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44 双杰电气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4-15│ 12.13│ 3.7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10-27│ 9.15│ 6862.50万│
├───────────┼───────────┼───────────┼───────────┤
│配股 │ 2017-07-24│ 7.15│ 2.89亿│
├───────────┼───────────┼───────────┼───────────┤
│增发 │ 2021-01-18│ 4.30│ 5.87亿│
├───────────┼───────────┼───────────┼───────────┤
│增发 │ 2023-06-16│ 3.68│ 2.6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5-15│ 3.60│ 2158.2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力帆科技 │ 0.00│ ---│ ---│ 0.00│ 33.44│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偿还有息债务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20亿│ 1.47万│ 2.16亿│ 100.18│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赵志宏 7956.05万 9.96 50.27 2025-12-19
陆金学 2012.00万 3.43 68.50 2019-10-15
许专 1315.46万 2.25 58.86 2019-09-13
袁学恩 1440.00万 1.99 22.22 2021-05-19
赵志浩 1360.83万 1.70 47.05 2026-04-17
赵志兴 1207.69万 1.51 41.76 2026-04-17
─────────────────────────────────────────────────
合计 1.53亿 20.84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2-19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37 │质押占总股本(%) │2.25 │
├────────┼──────────────┴────────┴──────────────┤
│股东名称 │赵志宏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6 │质押截止日 │2026-12-1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6日赵志宏质押了1800.00万股给浙商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质押股数(万股) │1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58 │质押占总股本(%) │1.50 │
├────────┼──────────────┴────────┴──────────────┤
│股东名称 │赵志宏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6 │质押截止日 │2026-12-1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6日赵志宏质押了1200.00万股给浙商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06 │质押股数(万股) │45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5 │质押占总股本(%) │0.56 │
├────────┼──────────────┴────────┴──────────────┤
│股东名称 │赵志宏 │
├────────┼──────────────────────────────────────┤
│质押方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05 │质押截止日 │2027-08-0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5日赵志宏质押了451.00万股给中关村担保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01 │质押股数(万股) │45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5 │质押占总股本(%) │0.56 │
├────────┼──────────────┴────────┴──────────────┤
│股东名称 │赵志宏 │
├────────┼──────────────────────────────────────┤
│质押方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30 │质押截止日 │2027-06-3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30日赵志宏质押了451.00万股给中关村担保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16 │质押股数(万股) │4054.05 │
├────────┼──────────────┼────────┼──────────────┤
│质押占所持股(%) │25.61 │质押占总股本(%) │5.08 │
├────────┼──────────────┴────────┴──────────────┤
│股东名称 │赵志宏 │
├────────┼──────────────────────────────────────┤
│质押方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2 │质押截止日 │2027-06-1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2日赵志宏质押了4054.05万股给信达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1-07 │质押股数(万股) │1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58 │质押占总股本(%) │1.50 │
├────────┼──────────────┴────────┴──────────────┤
│股东名称 │赵志宏 │
├────────┼──────────────────────────────────────┤
│质押方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04 │质押截止日 │2026-11-03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8 │解押股数(万股) │12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04日赵志宏质押了1200.00万股给信达证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8日赵志宏解除质押12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07 │质押股数(万股) │2675.97 │
├────────┼──────────────┼────────┼──────────────┤
│质押占所持股(%) │16.91 │质押占总股本(%) │3.35 │
├────────┼──────────────┴────────┴──────────────┤
│股东名称 │赵志宏 │
├────────┼──────────────────────────────────────┤
│质押方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04 │质押截止日 │2026-11-03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8 │解押股数(万股) │2675.97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04日赵志宏质押了2675.97万股给信达证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8日赵志宏解除质押2675.97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07 │质押股数(万股) │847.25 │
├────────┼──────────────┼────────┼──────────────┤
│质押占所持股(%) │5.35 │质押占总股本(%) │1.06 │
├────────┼──────────────┴────────┴──────────────┤
│股东名称 │赵志宏 │
├────────┼──────────────────────────────────────┤
│质押方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6-13 │质押截止日 │2025-07-16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13 │解押股数(万股) │847.25 │
├────────┼──────────────┴────────┴──────────────┤
│质押说明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近日接到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分别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办│
│ │理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3日赵志宏解除质押847.25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双杰电│木垒杰能 │ 3.9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内蒙塞都 │ 2.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新疆双杰 │ 9450.8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新疆双杰 │ 7807.1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新疆双杰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新疆双杰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湖北 │ 4971.4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45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无锡变压器│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新疆双杰 │ 3846.2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新能 │ 3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无锡变压器│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无锡变压器│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无锡变压器│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新疆双杰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249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无锡变压器│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新能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无锡变压器│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无锡变压器│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无锡变压器│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新疆双杰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199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阜城县晶能│ 1996.8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光伏发电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1945.7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无锡变压器│ 1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1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新能 │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14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无锡变压器│ 1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合肥杰贝特│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安徽智远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字科技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安徽智远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字科技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安徽智远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字科技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杰捷迅电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杰捷迅电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杰捷迅电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新能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新能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无锡变压器│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无锡变压器│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北京杰能新│ 903.1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能源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779.3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北京杰能新│ 590.0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能源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北京朝阳杰│ 583.3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优能新能源│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湖北 │ 499.7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4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安徽智远数│ 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字科技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3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双杰合肥 │ 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双杰电│新疆双杰 │ 191.5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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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符合分布式│ 7.7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光伏电站安│ │ │ │ │保证 │ │ │
│公司 │装条件的终│ │ │ │ │ │ │ │
│ │端用户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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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新疆双杰 │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气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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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衡水英杰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气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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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北京杰贝特│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气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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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南杰新能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气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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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内蒙古青城│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气股份有限│变压器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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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双杰云南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气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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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内蒙塞都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气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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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木垒杰能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气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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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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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
1、因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期归属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赵志兴先生、赵志浩先生在合计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27.06%被动稀释至
26.86%,触及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所涉及股票的归属登记完成,定向增发5,995,00
0股于2026年5月27日上市,导致公司总股本由798,625,090股增加至804,620,090股。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志兴先生、赵志浩先生在合计持股数量不变的
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27.06%被动稀释至26.86%,触及1%整数倍。
──────┬──────────────────────────────────
2026-05-26│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日:2026年05月27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995000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29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
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办理
599.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和2025年3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1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9862.5090万股的1.50%,无预留授予股份。
──────┬──────────────────────────────────
2026-05-18│其他事项
──────┴──────────────────────────────────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7日,公司已在内部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
