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21 力星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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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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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16,000吨精│ 2.70亿│ 2805.20万│ 1.69亿│ 106.68│ 736.85万│ 2022-06-30│
│密圆锥滚子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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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 1.12亿│ ---│ 1.12亿│ 100.00│ 751.41万│ 2017-05-31│
│有限公司100%股权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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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钢球100亿粒项 │ 5000.00万│ ---│ 5013.86万│ 100.00│ ---│ 2021-12-31│
│目扩建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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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BR美洲子公司年产│ 1.50亿│ ---│ 7105.97万│ ---│ ---│ ---│
│8,000吨轴承钢钢球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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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钢球制造技术│ 8000.00万│ ---│ 8523.44万│ 106.54│ ---│ 2021-09-30│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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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503.11万│ ---│ 3503.1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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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万│ ---│ 8624.08万│ 168.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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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 ---│ ---│ 1.12亿│ 100.00│ 751.41万│ 2017-05-31│
│有限公司100%股权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钢球100亿粒项 │ ---│ ---│ 5013.86万│ 100.00│ ---│ 2021-12-31│
│目扩建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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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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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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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斯凯孚(新昌)轴承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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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原担任该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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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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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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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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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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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原担任该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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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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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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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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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通用轴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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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原担任该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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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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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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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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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斯凯孚(新昌)轴承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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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原担任该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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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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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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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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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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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原担任该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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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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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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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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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通用轴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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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原担任该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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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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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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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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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定妹 450.00万 4.02 ---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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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50.00万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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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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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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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议案》,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8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
机构一直积极有序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与募投
项目规划建设进程等因素,公司计划调整再融资方式,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
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与募投项目规划建设进程等
因素,公司计划调整再融资方式,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后作出的调整。本次终
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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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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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024年9月6日,公司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南
通市数据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7141344737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如皋市如城街道兴源大道68号
法定代表人:施祥贵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钢球制造、销售;滚子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通用机械及零配件、轴
承、五金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润滑油、仪器仪表、
电气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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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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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捷女士因任期即将届满申
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其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
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辞职后,张捷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8月2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5)。
由于张捷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
司董事会拟增补钟承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津贴标准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钟
承江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务。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钟承江先
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钟承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钟承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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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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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云峰
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获悉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云峰先生其
配偶王小兰女士通过其账户买卖公司股票,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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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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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2
4437659.16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1762870.84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41762870.84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定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40304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283658.08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
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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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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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
24年7月26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在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
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云峰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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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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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清算并注销全资子公司上
海雉皋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雉皋贸易”)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
销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不
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
注销子公司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雉皋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LN90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号1101室
5、法定代表人:施波
6、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7年1月13日
8、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
,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及配件、包装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化工原料及
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家
用电器、机电设备。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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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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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投资的概述
根据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力星(上海)贸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星贸易”)(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24年7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力星(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具体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4、法定代表人:施波;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
,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及配件、包装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化工原料及
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家
用电器、机电设备。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力星贸易股权比例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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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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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2022年业务收
入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卫明,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8年取得中
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0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杭烽,202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格,2020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2年、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俊玉,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4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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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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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经营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
第ZH10002号),2023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883300.47元,
2023年度母公司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为108582816.3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未分配利润
为188984726.6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4692340.23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
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3年11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制定的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403048
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7350762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于2023年11月1
0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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