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49 汉邦高科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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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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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4-13│ 17.76│ 2.7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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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4-25│ 21.69│ 6037.10万│
├───────────┼───────────┼───────────┼───────────┤
│增发 │ 2017-08-30│ 40.02│ 4.89亿│
├───────────┼───────────┼───────────┼───────────┤
│增发 │ 2018-05-23│ 18.00│ 2.56亿│
├───────────┼───────────┼───────────┼───────────┤
│增发 │ 2023-12-25│ 5.80│ 5.0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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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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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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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0.80│ ---│ ---│ 0.8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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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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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 5.09亿│ 9415.87万│ 4.68亿│ 91.82│ ---│ ---│
│还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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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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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8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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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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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驿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 │
│ │司发行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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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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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高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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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深圳高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安徽驿│
│ │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并拟向实际控制人李柠先生全资控股公司北京智耘贰零科技 │
│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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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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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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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李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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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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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风险提示: │
│ │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包含对资产负债率│
│ │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为满足业务│
│ │发展的需要及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由公司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5亿元,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 │
│ │准。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 │
│ │度。 │
│ │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朝控股”)、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
│ │事长李柠先生将视具体情况,拟在上述预计的1.5亿元担保额度内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根 │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沐朝控股、李柠先生为公司关联方,│
│ │其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担保事项”)。 │
│ │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 │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柠│
│ │先生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上述审批额度内│
│ │发生的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负责人全权办理相关手续事宜│
│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事项,不需要另行召开│
│ │董事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法规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 │务。自本事项生效之日起,此前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
│ │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审议批准的未使用额度自动失效。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沐朝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沐朝控股、李柠先生为公司关联方,其│
│ │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 │ 1.沐朝控股 │
│ │ 公司名称: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1FBEXY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8号1号楼三层B3003 │
│ │ 法定代表人:李柠 │
│ │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02日 │
│ │ 营业期限:2021年04月02日至无固定期限 │
│ │ 关联关系:沐朝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9221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
│ │3%。沐朝控股股东李柠先生为公司董事。 │
│ │ 沐朝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2.李柠 │
│ │ 李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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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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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李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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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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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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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
│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
│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
│ │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1.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沐朝控股”)、李柠先生拟分别向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
│ │0万元、3,000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以下简称“本│
│ │次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且│
│ │不收取利息费用,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沐朝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沐│
│ │朝控股、李柠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财务资助已经由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
│ │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
│ │联董事李柠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
│ │ 本次财务资助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无息借款,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7.2.│
│ │17条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自本事项生效之日起,此前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未使用额度自动失效。 │
│ │ 4.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 │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 │ 1.沐朝控股 │
│ │ 公司名称: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1FBEXY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8号1号楼三层B3003 │
│ │ 法定代表人:李柠 │
│ │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02日 │
│ │ 营业期限:2021年04月02日至无固定期限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 │
│ │ 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资产评估;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 │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
│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李柠先生持股50% │
│ │,王朝光先生持股50%。 │
│ │ 关联关系:沐朝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9,221,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
│ │.03%。沐朝控股股东李柠先生为公司董事。 │
│ │ 沐朝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2.李柠 │
│ │ 李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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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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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李柠、北京汉邦高科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汉邦高科数字安全科│
│ │技有限公司、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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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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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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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为满足业务│
│ │发展的需要及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由公司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亿元,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
│ │。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
│ │。 │
│ │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朝控股”)、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
│ │事长李柠先生将视具体情况,拟在上述预计的3亿元担保额度内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根据 │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沐朝控股、李柠先生为公司关联方,其│
│ │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担保事项”)。 │
│ │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 │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柠│
│ │先生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
│ │表决。 │
│ │ 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上述审批额度│
│ │内发生的担保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负责人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 │事宜。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事项,不需要另行│
│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法规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自本事项生效之日起,此前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
│ │度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审议批准的未使用额度自动失效。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1.北京汉邦高科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2.北京汉邦高科数字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3.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一)关联关系说明沐朝控│
│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沐朝控股、李柠先生为公司关联方,其为公司及子│
│ │公司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 │ 1.沐朝控股 │
│ │ 公司名称: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沐朝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9,221,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
│ │.03%。沐朝控股股东李柠先生为公司董事。沐朝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2.李柠 │
│ │ 李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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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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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群 1732.34万 5.81 89.14 2023-07-12
刘海斌 627.00万 4.03 --- 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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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359.34万 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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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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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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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邦高│北京汉邦高│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数字技术│科数智科技│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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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邦高│北京汉邦高│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数字技术│科安防科技│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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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邦高│北京汉邦东│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科数字技术│联信息技术│ │ │ │ │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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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邦高│北京金石威│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科数字技术│视科技发展│ │ │ │ │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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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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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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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
尼泰振青”)。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简要原因:鉴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且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匹配公司后续发展需要,满足新阶段的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
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1年,审
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
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确定。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尤尼泰振青成立于2020年9月。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
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从业人员527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17人,有37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报告,尤尼泰振青合伙人有42人。
3.业务规模
尤尼泰振青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12002.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7201
.6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77.47万元。2024年执行了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审计
收费674.0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为主。2024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900.00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3136.29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职业风险基金合计9036.29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
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
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4次,累计涉及11名从业人员。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合伙人江帆,2013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7年12月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5
年转入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陆建香,注册会计师,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负责过上
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
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飞,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在尤
尼泰振青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
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单位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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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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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
并终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6日公司内部公示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是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
实现高质量发展。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
票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
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董事
会审慎研究,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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