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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志科技(30045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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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458 全志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5-06│ 12.73│ 4.2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6-29│ 36.29│ 5846.32万│ ├───────────┼───────────┼───────────┼───────────┤ │增发 │ 2016-09-13│ 79.93│ 3.9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2-11│ 16.96│ 661.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12│ 13.81│ 1645.1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13│ 10.66│ 756.8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27│ 30.02│ 94.7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12│ 13.66│ 1535.9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19│ 16.76│ 2634.0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27│ 29.87│ 470.8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8│ 16.76│ 167.43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2 │ 21265.83│ ---│ ---│ 29495.35│ ---│ 人民币│ ├─────────┼─────┼─────┼─────┼─────┼──────┼──────┤ │其他1 │ 11059.34│ ---│ ---│ 25466.86│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车联网智能终端应用│ 3.95亿│ 1.32亿│ 4.29亿│ 108.47│ 6481.03万│ 2020-10-31│ │处理器芯片与模组研│ │ │ │ │ │ │ │发及应用云建设项目│ │ │ │ │ │ │ ├─────────┼──────┼─────┼─────┼─────┼─────┼──────┤ │消费级智能识别与控│ ---│ ---│ ---│ ---│ ---│ 2018-10-31│ │制芯片建设项目 │ │ │ │ │ │ │ ├─────────┼──────┼─────┼─────┼─────┼─────┼──────┤ │虚拟现实显示器芯片│ ---│ ---│ ---│ ---│ ---│ 2018-10-31│ │与模组研发及应用云│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3-28 │ ├──────┼────────────────────────────────────────┤ │关联方 │珠海妙存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5%以上自然人股东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8 │ ├──────┼────────────────────────────────────────┤ │关联方 │珠海妙存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5%以上自然人股东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珠海全志科│广州芯之联│ 2.98亿│人民币 │2021-09-30│2024-09-30│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全志科│广州芯之联│ 1.49亿│人民币 │2021-03-31│2024-03-31│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全志科│横琴全志 │ 1.10亿│人民币 │2023-12-29│2026-12-28│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全志科│香港全胜 │ 4007.18万│人民币 │2023-04-17│2026-04-16│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全志科│广州芯之联│ 2902.88万│人民币 │2024-08-22│2027-08-2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全志科│香港全胜 │ 819.18万│人民币 │2022-06-17│2024-06-16│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全志科│广州芯之联│ 106.66万│人民币 │2023-10-24│2026-10-23│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全志科│深圳芯智汇│ 47.00万│人民币 │2024-08-22│2027-08-2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全志科│香港全胜 │ 0.0000│人民币 │2023-04-17│2026-04-16│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全志科│广州芯之联│ 0.0000│人民币 │2024-03-30│2027-03-29│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5-08│价格调整 ──────┴────────────────────────────────── 调整事项及方法 (一)调整事由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25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7.06-0.15-0.15-0.25)÷(1+0.3)=12.70元/股。 2.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 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数量=5957000×(1+0.3)=7744100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5-08│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8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202690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5%。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后):12.70元/股。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 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 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7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 的技术骨干或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700万股(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3001.67万股的1.11%。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14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71.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63001.67万股的0.11%,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0.14%。 ──────┬────────────────────────────────── 2025-05-08│其他事项 ──────┴──────────────────────────────────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3年1 月13日起至2023年1月23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并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9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6.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 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6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9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10.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 11.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283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鉴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8名激励对象2024年 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B、不能全额归属,2名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C、不能归属,该两类考核 涉及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2432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上述事项,本次 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45262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 2025-03-28│对外担保 ──────┴──────────────────────────────────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志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横琴全志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细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全志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全志”)系公司子公司,为满足子公 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横琴全志与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芯”)业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金额上限为美元1500万元。担保期限为3年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2025-03-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情况: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总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使用的结算货币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 衍生产品等业务。 2.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利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 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 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交易对方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期限及授权 授权期限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在授权期限内任意时点外汇交易业务余额上 限为9亿元人民币。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均不超过两年。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6.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以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利率交 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 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 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 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 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 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 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 2025-03-28│委托理财 ──────┴──────────────────────────────────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为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同 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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