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53 三鑫医疗 更新日期:2026-09-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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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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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5-06│ 12.87│ 2.3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0-30│ 4.85│ 2228.5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6-11│ 4.04│ 566.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1│ 6.28│ 2102.0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3│ 4.72│ 1419.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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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2│ 4.47│ 1250.75万│
├───────────┼───────────┼───────────┼───────────┤
│可转债 │ 2026-08-04│ 100.00│ 5.2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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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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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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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0909.25│ ---│ ---│ 3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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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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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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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三鑫医疗器械生│ 1.80亿│ 2318.89万│ 1.84亿│ 102.32│ -744.83万│ 2017-05-31│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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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万支静脉 │ 3800.00万│ ---│ 3816.33万│ 100.43│ ---│ 2017-05-31│
│留置针技术改造及扩│ │ │ │ │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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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172.60万│ ---│ 1183.15万│ 100.90│ ---│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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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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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0 │交易金额(元)│991.82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625│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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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川威力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陈贵文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长期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提升在血液净化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江西三鑫医疗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威力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四川威力生")与控股子公司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威力生"或"目标│
│ │公司")及其少数股东陈贵文、刘韶林于近日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四川威力生拟 │
│ │使用自有资金1787.24万元分别收购陈贵文、刘韶林持有的成都威力生部分股权,其中:陈 │
│ │贵文拟将其持有的成都威力生12.6250%股权(对应202.00万元注册资本出资额)作价991.82│
│ │万元转让给四川威力生,刘韶林拟将其持有的成都威力生10.1250%股权(对应162.00万元注│
│ │册资本出资额)作价795.42万元转让给四川威力生。转让价格由交易各方参考成都威力生20│
│ │25年末净资产情况综合协商确定。 │
│ │ 近日,公司收到成都威力生通知,成都威力生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
│ │手续,变更完成后,成都威力生分别由四川威力生出资1320万元人民币、由陈贵文出资155 │
│ │万元人民币、由刘韶林出资125万元人民币。本次变更登记不涉及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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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0 │交易金额(元)│795.4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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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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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125│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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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川威力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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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刘韶林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长期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提升在血液净化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江西三鑫医疗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威力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四川威力生")与控股子公司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威力生"或"目标│
│ │公司")及其少数股东陈贵文、刘韶林于近日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四川威力生拟 │
│ │使用自有资金1787.24万元分别收购陈贵文、刘韶林持有的成都威力生部分股权,其中:陈 │
│ │贵文拟将其持有的成都威力生12.6250%股权(对应202.00万元注册资本出资额)作价991.82│
│ │万元转让给四川威力生,刘韶林拟将其持有的成都威力生10.1250%股权(对应162.00万元注│
│ │册资本出资额)作价795.42万元转让给四川威力生。转让价格由交易各方参考成都威力生20│
│ │25年末净资产情况综合协商确定。 │
│ │ 近日,公司收到成都威力生通知,成都威力生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
│ │手续,变更完成后,成都威力生分别由四川威力生出资1320万元人民币、由陈贵文出资155 │
│ │万元人民币、由刘韶林出资125万元人民币。本次变更登记不涉及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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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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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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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14.56元/股(含),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37.3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不高于274.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本次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
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7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本次
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6年9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50
,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9.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
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28,959元(不含交易有关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
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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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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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少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9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库存股的
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17.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
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截至目前,公司已将回
购的8,135,650股用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160,000股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并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结合公司整体规划,公司拟将上述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6
0,000股库存股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33.1万股股份,本次股份全部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22,084,
275股减少为521,753,27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2,208.4275万元减少至52,175.3275万元。
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
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
次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的有关情况
由于本次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库存股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
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自2026年9月10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叶美连
联系电话:0791-85950380
电子邮箱:sanxinkeji1997@163.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河洲路4899号邮政编码:330209
3、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有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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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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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可转债转股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
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56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56元/股的条件
下,按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2,747,252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53%;按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373,626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
本的0.2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六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上述主体未来如有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9、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
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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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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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本次股东会
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
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河洲路4899号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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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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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
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2025年度业务收入16.54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
入14.1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3亿元。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18家(含H股),平均
资产额208.93亿元,收费总额2.77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
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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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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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110人,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80.1825万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52208
.4275万股的0.7282%。
2、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相关手续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10名激励对象办理380.182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如下:
1、激励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
