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66 赛摩智能 更新日期:2026-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5-19│ 10.25│ 1.74亿│
├───────────┼───────────┼───────────┼───────────┤
│增发 │ 2016-05-13│ 13.01│ 3.06亿│
├───────────┼───────────┼───────────┼───────────┤
│增发 │ 2016-07-08│ 9.13│ 2.92亿│
├───────────┼───────────┼───────────┼───────────┤
│增发 │ 2017-08-04│ 15.01│ 1.45亿│
├───────────┼───────────┼───────────┼───────────┤
│增发 │ 2017-09-11│ 14.86│ 1.2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洛阳赛摩科创有限公│ 2500.00│ ---│ 50.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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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 1.24亿│ 1.24亿│ 1.24亿│ 100.00│ ---│ 2017-09-13│
│资 │ │ │ │ │ │ │
├─────────┼──────┼─────┼─────┼─────┼─────┼──────┤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 200.00│ 200.00│ ---│ ---│ 2017-12-12│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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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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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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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洛阳新能源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凯迈(洛阳)机电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厦门赛摩积硕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厦门赛摩积硕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洛阳国宏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洛阳新能源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厦门赛摩积硕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厦门赛摩积硕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2-27 │质押股数(万股) │3136.6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5.86 │
├────────┼──────────────┴────────┴──────────────┤
│股东名称 │厉冉 │
├────────┼──────────────────────────────────────┤
│质押方 │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0-10-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2-07 │解押股数(万股) │3136.6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4日厉冉解除质押1045.532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2月07日厉冉解除质押3136.598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南京三埃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南京三埃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赛摩智能科│合肥雄鹰 │ 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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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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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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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
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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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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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
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
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
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5年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
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赛
摩智能属于制造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
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
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
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5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军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
为10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鹏程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
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11家
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
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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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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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内的2026年6月30日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无形资产、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其中部分资产存在一
定的减值损失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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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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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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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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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地点: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江苏
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1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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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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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
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
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或“本规划”),具体
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
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
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对于修改
利润分配政策的,还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
利益分配。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
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
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未来三年,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
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2、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
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
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
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超过五千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
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
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
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
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
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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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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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深交所“质量回报双提升
”专项行动倡议,持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和资产质量,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持续推动公司
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公司结合自身
发展战略及经营、财务情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向业
绩根本性回升及全面扭亏的方向奋发进取。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现状分析
(一)行业与经营现状
公司聚焦于工业散料处理及流程行业绿色数智化解决方案领域。当前行业正加速向智能化
、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公司虽具备一定技术积累与市场基础,但受业务结构偏传统、新增长
动能培育不足、部分子公司持续亏损、资产减值影响等因素制约,近两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连
续亏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关键指标未达预期。同时,公司存在低效资产较多、“两非两
资”主体占比偏高、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对整体经营业绩形成明显拖累。
(二)公司治理现状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治理运行总体规范有序。对标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高标准、严要求仍有优化提升空间: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深度有待加强,党组织前
置研究事项的落地执行需持续细化;全面预算管理、数字化运营管理(CRM/SRM)等基础管理
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化考核、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励约束机制有待优化,人才梯队建设、员工队伍结构需持续优化提升,整体治理水平与运
营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投资者回报现状
公司始终重视股东合法权益与长期回报,致力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但受累计未弥补亏损
、经营尚未实现稳定盈利等客观条件限制,现阶段暂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同时,公司资
本运作能力仍需持续提升,上市公司平台优势与资本功能有待进一步释放;市值管理与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方式仍可丰富优化,价值传递与品牌形象塑造有待加强,投资者获得感仍有提升空
