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58 全志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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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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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 │ 21265.83│ ---│ ---│ 29495.3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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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11059.34│ ---│ ---│ 25466.8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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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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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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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联网智能终端应用│ 3.95亿│ 1.32亿│ 4.29亿│ 108.47│ 6481.03万│ 2020-10-31│
│处理器芯片与模组研│ │ │ │ │ │ │
│发及应用云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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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级智能识别与控│ ---│ ---│ ---│ ---│ ---│ 2018-10-31│
│制芯片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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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显示器芯片│ ---│ ---│ ---│ ---│ ---│ 2018-10-31│
│与模组研发及应用云│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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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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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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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妙存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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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5%以上自然人股东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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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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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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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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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妙存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5%以上自然人股东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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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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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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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广州芯之联│ 2.98亿│人民币 │2021-09-30│2024-09-30│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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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广州芯之联│ 1.49亿│人民币 │2021-03-31│2024-03-31│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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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横琴全志 │ 1.10亿│人民币 │2023-12-29│2026-12-28│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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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香港全胜 │ 4007.18万│人民币 │2023-04-17│2026-04-16│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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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广州芯之联│ 2902.88万│人民币 │2024-08-22│2027-08-2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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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香港全胜 │ 819.18万│人民币 │2022-06-17│2024-06-16│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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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广州芯之联│ 106.66万│人民币 │2023-10-24│2026-10-23│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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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深圳芯智汇│ 47.00万│人民币 │2024-08-22│2027-08-2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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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香港全胜 │ 0.0000│人民币 │2023-04-17│2026-04-16│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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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广州芯之联│ 0.0000│人民币 │2024-03-30│2027-03-29│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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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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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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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志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横琴全志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细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全志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全志”)系公司子公司,为满足子公
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横琴全志与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芯”)业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金额上限为美元1500万元。担保期限为3年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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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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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情况: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总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使用的结算货币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
衍生产品等业务。
2.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利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
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
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交易对方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期限及授权
授权期限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在授权期限内任意时点外汇交易业务余额上
限为9亿元人民币。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均不超过两年。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6.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以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利率交
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
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
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
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
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
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
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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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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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为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同
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现金管理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闲
置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
2.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各类低风险理
财产品。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
授权期限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以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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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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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4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
值准备。
公司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9396199.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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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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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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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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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633285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832127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3股,合计转增18998552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2327060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
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166745799.1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
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56788.2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为1070063598.08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
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328508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8321270元(
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9985524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2327060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158321270元(含税),占本年度净利润的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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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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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实际归属的人数:32人。
2.本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157,648股。
3.本次归属的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2月12日。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近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
(一)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根据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授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因
此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
属等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或放弃权益的处理方法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32人,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63,248股。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可归属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部分限制性股票5,600股,将予以作
废。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32人,实际归属数量为157,64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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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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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由于上述事项发生
变动。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
登记通知书》。新的工商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66520715X
名称: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二路9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9日
营业期限:2007年9月19日至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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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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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
量合计293800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46%,其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190000股,回购价格为8.15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103800股。回购价格为10.36元/股。因涉及激励对象人员重叠,激励对象合计6人。
2.截至本公告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33421232股减少至633127432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0年11
月12日起至2020年11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并于2020年11月24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授予8名激励对象39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103名激励对象24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11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授予49名激励对象4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5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5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等议案。
9.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
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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