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74 景嘉微 更新日期:2026-05-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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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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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3-22│ 13.64│ 3.9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6-15│ 17.26│ 5861.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3-16│ 26.13│ 1193.70万│
├───────────┼───────────┼───────────┼───────────┤
│增发 │ 2018-12-11│ 35.56│ 10.80亿│
├───────────┼───────────┼───────────┼───────────┤
│增发 │ 2024-10-14│ 59.91│ 38.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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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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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钧犀高创二期科│ ---│ ---│ 23.40│ ---│ ---│ 人民币│
│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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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奇安麒麟创业投│ ---│ ---│ 2.00│ ---│ ---│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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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诚恒微电子有限│ ---│ ---│ 34.65│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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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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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通用GPU芯片 │ 30.29亿│ 444.11万│ 444.11万│ 0.15│ ---│ 2028-09-30│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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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GPU先进架构研 │ 9.45亿│ 1355.26万│ 1355.26万│ 1.70│ ---│ 2028-09-30│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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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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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 922.50万 1.77 61.50 2025-04-1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胡亚华 338.00万 1.25 --- 2017-08-25
曾万辉 430.00万 0.94 23.30 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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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690.50万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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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4-08 │质押股数(万股) │888.50 │
├────────┼──────────────┼────────┼──────────────┤
│质押占所持股(%) │59.23 │质押占总股本(%)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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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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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4-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4-11 │解押股数(万股) │88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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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07日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34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4月11日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888.5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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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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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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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作废类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作废数量:43.9892万股。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并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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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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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要求,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
成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
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无需对
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及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
构成重大影响。
现将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
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
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
具的披露”等内容。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
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
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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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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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下简称“2026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为1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范围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相
关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创立于1997年的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2019年12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瑞诚逐步发展为大型、
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凭借着在业务收入、人才培养及储备、执业质量等多维度的优秀表现,
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中瑞诚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
安全保密资质。
中瑞诚首席合伙人为李秀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组织形
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瑞诚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0人。
中瑞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5466.2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1981.19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2066.46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25年报审计)17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4家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16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建筑业等。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瑞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中瑞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涉及人员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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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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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信情况概述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战略需
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
合计不超过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36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
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人民
币额度贷款、法人账户透支、票据承兑和贴现、外币贷款、保证业务、保理、信用证、境外筹
资转贷款等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
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
证等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信期限届满之日止,可滚动使用。本次审
议的授信额度生效后,前期经审议披露的授信额度自动失效。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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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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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为增
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长期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
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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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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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概况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
月31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度整体计提减值损失104165144.64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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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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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会议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05月18日以
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
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
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1号公司5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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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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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意向书》属于协议双方为开展后续长期合作所达成的合作原则
,最终是否达成合作及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双方达成合作,则协议有关条款的落实需
以后续签署的相关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交易双方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订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暂时无
法预计本次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所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实施情况请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的相
关内容。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靖安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靖安科技”)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协议”),双方以平等互利、
优势互补为基础,基于公司在GPU与AISoC芯片等领域的技术优势,结合靖安科技在系统级软件
及算法方面的能力,通过品牌、产品、技术等全方位合作,共同推进产品深度融合。打造“芯
片、装备、大模型、智能体”的全栈式“人工智能+国防”能力体系,服务国防安全与低空经
济等国家重点领域,从而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机会和市场价值。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靖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1818-2号8幢902室
法定代表人:石乔木
注册资本:153.1051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G7LGX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
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
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5G通信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靖安科技定位为新一代国防科技提供商,主营业务涵
盖全球态势感知系统、无人装备智能控制引擎、智能哨兵防御系统以及谛听系统四大核心产品
线,服务范围覆盖基础设施安全、城市及国防安全等多个关键领域。靖安科技与公司不构成《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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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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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9
月30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前三季度整体计提减值准备36,558,002.63元,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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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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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为开展后续长期合作所达成的合作原则,
最终是否达成合作及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各方达成合作,则协议有关条款的落实需以
后续签署的相关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交易双方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订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暂时无
法预计本次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所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实施情况请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的相
关内容。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
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诚信合作的原则结成长期深度合作伙伴,未来将整合优势资源,通过
品牌、产品、技术等全方位的紧密合作,为政企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1300号19层-22层
法定代表人:于逢良
注册资本:19362.0227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02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702580185D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经销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文化
办公机械、机房装修(经营范围中未取得专项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技术咨
询,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工程、综合布线工程,信息安全工程,安防监控工程(以上
各项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
务:吉大正元以密码技术为核心,融合大模型应用、算力、存力等内外部能力,通过数字科技
与行业场景的深度融合持续构建数字安全体系,推动安全能力的智能化升级。吉大正元专注于
加强与行业头部厂商在可信应用领域的合作,致力于为财政、公安、能源、政府、司法、金融
、教育、医疗、车联网等关键领域的客户提供覆盖全链条的“安全原生”解决方案及产品、服
务。
吉大正元与公司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产品整合
双方针对乙方GPU产品JM11的图形和算力特性与甲方安全产品需求,共同制定整合方案。
甲方在加密终端、数据安全防护等核心产品及解决方案中,深度集成GPU产品JM11,强化图形
化安全操作与高效数据处理能力;双方开放经确认的硬件接口、软件适配工具等资源,优化联
合方案的客户使用流畅度。
包括不限于与甲方的高清全栈国产GPU云桌面超融合一体机进行产品整合,通过“生态融
合、产品融合、行业融合”三融合模式,实现为客户提供符合国产化要求的、高性能、安全可
控的云与桌面算力底座。
2、市场合作
甲乙双方将基于优势互补原则,同等条件下,以最优条件向对方提供各自经营领域内的方
案、产品和服务;在各自经营活动中,相互优先向自身服务的客户群体推荐对方的方案、产品
和服务。甲方在面向政企、金融等客户推广安全方案时,优先推荐搭载乙方GPU产品JM11的配
置;乙方保障合作范围内GPU产品JM11的稳定产能与交付,具体以双方后续签订的采购合同或
框架协议为准。双方共投人力、物力开展行业展会、技术沙龙等推广活动,甲方将开放市场渠
道并建立专项服务团队,乙方提供GPU产品JM11的售后技术支持。
3、联合攻关
聚焦GPU产品JM11与甲方安全产品、虚拟化产品等底层适配优化,解决兼容性、算力调度
等问题;同步开展国产设备基础硬件研发,提升联合方案在复杂安全场景下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保障客户使用体验。
(二)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2、任何一方欲在协议期限届满前解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善后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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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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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为开展后续长期合作所达成的合作原则,
最终是否达成合作及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各方达成合作,则协议有关条款的落实需以
后续签署的相关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交易双方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订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暂时无
法预计本次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所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实施情况请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的相
关内容。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苍穹数码”)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将整合各自
优势,通过品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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