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管理/业务)人员,上述所有激
励对象中,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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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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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在本次限售期内,有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全部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5.5万股予以回购注销;26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未达1.0,当期不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的股份11.6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17.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因
公司按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根据本激励计划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
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
价格并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10月2
8日,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由3.5元/股调整为3.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回购资金总额为985277.05元(其中限制性股票回购款为971075元,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为14202.0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
鉴于在上述回购价格调整后,公司已于2026年5月28日实施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202
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0000股后的52192427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04384855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8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
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人民
币现金。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1为股权
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
(3)缩股
P=P0÷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
缩股比例(即1股股票缩为n股股票)。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做调整。
3、回购价格调整的结果
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3.1元/股调整为2.9元/股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时间较长,且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
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①若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未获得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或未在本次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办理前实施完成,则回购价格无需再次调整,为2.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
②若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获得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且于本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办理前实施完成,则本次回购价格将由2.9元/股调整为2.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若回购价格为2.9元/股,预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49.59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若回购价格为2.8元/股,预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47.88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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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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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库存股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0000股库存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
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77元/股(含)。本
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截至2024年6月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829565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0%,最高成交价5.60元/股,最低成交价4.9
0元/股,回购资金已使用43452867.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
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截止目前,公司已将本次回购的8135650股用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1
60000股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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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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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521924275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预计本次派发现金红利52192427.50元(含税)。
若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
数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
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二)公司2026年上半年业绩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
任意公积金的情况。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115861.37元,
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3095728.40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3301593
9.9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
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
7年)》等规定,公司拟定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521924275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预计本次派发现金红利52
192427.50元(含税)。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若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
数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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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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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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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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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资事项概述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威力生”)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使用其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部分
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完成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后,成都威力生
的注册资本由16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400万元人民币。本次转增按照股东原有持股比例同比例
转增,不改变各股东的相对持股比例。
本次控股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事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成都威力生通知,成都威力生已完成本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取得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主要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94916300L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贵文
注册资本:贰仟肆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4日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天府生命科技园B6幢301
经营范围:研究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三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凭医疗器械生
产企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销售医疗器械三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医疗器械二
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超声仪器及相关设备(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
营)及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租赁;信息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办公设备、机械设备、
教学用具;计算机系统集成;清洁服务、家庭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登记机关:成都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日期: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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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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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1311号文同意注
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三鑫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8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3,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300,000张,
按面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日,T-1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3
,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8月4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共计4,517,586张,即451,758,600.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5.24%。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6年8月6日(T+2日)结束。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
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776,305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77,630,5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6,105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61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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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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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鑫医疗”、“发行人”或“公司”)和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或“三鑫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
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
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
026年8月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
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
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53000.00万元的部分承
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53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
额为159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
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
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部分;如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
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
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根据《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三鑫医疗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6年8月5日(T+1日)主持了三鑫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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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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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鑫医疗”、“发行人”或“公司”)和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或“三鑫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
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
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8月6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
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
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
足530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53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
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59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部分;如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将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
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
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三鑫医疗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3000.
