 │
│ │方3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贰仟捌佰玖拾柒万陆仟贰佰叁拾元壹角陆分整(RMB12│
│ │8976230.16元)。 │
│ │ 本次终止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
│ │、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
│公告日期 │2025-10-29 │交易金额(元)│1575.0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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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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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94%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 │厦门安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强生物”)的全资子公司福州迈│
│ │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新生物”)拟以自有资金3529.80万元收购厦门龙 │
│ │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进生物”或“标的公司”)22.2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 │530.00万元)。本次增持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 │ 甲方一:厦门安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二:厦门颐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三:广州龙进锦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四:何少平 │
│ │ 甲方五:苏崇曦 │
│ │ 乙方: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 以上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甲方五合称“甲方”目标公司:厦门龙进生物│
│ │科技有限公司 │
│ │ 1、转让价款与付款安排 │
│ │ 转让价款:乙方同意就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甲方五拟分别转让的龙进生│
│ │物9.94%、5.04%、3.09%、2.10%及2.10%的股权,合计22.27%股权,分别以1575.09万元、79│
│ │9.20万元、489.51万元、333.00万元、333.00万元,合计3529.80万元进行收购。 │
└──────┴────────────────────────────────────────┘
┌──────┬────────────────┬──────┬────────────────┐
│公告日期 │2025-10-29 │交易金额(元)│799.2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4%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 │厦门颐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强生物”)的全资子公司福州迈│
│ │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新生物”)拟以自有资金3529.80万元收购厦门龙 │
│ │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进生物”或“标的公司”)22.2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 │530.00万元)。本次增持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 │ 甲方一:厦门安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二:厦门颐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三:广州龙进锦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四:何少平 │
│ │ 甲方五:苏崇曦 │
│ │ 乙方: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 以上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甲方五合称“甲方”目标公司:厦门龙进生物│
│ │科技有限公司 │
│ │ 1、转让价款与付款安排 │
│ │ 转让价款:乙方同意就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甲方五拟分别转让的龙进生│
│ │物9.94%、5.04%、3.09%、2.10%及2.10%的股权,合计22.27%股权,分别以1575.09万元、79│
│ │9.20万元、489.51万元、333.00万元、333.00万元,合计3529.80万元进行收购。 │
└──────┴────────────────────────────────────────┘
┌──────┬────────────────┬──────┬────────────────┐
│公告日期 │2025-10-29 │交易金额(元)│489.5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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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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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9%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 │广州龙进锦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强生物”)的全资子公司福州迈│
│ │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新生物”)拟以自有资金3529.80万元收购厦门龙 │
│ │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进生物”或“标的公司”)22.2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 │530.00万元)。本次增持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 │ 甲方一:厦门安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二:厦门颐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三:广州龙进锦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四:何少平 │
│ │ 甲方五:苏崇曦 │
│ │ 乙方: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 以上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甲方五合称“甲方”目标公司:厦门龙进生物│
│ │科技有限公司 │
│ │ 1、转让价款与付款安排 │
│ │ 转让价款:乙方同意就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甲方五拟分别转让的龙进生│
│ │物9.94%、5.04%、3.09%、2.10%及2.10%的股权,合计22.27%股权,分别以1575.09万元、79│
│ │9.20万元、489.51万元、333.00万元、333.00万元,合计3529.80万元进行收购。 │
└──────┴────────────────────────────────────────┘
┌──────┬────────────────┬──────┬────────────────┐
│公告日期 │2025-10-29 │交易金额(元)│333.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1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 │何少平 │
├──────┼────────────────────────────────────────┤
│交易概述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强生物”)的全资子公司福州迈│
│ │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新生物”)拟以自有资金3529.80万元收购厦门龙 │
│ │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进生物”或“标的公司”)22.2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 │530.00万元)。本次增持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 │ 甲方一:厦门安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二:厦门颐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三:广州龙进锦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四:何少平 │
│ │ 甲方五:苏崇曦 │
│ │ 乙方: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 以上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甲方五合称“甲方”目标公司:厦门龙进生物│
│ │科技有限公司 │
│ │ 1、转让价款与付款安排 │
│ │ 转让价款:乙方同意就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甲方五拟分别转让的龙进生│
│ │物9.94%、5.04%、3.09%、2.10%及2.10%的股权,合计22.27%股权,分别以1575.09万元、79│
│ │9.20万元、489.51万元、333.00万元、333.00万元,合计3529.80万元进行收购。 │
└──────┴────────────────────────────────────────┘
┌──────┬────────────────┬──────┬────────────────┐
│公告日期 │2025-10-29 │交易金额(元)│333.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1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 │苏崇曦 │
├──────┼────────────────────────────────────────┤
│交易概述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强生物”)的全资子公司福州迈│
│ │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新生物”)拟以自有资金3529.80万元收购厦门龙 │
│ │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进生物”或“标的公司”)22.2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 │530.00万元)。本次增持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 │ 甲方一:厦门安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二:厦门颐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三:广州龙进锦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四:何少平 │
│ │ 甲方五:苏崇曦 │
│ │ 乙方: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 以上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甲方五合称“甲方”目标公司:厦门龙进生物│
│ │科技有限公司 │
│ │ 1、转让价款与付款安排 │
│ │ 转让价款:乙方同意就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甲方五拟分别转让的龙进生│
│ │物9.94%、5.04%、3.09%、2.10%及2.10%的股权,合计22.27%股权,分别以1575.09万元、79│
│ │9.20万元、489.51万元、333.00万元、333.00万元,合计3529.80万元进行收购。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股东属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股东属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股东属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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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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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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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股东属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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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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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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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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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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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股东属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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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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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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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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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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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股东属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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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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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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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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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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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同时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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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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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迈新生物与厦门龙进生物及其他交易方于2024年2月22日签署了《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 │
