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53 三鑫医疗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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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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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5-06│ 12.87│ 2.3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0-30│ 4.85│ 2228.5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6-11│ 4.04│ 566.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1│ 6.28│ 2102.0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3│ 4.72│ 1419.0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2│ 4.47│ 1250.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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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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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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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0909.25│ ---│ ---│ 3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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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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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三鑫医疗器械生│ 1.80亿│ 2318.89万│ 1.84亿│ 102.32│ -744.83万│ 2017-05-31│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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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万支静脉 │ 3800.00万│ ---│ 3816.33万│ 100.43│ ---│ 2017-05-31│
│留置针技术改造及扩│ │ │ │ │ │ │
│产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172.60万│ ---│ 1183.15万│ 100.90│ ---│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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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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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6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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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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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四川威力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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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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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四川威力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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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
│ │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 │
│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 │人民币5000万元对四川威力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威力生”)进行增资。本│
│ │次增资完成后,四川威力生注册资本将由2亿元增加至2.5亿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 │
│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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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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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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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2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全部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9万股予以回购注销;29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未达1.0,其中,2人当期个人
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为0,当期考核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12.325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31.32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22,397,525股减少为522,084,275股,注册资本将
由人民币522,397,525元减少至522,084,275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年8月27日-2025年10月10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刘明
电话:0791-85950380
邮箱:sanxinkeji1997@163.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99号邮政编码:330052
3、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有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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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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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和2025年8月26日
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成,其中包括一名职工代表董事。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曾
美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美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曾美花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曾美花女士简历曾美花女士,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2011年
3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审计部副经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审计部经理,黑龙江鑫品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西赣医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
事,江西圣丹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西呈图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西钶维肽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监事,哈尔滨鑫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哈尔
滨瑞佳永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河南鑫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曾美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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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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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本次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血液透析浓缩液为枸橼酸型血液透析浓缩液,该产品由A
液和B液组成。A液由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钙、氯化镁、枸橼酸和透析用水组成,B液由碳酸
氢钠、透析用水组成。枸橼酸是一种广泛存在于人体的天然性酸,能与血液中的钙离子结合形
成枸橼酸钙,使血液中钙离子浓度降低,从而抑制凝血过程,有效防止血栓形成,提高透析治
疗的安全性。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低钙血液透析浓缩液、高钙血液透析浓缩液、枸橼酸型血
液透析粉、枸橼酸型血液透析浓缩液、冰醋酸型血液透析浓缩液、含糖型血液透析浓缩液、血
液透析粉/干粉、A液+B粉(含联机干粉)的透析浓缩物等特殊配方和不同型号的血液透析浓缩
物。本次新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血液透析浓缩液能更好地满足临床个性化治疗需求,有利于
提高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始终秉承“心系健康、专注安全医疗”的初心,在血液透析
设备+耗材全产业链的基础上,持续丰富血液透析个性化产品品类,推动血液透析治疗模式朝
着“提升患者透析效果和生存质量”的方向持续进步,推动社会健康事业持续发展。该产品的
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推广效果,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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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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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德国莱茵TüV集团换发
的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edicalDevicesRegulation(EU)2017/745(以下简称“MDR”)认证证
书,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得MDR认证的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四项产品获得MDR认证,分别为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SterileHypodermicNeed
les)、一次性使用回缩自毁式无菌注射器带针(SterileRetractableSafetySyringesforSing
leUse)、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PreciseFilterInfusionSetsforSingleUse)、一次性
使用输液器(SterileInfusionSetsforSingleUse)。
公司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管路(HemodialysisBloodTubingSets)、一次性使用机用采血
器(A.V.FistulaNeedleSets)两项产品已于前次获得MDR认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
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公司产品获得欧盟MDR认证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98)。
二、MDR认证证书的主要内容
证书名称:EUCertificate
制造商: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99号
证书编号:HZ2021396-1
SRN注册号码:CN-MF-000018456
产品分类:IIb类产品、IIa类产品
已认证产品: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管路(HemodialysisBloodTubingSets)、一次性使用
机用采血器(A.V.FistulaNeedleSets)、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SterileHypodermicNeedle
s)、一次性使用回缩自毁式无菌注射器带针(SterileRetractableSafetySyringesforSingle
Use)、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PreciseFilterInfusionSetsforSingleUse)、一次性使
用输液器(SterileInfusionSetsforSingleUse)
报告编号:326017347-200
证书首次签批日期:2024年12月13日
证书本次签批日期:2025年8月18日
生效日期:2025年8月18日
有效日期至:2029年12月12日
发证机构:德国莱茵TüV集团(TüVRheinlandLGAProducts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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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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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威力生”)为适应《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调整,对《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的生产范围进行变更并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于近日取得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许可证编号:川药监械生产许201600
5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94916300L
企业名称: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贵文
企业负责人:陈贵文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天府生命科技园B6幢301生产地址:高新区科园南路88
号10栋3楼303、304号;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10栋3楼302号仓库5、仓库6、仓库7;高新区科韵
路368号1栋1单元3楼301号
生产范围:2017分类目录:II类:10-03-血液净化及腹膜透析设备III类:10-03-血液净
化及腹膜透析设备
许可期限: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09日发证部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证日期: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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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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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等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
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拟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100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
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
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
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
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
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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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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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为保证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在公司股本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利润增长幅度低于股本的扩张幅度
,公司每股收益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会被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在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根据下述假设条件,本次发行主要财务数据和
财务指标的影响的模拟测算如下: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完成
时间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监会完成注册的发行方案和本次发行方案的
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发行,该时间仅为估计,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
本次注册并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3、本次发行的债券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26年
6月30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为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
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
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
的实际完成情况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
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为量化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的债券转股价格为8.82元/
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日(2025年8月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
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
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2740.41万元和20986.92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
种情况:(1)与上年同期持平;(2)较上年同期增长10%;(3)较上年同期增长20%。该假
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资
金使用效益等)的影响;
8、暂不考虑公司2025年、2026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9、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2239.75万股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6万股后的52223.75万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
股票数之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数的
影响;
10、假设2025年无其他股本变动因素;
11、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
响;
12、假设本次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
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或分红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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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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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在本次限售期内,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全部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19万股予以回购注销;29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未达1.0,当期不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的股份12.325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31.32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因
公司按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根据本激励计划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
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已于2024年9月9日实施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60000股后的519436545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51943654.5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于2025年5月12日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0000股后的52223752
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0444
75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8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
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人
民币现金。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1为股权
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
(3)缩股
P=P0÷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
缩股比例(即1股股票缩为n股股票)。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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