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57 赢合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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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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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5-05│ 12.41│ 2.0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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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7-02-06│ 64.33│ 3.07亿│
├───────────┼───────────┼───────────┼───────────┤
│增发 │ 2017-02-23│ 66.66│ 1.3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27│ 17.05│ 8328.93万│
├───────────┼───────────┼───────────┼───────────┤
│增发 │ 2018-03-20│ 22.97│ 13.8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8-17│ 12.03│ 120.30万│
├───────────┼───────────┼───────────┼───────────┤
│增发 │ 2020-08-24│ 22.63│ 19.3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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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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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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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联储一村投资合│ 50000.00│ ---│ 50.00│ ---│ 0.11│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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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村同盛股权投│ 20000.00│ ---│ 20.00│ ---│ 0.00│ 人民币│
│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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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斯科尔科技有│ 4827.00│ ---│ 51.00│ ---│ -10.5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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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赢合时代产业投│ 3000.00│ ---│ 30.00│ ---│ -0.09│ 人民币│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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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汭合环保科技有│ 1821.00│ ---│ 55.00│ ---│ 43.1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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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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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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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合科技锂电池自动│ 9.58亿│ 5343.81万│ 10.02亿│ 104.69│ 1.25亿│ 2022-12-31│
│化设备生产线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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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合科技智能工厂及│ 1.02亿│ 812.87万│ 902.87万│ 40.65│ ---│ 2023-07-31│
│运营管理系统展示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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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 4.05亿│ 7.17万│ 4.07亿│ 100.47│ ---│ ---│
│018年非公开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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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 20.00亿│ 100.00│ 19.62亿│ 101.26│ ---│ ---│
│020年非公开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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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1532.84万│ 1532.84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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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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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7 │交易金额(元)│2.0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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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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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昂华(上海)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1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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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朱延柱、李家全、马寰、王鹏飞、上海青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上海东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元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魏│
│ │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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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经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上海青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望│
│ │创业”)、上海东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数创业”)、上海元派投资│
│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派投资”)以及其他5名自然人股东收购昂华(上海)自 │
│ │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华自动化”)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1、协议主体 │
│ │ 转让方: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朱延柱、李家全、马寰、王鹏飞、上海青望创业│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东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元派投资中心(有│
│ │限合伙)、魏锋 │
│ │ 受让方: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目标公司:昂华(上海)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 2、交易价格:人民币20434.84万元(根据最终经国资备案的评估价格确定),其中公 │
│ │司向电气控股收购昂华自动化58.02%股份,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856.29万元(根据最终经国│
│ │资备案的评估价格按股比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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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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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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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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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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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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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1、公司拟与昂华自动化全体股东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人民币20,434.84万元收│
│ │购昂华自动化10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昂华自动化100%的股权。 │
│ │ 2、电气控股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此 │
│ │之外,昂华自动化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 │ 3、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昂│
│ │华(上海)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贾│
│ │廷纲先生、郑英霞女士、沈玉玲女士、蒋建斐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
│ │弃权0票),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 │
│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 │ 4、截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连续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电气控股之间 │
│ │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含关联方) │
│ │ (一)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电气控股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经查询,电气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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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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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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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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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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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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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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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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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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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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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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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循动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之配偶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深圳市循动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之配偶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深圳市循动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之配偶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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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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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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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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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循动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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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之配偶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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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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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主体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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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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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经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3日与关联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上海电气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上海电气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存款、信贷业务,其中存款业务额度不超过6 │
│ │亿元,信贷业务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为三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 │具体业务事宜。 │
│ │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执行2024年│
│ │与上海电气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上海电气财务公司│
│ │发生的存款业务额度不超过6亿元,信贷业务不超过10亿元。 │
│ │ 上海电气财务公司与公司受同一主体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
│ │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冯淳林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 │
│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382室 │
│ │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
│ │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
│ │、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
│ │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
│ │资;(十)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十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 │。 │
│ │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中│
│ │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上海电气财务公司吸收成员单位存款折合人民币753.86亿元,向上海电气集团内成员单位发│
│ │放贷款余额人民币355.59亿元(含贴现人民币0.2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 │),财务公司总资产851.77亿元,总负债760.49亿元。2025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6│
│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38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6.47亿元。 │
│ │ 经查询,上海电气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良好。 │
│ │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上海电气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存贷款利率│
│ │;提供的各类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公司与上海电气财务公│
│ │司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
│ │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 │、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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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东 5100.00万 7.86 45.64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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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100.00万 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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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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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2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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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6.85 │质押占总股本(%) │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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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维东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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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8-30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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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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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30日王维东质押了3000.0万股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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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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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合│惠州市赢合│ 2.5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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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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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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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9:15
—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赢合科技(东江园区)主楼1楼会议室