│ │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约定迈新生物以人民币│
│ │3,200万元认购龙进生物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其中人民币600万元计入龙进生物 │
│ │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龙进生物的资本公积。迈新生物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
│ │金,交易完成后,迈新生物持有龙进生物25.21%股权(以下简称“前次交易”)。具体内容│
│ │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 │
│ │子公司对外投资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
│ │ 迈新生物现持有龙进生物25.2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00.00万元),其余股权由其他│
│ │股东持有,分别是厦门安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龙进生物56.16%的股权(对│
│ │应注册资本1,336.50万元),厦门颐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龙进生物11.34%│
│ │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70.00万元),广州龙进锦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龙进生物3.│
│ │09%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3.50万元),自然人苏崇曦持有龙进生物2.10%的股权(对应注 │
│ │册资本50.00万元),自然人何少平持有龙进生物2.1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0.00万元) │
│ │。 │
│ │ 迈新生物根据前次交易约定及战略发展需要,拟以6.66元/股收购部分股东持有的龙进 │
│ │生物22.27%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30.00万元),合计收购金额3,529.80万元。交易完成后│
│ │,迈新生物将持有龙进生物47.48%的股权。迈新生物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 │
│ │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林齐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迈新生物总经理,同时任龙进生物董事;王建民先生为公│
│ │司董事会秘书、迈新生物董事及副总经理,同时任龙进生物董事。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
│ │定,龙进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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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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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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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王永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永利先生因中国医药集团有限
公司内部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
职务后,王永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未在公司子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永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永利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即至2026年9月21日止,其任职期间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永利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实现平稳交接、过渡,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总经理空缺期间,由董事长邹左军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直至公司按程序聘任新任总经理为止
。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永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董事会工作作出的重要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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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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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7人,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168162股,
占注销前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九强转债”处于转股期,本公告中注销前总股本均指截至业务申请日前一交易
日2026年7月16日收盘时公司总股本586308628股,下同。)的0.03%。
公司已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1363793.82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已于2026年7月23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586140466股。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宏先生
依法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三)2023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取消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四)2023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五)2023年9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取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修订稿)》《
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2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9月2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七)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八)2023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审核意见。
(九)2023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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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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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邹左军先生、刘希先生
、孙小林先生(以下合称“转让方”或“甲方”)向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
投资”“受让方”或“乙方”)出具的《关于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的函》,转让方拟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公司29315433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0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
股份后总股本的5.0304078%)事宜终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邹左军先生、刘希先生、孙小林先生与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
签署了《邹左军刘希孙小林与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邹左军先生拟向国药投资转让其持有的73
492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5%,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26%。该比例为
四舍五入后的比例,下同);刘希先生拟向国药投资转让其持有的12538054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2.14%,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15%);孙小林先生拟向国药投资转让其
持有的94280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1%,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62%)
。上述转让的股份合计293154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0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
份后总股本的5.0304078%)。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价格为13.68元/股,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总
额为401035123.4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终止情况
《股份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如下:
“九、解除
1、本协议可在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前的任何时间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1)双方书面协议解除;
(2)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解除通知自解除方
按照本协议第十四条约定的方式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A.另一方的陈述、保证为重大失实、重
大误导或有重大遗漏;B.另一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经对方书面催告
后5日内未能有效补救;
C.因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导致本协议无法执行。
(3)如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未能在前述期间内办理完成标的股份
过户登记,自2026年1月1日起,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解除通知自解除方按照
本协议第十四条约定的方式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
2、解除的效力:
(1)当本协议依本条解除后,本协议即无效力;
(2)本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的第二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向其支付的全部
股权转让价款(如有);
(3)本协议解除后,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及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即时终止。
十四、通知
1、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通知和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送达。
通知和文件可以派专人送达,亦可通过邮寄或传真送达至收件人之注册地址或收件人之指定地
址或传真至收件人之指定传真号码。以专人送达的,以送达收据之日为收讫之日;以邮寄送达
的,自付邮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为收讫之日。
……”
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以来,交易双方均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2025年12
月31日,标的股份未能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九条第一款第(3)
项,“如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未能在前述期间内办理完成标的股份过户
登记,自2026年1月1日起,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解除通知自解除方按照本协
议第十四条约定的方式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后经转让方主动提出并向受让方发送《关于解
除<股份转让协议>的函》,该函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第十四条约定的方式送达受让方之日起
生效。协议解除后,受让方与转让方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即时终止,《
