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38 鹏辉能源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4-16│ 14.87│ 2.78亿│
├───────────┼───────────┼───────────┼───────────┤
│增发 │ 2017-02-24│ 30.42│ 8.66亿│
├───────────┼───────────┼───────────┼───────────┤
│可转债 │ 2020-10-20│ 100.00│ 8.69亿│
├───────────┼───────────┼───────────┼───────────┤
│增发 │ 2023-08-18│ 36.04│ 15.0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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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骥鑫 │ 6300.00│ ---│ 51.22│ ---│ 0.00│ 人民币│
├─────────┼─────┼─────┼─────┼─────┼──────┼──────┤
│实达科技 │ 6000.00│ ---│ 28.89│ ---│ 415.50│ 人民币│
├─────────┼─────┼─────┼─────┼─────┼──────┼──────┤
│叮咚出行 │ 2000.00│ ---│ 10.00│ ---│ 0.00│ 人民币│
├─────────┼─────┼─────┼─────┼─────┼──────┼──────┤
│悦畅交通 │ 245.00│ ---│ 24.50│ ---│ 0.00│ 人民币│
├─────────┼─────┼─────┼─────┼─────┼──────┼──────┤
│其他 │ 0.00│ ---│ ---│ 2062.61│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鹏辉智慧储能制造基│ 10.62亿│ 2504.70万│ 10.68亿│ 100.55│ 4.31亿│ 2024-12-31│
│地项目(年产10GWh │ │ │ │ │ │ │
│储能电池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42亿│ 0.00│ 4.47亿│ 101.00│ ---│ 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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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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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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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市虎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夯实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夯实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州市虎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夯实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夯实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李克文 900.00万 3.57 --- 2017-02-03
夏信德 1199.00万 2.38 9.07 2026-04-21
─────────────────────────────────────────────────
合计 2099.00万 5.9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4-21 │质押股数(万股) │749.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67 │质押占总股本(%) │1.49 │
├────────┼──────────────┴────────┴──────────────┤
│股东名称 │夏信德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0-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10月19日夏信德质押了920.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9日 │
│ │夏信德质押了920.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6年04月20日夏信德解除质押171.0万股并质押749.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0-21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27 │质押占总股本(%) │0.60 │
├────────┼──────────────┴────────┴──────────────┤
│股东名称 │夏信德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18 │质押截止日 │2025-10-1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18日夏信德质押了300.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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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州鹏辉能│珠海鹏辉能│ 9.8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源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鹏辉能│河南省鹏辉│ 8.9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电源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州鹏辉能│柳州鹏辉能│ 6.5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州鹏辉能│衢州鹏辉能│ 5.9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源科技有限│ │ │ │ │担保、抵│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押 │ │ │
├─────┼─────┼─────┼────┼─────┼─────┼────┼───┼───┤
│广州鹏辉能│佛山市实达│ 1.8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州鹏辉能│广州鹏辉储│ 1.5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州鹏辉能│河南省鹏辉│ 7998.8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电源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司、珠海鹏│ │ │ │ │ │ │ │
│ │辉能源有限│ │ │ │ │ │ │ │
│ │公司、柳州│ │ │ │ │ │ │ │
│ │鹏辉能源科│ │ │ │ │ │ │ │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广州鹏辉能│鹏辉能源常│ 756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州动力锂电│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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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其他事项
──────┴──────────────────────────────────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第一个等待期内有1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4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为需改善,根据《广州
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以上已离职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40.1610万份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以上个人绩效为需改善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行权,其持有的3.0344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董
事会同意将以上43.1954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43.1954万份股票期权已于
近日完成注销手续。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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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其他事项
──────┴──────────────────────────────────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
障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薛艳妮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工董事选举产生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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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副董事长鲁宏力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8-28│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97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06.8851万份,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0%,行权价格为21.53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行权事宜需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不超过156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3.10%。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1460.00万份,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2.9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3.59%;预留不超
过1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0.20%,占拟授予权
益总额的6.4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预留权益比例
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
(四)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312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员工,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2.86%。
(五)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1.59元/份,即满足行权条件后,
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每份21.59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
(六)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七)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
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
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八)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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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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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43.1954万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2、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8月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监
事会分别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7、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因第一个等待期内有1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4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为需改善,根据《广
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上已离职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40.1
610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以上个人绩效为需改善的激励对象当期计
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行权,其持有的3.0344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由公司注销,董事会同意将以上43.1954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
会审议。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公司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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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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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
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应收款项(含
其他非流动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
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包
括商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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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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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31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上午9
: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上午9:15-15:00期
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
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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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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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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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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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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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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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经审议通过的担保预计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的经营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非银行
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新增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融资额度
,并由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或公司与下
属公司一起互保,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夏信德先生及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
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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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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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减小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同
时,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开展商品套
期保值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套期保值
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含占用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调整后的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如下: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为减少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
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外币结算需求持续上升。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
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汇率、利率大幅波
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一)商品套期保值
1、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碳酸锂等。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3、交易场所/对手方:交易场所包括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等具备合法资质的境外交易所,以及符合国内监管要求的公开交
易所;对手方包括具备合法资质的相关经纪行、做市商以及银行等。
4、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期权
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其
他外币金额。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及授权: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期间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
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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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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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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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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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5日披露《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50334336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200601.
