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68 四方精创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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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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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5-19│ 18.76│ 4.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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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1-15│ 25.59│ 1.0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2-30│ 28.90│ 1242.7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2-13│ 28.90│ 3111.9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27│ 21.26│ 5343.4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1-16│ 23.82│ 657.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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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2-01-20│ 19.30│ 3.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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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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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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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857.96│ ---│ ---│ 5458.8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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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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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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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智能金融微服│ 2.89亿│ 2438.37万│ 2.28亿│ 78.94│ 1159.67万│ 2025-03-31│
│务平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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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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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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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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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
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1%。持有公司股份8292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6%)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陈荣发
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7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益群控股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告知函》,获悉益群控股于2026年2月-2026年4月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827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6%,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接到董事兼高级管理
人员陈荣发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陈荣发于2026年1月-2026年4月以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上
述权益变动后,陈荣发持有公司股份621901股,持股比例为0.12%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
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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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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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3
6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2025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未经审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529.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12,194.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160.34万元。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
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
);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
.1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未经审计),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
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
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林,2016年3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起于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自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谭雯婷,201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
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
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新伟,2013年10月取得注册会计师
资格,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
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
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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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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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管理风险,促进公
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
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最终保费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投保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
买董高责任险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
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
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
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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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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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各类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
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公司需对上述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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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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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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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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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对投
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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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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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现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
(一)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1、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薪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
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其他报酬包括岗位津贴、福利等收入;
3、不在公司任职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考核制度领取基本工作津贴
,由公司与个人协商确定;
4、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薪酬,不在公司另外领取董
事薪酬;
5、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月,按月支付,不额外领取薪酬;6、公司董事因执行
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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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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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积极把握境内外银行数字
化转型和数字金融变革带来的发展机遇,坚持以科技赋能金融的使命,持续推进各研发和交付
项目,努力推动公司稳定经营、健康发展。报告期内海外业务收入进一步增长,多个数字金融
项目完成交付,持续为多个关键金融基础设施技术赋能。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和运
营管理提升,保持财务状况健康稳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106.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76%;实现营业利润7765
.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430.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10.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9.96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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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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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向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
材料。该申请材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
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投资者
不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本次发行上市如果最终实施,发行对象将仅限于符合
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
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
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
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994/do
cuments/sehk25122401560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994/documents/sehk25122401561.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
。本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
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
备案、批准或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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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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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1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1日上午9:1
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志群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8号四方精创资讯大
厦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
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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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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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
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
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
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香港)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址为香港。信永中和(香港)是信永中和国际的
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
相关要求。截至2025年6月末,信永中和(香港)拥有约400名员工,包括21名合伙人,为香港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服务客户共101家,当中有37家为H股客户,占香港截至2025年6月H股客户约
9.6%,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香港)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
专业责任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信永中和(香港)进行执业质量检查。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
查未发现对信永中和(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信永中和(香港)在
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
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
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香港)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
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
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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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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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0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1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8号四方精创资讯大厦公司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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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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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拟注销子公司暨豁免债务情况概述
为优化资源配置和降低管理成本,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方融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四方融创”)。
根据上述主体的资产负债状况,经公司判断,公司对上述主体的债权全部收回的可能性较
低,因此相应豁免前述拟注销子公司对公司债务合计人民币22947072.78元。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层或其授权代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本次注销及豁免债务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子公司暨
豁免债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子公
司暨豁免债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四方融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209W90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志群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2月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1号楼2层20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
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关系
:公司持有北京四方融创100%股份,北京四方融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信用情况:北京四方融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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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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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嘉宝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
陈嘉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截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陈嘉宝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陈嘉宝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近日,公司收到陈嘉宝女士的通知,陈嘉宝女士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
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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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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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本公司股份1189984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43%)
的控股股东益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群控股”)和持有本公司股份16604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1%)的“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益群集团专户-人民币
汇入”为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
超过11939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
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5%。近日,公司接到股东益群控股出具的《
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益群控股于2025年9月11日
至2025年9月24日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6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5%。上
述权益变动后,益群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07059003股,持股比例为20.18%,触及1%整数倍。截
至2025年9月25日,益群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93940
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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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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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9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志群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8号四方精创资讯大
厦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广州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事项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嘉宝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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