股份转让协议》即无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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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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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5号旷怡大厦五层)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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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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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五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168162股,回购
价格为8.11元/股,涉及激励对象7人。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58630.8628万股变更为58614.0466万股,注册资
本由58630.8628万元变更为58614.0466万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以上股份变动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
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6年5月18日起45天内,每个工作日9:00-11:30、13:30-
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5号旷怡大厦5层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人:包楠
联系电话:010-82247199
传真号码:010-82012812
电子邮箱:jiuqiangzhengquan@bsbe.com.cn
3、所需材料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
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提出书面请求的,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提出请求的,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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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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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7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5号旷怡大厦五层)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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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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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
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5年末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2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146人。
(7)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555.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4981.06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9972.20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审计收费总额3382.9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1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建筑业(2)、批发和零售业(2)、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2)、采矿业(2)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处理5次、自律惩戒3次
、纪律处分2次。
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次、行政处
理9次、自律惩戒3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宇辰,执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奥特维
(68851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贇杰,执业注册会计师,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常铝股份(002160)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光,执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定价。本期审计服务收费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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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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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强生物”或“公司”)根据《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中
期分红安排如下: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中期业绩进行分红,以中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
(一)中期分红的前置条件为:
1、公司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
2、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3、未出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确认的不适宜分配利润的其他特殊情况。
二、董事会审议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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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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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截至2026年05月1
2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
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5号旷怡大厦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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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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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168162股。本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宏先生
依法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三)2023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取消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四)2023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五)2023年9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取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修订稿)》《
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2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9月2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七)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八)2023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审核意见。
(九)2023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十)2024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一)2024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十二)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三)2024年9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4年9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
(十五)2024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十六)2024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十七)2024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八)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十九)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五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十)2025年4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一)2025年7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十二)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
表了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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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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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强生物”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
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与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用于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形式。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
(四)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交易
经核查,本次现金管理的合作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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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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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分配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7.00元人民币(含税)。
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586308628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分配的股份
为35440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7935180.80(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以后年度。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九强转债、债券代码:
123150)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
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
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
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14060226
9.8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母公司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725141
911.19元,扣除2024年度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红525295276.00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1340448905.01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8232036.98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按
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40448905.01元。
2025年,公司推出了2次中期分红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1382272.00元(含税),已
分别于2025年9月和11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回报需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和业
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分
配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7.00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6年4月23日,
公司总股本586308628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分配的股份为3544084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7935180.80(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九强转债、债券代码: 123150)目前尚在转
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即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对
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2次已分配的中期现金股利)总计699317452.80
