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52 山河药辅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5-05│ 14.96│ 1.49亿│
├───────────┼───────────┼───────────┼───────────┤
│可转债 │ 2023-06-12│ 100.00│ 3.1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曲阜市天利药用辅料│ 10612.20│ ---│ 52.00│ ---│ 277.82│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 2.10亿│ 584.41万│ 2.30亿│ 100.21│ 3526.68万│ 2024-01-31│
│产基地一期项目 │ │ │ │ │ │ │
├─────────┼──────┼─────┼─────┼─────┼─────┼──────┤
│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 8000.00万│ 752.82万│ 752.82万│ 12.55│ 0.00│ 2026-12-31│
│基地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万│ ---│ 2606.56万│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0-23 │转让比例(%) │26.89 │
├──────┼────────────────┼──────┼────────────────┤
│交易金额(元)│0.0000 │转让价格(元)│0.00 │
├──────┼────────────────┼──────┼────────────────┤
│转让股数(股)│6305.75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尹正龙 │
├──────┼────────────────────────────────────────┤
│受让方 │吴长虹、尹稚雅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山河药│合肥山河医│ 9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辅料股份│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山河药│曲阜市天利│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用辅料股份│药用辅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3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3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7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24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是公司的非股东。(股东会授
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
2026-07-16│其他事项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周建平先生任职至2026年
7月31日将满六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
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
得超过六年,故周建平先生不能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所有
职务。期满离任后,周建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相关职务。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周建平先生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董
事会对周建平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致以诚挚的谢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周建平先生的离任将自股东会
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改选出的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2026年7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李传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将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李传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李传润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接任周建平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李传润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
2026-07-16│其他事项
──────┴──────────────────────────────────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6家。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
序中。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
诚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
诉讼程序中。5.诚信记录
10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
1次。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云,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0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丰实业、山
河药辅、晶赛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世林,2015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山河药辅、峆一药业、和田维药等多家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许亚俊,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山河药辅、容知日新、晶赛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
宣陈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博俊科技、三联锻造、山河药辅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上
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多方面因素综
合考虑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7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过程符合
相关规定,并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
为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
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董事会审
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7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
2026-06-08│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
)对公司2023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山河转债”(债券代码:123199)进行了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山河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
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评级时间2025年5月30日。中诚信国际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
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6月8日出具了《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
“山河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本次评估结果较上次没有变化。
投资者可通过查阅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山
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了解本次信用评级报告的具体情况。
──────┬──────────────────────────────────
2026-04-23│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26年4月21日,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山河”)生产经营和项
目建设需要,公司计划为合肥山河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的综合授信内容及担保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以上担保额度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2、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02月10日
2、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
A栋901室
3、法人代表:雷韩芳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药用辅料生产;药用辅料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肥山河拟向当地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事项由合肥山河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与本
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合肥山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意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山河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
2026-04-23│企业借贷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山河”)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方式为借
款,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利率
为0。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概况
(1)财务资助的原因
作为公司未来研发和创新业务战略实施的重要载体,合肥山河正在进行“合肥研发中心及
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建成后,将进行新型高端辅料的研发生产,日常生
产经营和业务开拓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对其进行财务资助,旨在顺利推进合肥山河的
项目投资建设事项以及满足日后生产经营对于资金的需求,支撑公司研发平台搭建及远期创新
业务的布局,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财务资助的对象
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合肥山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资助的来源、金额、期限、方式及用途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方式为借款,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2年。在有效期内,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
扣除相应的额度,借款归还以后额度即时恢复。本次财务资助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合肥山河日常
经营流动资金以及投资项目资金。
(4)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
本次公司向合肥山河提供的财务资助,利率为0。
(5)财务资助的审批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或有
关部门批准。
──────┬──────────────────────────────────
2026-04-23│其他事项
──────┴──────────────────────────────────
近日,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羟丙纤维素
、醋酸琥珀酸羟丙甲纤维素酯产品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药品管
理档案(以下简称“DMF”)归档号,编号:043994、043995。目前公司已有17个产品获得美
国FDA的DMF备案号,覆盖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包衣材料、润滑剂等全品类口服固体制剂
辅料,构建起行业领先的国际化资质壁垒。
──────┬──────────────────────────────────
2026-04-23│其他事项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
为保障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现提
议2026年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不
单独领取董事津贴;任职公司其他职务(即除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根据其担任的管理岗位
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相关具体职位的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另行领取董事
津贴;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现确定2026年各高级
