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72 *ST新元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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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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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6-03│ 11.39│ 1.6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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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7-12-18│ 31.02│ 4.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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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8-02-12│ 19.57│ 3.5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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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5-11│ 6.29│ 2183.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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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1-02-22│ 7.80│ 4.5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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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15│ 5.53│ 960.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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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22│ 5.64│ 4920.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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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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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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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智│ 5.00亿│ 0.00│ 3.55亿│ 100.00│ 0.00│ ---│
│慧工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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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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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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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5 │转让比例(%) │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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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5064.83万 │转让价格(元)│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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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810.61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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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朱业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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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洪运瑞恒泓创老字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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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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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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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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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不超过3.3亿元的现金资产 │标的类型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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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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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锐新元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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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化解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元科技”)市风险,维持公司│
│ │上市公司地位,促进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产业投资人北京随锐新元创新科技中心(有限│
│ │合伙)及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调关联方向公司无偿赠与不超过3.3亿元的现金资 │
│ │产。本次赠与以现金资产的形式直接投入公司,为无附义务、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
│ │为,公司无需支付对价,无任何附加条件,不附有任何义务,不会被追索赔偿。 │
│ │ 现金捐赠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甲方(赠与人):北京锐新元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 乙方(受赠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第一条赠与标的 │
│ │ 甲方自愿向乙方无偿捐赠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大写:叁亿叁仟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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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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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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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孙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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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财务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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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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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收到债权人冯学玉先生、孙洪涛女士、陈华琳女士出具的《│
│ │债务豁免承诺函》。为支持新元科技发展,减轻新元科技债务压力,改善资产情况,提升新│
│ │元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上述债权人承诺无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豁免新元科技的债务。债│
│ │权人孙洪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孙│
│ │洪涛女士对公司的债务豁免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姓名:孙洪涛 │
│ │ 2、身份证号码:110222************ │
│ │ 3、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洪涛女士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215,000股,│
│ │目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孙洪涛女士属│
│ │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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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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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锐新元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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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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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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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1、本次捐赠现金为不附加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公司无需支付 │
│ │对价,无任何附加条件,不附有任何义务。除签署本次赠与协议外,公司与北京锐新元信息│
│ │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未签署其他协议,亦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
│ │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 │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 │审议批准。 │
│ │ 3、本次公司受赠现金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产生积极影响,但不代表相关事项 │
│ │能解决公司退市风险,最终影响以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 │风险。 │
│ │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
│ │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
│ │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存在以下退市风险:(1)因2024年度财报被 │
│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
│ │险警示;若2025年度未解决退市风险事项,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
│ │ (2)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842.58万元,归│
│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502.48万元。若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
│ │扣非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
│ │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
│ │ (3)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
│ │ (4)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 │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元科技”)于2025年12月26日召│
│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详细情况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化解公司退市风险,维持公司上市公司地位,促进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产业 │
│ │投资人北京随锐新元创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调关联方│
│ │向公司无偿赠与不超过3.3亿元的现金资产。本次赠与以现金资产的形式直接投入公司,为 │
│ │无附义务、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公司无需支付对价,无任何附加条件,不附有│
│ │任何义务,不会被追索赔偿。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等相关规定,北京随锐新元创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及拟协调关联方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受赠现金资产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3、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 │
│ │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成员同│
│ │意。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锐新元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K3UW9K8J │
│ │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4、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
│ │ 5、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锐霖澜科技有限公司 │