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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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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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并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向股东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并可实施任期激励及中长
期激励。
(1)基本薪酬根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之和中的占比原则不低于50%,在年度报告披露和进行绩效评价后根据内部管理规定按
照不少于3年的递延支付期支付;
(3)任期激励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在任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4)公司可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
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8.4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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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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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强生物”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求,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甘家口支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
元的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均为1年,具体业务品种及额度为流动资金贷款等,主要用途用于日常资金周转,授信期
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贷款利率等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实际合同为准。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法定代表人邹左军先生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其可以转授权他人履行职责),并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取得上述授信额度后,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以上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根据银行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
及签订具体的授信(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或涉及关联交易等,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
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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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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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对收购子公司北京美创
新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创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及其资产组进行了减值
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收购美创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7
,477.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誉形成的过程
2017年5月2日,公司收购美创公司100%股权交易中,形成商誉28,180.14万元,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商誉账面原值28,180.14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和金额
子公司美创公司受医疗行业政策影响,量价承压,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
,公司管理层预计未来经营与原预测存在一定差距,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管理层判断相关资
产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聘请了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收购
美创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及其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美创新跃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6]第0300
14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美创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11,877.00万元,美创公司
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29,354.27万元,公司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7,477.27万元。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7,477.27万元,相应
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477.27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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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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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截至2026年4月20
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
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5号旷怡大厦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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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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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完成了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产品取得备案,丰富了公司在体外诊断仪器产品线的品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和市场拓展能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产品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推广效果,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业绩
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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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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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
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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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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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邹左军先
生、刘希先生、孙小林先生与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投资”)签署的《股份
转让协议》,邹左军先生拟向国药投资转让其持有的73492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5%,
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26%。该比例为四舍五入后的比例,下同);刘希先生
拟向国药投资转让其持有的125380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4%,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
份后总股本的2.15%);孙小林先生拟向国药投资转让其持有的94280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1.61%,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62%)。上述转让的股份合计29315433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0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304078%)。本次协议
转让过户完成后,国药投资将持有公司1377339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9%,占剔除公
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3.63%)。2、国药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国药投资承诺本次受让的公司股份自交割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交易
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实施
不会导致受让方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可能因市场环境等原因存在不确定性,且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
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本次股份协议
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邹左军先生、刘希先生、孙小林先生与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
投资”)于2025年12月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邹左军先生拟向国药投资转让其持有的7
3492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5%,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26%。该比例为
四舍五入后的比例,下同);刘希先生拟向国药投资转让其持有的12538054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2.14%,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15%);孙小林先生拟向国药投资转让其
持有的94280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1%,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62%)
。上述转让的股份合计293154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0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
份后总股本的5.0304078%)。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国药投资将持有公司137733920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9%,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3.63%)。本次股份协议转
让的价格为13.68元/股,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总额为401035123.44元。本次交易价格符合《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国药投资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和行业前景的看好,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进一步深化
与上市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巩固在相关业务领域的投资布局,分享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成果。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国药投资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
要求,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公司,致力于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
升公司价值,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一、股份转让的数量、比例、价格及股权转让价款:
1、甲方同意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包括其所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的29315433股普通股股
份(其中,甲方1拟向乙方转让7349292股,甲方2拟向乙方转让12538054股,甲方3拟向乙方转
让9428087股)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
权、表决权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
益)。
2、标的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份数量的5%,且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3、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68元。
4、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肆亿零壹佰零叁万伍仟壹佰贰拾叁元肆角肆分整(RMB4010
35123.44元),其中乙方应向甲方1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零佰零伍拾叁万捌仟叁