示,截至2025年3月7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5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
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5年3月1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4月15日
为授予日,授予30名激励对象1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6年5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
议,并对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由于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万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5-18│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9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99.50万股,占归属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5%。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60元/股。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
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办理
599.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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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服务质量,优化投资者沟通渠道,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将自2026年5月1日起启用新的投资者热线电话,原联系电话不再作为投资者热
线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以上变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沟通交流。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北京双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敦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后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
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
案》,正式选举王敦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王敦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
原独立董事曾少军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上述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原独立董事曾
少军先生正式离任,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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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4时5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30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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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股权质押
──────┴──────────────────────────────────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赵志浩先生、赵志兴先生
的通知,获悉其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办理了质押股份延期
购回业务。
──────┬──────────────────────────────────
2026-04-10│其他事项
──────┴──────────────────────────────────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
尚未归属的
678.1820万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91.038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
理。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2日,公司已在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
了公示,截至2024年1月12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4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
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
1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394名激励对象1384.72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4年11月6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7、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2月11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20名激励
对象180.576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5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首
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706.54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9、2026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67
8.1820万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91.038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一)激励对象离职
2025年度,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预留授
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首次授予部分因离职需作废85.111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因离职需作废1.50万股。本次作
废失效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55人变更为321人,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由20人变更为18人。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或2024年、2025年累计净利润不低
于5亿元”。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产生的股份支付
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2025年净利润及2024年、2025年累计净利润均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
司拟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593.071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9.5381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69.2201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
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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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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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
同意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先
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中兴华所共有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08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32人。
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审计客户197家,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
本公司属于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
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
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
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广鹏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2005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
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庆云女士:自2010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
,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近两年为龙图光罩及大鹏
工业提供IPO服务并成功上市,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女士,2001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起就职于中兴华所,20
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11年起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
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90.8万元,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
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审计收费较上期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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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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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79862509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3、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利润10%的盈余公积30399912.74元
。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
补亏损的议案》,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
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48344204.89元和资本公积285287695
.30元,两项合计2
333631900.19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33631900.19元,盈余公积为48344204.89元,
资本公积为951832436.93元。按照上述方案,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使用盈余公积
48344204.89元、资本公积285287695.30元,合计333631900.19元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
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666544741.63元,母
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0元。
3、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457021.10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为303999127.43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316109567.4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273599214.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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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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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敦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董事会拟提名王敦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担任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由公司董事会提交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原独立董事曾少军先生因上级单位管理制度,不具备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客观条件,
公司已收到曾少军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基于此原因,曾少军先生未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且不再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不再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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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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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由于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
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志宏先生、赵培先生、赵烨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
事外的具体管理职务领薪,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
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确定。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每年10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基本薪酬
主要依据工作岗位、权责相结合、承担风险、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
年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评定;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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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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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担保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
2、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青城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城变压器”)及其
子公司、木垒杰能新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垒杰能”)、安徽智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徽智远”);控股子公司赤峰市万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新材料”)
及其子公司;
3、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1000万元,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壹年(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机构实际
审批为准);
4、赤峰新材料的股东赤峰市诚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赤峰诚利
”)承诺以其持有的赤峰新材料2%的股份为公司对赤峰新材料的保证提供质押反担保;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十二个月内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解决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青城变压器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木垒杰能新能有限公司、
安徽智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赤峰市万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
及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1000万
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壹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
担保等,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二)关于公司为木垒杰能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担保额度并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公司为木垒杰能提供70000万元担保额度,融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之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担保行为并未实
际发生。为进一步满足其融资增信需求,董事会决定扩大公司为木垒杰能提供的70000万元担
保额度的对应担保方式范围,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同时,在上
述70000万元基础上新增不超过30000万元担保额度,合计为木垒杰能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担
保额度。
木垒杰能拟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
租业务,融资金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期限为17年。公司作为担保方,拟与国银金
租签订担保协议,为木垒杰能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及木垒杰能100%股权质押担
保,保证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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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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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30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4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书面委托书附后)。
(2)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
号院40号楼A区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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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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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6年3月19
日(星期四)14:5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8)。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取消公司原定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一、取消的股东会基本情况
