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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30042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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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421 力星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2-10│ 9.13│ 2.29亿│ ├───────────┼───────────┼───────────┼───────────┤ │增发 │ 2016-09-22│ 30.72│ 5.5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2-11│ 13.24│ 3972.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1-18│ 4.57│ 2390.11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建年产16,000吨精│ 2.70亿│ 2805.20万│ 1.69亿│ 106.68│ 736.85万│ 2022-06-30│ │密圆锥滚子项目 │ │ │ │ │ │ │ ├─────────┼──────┼─────┼─────┼─────┼─────┼──────┤ │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 1.12亿│ ---│ 1.12亿│ 100.00│ 751.41万│ 2017-05-31│ │有限公司100%股权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钢球100亿粒项 │ 5000.00万│ ---│ 5013.86万│ 100.00│ ---│ 2021-12-31│ │目扩建工程 │ │ │ │ │ │ │ ├─────────┼──────┼─────┼─────┼─────┼─────┼──────┤ │JGBR美洲子公司年产│ 1.50亿│ ---│ 7105.97万│ ---│ ---│ ---│ │8,000吨轴承钢钢球 │ │ │ │ │ │ │ │项目 │ │ │ │ │ │ │ ├─────────┼──────┼─────┼─────┼─────┼─────┼──────┤ │智能化钢球制造技术│ 8000.00万│ ---│ 8523.44万│ 106.54│ ---│ 2021-09-30│ │改造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3.11万│ ---│ 3503.11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万│ ---│ 8624.08万│ 168.41│ ---│ ---│ ├─────────┼──────┼─────┼─────┼─────┼─────┼──────┤ │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 ---│ ---│ 1.12亿│ 100.00│ 751.41万│ 2017-05-31│ │有限公司100%股权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钢球100亿粒项 │ ---│ ---│ 5013.86万│ 100.00│ ---│ 2021-12-31│ │目扩建工程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9-16 │ ├──────┼────────────────────────────────────────┤ │关联方 │上海皋幸施你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 │,公司拟与上海集优铭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集优”)、上海联合滚动轴承│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合”)、上海皋幸施你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简称“上海皋幸”)共同投资设立集优力星(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优力星”│ │ │)。集优力星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力星股份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占合 │ │ │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上海集优以货币出资5,9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9%;上海 │ │ │联合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上海皋幸以货币出资1,100万元, │ │ │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1%。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 │ │ │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合同、法律文件。 │ │ │ (二)关联关系情况 │ │ │ 自然人施波先生为力星股份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施祥贵先生的儿子,施波先生现任力星│ │ │股份董事、总经理,担任上海皋幸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上海皋幸39.54546%财产份额,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皋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投│ │ │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程序 │ │ │ 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施祥贵先生、│ │ │施波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审议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 │ │ │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 │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及其他交易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上海皋幸施你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自然人施波先生为力星股份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施祥贵先生的儿子,施波先│ │ │生现任力星股份董事、总经理,担任上海皋幸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上海皋幸39.54546% │ │ │财产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皋幸为公司关联│ │ │方,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刘定妹 450.00万 4.02 --- 2016-02-03 ───────────────────────────────────────────────── 合计 450.00万 4.02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1-07│战略合作 ──────┴──────────────────────────────────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 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将根据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11月6日,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星股份”) 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荣泰”)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 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在产业机器人用丝杆部件等重要领域的滚动体应用开展战略合作, 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曹梅盛 注册资本:36374.21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4月22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制造;耐火材料生产;电工器材制造;云母制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合成材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制造;模具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合成纤维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 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增材制造;电器辅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浙江荣泰未发生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经核查,浙江荣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及履约能 力。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及在市场方面的协同性,并基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甲 乙双方决定共同携手,就乙方为甲方配套滚动体开展合作。双方均为行业内跨国知名企业,均 具备优秀的企业理念及行业的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 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合作宗旨 甲方主要从事各类耐高温绝缘云母制品,以及精密丝杆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拥 有新能源汽车及人形机器人相关客户资源。乙方是全球头部的滚动体制造商,具备良好的产品 品质和高度的市场认可度。 甲乙双方在机器人用丝杆部件应用及相关领域的优势具有很强的互补性。甲方和乙方的合 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加速推进全球 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的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3、合作内容 3.1甲乙双方通过该协议的签订,作为双方合作的新起点。