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25 中建环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2-09│ 15.21│ 2.44亿│
├───────────┼───────────┼───────────┼───────────┤
│增发 │ 2015-10-29│ 21.94│ 3.85亿│
├───────────┼───────────┼───────────┼───────────┤
│增发 │ 2016-11-30│ 30.25│ 1.07亿│
├───────────┼───────────┼───────────┼───────────┤
│增发 │ 2016-12-20│ 32.03│ 1.6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5-26│ 13.99│ 5684.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3-09│ 4.97│ 896.5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16│ 3.01│ 1796.6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5│ 2.77│ 150.65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ST博天 │ 108.06│ ---│ ---│ 0.00│ -35.58│ 人民币│
├─────────┼─────┼─────┼─────┼─────┼──────┼──────┤
│重庆燃气 │ 4.00│ ---│ ---│ 0.00│ -0.51│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四通环境 │ 1.07亿│ ---│ 1.07亿│ 100.00│ ---│ ---│
├─────────┼──────┼─────┼─────┼─────┼─────┼──────┤
│青岛市海绵城市试点│ 1286.29万│ 386.29万│ 1286.29万│ 100.00│ ---│ ---│
│区(李沧区)建设PP│ │ │ │ │ │ │
│P项目(板桥坊河流 │ │ │ │ │ │ │
│域) │ │ │ │ │ │ │
├─────────┼──────┼─────┼─────┼─────┼─────┼──────┤
│四通环境大邑县污水│ 1287.09万│ ---│ 1287.09万│ 100.00│ ---│ 2016-03-01│
│处理厂项目 │ │ │ │ │ │ │
├─────────┼──────┼─────┼─────┼─────┼─────┼──────┤
│四通环境南溪区江南│ 1999.56万│ ---│ 713.27万│ 100.00│ ---│ ---│
│镇、留宾乡、汪家镇│ │ │ │ │ │ │
│、石鼓乡、裴石乡、│ │ │ │ │ │ │
│黄沙镇污水处理厂项│ │ │ │ │ │ │
│目 │ │ │ │ │ │ │
├─────────┼──────┼─────┼─────┼─────┼─────┼──────┤
│偿还四通环境借款项│ 2210.00万│ ---│ 2210.00万│ 100.00│ ---│ ---│
│目 │ │ │ │ │ │ │
├─────────┼──────┼─────┼─────┼─────┼─────┼──────┤
│青岛市海绵城市试点│ ---│ 386.29万│ 1286.29万│ 100.00│ ---│ ---│
│区(李沧区)建设PP│ │ │ │ │ │ │
│P项目(板桥坊河流 │ │ │ │ │ │ │
│域)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
│ │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申请总额不超过16亿元人│
│ │民币的综合授信,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业务、保理、融资租赁│
│ │、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信用支持。 │
│ │ 中建财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集团”)。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中建财务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
│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中 │
│ │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佟庆远先生、张健先生、罗彬先生回│
│ │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相关的股东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
│ │司需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144H │
│ │ 法定代表人:刘宇彤 │
│ │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20层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万元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
│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 │20%,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 │
│ │ 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 2、主要财务数据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建财务资产总额823.22亿元,净资产199.31亿元,营业收入19│
│ │.07亿元,净利润7.60亿元。 │
│ │ 3、历史沿革及履约能力 │
│ │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系中建集团旗下金融机构,于2010年12月1日取得原中国银行业监督 │
│ │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并于2011年1月19日正式开业。主要为集团及其 │
│ │成员单位提供资金集中管理、结算支付、贷款、保函、票据、保理等金融业务,支持集团整│
│ │体发展,具备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资质和实力。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4、关联关系说明 │
│ │ 中建财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建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规定,公司与中建财务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
│关联方 │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8月28日,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建环能”)召 │
│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
│ │联董事佟庆远先生、张健先生、罗彬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
│ │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建创新投资”)拟通过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向公司提供委托贷│
│ │款,贷款本金6400万元,期限36个月,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的同期贷款利率│
│ │。 │
│ │ 中建创新投资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建财│
│ │务为中建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中建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 │ 2、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
│ │ 中建创新投资为中建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建财务为中建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建环能科│成都大邑四│ 60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通欧美水务│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建环能科│青岛环能沧│ 3523.3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海生态科技│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中建环能科│济宁中建环│ 2916.6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能环境科技│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建环能科│西充四通水│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务投资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中建环能科│中建环能(│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四川)环境│ │ │ │ │担保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中建环能科│宜宾市南溪│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区四通水务│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投资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31│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15日,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建环能”)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持股5%以
上股东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能德美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2027.126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以下简称“本次减
持计划”)。
今日,公司收到环能德美投资通知,获悉环能德美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
675.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8.11%降至7.1
2%。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达计划上限,减持计划中剩余未减持股份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提
前终止。
──────┬──────────────────────────────────
2026-06-05│税项等政策变动
──────┴──────────────────────────────────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中建环能”)近日收到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文书,公司需补缴税款204.38万元,滞纳金123.8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述税款及滞纳金已经全部缴纳,本次补缴不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税
务补缴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
纳金将计入2026年度当期损益,对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具体影响以公司202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
2026-05-22│其他事项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
6年5月22日9:15—15:00。
2、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3号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一楼)。
4、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佟庆远先生。
6、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拟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申请总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
的综合授信,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业务、保理、融资租赁、保函
及其他形式的资金信用支持。
中建财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集团”)。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中建财务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中建
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佟庆远先生、张健先生、罗彬先生回避表
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相关的股东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需回
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144H
法定代表人:刘宇彤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20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
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建财务资产总额823.22亿元,净资产199.31亿元,营业收入19.0
7亿元,净利润7.60亿元。
3、历史沿革及履约能力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系中建集团旗下金融机构,于2010年12月1日取得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并于2011年1月19日正式开业。主要为集团及其成员
单位提供资金集中管理、结算支付、贷款、保函、票据、保理等金融业务,支持集团整体发展
,具备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资质和实力。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关联关系说明
中建财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建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公司与中建财务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
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5〕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
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未
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
和意愿,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公司相关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不存在利润操纵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公司2025年度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939.85万元。
──────┬──────────────────────────────────
2026-04-24│对外担保
──────┴──────────────────────────────────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合同执行的资金需求,公司2026年
度计划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提供相应的抵押、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
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授信申请
协议为准。以上综合授信申请额度主要包括借款、承兑汇票、保函、承兑汇票贴现、提供担保
、信用证、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自该事项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
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
