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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30041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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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411 金盾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博时凤凰领航混合A │ 200.00│ ---│ ---│ 160.47│ -37.87│ 人民币│ ├─────────┼─────┼─────┼─────┼─────┼──────┼──────┤ │财通久利三个月定开│ 0.20│ ---│ ---│ 0.20│ 0.00│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 1.73亿│ ---│ 1451.80万│ 34.10│ ---│ ---│ │视系统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电力巡检机器人智能│ 1.04亿│ ---│ 356.43万│ 3.43│ ---│ ---│ │化制造项目 │ │ │ │ │ │ │ ├─────────┼──────┼─────┼─────┼─────┼─────┼──────┤ │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 1.47亿│ ---│ 3378.76万│ 23.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 │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 1.46亿│ ---│ ---│ ---│ ---│ ---│ │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 │电力巡检机器人智能│ ---│ ---│ 356.43万│ 3.43│ ---│ ---│ │化制造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14亿│ 89.00万│ 4.67亿│ 90.79│ ---│ ---│ ├─────────┼──────┼─────┼─────┼─────┼─────┼──────┤ │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 ---│ ---│ 3378.76万│ 23.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 │多波谱检测中心建设│ 2.00亿│ ---│ 15.96万│ 0.08│ ---│ ---│ │项目 │ │ │ │ │ │ │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 4.02亿│ ---│ 4.02亿│ 100.00│ ---│ ---│ │价 │ │ │ │ │ │ │ ├─────────┼──────┼─────┼─────┼─────┼─────┼──────┤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 6500.00万│ ---│ 3301.89万│ ---│ ---│ ---│ │用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89.00万│ 4.67亿│ 90.79│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4-27 │ ├──────┼────────────────────────────────────────┤ │关联方 │浙江金盾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是其共同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7 │ ├──────┼────────────────────────────────────────┤ │关联方 │浙江金盾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是其共同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7 │ ├──────┼────────────────────────────────────────┤ │关联方 │浙江金盾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是其共同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7 │ ├──────┼────────────────────────────────────────┤ │关联方 │浙江金盾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是其共同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7 │ ├──────┼────────────────────────────────────────┤ │关联方 │浙江金盾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是其共同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固定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7 │ ├──────┼────────────────────────────────────────┤ │关联方 │浙江金盾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是其共同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7 │ ├──────┼────────────────────────────────────────┤ │关联方 │浙江金盾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是其共同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周建灿 3440.00万 13.05 --- 2017-11-28 王淼根 4477.00万 9.81 81.74 2020-09-12 周伟洪 3716.92万 7.84 67.35 2019-07-12 周纯 1720.00万 6.53 --- 2017-11-28 陈根荣 2846.00万 6.24 80.86 2020-09-12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0.00万 0.89 --- 2021-04-29 ───────────────────────────────────────────────── 合计 1.66亿 44.36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15│其他事项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周纯所 持部分股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股东周纯登记持有的公 司12105000股股份于2024年4月13日10时至2024年4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 www.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场拍卖流 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纯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建灿(已去世)合计登记持有公司36165584股 股份(其中周建灿因司法诉讼抵偿给俞娟的9394184股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占公司总股 本的8.90%。本次拍卖的12105000股股份流拍,占公司总股本的2.98%。 本次司法拍卖流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 2024-04-12│其他事项 ──────┴────────────────────────────────── 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周纯所持公司1210.50万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8.76%,占公 司总股本的2.9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3日10时至2024年4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 宝网”(www.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周纯登记持有的公司12105000股股份。 ──────┬────────────────────────────────── 2024-02-20│重要合同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成功中标CW项目LOT150Ag(机械通 风冷却塔风机)项目2,544.03万元,预中标上海核工院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 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MY71HVAC消声器,MY7B大气释放 阀消音器,PY38管道消声器设备采购(ZBW-GW-2023-0415)510.00万元。上述中标及预中标项目 合计金额为3,054.03万元。近期中标及预中标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CW项目LOT150Ag(机械通风冷却塔风机)项目 1、招标单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CW项目LOT150Ag(机械通风冷却塔风机)项目 3、中标单位: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25,440,300.00元 (二)上海核工院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 机组工程、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MY71HVAC消声器,MY7B大气释放阀消音器,PY 38管道消声器设备采购(ZBW-GW-2023-0415) 1、招标单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上海核工院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2号机组工程、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MY71HVAC消声器,MY7B大气释放阀消 音器,PY38管道消声器设备采购(ZBW-GW-2023-0415) 3、中标候选人名称: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5,100,000.00元 二、中标及预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中标及预中标项目累计金额为3,054.03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16 %。上述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的 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提升公司在军工核电领域的影响力。 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上述项目对业主方 形成依赖。 ──────┬────────────────────────────────── 2024-01-25│对外投资 ──────┴──────────────────────────────────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总体投 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拓展投资领域,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与上海融 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融玺”)等签订了《海宁擎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海宁擎 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基金”或 “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 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额的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与专业投 资机构合作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 导致同业竞争,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 有关部门批准。 ──────┬────────────────────────────────── 2024-01-08│其他事项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四届九次董事 会会议及四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 日、2023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3)和《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复核人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孙慧敏女士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报告的项目质量复核人。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改派周杰先生接替 孙慧敏女士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项目质量复核人。 ──────┬────────────────────────────────── 2023-12-14│其他事项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四届十三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 董事会对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构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 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调整前:朱建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李宗吾先生(独立董事)、管美丽女士(董 事); 调整后:朱建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李宗吾先生(独立董事)、阳洪先生(董事 );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调整前:徐伟民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朱建先生(独立董事)、阳洪先生(董事 ); 调整后:徐伟民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朱建先生(独立董事)、管美丽女士(董 事); 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 2023-11-10│其他事项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陈根荣先生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期 间陈根荣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陈根荣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 2023-10-27│其他事项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关于股东持股变动情况,获悉法院裁定将周伟洪持有的公司37169200股股份抵偿 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的股份过户登记已经完成。现将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司法裁定基本情况 依照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浙06执恢4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周伟 洪持有的公司37169200股股份抵偿给银河证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及《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3年10月25日,银河证券已完成上述37169200股股份的过户手续。本次过户完成后,银 河证券登记持有公司37169200股股份,股份性质为首发后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4%,为 公司第二大股东。 ──────┬────────────────────────────────── 2023-10-26│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 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 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判断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 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 、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20 23年前三季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479730.13元。 ──────┬────────────────────────────────── 2023-09-05│诉讼事项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 察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高检民监[2022]100000100007号、高检民监[202 2]100000100012号《民事抗诉书》,关于公司因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 院”)作出的(2020)浙民终145号、(2020)浙民终144号民事判决(对方当事人分别为中财 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尧,以下简称“中财招商案”、“金尧案”)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申请检察监督两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 为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已向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提出抗诉。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中财招商案、金尧案的基本情况 中财招商案、金尧案均因公司印章被伪造用于对外担保引发,中财招商、金尧于2018年4 月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起诉,杭州中院以案件涉及刑事犯罪为由 ,于2018年8月裁定驳回中财招商、金尧的起诉。中财招商、金尧上诉后,浙江高院撤销了杭 州中院的裁定,指令杭州中院继续审理。杭州中院经审理后,又于2019年12月判决驳回中财招 商、金尧对公司的诉讼请求。中财招商、金尧上诉后,浙江高院于2020年4月作出终审判决, 认定担保无效,但判决公司应承担1/3、1/2的赔偿责任。公司不服浙江高院的二审判决,向最 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于2020年12月裁定驳回了公司的再审申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 018年4月17日、2018年8月7日、2019年12月2日、2020年4月29日、2021年2月10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编号:2018-060、2018-147、2019-121、2020-040 、2021-022]。 公司因不服浙江高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及最高院作出再审裁定,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检 察监督,请求依法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院提出抗诉,要求撤销浙江高院作出的(2020) 浙民终145号、(2020)浙民终144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中财招商、金尧的起诉或驳回其诉讼 请求。2022年3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中财招商案、金尧案提请抗诉,并报请最高人民 检察院进一步审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8日、2022年3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编号:2021-080、2022-009]。 二、案件最新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高检民监[2022]100000100007号、高检民监[202 2]100000100012号《民事抗诉书》显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浙江高院(2020)浙民终145号、 (2020)浙民终144号民事判决已审查终结,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并 已向最高院提起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主要理由有: (一)原审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当。首先,中财招商案、金尧案中 加盖的印章属于伪造,公司在印章管理等方面并无过错;其次,中财招商、金尧非善意相 对人;第三,案涉资金并未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原审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失公平 ;第四,原审判决严重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二)周建灿的行为不构成越权代表。首先,周建灿并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具有代表 公司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资格;其次,案涉担保系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周建灿无权参与 表权,本案借款担保行为存在缺陷;第三,《九民纪要》有关越权代表的规定,仅适用于法定 代表人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情形,不应对“法定代表人”扩大解释或类推适用至股东、董事、 监事等,原审法院对本案适用越权代表无法律依据。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于2019年年报、2020年年报就中财招商案、金尧案累计计提了预计负债12800.24万 元,并已于2021年4月23日根据杭州中院的要求将两案执行款合计14010.00万元划入法院执行 专户。若中财招商案、金尧案经最高院审理后作出公司不承担责任的判决,将有利于增加公司 本期或期后利润12800.24万元,对于已被执行的14010.00万元款项将执行回转,同时对于公司 因印章被伪造引发的其他系列案件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3-08-30│其他事项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持公司股份508430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51%)的大 股东王淼根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相 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730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9%)。2023年8月11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王淼根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27日发布的《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规定,并 结合自身情况,王淼根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 2023-08-30│银行授信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四届十一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细情况 如下: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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