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61 田中精机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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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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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佑富半导体创业│ 15000.00│ ---│ 59.76│ ---│ -93.31│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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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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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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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63亿│ 4.63亿│ 4.63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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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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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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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瑞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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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是其参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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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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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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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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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瑞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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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是其参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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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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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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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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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瑞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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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是其参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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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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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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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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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瑞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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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是其参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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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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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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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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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资本有限公司 986.75万 7.60 100.00 2021-06-09
张玉龙 100.00万 0.77 9.90 2021-06-03
钱承林 90.00万 0.56 6.16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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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76.75万 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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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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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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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田中精│深圳市中小│ 696.20万│人民币 │2018-10-30│--- │连带责任│是 │是 │
│机股份有限│企业融资担│ │ │ │ │保证 │ │ │
│公司 │保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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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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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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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工程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融资方式及金额将根据自身
运营的实际需求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
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并可在具体实施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具体
融资事项中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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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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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作武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帆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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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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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
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2023年末存
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
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其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本着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399,083.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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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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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创芯精密机械(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芯精密”),并
与标的公司及原股东签署《关于创芯精密机械(绍兴)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0元受让昆山迦纳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昆山迦纳威”)原持有的创芯精密50%的股权(对应250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际出资
),并以自有资金实缴出资2500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创芯精密50%的股权。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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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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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事项概述
2022年12月19日,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
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富智能”)
提供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确定,到期一
次性还本付息。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金额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单笔借款金额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即提供借款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前
述借款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佑富智能另一股东深圳市联合创想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合创想”)未提供同比例借款,未提供同比例连带责任担保
。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佑富智能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上述借款
业务展期一年。
本次提供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E4QT1U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业达路5号1栋万达杰101
5、法定代表人:张后勤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2年07月13日
8、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
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
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资信情况:佑富智能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股权结构:公司占比70%,联合创想占比30%。
11、主要财务数据:
三、借款的主要内容
1、借款对象: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2、借款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向佑富智能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3、借款用途: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4、借款期限:1年(以公司银行账户实际借出款项之日起计算)。
5、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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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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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田中精机”)为充分借助外部专业投
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帮助公司及时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
价值,投资于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项目,推进产业价值链拓展,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
,促使公司业务经营和资本运作达成良性互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
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参与认购海南佑富半导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合伙企业”“海南佑富”或“基金”)的基金份额,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59.76%
。
(二)对外投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
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该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伙协议、协助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拟对外投
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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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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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田中精机”)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
事顾秋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顾秋萍女士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后
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顾秋萍女士原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顾秋萍女士未持有田中精机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顾秋萍女士在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及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
同意选举钱美贤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本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钱美贤女士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钱美贤女士简历
钱美贤,女,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中级职称
。2007年10月至2009年3月任嘉兴市国超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出纳,2009年4月至2016年7月任嘉
善佳峰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往来会计,2016年8月至2021年5月任嘉兴田中电气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出纳,2021年6月起加入公司,任成本会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美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及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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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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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公司于近日就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等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1199313Q
2、名称: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4、住所: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398号
5、法定代表人:肖永富
6、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伍佰柒拾肆万壹仟陆佰玖拾贰人民币元
7、成立日期:2003年07月09日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动化机电设备、自动化系统、自动化机械及电子部件、机械部
件;对自产产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
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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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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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
之一而失去参与本计划的资格,激励对象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将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
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
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其余未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行政处罚,以及11名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从公司辞职,公司需要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1620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第三项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年至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年至2022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其中,作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8000
万。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29日出具的《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49号),公司2022年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471811.07元,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4831347.96元
影响的数值后为-68303159.03元,低于业绩考核要求,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应对其他
4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05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其他2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95元/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数量为3961800股,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占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870.20万股的比例为45.53%,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2.48%;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为11.74元/股,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数量为319000股,股票种类为
人民币普通股,占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59.80万股的比例为53.34%,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
的0.20%。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4712.677万元,均来源于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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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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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事由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中1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名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从公司辞职,1名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因受到行政处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16,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同时,因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
次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未达到,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现有的45名
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无法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05,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对预留授予部分现有的2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无法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25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拟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80,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2.68%。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60,022,4
92元变更为155,741,692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60,022,492股变更为155,741,692股。本次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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