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75 香农芯创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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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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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 │ 11415.00│ ---│ ---│ 0.00│ -2835.1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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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 │ 5000.00│ ---│ ---│ 592.37│ -2834.3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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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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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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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74亿│ 3.74亿│ 3.74亿│ 100.03│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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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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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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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6.25亿 │转让价格(元)│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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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287.84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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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 │
│ │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 │
│ │募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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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刘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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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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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交易金额(元)│3.8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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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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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标的类型 │股权 │
│ │通股14189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 │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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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刘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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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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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2024年12月25日,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控股股东—深 │
│ │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汇基石”)、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弘唯基石”,弘唯基石系代表“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
│ │称“华盈基金”)与刘青科签署了《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协议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领汇基石、弘唯基石-华盈基金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 │
│ │无限售流通股22878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27.32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 │
│ │式转让给刘青科,总金额为625037177.68元。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按指纹或加盖公章、法│
│ │人章之日起生效。 │
│ │ 2024年12月25日,领汇基石、弘唯基石-华盈基金与刘青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 │
│ │分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27.32元/股向刘青科转让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189374股(占公司│
│ │总股本的3.10%)、868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合计22878374股(占公司总股本 │
│ │的5.00%),总金额为625037177.68元。 │
│ │ 甲方:刘青科 │
│ │ 乙方1: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
│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2: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
│ │ (乙方1、乙方2合称为“乙方”) │
│ │ 1、本次股份转让的数量 │
│ │ 1.1、甲方以协议转让方式自乙方处受让共计22878374股标的股份并支付相应的股份转 │
│ │让价款。其中,自乙方1处受让14189374股(截至签署日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3.10%);自乙│
│ │方2处受让共计8689000股(截至签署日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90%)。 │
│ │ 2、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与转让价款的支付条件 │
│ │ 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7.32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625037177.68│
│ │元。其中甲方向乙方1支付387653697.68元,甲方向乙方2支付2373834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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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交易金额(元)│2.3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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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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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标的类型 │股权 │
│ │通股868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 │ │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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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刘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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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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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2024年12月25日,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控股股东—深 │
│ │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汇基石”)、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弘唯基石”,弘唯基石系代表“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
│ │称“华盈基金”)与刘青科签署了《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协议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领汇基石、弘唯基石-华盈基金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 │
│ │无限售流通股22878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27.32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 │
│ │式转让给刘青科,总金额为625037177.68元。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按指纹或加盖公章、法│
│ │人章之日起生效。 │
│ │ 2024年12月25日,领汇基石、弘唯基石-华盈基金与刘青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 │
│ │分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27.32元/股向刘青科转让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189374股(占公司│
│ │总股本的3.10%)、868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合计22878374股(占公司总股本 │
│ │的5.00%),总金额为625037177.68元。 │
│ │ 甲方:刘青科 │
│ │ 乙方1: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
│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2: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
│ │ (乙方1、乙方2合称为“乙方”) │
│ │ 1、本次股份转让的数量 │
│ │ 1.1、甲方以协议转让方式自乙方处受让共计22878374股标的股份并支付相应的股份转 │
│ │让价款。其中,自乙方1处受让14189374股(截至签署日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3.10%);自乙│
│ │方2处受让共计8689000股(截至签署日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90%)。 │
│ │ 2、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与转让价款的支付条件 │
│ │ 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7.32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625037177.68│
│ │元。其中甲方向乙方1支付387653697.68元,甲方向乙方2支付2373834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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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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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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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黄泽伟、彭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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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联席董事长、公司持股5%的股东的重要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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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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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关联方黄│
│ │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 │
│ │(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
│ │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发│
│ │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4-13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
│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 │第九 │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
│ │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 │
│ │(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期限为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以签署的文件为│
│ │准。自本次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增信措施事项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 │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
│ │关联方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 │
│ │施事项提前终止。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因公司业务开展需要,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
│ │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0亿 │
│ │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方式(对同一债务提│
│ │供的复合担保、反担保等只计算一次,下同),期限为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
│ │体以签署的文件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
│ │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自本议案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事│
│ │项提前终止。 │
│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董事黄泽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豁免提交股东大│
│ │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黄泽伟先生任公司董事、联席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5.05%的股权,且为公司持股5.00%│
│ │的股东--深圳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因此,黄泽伟先生直接和间接│
│ │合计控制公司10.05%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彭红女士现任联合创泰董事长、总裁,可以对联合创泰施加重大影响,同时彭红女士为│
│ │公司持股5.00%的股东--深圳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重要股东。根据谨慎性原 │
│ │则,公司认定彭红女士为公司关联方。 │
│ │ 因此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本次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增信措施事│
│ │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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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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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市新吴区新投融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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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普通合伙人任公司董事、与公司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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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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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提供担保事项 │
│ │ 为便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海│
│ │普芯创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香农芯创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为海普芯创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 │
│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含反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下同),│
│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担保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
│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 │ 在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 │
│ │况将海普芯创的担保额度与其全资子、孙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分配。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范围、额度内组织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担保协议等│
│ │相关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 │ 鉴于海普芯创少数股东无锡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新联普│
│ │”)、无锡市新吴区新投融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投融创”)系│
│ │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 │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二、关联方的情况说明 │
│ │ (一)无锡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无锡新联普普通合伙人黄泽伟先生任公司董事、联席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5.05%的股 │
│ │权,且为公司持股5.00%的股东--深圳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因此 │
│ │,黄泽伟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10.05%股份,为公司关联方;无锡新联普有限合伙人│
│ │李小红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公司关联方;无锡新联普有限合伙人彭红女士现任联│
│ │合创泰董事长、总裁,可以对联合创泰施加重大影响,同时彭红女士为公司持股5.00%的股 │
│ │东--深圳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重要股东,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认定其为公司│
│ │关联方。综上,无锡新联普为公司关联方。 │
│ │ (二)无锡市新吴区新投融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新投融创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同受无锡│
│ │市高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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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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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黄泽伟、彭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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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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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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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担保审议情况 │
│ │ (一)担保审议情况 │
│ │ 海普芯创已就本次对无锡海普存储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 │
│ │ (二)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
│ │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
│ │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或等 │
│ │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
│ │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发表了核│
│ │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 │告编号:2024-132)。 │
│ │ 二、担保事项概述 │
│ │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普芯创及黄泽伟先生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 │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述不同│
│ │主体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统称“《保证合同》”),根据《保证合同》,海│
│ │普芯创与黄泽伟先生同意为无锡海普存储向中国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最│
│ │高本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
│ │ 海普芯创已就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其内部审议程序,同意为无锡海普存储向中国银│
│ │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本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黄泽伟先生本次担保事项在│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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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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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市欣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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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同一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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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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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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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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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市欣旸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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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同一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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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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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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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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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市欣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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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同一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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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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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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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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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市新吴区欣融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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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同一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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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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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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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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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市欣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同一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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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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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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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市欣旸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同一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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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
├──────┼────────────────────────────────────────┤
│关联方 │无锡市欣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同一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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