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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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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466 赛摩智能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0.00│ ---│ ---│ 800.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 1.24亿│ 1.24亿│ 1.24亿│ 100.00│ ---│ 2017-09-13│ │资 │ │ │ │ │ │ │ ├─────────┼──────┼─────┼─────┼─────┼─────┼──────┤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 200.00│ 200.00│ ---│ ---│ 2017-12-12│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5-24 │交易金额(元)│3818.49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101号的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土地、厂房及其他构筑物 │ │ │ ├──────┼────────────────┴──────┴────────────────┤ │买方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征迁管理办公室 │ ├──────┼────────────────────────────────────────┤ │卖方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根据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辖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辖区整体项目建设规划要求,委托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 │ │处征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迁办”)开展对公司所建造和拥有的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 │ │发区杨山路101号的土地、厂房及其他构筑物(以下简称“被征收资产”)征收工作。经江 │ │ │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对被征收资产进行评估测算,评估总价值为│ │ │38184920元,并以此作为此次征收补偿的依据。 │ │ │ 2022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 │ │ │通过了《关于签署<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长或董│ │ │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征迁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征迁管理办公室 │ │ │ 三、交易进展情况 │ │ │ 2022年10月14日,公司与征迁办签署了《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协议》,并于当年配合征│ │ │迁办完成了被征收资产收储工作及《不动产权证书》注销手续。截至2023年5月19日,被征 │ │ │收资产补偿款已全部到账,此次征迁事项已全部完成。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9-19 │ ├──────┼────────────────────────────────────────┤ │关联方 │厉冉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 │ │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子公司│ │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 │ │ 为保证公司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根据银行等金融│ │ │机构要求,公司股东厉冉先生及其配偶拟为厉冉先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子公司(范围限于公│ │ │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子公司”)合计无偿提供授信额度不超过8000万│ │ │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 │ │ │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被担保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不提供反│ │ │担保,担保事项以银行与担保人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担保人实际发│ │ │生的金额为准。 │ │ │ (二)上述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 │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 │ │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厉冉先生、厉达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 │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 │”,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事项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或重大遗漏。 │ │ │ (三)关联关系 │ │ │ 厉冉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厉冉先生为公司关联方,上述无偿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厉冉先生,中国国籍,现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821300股,直接│ │ │持股比例为7.81%,厉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 │则》规定,厉冉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无偿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厉冉 4182.13万 7.81 100.00 2020-10-22 厉达 1173.17万 2.19 10.45 2023-03-18 ───────────────────────────────────────────────── 合计 5355.30万 10.0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赛摩智能科│南京三埃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南京三埃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南京三埃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厦门积硕 │ 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厦门积硕 │ 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厦门积硕 │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武汉博晟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武汉博晟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武汉博晟 │ 1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20│对外担保 ──────┴──────────────────────────────────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武汉赛摩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赛摩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博晟”)、赛摩智能系统工程(上海)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摩智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需向银行 申请融资。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 最高债权额度合计为4,000万元,其中为武汉博晟担保额度3,000万元,上海赛摩智能1,000万 元,用于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拟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指担保余额的最高额度,额度可循环 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前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 内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武汉博晟、上海赛摩智能申请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 最高债权额度合计为4,000万元,其中为武汉博晟担保额度3,000万元,上海赛摩智能1,000万 元,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 效。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各子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其他具体事项以实 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武汉博晟、上海赛摩智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 顺利融资以及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 2024-04-20│银行授信 ──────┴──────────────────────────────────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 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 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2024年度公司 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45000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 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 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 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事宜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0│其他事项 ──────┴──────────────────────────────────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发行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股票(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事宜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条 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 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 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公司 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 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②募集资金使用 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③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2024-04-20│其他事项 ──────┴──────────────────────────────────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 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 一,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张传红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张传红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 2024-04-20│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内的2023年末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其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 值损失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7,965,679.73元。 ──────┬────────────────────────────────── 2024-03-09│其他事项 ──────┴──────────────────────────────────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由 公司自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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