间。
二、2026年具体提升举措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1、做强核心主业,推动扭亏增效
深耕工业散料处理核心领域,加快化工食药板块整合与业务聚焦,推动产品全系升级,打
造整体解决方案;推动落实现阶段亏损子公司减亏、扭亏方案,保障营收与利润目标稳步实现
。
2、清理低效资产,优化业务结构
严格落实“两非两资”剥离计划,全面梳理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主体资源,切实压降低效
资产、减轻业绩拖累。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与动态跟踪管控,实行线上资金计划管理,完善统一
成本核算体系,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资产运营效益。
3、推进数字化运营,提升管理效率
完成集团统一的CRM客户管理系统、SRM供应链管理系统的建设与上线,并结合业务实际持
续迭代优化,实现销售拓展、采购管控、客户服务全流程线上化、集约化、规范化运行。建立
常态化市场洞察与行业分析机制,及时把握行业趋势与竞争格局,持续提升市场响应速度与经
营决策科学性。
(二)坚持创新驱动,筑牢核心竞争力
1、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强化统筹管理
完成集团层面市场与科技创新部的设立和人员配置,印发《公司研发项目管理办法》和相
关激励标准,编制年度研发项目规划,构建集团统一研发布局,强化研发项目全周期管理与创
新成果转化。
2、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产品迭代升级
完成采样设备智能化系统、机器人化验系统现场应用验证;加速现有软硬件产品的人工智
能技术迭代,完成自动包装机、理袋机、皮带秤等硬件产品系列以及口袋工厂APP等软件产品
系列,与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合,实现商业化落地。
(三)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1、深化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健全治理机制
制定党总支议事、“三重一大”决策细则并融入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细化党组织前置研究
事项清单,将“十五五”战略落地等核心业务纳入研究范围,完成党建规范化建设并制定与经
营业绩挂钩的考核指标。
2、健全合规风控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完成各部门制度、流程的梳理,识别合规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体系,根据内控审计情况
制定管理优化建议,重点将合规检查嵌入公司业务系统流程,全面提升公司合规管理的信息化
、数字化水平,构建全覆盖、全流程、数字化合规风控体系,保障经营活动依法合规、稳健运
行。
3、优化治理结构,规范重大决策机制
持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细化独立董事履职要求,强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全面落实所属重点企业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制定“三重一大”权责清
单,进一步规范重大投资、资金运作、干部人事任免等决策程序。
4、强化市场化考核约束,激发经营活力
完成《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考核办法》《中层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实
施办法》制度,做好关键核心岗位和高潜人才的识别;完成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子公司负责人经
营目标责任书签订,建立业绩与薪酬强挂钩、刚性兑现的考核机制,健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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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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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发行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的股票(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授权具体事宜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
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35亿元的股票(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
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
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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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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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12月31日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无形资产、固定
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其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
失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5130940.54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核销资产概况
2025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无法收回的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合计650651.75元
,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金额合计80000.00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
信息更具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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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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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引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守勤勉尽责、忠实诚信、廉洁
奉公的工作作风,通过客观评价其工作绩效与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整体经营
业绩,确保公司战略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
、地区等因素,并结合自身实际运营情况,特拟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
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日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日止。
(三)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
酬与经营周期内目标绩效达成情况挂钩,参照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的标准为人民币4.76万元/年。
(四)薪酬支付方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
度执行。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部分绩效薪酬予以预留,在年度审计完成后,根据审计
结果进行递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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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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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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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税项等政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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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根据税务部门要求,对涉税事
项开展自查。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增值税及附加、滞纳金合计505.87万元,其中增值税及附加368.88万
元,滞纳金136.9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本次补缴
不涉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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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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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本报告期净利润为负数。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
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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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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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
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
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2026年度公司
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40000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
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保理、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具体授信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
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
环使用,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12月31日止。
本次申请授信事宜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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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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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洛阳
赛摩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科创”)拟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中赛航空科技(河
南)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中赛航空”或“
孙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
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孙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孙公司的目的
随着近年来无人机数量的快速增长,“黑飞”干扰机场、关键基础设施、大型活动等的安
全事件频发,随着推动空域管理、基础设施与产业应用发展等相关政策的出台,配套的安全保
障,反无人机系统作为保障低空安全的核心装备需求随之增加。
本次设立中赛航空是基于公司《十五五战略发展规划》,积极融入地方低空经济的第一步
,将专注于无人机监视与反制技术产业化,主要从事无人机侦测反制解决方案、处置设备以及
低空飞行管控平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基于前期沟通,技术依托于河南省某军工科研院
所。
2、对公司的影响
中赛航空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有助于优化与完善公司业务结构,短期内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设立孙公司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
利益的情形,长期来看将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持续性、稳
定性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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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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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概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9月3
0日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
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其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813195.77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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