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29 强力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3-12│ 15.89│ 2.74亿│
├───────────┼───────────┼───────────┼───────────┤
│增发 │ 2016-04-21│ 95.50│ 1.59亿│
├───────────┼───────────┼───────────┼───────────┤
│增发 │ 2016-06-21│ 75.46│ 1.02亿│
├───────────┼───────────┼───────────┼───────────┤
│增发 │ 2018-05-17│ 27.76│ 3.79亿│
├───────────┼───────────┼───────────┼───────────┤
│可转债 │ 2020-11-19│ 100.00│ 8.4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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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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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44798.94│ ---│ ---│ 39558.57│ ---│ 人民币│
├─────────┼─────┼─────┼─────┼─────┼──────┼──────┤
│其他2 │ 7509.53│ ---│ ---│ 5493.50│ ---│ 人民币│
├─────────┼─────┼─────┼─────┼─────┼──────┼──────┤
│其他3 │ 5672.80│ ---│ ---│ 5226.1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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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 │ 4.86│ ---│ ---│ 1.0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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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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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0吨环保型│ 7.40亿│ 2785.26万│ 5.65亿│ 76.33│-2681.51万│ 2024-07-08│
│光引发剂、年产50,0│ │ │ │ │ │ │
│00吨UV-LED高性能树│ │ │ │ │ │ │
│脂等相关原材料及中│ │ │ │ │ │ │
│试车间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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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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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3-28 │质押股数(万股) │1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21 │质押占总股本(%) │2.33 │
├────────┼──────────────┴────────┴──────────────┤
│股东名称 │管军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3-27 │质押截止日 │2025-03-27 │
├────────┼──────────────┼────────┼──────────────┤
│实际解押日 │2024-07-16 │解押股数(万股) │12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27日管军质押了12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7月16日管军解除质押12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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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常州强力电│常州强力先│ 1.6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新材料股│端电子材料│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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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绍兴佳英感│ 3176.8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新材料股│光材料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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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常州春懋国│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新材料股│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常州强力电│常州强力光│ 522.6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新材料股│电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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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长沙新宇高│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子新材料股│分子科技有│ │ │ │ │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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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常州力得尔│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子新材料股│电子新材料│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常州强力电│常州格林长│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子新材料股│悦涂料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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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泰兴强力先│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子新材料股│先电子材料│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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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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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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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
拟计划在总额度12亿元人民币之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
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保证金等形式。上述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
、长沙银行等。
同时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互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12个月,自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1、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06月17日
(2)住所:天宁区郑陆镇武澄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恽鹏飞
(4)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5)经营范围:电子新材料(光刻胶引发剂、微电子封装材料、光刻胶树脂、彩色光阻)
、天然基产物多元醇及衍生产品(聚氨脂多元醇类、聚碳酸脂多元醇类、双酚A聚醚类、双酚S
聚醚类、丙烯酸类不饱和树脂)、新材料中试制造;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按《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销售;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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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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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或“天健”)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
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
,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
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公
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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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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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响,提高外汇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
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
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汇率
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市场
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
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
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
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此额
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万美元。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
4、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
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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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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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
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计提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
识别和测试,根据识别和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的范围和金额
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23,573,193.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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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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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
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
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任一赔偿及总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
审批数据为准);
4、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5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
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
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
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为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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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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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资
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较强的合格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
益或浮动收益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尚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于2025年4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
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
产品。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向非关联方适时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
好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
及盈利能力较强的合格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性的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五)、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金融产品
的进展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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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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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
谭文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截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谭文浩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根据谭文浩先生书面承诺,其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谭文浩先生的通知,谭文浩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
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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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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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前
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导致持股变动,合并可转换公司债券“强力
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原因导致。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动减持及被动稀
释变动超过1%,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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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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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
024年0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计提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0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
,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55.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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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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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响,提高外汇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
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
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汇率
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市场
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
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
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
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此额度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万美元。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
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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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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