。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贾廷纲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刊登的《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1名,代表股份数191
,227,6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6395%;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共250名,代表股份数6,800,8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41%。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的股份数184,626,429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28.6163%。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数19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030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48名,代表股份数6,601,2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232%。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
深圳)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每项议案
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贾廷纲先生、郑英霞女士、何爱彬先生、王少波先生、沈玉玲女
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贾廷纲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187,994,438票;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67,609票。表决结果:贾廷纲
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郑英霞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187,998,491票;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71,662票。表决结果:郑英霞
女士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何爱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188,146,405票;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19,576票。表决结果:何爱彬
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王少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187,990,542票;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63,713票。表决结果:王少波
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沈玉玲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188,438,635票;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11,806票。表决结果:沈玉玲
女士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李博先生、张玉兰女士、丛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李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188,086,710票;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59,881票。表决结果:李博先
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玉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188,139,211票;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12,382票。表决结果:张玉兰
女士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丛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188,146,408票;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19,579票。表决结果:丛杨先
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88,487,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72%;反对2,689,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62%;弃权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0,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111%;反对2,6
89,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404%;弃权50,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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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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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
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
午9:15—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股东会审议的议
案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
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赢合科技(东江园区)主楼1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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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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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王维东先生计划自
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5966000股(占总股本比例2.47%,占剔除回购专户总股本比例2.5%)。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维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股东王维东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398700股(占总股本比例0
.84%,占剔除回购专户总股本比例0.85%),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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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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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
购注销11256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合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56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因上述回购注销减少1125
60股,公司的总股本由645179428股变更为645066868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45179428元变更
为645066868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回购注销登记数据为准
。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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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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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
上午9:15—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赢合科技(东江园区)主楼一楼会议
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贾廷纲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刊登的《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25)。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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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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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公司拟与昂华自动化全体股东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人民币20,434.84万元收购
昂华自动化10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昂华自动化100%的股权。
2、电气控股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
外,昂华自动化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昂华
(上海)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贾廷纲
先生、郑英霞女士、沈玉玲女士、蒋建斐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4、截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连续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电气控股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含关联方)
(一)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气控股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经查询,电气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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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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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
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股东会审议的议
案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
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赢合科技(东江园区)主楼一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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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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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3日与关联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电气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上海电
气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存款、信贷业务,其中存款业务额度不超过6亿元,信
贷业务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为三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业务事
宜。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执行2024年与
上海电气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上海电气财务公司发生
的存款业务额度不超过6亿元,信贷业务不超过10亿元。
上海电气财务公司与公司受同一主体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淳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382室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
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
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
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
)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十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中国
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
电气财务公司吸收成员单位存款折合人民币753.86亿元,向上海电气集团内成员单位发放贷款
余额人民币355.59亿元(含贴现人民币0.2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
公司总资产851.77亿元,总负债760.49亿元。2025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6亿元,实现
利润总额8.38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6.47亿元。
经查询,上海电气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海电气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存贷款利率;
提供的各类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公司与上海电气财务公司的
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
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
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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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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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1月2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11月23
日起至2022年12月2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
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深
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2〕297号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4、2023年1月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5、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年3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
7、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
24年5月3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9名离职激励
对象合计的179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0.68元/股调整至10.285元/股。
8、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3名
离职激励对象合计的166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2024年11月27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9、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一致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14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共计99.2277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
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
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4月11日。
10、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及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回购注销5名离职激励对象及1名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
合计9725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5年8月18
日,公司就前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原因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25年8月5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
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做相应的调整。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原因及规则。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综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0.285元/股调整至10.16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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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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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3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5087万股,
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毕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尽快发布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
满,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共136名
,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94.5087万股,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5%。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1月2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11月23
日起至2022年12月2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
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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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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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
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
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公司需对上述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及
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27,724,183.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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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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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
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授信和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
化审批手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雅康精密机械
有限公司、惠州市赢合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惠州市隆合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斯科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以上授信额度最终
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并授权
签约主体法定代表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负责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及
文件。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随着各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为全资子
公司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赢合”)、惠州市赢合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赢合智能”)提供担保。明细如下:
2、上述担保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签约主体法定代表人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基于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有助
于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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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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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审计机构上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后,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
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上会已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6年部分
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后,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