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实行年薪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3│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182.55万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息3.0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一、审议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
展前景,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股东的利
益,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
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
准后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2026-02-24│其他事项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
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日起15个交
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2月2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97872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82.55万股)
的3%。
近日,公司收到复星医药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函》,前述减持计划
已于2026年2月21日实施完成。
──────┬──────────────────────────────────
2026-02-04│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5日
接受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美国FDA”)的现场检查。核查范围涵盖质量管
理、生产管理、设施与设备管理、实验室质量控制、物料和包装标签管理六大体系。
近日,公司收到美国FDA出具的现场检查报告(EIR,EstablishmentInspectionReport),
确认本次检查已结束,公司顺利通过FDA现场检查。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是公司首次接受并通过美国FDA的现场检查,标志着公司产品质量体系接轨国际,具
备持续为美国乃至全球市场提供高品质药用辅料产品的资质。此次通过美国FDA现场检查是公
司严格贯彻执行高标准质量管理规范的成果,是对公司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肯定,对公司进一
步拓展美国市场和其他国际市场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将对公司国内药用辅料替代进口业务
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海外业务近几年虽然增速较快,但总体上美国业务占比较小,由于医药行业的特点,
相应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情况易受到市场环境变化、关税、汇率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
2026-01-16│其他事项
──────┴──────────────────────────────────
公司于近日收到复星医药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倍数的通知函》
。复星医药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倍数的通知函》。
──────┬──────────────────────────────────
2025-11-07│其他事项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吴长
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2025年11月7日上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吴长虹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
同意选举总经理宋道才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
商登记变更手续。
三、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吴长虹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
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5-11-06│其他事项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吴长虹
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吴长虹、宋道才、雷韩芳、刘路、独立董事王宏、独立董事林平
以及独立董事周建平、职工董事王传珍。
──────┬──────────────────────────────────
2025-11-06│其他事项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
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上午9:15至2025年11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1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5.会议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6.会议主持人:代理董事长宋道才先生
7.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5人,代表公司股份7057759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39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64138
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71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8人,代表股份64390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80%。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9.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持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21645259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23%)的股东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
,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90日内(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2月21日)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97872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扣除
公司回购股份1825500股,下同)的3%。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652486股);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326243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复星医药持有公司股份21645259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9.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3、拟减持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2月
21日);
4、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复星医药本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6978729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3.00%(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
分配等方式取得的股份。
──────┬──────────────────────────────────
2025-10-2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系因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逝世后的遗产继承所致,其继承人通过继承的方式获
得上市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正龙先生生前所持公
司股份继承过户已完成。
2、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于2025年8月26日逝世,尹正龙生生
前持有的公司63057454股股份,由其妻子吴长虹女士继承472930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
.172%,其女儿尹稚雅女士继承157643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24%。吴长虹女士与尹稚
雅女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尹稚雅女士将其所持有山河药辅全部股份的身份性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吴长虹女士行使。
至此,吴长虹女士持有63057454股山河药辅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896
%。山河药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尹正龙先生变更为吴长虹女士。
3、2025年10月22日,尹正龙先生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共计63057454股,已非交易过户
至吴长虹女士、尹稚雅女士名下。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收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配偶吴长虹
女士、及其女儿尹稚雅女士提交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交易过户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正龙先生逝世。尹正龙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630574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896%,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淮南市正诚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25)皖淮正公证字第7078号),尹正龙先生
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被继承人尹正龙先生
遗产应由其妻子吴长虹、女儿尹稚雅两人共同继承:其妻子吴长虹女士继承47293091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2%,其女儿尹稚雅女士继承157643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24%。
同时,吴长虹女士与尹稚雅女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尹稚雅女士将其所持有山河
药辅全部股份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
利全部委托吴长虹女士行使。至此,吴长虹女士持有63057454股山河药辅表决权,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896%。山河药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尹正龙先生变更为吴长虹
女士。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
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收到吴长虹女士、及其女儿尹稚雅女士提交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尹正龙先生名下所有股份已完成非交易过户手续,其中47293091股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
至吴长虹女士名下,15764363股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尹稚雅女士名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正龙先生生前所持公司股份继承过户已完成,尹正龙先生名下不再
持有公司股份。吴长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7293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2%,其股份均为
无限售流通股。
尹稚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764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24%,其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
2025-10-21│其他事项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吴长虹女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吴长虹简历
吴长虹女士:1966出生,毕业于安徽中医药大学中药专业,本科学历,高级讲师,执业药
师。1989年至2003年任职于安徽省医药技校,担任教务科长并兼任校办康宝医药公司企管科科
长,2003年至2006年任北京松联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经理;2006年至2013年任淮南联合大
学化工系兼职教授,2014年至2021年任淮南职教中心高级讲师,现已退休。2020年8月至2025
年8月任安徽联创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长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7293091股份(目前正在中登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与持有公司
15764363股份的尹稚雅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吴长虹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