1、取消的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取消的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取消的股东会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19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取消的股东会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取消的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3日
6、取消的股东会会议地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
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40号楼A区1号楼)。
7、取消的股东会拟审议的事项:《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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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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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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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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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51578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1.90%)的董事许专先生计划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8946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7%)。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特定股东许专先生出具的《股东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许专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57853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认购的配
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789463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47%;若计划减持
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六)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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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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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
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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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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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截至2026年1月14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
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
现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并于2021年2月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0年12
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0年12月25日,公
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07883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378%,回购均价为4.11元/股,
支付总金额为2500.64万元。
2021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078834股股票已于2021年3月26日非交易过户
至“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算,即自2021年3月26日起12个月为锁定期。
截至2022年3月25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锁定期满后,可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出售所持标的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根据公司《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即2023年2月1日到期)。存
续期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也可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
长一年,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长至2024年2月1日;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长至2025年2
月1日;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延长一年,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长至2026年2月1日。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情况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6078834股公司股份已于2023年5月15日至2026年1月14日期
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出售股份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6%。股份出售
已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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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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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14时5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2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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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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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2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6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书面委托书附后)。
(2)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
号院40号楼A区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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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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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担保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2、被担
保人:全资子公司新疆双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双杰”)及其子公司、杰贝特电
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贝特”)及其子公司、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合
肥”)、安徽智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智远”);控股子公司合肥杰捷迅电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杰捷迅电”)及其子公司;
3、本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8000万元,有效期限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壹年(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机构实
际审批为准);
4、杰捷迅电的股东合肥聚英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鲲乾源信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聚英才”、“合肥鲲乾源信”)各以其持有的杰捷迅
电15%的股份为公司对杰捷迅电的保证提供质押反担保;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十二个月内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全资子公司新疆双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杰贝特电气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安徽智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杰捷迅电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
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8000万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壹年(具体
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
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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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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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
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北京双杰电气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
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
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但不包括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
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
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铜等原材料。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5、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
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为主要目的
,不以投机为目的,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
术风险、政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
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确保主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公司及
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以投机为目的,可以
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额度不超过10
00万元人民币(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
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但不包括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
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铜等原材料。
(四)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
易终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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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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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赵志宏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分别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商证券”)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及
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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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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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4时5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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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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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公司股东周宜平女士因其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55569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70%。近日,公司收到周宜平女士出具的《关于持有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
持进展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的期限内,周宜平女士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355569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70%。
周宜平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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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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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担保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
2、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青城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城变压器”)
、全资子公司南杰新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杰新能”);3、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11000万元,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壹年(具体授信日期
、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十二个月内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因实际运营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青城变压器有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
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本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南杰新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本金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两项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1000万元(含11000万元),有效期
限均为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壹年(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上述机构实际审批
为准)。公司为本次青城变压器、南杰新能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同时青城变压器的少数股
东以其持有青城变压器的股权为公司对青城变压器的保证提供质押反担保。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或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
利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另
外,公司为本次青城变压器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青城变压器的少数股东
为公司的上述保证提供质押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银行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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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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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书面委托书附后)。
(2)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
号院40号楼A区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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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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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5)第014633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333,631,900.1
9元,盈余公积为48,344,204.89元,资本公积为951,832,436.9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
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48,344,204.89元和资本公积285,287,695.30元,两项合
计333,631,900.19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资〔2025〕10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事宜,
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年9月12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3:30-17:00)
2、申报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40号楼(A区1号楼)联系电话:010-62979948-8888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人:史玉
电子邮箱:zqb@sojoline.com
4、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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