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6年8月4日(T日)结束。根据2026
年7月31日(T-2日)公布的《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
者送达获配信息。
一、总体情况
三鑫转债本次发行53000.00万元,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共计5300000张。本次发行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8月4日(T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的三鑫转债总计4517586张,即4517586
00.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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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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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日,即T-1日)收市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已刊登于2026年7月31
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
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为便于投资者了解三鑫医疗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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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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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鑫医疗”、“发行人”或“公司”)和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或“三鑫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
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8月4日(T日),网上申购
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
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
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
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
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
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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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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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钶维肽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钶维肽”)自主研发的人工血管产品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同意,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对公司的影响
人工血管产品采用一体化膨体聚四氟乙烯(ePTFE)材料,通过独特的集成一体式构造,
具有穿刺不分层、生物相容性优等突出特点,该技术成果已被浙江省科技厅列为2025年重大科
技成果之一。这一突破不仅成功打破了国外企业在小口径人工血管领域的技术垄断,也为提升
患者生命质量提供了安全有效的中国方案,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领先优势。
江西钶维肽专注于外周血管介入相关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开发,本次人工血管产品进入创新
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是公司深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刻体现。此前,江西钶维肽自
主开发的另一款血管介入产品“漏血监测器”已于2024年4月获得江西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
审查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产品通过创新医疗器械审
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在注册申报时可享受优先办理的权
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将按照早期介入、专人负责、科学审查的原则,在标准
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进行审评审批,对于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医
疗器械产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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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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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威力生”)因生产经营需要,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地址
进行变更并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于近日取得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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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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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威力生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威力生”)使用自有资金1787.24万元分别收购陈贵文、刘韶林持有
的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威力生”)部分股权,其中:陈贵文将其持
有的成都威力生12.6250%股权(对应202.00万元注册资本出资额)作价991.82万元转让给四川
威力生,刘韶林将其持有的成都威力生10.1250%股权(对应162.00万元注册资本出资额)作价
795.42万元转让给四川威力生,转让价格由交易各方参考成都威力生2025年末净资产情况综合
协商确定。
上述股权转让前,公司通过四川威力生间接持有成都威力生59.75%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
后,公司通过四川威力生间接持有成都威力生82.50%的股权。成都威力生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成都威力生通知,成都威力生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变更完成后,成都威力生分别由四川威力生出资1320万元人民币、由陈贵文出资155万元
人民币、由刘韶林出资125万元人民币。本次变更登记不涉及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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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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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义兴先生
和雷凤莲女士于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9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4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60000
股计算,下同)的比例为0.0663%。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义兴先生和雷凤莲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
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义兴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副董事长雷凤莲女士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
3、增持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增持时间: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9日
6、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彭义兴先生于2026年6月9日增持公司股份14000股,增持均价为
8.80元/股,增持金额为12.2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7%;雷凤
莲女士于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9日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32200股,增持均价为8.82元/股,
增持金额为293.1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36%。
7、本次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后持股变化:
(2)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8、后续增持计划:截至目前,彭义兴先生和雷凤莲女士暂未提出后续增持
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前6个月内不存在
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
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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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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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河洲路4899号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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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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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述:为有效规避和降低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进出口业务带来的潜在汇率等风险,公司拟使用与美元收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与境内外金融
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减少因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资金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且授权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以先到之日期为截止日)。交易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批准的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
续期超过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2、审议程序: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2026年5月1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3、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规避
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交易违约风险
以及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是面向全球市场的医疗器械专业制造商,主要产品在国内外均有销售。公司2025年度
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为3.6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56%,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
的比重为22.49%。公司的出口订单主要采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而公司通过美元支付的采购类
业务相对较少。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使用与美元收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以尽可能规避和降低外汇市场风险,减少因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
成的不利影响。
2、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批准的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为资信较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具有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且授权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以先到之日期为截止日)。如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
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议案。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降低汇率或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而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能够减少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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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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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
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投票,同意选举曾美花女
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曾美花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美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曾美花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曾美花女士当选为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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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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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鑫医疗”)于2026年4月23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厦门精配软件、健麾信息签署