2025-10-2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0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1日
7、出席对象:
(1)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是公司的非股东。(股东会
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
2025-10-10│其他事项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发行的“山河转债
”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
近日,公司发布《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暨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签署<表决权委
托协议>的公告》,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正龙先生遗产由其妻子吴长虹、女儿尹稚
雅两人共同继承,本次权益变动后吴长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729309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72%,尹稚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576436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724%。同时,吴长虹
女士与尹稚雅女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尹稚雅女士将其所持有山河药辅全部股份的身
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吴长虹
女士行使。至此,吴长虹女士合计持有公司63057454股表决权,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26.89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吴长虹女士。
──────┬──────────────────────────────────
2025-09-29│重要合同
──────┴──────────────────────────────────
一、本次表决权委托概述
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尹正龙先生遗产由其妻子吴长虹、女儿尹稚雅两人共同继承,继
承后吴长虹女士将直接持有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7293091股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2%,尹稚雅女士将直接持有公司1576436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的6.724%。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近日,公司收到尹稚雅女士和吴长虹女士签署的《表决
权委托协议》,尹稚雅女士将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5764363股表决权委托给吴长虹女
士。协议生效后,吴长虹女士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63057454股表决权,约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896%。
二、本次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方):尹稚雅
乙方(受托方):吴长虹
──────┬──────────────────────────────────
2025-08-27│其他事项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沉痛公告:
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家属的通知,尹正龙先生已于2025年8
月26日下午永远离开了我们,享年60岁。
尹正龙先生一生热爱党和祖国,以实业报国,积极担当社会责任,倾注毕生心血致力于中
国医药事业的发展,助力国内药用辅料升级实现替代进口,实现了国内药辅企业由跟跑到国际
并跑的跨越。
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尹正龙先生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经过20多年对行业的坚守,带领公司将地方制药厂一个小的辅料车间走向资本市场,成功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他把一生奉献给了企业,为公司创立、成长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
开拓进取,呕心沥血,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他才华卓越,谦虚
待人,关爱员工,深受公司全体员工的爱戴。我们为失去这样一位好领导、好兄长、好榜样无
比悲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对尹正龙先生为公司付出的无数心血和做
出的巨大贡献表示最衷心感谢,对尹正龙先生的逝世致以沉痛哀悼和怀念,并向尹正龙先生的
家人致以深切慰问。
尹正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05745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6.9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尹正龙先生所持的公司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尹正龙先生的逝世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正常履职,各项经营业务活动不会受到影响。公司董事长职位出现
空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选举董事长等工
作。经全体董事推举,现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宋道才先生暂行行使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职
责,直至公司董事会选举出新的董事长之日止。
──────┬──────────────────────────────────
2025-08-18│其他事项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
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上午9:15至2025年8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2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
7.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26人,代表公司股份7056086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32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64138
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71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19人,代表股份64222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08%。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2
0人,代表公司股份7031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25%。
──────┬──────────────────────────────────
2025-08-18│其他事项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王传珍先生(简历附后)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现任的7位董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传珍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
2025-08-04│其他事项
──────┴──────────────────────────────────
近日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新增1种药用
辅料产品:甘露醇丸芯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的登记号
,为F20250000241。
截止公告日,山河药辅已有47种产品获得CDE登记号,详情登陆CDE官网(http://www.cde
.org.cn/)查询。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与《国务院关于
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单独
受理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建立原料
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平台与数据库,有关企业或者单位可通过登记平台按公告要求提交
原料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资料,获得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号,待关联药品制剂提
出注册申请后一并审评。
甘露醇丸芯是由D-甘露糖醇及其他辅料制成的白色或类白色球形小丸,主要用作肠溶微丸
制剂和缓控释微丸制剂的载体,也可直接作为药物微丸。具有以下特点:1.作为药物层积的载
体:甘露醇丸芯表面光滑、规则,粒径分布均一,为药物层积提供了理想的起始平台,确保药
物层均匀、牢固;2.制备缓控释微丸:甘露醇丸芯作为惰性核心,不影响药物的释放行为,使
得释放特性主要由包衣膜控制;3.改善口感:甘露醇本身具有清凉的甜味,溶解时吸热产生清
凉感;4.制备复方制剂:不同药物可分别载到不同的甘露醇丸芯批次上,可以避免不同药物成
分之间的物理化学不相容,实现不同药物不同的释放速度;5.可直接作为渗透性利尿药使用。
公司新增产品品种,扩大了公司产品生产范围,将对公司后续年度的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
影响。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
2025-08-01│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协议涉及的后续具体投资事项需按上市公司法定审批程序经审批后方可
实施,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拟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系公司淮南经开化工园区“新型药
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项目(公告编号:2020-048)”剩余用地重新规划,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
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
、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
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
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
事项需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淮南经开区管委会”)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公司在淮南经开化工园区投资建
设高端辅料智造基地的相关事项达成合作共识,拟签署《高端辅料智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本协议”)。
2、协议对手方介绍:
对方名称: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联关系: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淮南经
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高端辅料智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淮南
经开区管委会签订本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授权董事长或依法授权的代理人员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计划实施项目的投
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4、本协议签署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双方
甲方:淮南经开区管委会
乙方: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项下规划的投资符合国家医药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发挥高端药用辅料技术研
发优势,抓住国产药用辅料的历史发展机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2、公司将根据药用辅料产业和技术的发展分步实施投资规划,本次投资对公司2025年报
告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主要取决于
具体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政府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
──────┬──────────────────────────────────
2025-08-01│其他事项
──────┴──────────────────────────────────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提请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
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
25年8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上午9:15~2025年8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http://wltp.cninfo.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
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是公司的非股东。(股东会授
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
2025-08-01│其他事项
──────┴──────────────────────────────────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