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68 四方精创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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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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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857.96│ ---│ ---│ 5458.8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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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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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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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智能金融微服│ 2.89亿│ 0.00│ 1.34亿│ 46.53│ 166.40万│ 2025-03-31│
│务平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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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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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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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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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益群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群控股”)的告知函:根据2024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收
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益群控股将购回超比例减持的股份
,截至2025年1月15日,益群控股以自筹资金通过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益群集
团专户以盘中连续竞价交易的方式购回1660400股,益群控股将加强对相关规则的学习,严格
遵守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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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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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益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益群控股”)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
益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74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益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作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精创或公司)持股5%以上
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达5%时,未依法停止交易,仍继续减持公司股份1,660,314股
,占公司股份的0.31%。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下同)
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认真吸取教训,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影响,
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
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
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1、益群控股向公司说明,此次超比例减持主要系相关工作人员对于法律法规中权益变动
相关条款理解不深刻,虽主动减持比例未达5%,但忽视了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化带来的被动稀释
影响。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2、益群控股承诺将购回超比例减持的1,660,314股股份,同时按《证券法》规定,在购回
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将购回股票产生的收益上缴公司。
3、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
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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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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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至2024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志群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8号四方精创资讯大
厦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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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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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类型: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6)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
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16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万元。
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
)、采矿业(1),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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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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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
的议案》,现将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
(一)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1、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薪酬,按月
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其他报酬包括岗位津贴、福利等收入。公司董事
长的薪酬拟定为人民币100-300万元(税前);
3、不在公司任职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考核制度领取基本工作津贴
,由公司与个人协商确定;
4、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薪酬,不在公司另外领取董
事薪酬;
5、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万元/月,按月支付,不额外领取薪酬;
6、公司董事因执行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高级管理人员
1、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级、岗位领取相应
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薪酬,按月领取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其他报酬包括岗位津贴、福利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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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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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司农审字[2024]230089
20012号),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379416.8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
728210.6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9104400.13元,扣除2022年分配利润31838954.94元,本
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9916651.35元(经审计),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78960
837.73元,其中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为578960837.73元。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
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064.9275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现金
人民币31838956.5元,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含税)。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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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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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以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一年,即由2024年3月调整至2025年3月;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
项目建设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放式智能金融微服务平台”(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进行延期。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882号)同意,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725388股,发行价格为19.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99999988.4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
民币11388402.9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8611585.4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00670079号)验证,公
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净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及拟调整情况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自募投项目立项以来,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出现了一些变化,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新的行业
数字化转型指导政策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项目所依赖的技术和行业环境也发生了变化。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
和战略发展规划,结合行业和市场发展情况考虑,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在募集
资金投资总额、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审慎研究,拟
对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主要调整内容为:在建设投资方面,为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盘活现有IT基
础设施,对现有设备和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私有云资源管理,在保证项目资源需求和顺利
推进的前提下,减少设备购置和安装工程投入。同时,集中资源用于项目的研发实施,适应新
的政策、技术、市场环境下的项目资源需求。开放式智能金融微服务平台项目的具体调整细节
如下:
该项目将基于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国产中间件等全面国产化技术环境进行适配性
改造,确保开放式智能微服务平台在各种国产技术环境下的安全、稳定运行和高效服务,满足
信创产业对于自主可控和信息安全的需求。通过适配性改造,使开放式智能微服务平台能够更
好地融入信创生态,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工作体验。此外,在当前数字化、网络化、
智能化的时代背景下,客户的业务运营、数据存储、传输和处理高度依赖于各种软件应用,为
应对日益复杂的安全威胁,公司将投入更多资源在安全防护及代码加固方面,以确保项目的安
全可靠运行。
综上,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充分利
用好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募投项目建设期限延期
根据原计划,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两年,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并开始投入的时
间测算,项目原预计将于2024年3月项目建设完成,即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建设
以来,由于政策引导、行业趋势、技术方向、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受到影响,
公司预计项目无法按照原计划在两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计划对募
投项目建设期延期。同时,公司将积极运用募集资金、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满足公司未
来经营发展需要。因此,公司拟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即由2024年3
月延期至2025年3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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