<补充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增资参股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参股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用支
付现金的方式向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精配软件”或“丙方”)增资人
民币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厦门精配软件24%的股权。次日,公司与厦门精配软件签
署了《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增资之股权投资协议书》
(以下简称“原协议”)。2023年8月,参股公司厦门精配软件因业务拓展需要进行增资,公
司基于发展战略考量,放弃本次厦门精配软件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厦门精配软件由上
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麾信息”)出资2250万元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
成后,公司持有厦门精配软件的股权比例由24.00%下降至20.40%。
(一)签署背景
根据原协议,厦门精配软件承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00万元、1400万元、2200万元,2022年度至2024年度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4200万元
(以经公司聘请或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根据厦门业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厦业
华专审[2023]003号、厦业华专审[2024]017号、厦业华专审[2025]001号),厦门精配软件未
完成原协议中的累计盈利承诺,触发了累计盈利承诺的补偿措施条款。
2025年,公司与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多次沟通,对股份回购事项进行协商谈判,鉴于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人流动资金紧张,暂时无法拿出充足的资金支付全部股份回购款,2025年7月,
公司收到部分股份回购款300万元,对应的股权回购比例为1.8%,回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厦门
精配软件的股权比例由20.40%减少为18.60%。2025年12月,厦门精配软件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
定向减资事项并决议通过公司与厦门精配软件、健麾信息签署《补充协议》等事项,目前厦门
精配软件正在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事项,减资结束后,公司持有厦门精配软件的股权比例由18
.60%增加至19.2017%。本次拟签署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是基于厦门精配软件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
司的发展战略等情况综合考虑协商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的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密切跟踪
本次《补充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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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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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已于
近日正式搬迁至新址办公,为确保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渠道畅通,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次变更概述
公司办公地址由“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99号”正式变更为“江西省南
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河洲路4899号”,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由“330200”变更为“330209”。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均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地址同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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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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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融资计划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的业务规模需求,给公
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通过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其他
合法方式的债务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具体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使
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产申请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不包括发行股票、可转债等需要证
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注册核准的融资方式),上述融资额度可滚动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审核并签署
融资事项的相关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除外)。
董事会本次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计划总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有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通过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其他合法
方式的债务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
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付能力良好,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
贷款及其他合法方式的债务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
务的拓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相关事
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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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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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
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
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
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河洲路4899号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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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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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
21,924,275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预计本次派发现金红利104,384,855.00元(含税)。若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披露日至
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
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
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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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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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长期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提升在血液净化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江西三鑫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威力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
川威力生”)与控股子公司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威力生”或“目标
公司”)及其少数股东陈贵文、刘韶林于近日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四川威力生拟使
用自有资金1787.24万元分别收购陈贵文、刘韶林持有的成都威力生部分股权,其中:陈贵文
拟将其持有的成都威力生12.6250%股权(对应202.00万元注册资本出资额)作价991.82万元转
让给四川威力生,刘韶林拟将其持有的成都威力生10.1250%股权(对应162.00万元注册资本出
资额)作价795.42万元转让给四川威力生。转让价格由交易各方参考成都威力生2025年末净资
产情况综合协商确定。
本次转让前,公司通过四川威力生间接持有成都威力生59.75%的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
公司通过四川威力生间接持有成都威力生82.50%的股权。成都威力生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的部分股权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
二、主要交易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1)陈贵文,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513027************,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
市。陈贵文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韶林,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652901************,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
市。刘韶林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威力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02MA62UJK02R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琳
(5)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8年05月29日
(7)住所:四川省眉山市经济开发区新区眉州大道西六段2号(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货物进出口;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
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四川威力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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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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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德国莱茵TüV集团换发
的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edicalDevicesRegulation(EU)2017/745(以下简称“MDR”)认证证
书,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得MDR认证的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获得欧盟MDR认证的三项产品分别为透析液过滤器(DialysisFluidFilters)、
连续性血液净化管路及附件(CRRTTubingSets)、预充式导管冲洗器(Pre-FilledFlushSyrin
ges)。
公司产品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管路(HemodialysisBloodTubingSets)、一次性使用机用
采血器(A.V.FistulaNeedleSets)、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SterileHypodermicNeedles)
、一次性使用回缩自毁式无菌注射器带针(SterileRetracSafetySyringesforSingleUse)、
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PreciseFilterInfusionSetsforSingleUse)、一次性使用输液
器(SterileInfusionSetsforSingleUse)、一次性使用无菌透析护理包(DialysisKitsForSi
ngleUse)等已先后获得欧盟MDR认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8日、2025年8月22日、2
026年1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公司产品获得欧盟MDR认
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2025-055、2026-005)。
三、对公司的影响
MDR作为欧盟最新的医疗器械法规,是对旧版欧盟医疗器械指令MedicalDeviceDirective9
3/42/EEC(简称“MDD”)的升级。MDR新规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要求显著提高,其强化了制造
商的责任并进一步严格上市前审批,提高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加强警戒和市场监督。产品制造
商需要对销往欧盟市场的产品进行全面审查,并采取措施以确保符合MDR新规在分类、技术文
档、一般安全和性能要求等方面的合规要求。
本次取得欧盟MDR认证证书,表明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欧盟MDR法规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标志着上述产品符合欧盟最新医疗器械法规要求,具备欧盟市场的最新准入条件,本次获批将
对公司产品在欧盟国家及其他认可欧盟MDR认证国家的推广和销售有积极促进作用,有助于进
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全球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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