│ │ 6、成立时间:2025-12-08 │
│ │ 7、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西苑中里1号楼1层商业1503号 │
│ │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
│ │术推广;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品牌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
│ │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
│ │;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互联网│
│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9、关联关系说明:北京锐新元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与新元科技及其董事、高级 │
│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
│ │ 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锐新元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具│
│ │体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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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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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技行(武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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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重整投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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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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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元科技”)于2025年12月26日以通讯│
│ │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拟设立子公司的情况概述 │
│ │ 鉴于公司现阶段业务规模不足、经营支撑薄弱,亟需通过优质业务导入构建稳定的营收│
│ │来源,以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根据重整投资人随锐绿技行启宸联合体提交的重整投资方│
│ │案,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锐科技”)、绿技行(武汉)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技行”)将向新元科技注入核心优质业务。 │
│ │ 为确保相关业务承诺能够合法合规、高效有序落地,现拟由新元科技和随锐科技、绿技│
│ │行指定主体分别以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实现相关业务的注入、管理和规范运作。 │
│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两家新设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及银行账户的开设等手续。│
│ │ 本次设立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随锐科技、绿技行为公司重整投资人,本次设立│
│ │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
│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
│ │ (一)子公司之一 │
│ │ 1.公司名称:北京锐新信创科技有限公司 │
│ │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3.注册地址:北京市 │
│ │ 4.股权结构:新元科技持股99%,随锐科技指定主体持股1%。 │
│ │ 5.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
│ │ 6.核心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由随锐科技与新元科技共同协商│
│ │指定 │
│ │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
│ │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金属材料、家用电器、自行开发的产品;人工智能机器人的│
│ │产品设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人工智能机器人生产、维修(限分支机构);计算机│
│ │及通讯设备的租赁;组装加工手机和平板电脑(限分支机构经营); │
│ │ 8.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来源为出资人自有│
│ │,具体为公司退市风险化解后自有的流动资金。 │
│ │ (二)子公司之二 │
│ │ 1.公司名称:新元绿能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
│ │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3.注册地址:抚州市临川区 │
│ │ 4.股权结构:新元科技持股99%,绿技行合伙企业指定主体持股1%。 │
│ │ 5.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
│ │ 6.核心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由绿技行与新元科技共同协商指│
│ │定 │
│ │ 7.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一般项目:技术转让、技术推 │
│ │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非 │
│ │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新兴能源技术研 │
│ │发:节能管理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
│ │艺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
│ │有机肥料研发: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 │
│ │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城市绿化管│
│ │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食用农│
│ │产品批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8.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来源为出资人自有│
│ │,具体为公司退市风险化解后的自有流动资金。 │
│ │ 上述两家拟设立子公司的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
│ │ 三、设立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
│ │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设立子公司对公司的业务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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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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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朱业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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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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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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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元科技”)于2025年12月26日以通讯│
│ │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控人朱业胜先生出具的《债务豁免承诺函》。为减轻公司债务压力,│
│ │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朱业胜先生决定豁免债务,豁免金额不超过0.│
│ │5亿元,本次债务豁免为债权人作出的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豁 │
│ │免行为,具体以相关债权人出具的《债务豁免承诺函》为准。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
│ │,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
│ │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姓名:朱业胜 │
│ │ 2、身份证号码:110108********** │
│ │ 3、关联关系说明: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业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896043股,占公司 │
│ │股本总额的6.86%,朱业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朱业胜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
│ │ 三、《债务豁免承诺函》主要内容 │
│ │ 朱业胜先生因其为宁夏万向新元向中行青铜峡支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债务人│
│ │违约后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名下股票已被冻结并被司法拍卖。朱业胜先生自愿│
│ │、无偿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在股票拍卖成交后向宁夏万向新元追偿的全部权利,无条件豁免该│
│ │笔债务。 │
│ │ 四、截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自2025年年初至披露│
│ │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朱业胜先生未发生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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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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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新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刘淑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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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子公司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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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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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
│ │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上半年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
│ │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对外担保 │
│ │ 2025年上半年,由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万向新元绿柱石(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区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公司为此次借款事项担保│
│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 │ 1、被担保人名称:万向新元绿柱石(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05LMQYX9 │
│ │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4、法定代表人:吴旭宏 │
│ │ 5、成立日期:2016-11-24 │
│ │ 6、地址: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中道北侧、天中路西侧 │
│ │ 7、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
│ │ 8、经营范围:电镀及环保设备的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相关产品的设 │
│ │计、制造、安装、销售;通用零部件、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销售│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该子公司67%股权。 │
│ │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
│ │ 由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万向新元绿柱石(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区支行签订借款合同(编号0312006746250410278895),约定予│
│ │以公司借款额度127万元,额度期限自2025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0日止,发生的单笔借款 │
│ │最长期限为12个月且应在额度期限届满前清偿,截止2025年6月30日,企业已经全部提款, │
│ │无剩余额度。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庞义、吴旭宏为借款合同签署保证合同,保证方│
│ │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 (三)董事会意见 │
│ │ 董事会认为,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子公司满足生产经营所需,担│
│ │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
│ │》的规定。 │
│ │ 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湖南新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
│ │ 刘淑玲为公司子公司股东,2025年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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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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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 2145.09万 8.05 93.23 2022-07-20
王展 880.04万 4.21 84.17 2019-12-30
朱业胜 780.00万 2.83 43.62 2024-01-25
张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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