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安永华明、上会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规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对上会及其工作团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
良好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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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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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
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538164526.06元,根据法规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44426672.58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444266725.80元,根据法规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44426672.58元。截至2025年12月3
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2832639127.96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637645836
.10元。
基于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将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实现对股东的
持续回报,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盈利水平以及未来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现
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45179428股,公
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为6504400股,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
的总股本638675028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
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5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4287377.3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6504400股,回购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
25431832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第十八条之规
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据此,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179719209.38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33.39%。
若本公告披露日至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股
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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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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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副总裁何
真丞先生的书面辞去职务报告。何真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辞职后
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何真丞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
何真丞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真丞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163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何真丞先生辞去高级副总裁职务
后,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合规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何真丞先生于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经营等
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及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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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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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
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
“董高责任险”)。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回避表
决,全体董事亦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情况
1、投保人: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具体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高责任
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
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
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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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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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6699255股(占总股本比例
11.89%,占剔除回购专户总股本比例12.01%)的股东王维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66000股(
占总股本比例2.47%,占剔除回购专户总股本比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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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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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相关承诺一致,
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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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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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参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合科技”、“公司”或“本公司
”)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王维东(以下简称“出让方”);
2、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612948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50%,占当前剔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2.53%;
3、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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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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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回购专户库存股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回购计划存放于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3916285股已回购未使用股份按规定予以注销,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649095713股的
0.60%。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45179428股,公司注册资本变为645179428元。本次实
际回购注销金额为人民币102460391.62元。
一、2022年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
(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8.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8月26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7.9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4日、7月20日、8月26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4)及《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截至2022年10月12日,公司该轮
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382185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14%,最高成交价为29.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65元/股,均价为26.16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人民币193137518.3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63)。截至2025年9月26日,2022年回购公司股份尚余3916285股未用于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次注销部分回购专户库存股的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的,若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则未使用的回
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因此,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计划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916285股
已回购未使用股份按规定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完成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回购专户库存股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17065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相应减
少股本3916285元,公司总股本将由649095713股变更为645179428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4909
5713元变更为645179428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回购专户库存股注
销事宜已于2025年12月9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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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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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王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17%,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0.0017
%),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2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04%,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后
公司总股本的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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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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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回购专户库存股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回购计划存放于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3916285股已回购未使用股份按规定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649095713股变更为
645179428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49095713元变更为645179428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回购注销登记数据为准。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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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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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
(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8.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8月26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7.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
22年7月14日、7月20日、8月26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回购股份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2-034)及《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5)。截至2022年10月12日,公司该轮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3821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最高成交价为29.5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3137518.3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2年回购公司股份尚余3916285股未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
二、本次注销部分回购专户库存股的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的,若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则未使用的回
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因此,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计划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916285股
已回购未使用股份按规定予以注销。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
将由649095713股变更为64517942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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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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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
: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
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1
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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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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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94元/股(含),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
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8个月内。2025年8月5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8.9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8.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回购公
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1、2025年2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8
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
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
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6日、2025年3月6日、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8日、2025年5月7日、
2025年6月5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8月5日、2025年9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009、2025-028、2025-029、2025-038、
2025-042、2025-050、2025-054、2025-063)。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
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4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504400股,达到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1%,最高成交价为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
2543183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不
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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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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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合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7250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649192963股的0.
01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49095713股。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1月2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11月23
日起至2022年12月2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
网站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深
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2〕297号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4、2023年1月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5、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年3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
7、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
24年5月3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9名离职激励
对象合计的179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3名
离职激励对象合计的166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2024年11月27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9、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一致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14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共计99.2277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
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
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共有5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另有1名激励对象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解锁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拟
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250股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价格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为10.285元/股。
3、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上述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数量为97250股,回购金额合计1000216元,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13588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相应减
少股本97250元、资本公积902966元,公司总股本由649192963股变为649095713股,公司注册
资本由649192963元变为649095713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宜已于2025年8月18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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