通过在产业机器人用丝杆部件 等重要领域的滚动体应用展开全面的合作,乙方助力甲方提升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大的市场份 额,实现双方共赢的未来。 3.2甲方义务 3.2.1甲方视乙方为甲方的滚动体战略供应商,积极推进新项目的开展,扩大对乙方滚动 体的合作。 3.2.2在不涉及甲、乙方各类机密的前提下,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积极推进VAVE活动。 3.3乙方义务 3.3.1乙方承诺在相同条件下的同类产品,以最优性价比产品给到甲方。 3.3.2乙方根据甲方的预测需求准备充足的库存,确保及时响应,库存风险由乙方承担。 3.3.3在市场需求上升,产能紧缺的情况下,乙方承诺给到甲方最优的资源,确保甲方需 求的供应。 4、其他事项 4.1双方不定期举行高层会谈,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反馈合作意见,密切合作关系,提高 服务质量和效率,本着务实、高效、诚信的原则,逐步落实上述合作内容。 4.2双方均有义务严守商业机密,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及资料,未经对方许可, 不得用作任何与合作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正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本次合作,双方将形成 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协同发展格局,共同推动在产业机器人用丝杆部件等重要领域的滚动体 应用的深度合作。力星股份将凭借其在精密滚动体制造领域的深厚技术积淀,为产业机器人用 丝杆部件等核心领域的滚动体应用提供轻量化、低噪音、耐磨损、耐高温等全方位解决方案, 助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 2025-10-25│其他事项 ──────┴──────────────────────────────────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决定于2025年11月12日下午1: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 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兴源大道68号公司三楼贵宾3会议室 ──────┬────────────────────────────────── 2025-09-16│对外投资 ──────┴────────────────────────────────── 1、本次投资事项已经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星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尚未注册成立,名称及相关工商信息将以最终登记注册 信息为准,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竞争风险、运营管理风险、经 营业绩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参股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运作情况,加强 与股东方的沟通,积极防范和应对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拟与上海集优铭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集优”)、上海联合滚动轴承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合”)、上海皋幸施你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上海皋幸”)共同投资设立集优力星(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优力星”)。集优 力星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力星股份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 本的20%;上海集优以货币出资59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9%;上海联合以货币出资10 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上海皋幸以货币出资11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 1%。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合同、 法律文件。 (二)关联关系情况 自然人施波先生为力星股份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施祥贵先生的儿子,施波先生现任力星股 份董事、总经理,担任上海皋幸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上海皋幸39.54546%财产份额,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皋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施祥贵先生、施波 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 ──────┬────────────────────────────────── 2025-08-09│其他事项 ──────┴──────────────────────────────────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 25年7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在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 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杨云峰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 2025-07-17│其他事项 ──────┴────────────────────────────────── 一、本次终止筹划收购股权事项概述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拓展产 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青岛飞燕临港精密钢球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飞燕钢球”)控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筹划对外投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终止收购事项的说明 公司在筹划本次收购飞燕钢球控股权事项期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中介机构进 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股权收购相关事项进行了积极的 沟通磋商,但鉴于在约定时间内,双方无法就收购所涉及的相关条款最终达成一致。为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收购。 三、终止筹划收购股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筹划收购股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战略,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推动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海龙先生因任期届满申 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辞职后,陈海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2月2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5)。 由于陈海龙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增补刘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 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津贴标准与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一致(人民币6万/年)。 刘林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刘林先生 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刘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林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刘林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刘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博士,1983年9月出生,2006年毕业于石 家庄铁道大学金融学专业,2011年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金融学专业。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 任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讲师;2012年3月至2012年7月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2012年7月至2019年11月历任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副 主任;2019年11月至今任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会计学系系主任。2020年11月至今 担任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870536)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候选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 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刘林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召开2024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承诺参 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知晓上市公司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 2025-04-2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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