佰壹拾肆元伍角陆分整(RMB100538314.56元),乙方应向甲方2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壹亿柒仟壹佰伍拾贰万零伍佰柒拾捌元柒角贰分整(RMB171520578.72元),乙方应向甲方3支
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贰仟捌佰玖拾柒万陆仟贰佰叁拾元壹角陆分整(RMB128976230
.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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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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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
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邹左军先生和孙
小林先生本次权益变动超过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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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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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强生物”)股份30769636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5.28%,“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截
至2025年11月10日收盘时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自然人股东ZH
OUXIAOYAN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2141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8%,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比例为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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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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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迈新生物与厦门龙进生物及其他交易方于2024年2月22日签署了《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之增资协议》及《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约定迈新生物以人民币3,20
0万元认购龙进生物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其中人民币600万元计入龙进生物的注册
资本,剩余部分计入龙进生物的资本公积。迈新生物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交易
完成后,迈新生物持有龙进生物25.21%股权(以下简称"前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
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迈新生物现持有龙进生物25.2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00.00万元),其余股权由其他股
东持有,分别是厦门安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龙进生物56.16%的股权(对应注
册资本1,336.50万元),厦门颐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龙进生物11.34%的股权
(对应注册资本270.00万元),广州龙进锦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龙进生物3.09%的股
权(对应注册资本73.50万元),自然人苏崇曦持有龙进生物2.1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0.0
0万元),自然人何少平持有龙进生物2.1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0.00万元)。
迈新生物根据前次交易约定及战略发展需要,拟以6.66元/股收购部分股东持有的龙进生
物22.27%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30.00万元),合计收购金额3,529.80万元。交易完成后,迈
新生物将持有龙进生物47.48%的股权。迈新生物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
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林齐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迈新生物总经理,同时任龙进生物董事;王建民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迈新生物董事及副总经理,同时任龙进生物董事。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龙进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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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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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人民币(含税),2025年三季度,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二)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
记日的股份总数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分配的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将在后续发
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具体明确。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九强转债、债
券代码:123150)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
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
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
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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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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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王永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声明:上述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现补选王
永利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补选
后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邹左军先生(召集人)、王永利先生、刘希先生、罗爱平先生、杨建平
先生;
2、审计委员会:陈永宏先生(召集人)、叶军先生、孙小林先生;
3、提名委员会:杨建平先生(召集人)、陈永宏先生、王小亚先生;4、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叶军先生(召集人)、陈永宏先生、刘希先生。
上述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时止。
附件:王永利先生简历
王永利先生,1980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
学历,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19年3月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科员、副处长、
正处级秘书,2019年3月调入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副总
经理(主持日常经营工作)、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
总支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永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医药投资有限
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其与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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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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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副董事长、董事梁红军先生因工
作调动原因已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梁红军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在公司子公司的任职,已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办理离职手续,之后
不再担任公司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副董事长、总经理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经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医药投
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永利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本次补选王永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
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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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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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项产品于近日获得欧盟IVDRCE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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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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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董事
、总经理梁红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梁红军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
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总经理职务。
辞去上述职务后,梁红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在公司子公司的任职,已按照有
关规定同步办理离职手续,之后不再担任公司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红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梁红军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即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1日止,其任职期间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梁红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实现平稳交接、过渡,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总经理空缺期间,由董事长邹左军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直至公司按程序聘任新任总经理为止
。
公司及董事会对梁红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董事会工作作出的重要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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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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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与会的各
位监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韬先生主持,张
威亚、包楠监事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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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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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人民币(含税),2025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减去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分配的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将在后续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具体明确。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九强转债、债券代码:123150)目
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
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
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
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
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二)监
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
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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