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70 中密控股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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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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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6-02│ 34.60│ 4.1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2-26│ 13.34│ 6300.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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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0-12-22│ 40.02│ 4.4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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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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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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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中密基金 │ 400.00│ ---│ 39.99│ ---│ 0.0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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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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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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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新地佩尔100%股│ 2.10亿│ 0.00│ 2.10亿│ 100.00│ 2732.77万│ 2021-02-01│
│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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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新地佩尔项目--│ 3800.00万│ 0.00│ 3883.97万│ 102.21│ ---│ 2024-12-31│
│阀门研发中心及智能│ │ │ │ │ │ │
│化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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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密封产品数字化│ 7500.00万│ 586.90万│ 8114.28万│ 108.19│ ---│ 2024-12-31│
│转型及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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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3亿│ 0.00│ 1.23亿│ 100.00│ ---│ 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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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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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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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并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
《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综合考虑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及未来发
展需要等因素,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与要求的基
础上,本规划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在未来三年内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业绩、现金流量、
财务状况、发展规划、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未来盈利模式、所处
发展阶段、项目投资需求等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前提下
,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
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
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
间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因素,
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
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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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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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
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年度财务审计
费用81万元(含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合计91万元(含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的民事责任情况如下: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信永中和
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
%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
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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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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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劳动合同到期且不再续
约、辞职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做处
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回购注销。
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60
3000股的0.5866%,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07961737股的0.0130%。
2、价格
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6月13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10月20日实施了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调整为14.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2)。
3、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9555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后续可能存在的回购价格调整因素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由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同时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5元),且
回购注销公司股本需履行程序较多、耗费时间较长,如回购注销事项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均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已实施完毕20
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进一步调整:即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后,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27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4.1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相应调整为3820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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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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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原因及方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后,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为授予价,若公司发生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该方案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0817
1277股,扣除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9540股后的207961737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于2025年10月20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以该方案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079617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故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5.65-0.5-0.5=14.65元/股。
2、后续可能存在调整因素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公司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满足激
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由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
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5元),且回购注
销公司股本需履行程序较多、耗费时间较长,如前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及202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均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在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前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进一步调整:
即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14.65-0.5=14.15元/股,公
司将以该价格对前述2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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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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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XYZH/202
6CDAA2B0166),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85398691.04元,加年初未分
配利润1575714686.90元,扣除2024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207961737.00元后,未分配
利润余额1753151640.94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277470604.44元,加年初
未分配利润1139985981.63元,扣除2024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207961737.00元后,未
分配利润余额1209494849.07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09494849.07元。
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状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
遵循合理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理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
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
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
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公司总股本2079617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3980868.5元(含税)。
公司于2025年10月完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3980868.5元,本次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3980868.5元,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
为207961737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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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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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科西四路8号,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楼403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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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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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国际化战略发展规划及
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密国际有限公司,
出资金额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
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中密国际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外文名称:SinosealInternationalLtd.(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出资方式及来源:货币出资,公司自有资金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7、法定代表人:沈小华
8、拟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98号
9、拟经营范围:密封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液气密元件及
系统制造;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密封件销售;机械零件、零
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终端测试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
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仪器仪表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
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密封
用填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数控机床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述
各项信息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注册登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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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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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
称“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高于R2(中低风
险),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子公司
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最高额度范围内
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
级不高于R2(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收益凭
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
(五)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决议有效期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七)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
责具体组织实施。现金管理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自身名义进行,并由专人负责账户的管理,包
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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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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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由6名调整为5
名,增加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仍为3名不变,董事会共9名董事。因董事会席位结构调
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尹晓先生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后递交辞任报告,辞去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尹晓先生在公司的其他职务不变。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完整、
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
同意选举尹晓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尹晓先生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变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尹晓先生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前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简历:
尹晓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四
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特种机电设备研究所所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特机事业部经理、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现任大连华阳密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贡新地佩尔阀门有限公司监事,
四川日机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
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10000股,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63%。尹
晓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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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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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
8日(星期二)14:30在公司(四川省成都市武科西四路8号)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同
时开通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
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彭玮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3人,代表
股份95,663,282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0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共计20人,代表股份65,280,187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905%,通过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3人,代表股份30,383,095股,约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99%。本次股东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54
人,代表股份41,397,614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064%。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
席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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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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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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