6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日。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6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一)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
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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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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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6月18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82.79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62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9.98元/股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6月18日为授予日,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382.79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情况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
通股股票。
(三)授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0.7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2、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2026年5月14日,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
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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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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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2、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2026年5月14日,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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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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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副董事长鲁宏力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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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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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
的经营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新增申请总计不超过人
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或公司与下属公司一起互保,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夏信德
先生及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担保额度的调
剂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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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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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
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
含其他非流动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
包括商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
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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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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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为减少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
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外币结算需求持续上升。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
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汇率、利率大幅波
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2026年套期保值计划
(一)商品套期保值
1、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碳酸锂等。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3、交易场所/对手方:交易场所包括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等具备合法资质的境外交易所,以及符合国内监管要求的公开交
易所;对手方包括具备合法资质的相关经纪行、做市商以及银行等。
4、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期权
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
币0.5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其
他外币金额。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及授权: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期间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
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外汇套期保值
1、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
包括美元、欧元、日元、印尼盾、澳元、加元等。
2、交易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或前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对未来所需的部分
外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4.5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
其他外币金额。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及授权: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
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
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公司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事项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
其他外币金额,预计不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42%;任一交易日
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33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预计不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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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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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
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
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投保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保险期限:12个
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
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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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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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200601.6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实
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
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
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3、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0602.25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404.34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鹏辉能源(母公司)报表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221.53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公司未来三
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
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503343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20060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
购等情形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
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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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
根据《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津贴办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
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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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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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夏信德先生函告
,获悉夏信德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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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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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增强
公司业务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河南省正阳县投资建设年120Ah电芯生产项目(以
下简称“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21亿元。
2、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省
正阳县投资建设120Ah电芯生产项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组
织实施、签署投资相关具体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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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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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增强
公司业务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驻马店市驿城区投资建设587Ah电池及120Ah电池生
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12亿元。
2、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5
87Ah电池及120Ah电池生产项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
施、签署投资相关具体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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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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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已于2026年1月30日向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
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
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本次发行并上市事项的相关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
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
本,且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
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
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
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72/documents/sehk26013002396.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72/documents/sehk26013002397.pdf需
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
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
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备案、香港证监
会、香港联交所及其他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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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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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简称:鹏辉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6624
3、授予登记数量:100.00万份
4、股票期权授予人数:37人
5、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1月2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广州鹏
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一)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不超过1,56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3.10%。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1,460.00万份,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2.9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3.59%;预留不
超过1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0.20%,占拟授予
权益总额的6.4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预留权益比例
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
(四)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312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员工,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2.94%。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2、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8月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监
事会分别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
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
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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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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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6年1月23日
2、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00万份
3、股票期权授予人数:37人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1.59元/份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以2026年1月23日为授予日,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份股票期权。
(一)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不超过156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3.10%。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1460.00万份,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2.9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3.59%;预留不超
过1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0.20%,占拟授予权
益总额的6.4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预留权益比例
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
(四)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312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员工,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2.94%。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2、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8月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监
事会分别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
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
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
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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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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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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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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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
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不存在
分歧。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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