度范围内和授信期间签署授信协议,办理授信有关事项。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各下属企业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2、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少数股东需提供相应股权比例的担保。
3、本次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公司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子公司为
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预计总额度可在各个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子公司)内调剂。
5、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
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该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2,416,568.2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
要弥补亏损的情况,未提取任意公积金,2025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08,554.37元(母公司口
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28,328,683.15元(母
公司口径)。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证监会鼓
励企业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
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682,22
4,8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2,728,899.41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98%。本次利润
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周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周五)。
(1)截至2026年5月15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2026-04-1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持有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建环能”)股份46,635,35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84%)的大股东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能德美投资”)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8月7日期间)以
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20,271,264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以上两种方式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中建环能于日前收到环能德美投资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环能德美投资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
315,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1%),其中环能德美投资持有46,635,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84%)。
三、其他说明
1、环能德美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环能德美投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所获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其业务发展所需资金,环能德美投资未来持
续看好中建环能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影响公司治理的稳定性。
4、公司最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已实施现金分红且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未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近20个交易日中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本次减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称“报告期”)。
2.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5-11-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现场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1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15—15:00。
2、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3号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一楼)。
4、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佟庆远先生。
6、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10-28│其他事项
──────┴──────────────────────────────────
第一条为规范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
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结合《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
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
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包括
但不限于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金融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经营性项目投资,对
子公司(含参股)投资等。第三条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三)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投资收益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
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
2025-10-28│其他事项
──────┴──────────────────────────────────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环能”、“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及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公司给予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的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8万元。2025年度,公司拟给予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与2024年度持平。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
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
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
登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
(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
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
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项目人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志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程寿山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苗颂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3、审计收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
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预计20
25年度审计费用14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8万元。公司董
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
签署协议。
──────┬──────────────────────────────────
2025-10-28│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周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为2025年11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周四)。
(1)截至2025年11月13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3号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一楼)。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根据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
2025-09-09│诉讼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中建环能”)对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仲裁
事项进行了统计,立案金额合计26295.47万元。立案金额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09%,达到披露标准。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披露的多数案件为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催收应收款项
,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结案或执行完毕,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立案金额合计
26295.47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立案金额为23530.24万
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立案金额为2765.23万元。单笔立案金额200
0万元以上的案件共4件,立案金额合计14692.4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累计涉诉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
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8-29│企业借贷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8月28日,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建环能”)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
事佟庆远先生、张健先生、罗彬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建创新投资”)拟通过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贷款本金6400万元,期限36个月,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的同期贷款利率。
中建创新投资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建财务
为中建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中建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合同主体
借款人: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人: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二)合同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6400万元
2、委托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的同期贷款利率(最终以签订的协议
为准)
3、委托贷款期限:36个月(到期可展期)
4、资金主要用途: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
截至本日,该合同尚未签署,上述内容为暂定信息,后续以具体合同为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合生
注册资本:1704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2层21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控股公司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
理;科技中介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
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
目策划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
限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建创新投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6.92亿元,负债总额
55.49亿元,净资产51.43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2.35亿元,利润总额
3.85亿元,净利润3.54亿元。
2、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144H
法定代表人:刘宇彤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20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中建集团持股20%,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80%。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财务系中建集团旗下金融机构,于2010年12月1日取得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并于2011年1月19日正式开业。财务公司坚持“周到服务凝聚
客户品质服务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整合集团内外金融资源,深入研究并开展资金集中、结
算支付、贷款、贴现、有价证券投资等金融业务,为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多品种、个
性化的金融服务,为整个集团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具备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资质和
实力。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建财务资产总额937.04亿元,负债总额741.19亿元,净资产195
.85亿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79亿元,利润总额5.46亿元,净利润4.14亿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建创新投资为中建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建财务为中建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025-08-29│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公司2025年半年度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237.77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