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78 杭州高新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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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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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6-02│ 14.84│ 2.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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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6-08│ 6.30│ 4379.7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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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28│ 5.00│ 1037.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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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29│ 6.08│ 2559.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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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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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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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高新 │ 1530.00│ ---│ 51.00│ ---│ -377.0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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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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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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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0吨塑料电│ 9961.51万│ ---│ 1.00亿│ 94.17│ 282.23万│ ---│
│缆料颗粒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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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5,000吨塑料电│ 1.13亿│ ---│ 1.17亿│ 96.34│ 102.32万│ ---│
│缆料颗粒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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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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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3 │转让比例(%) │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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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4.95亿 │转让价格(元)│2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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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410.59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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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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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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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0 │转让比例(%) │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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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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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83.37万 │转让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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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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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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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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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3 │交易金额(元)│4.9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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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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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1│标的类型 │股权 │
│ │05,872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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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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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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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8月8日,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杭│
│ │州高新”)控股股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杭集团”)、北京巨融伟业│
│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融伟业”)、胡敏、巨融能源(新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 │了《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东杭集│
│ │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巨融伟业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4,105,87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 │总股本的19.03%)。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5253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94,780,254│
│ │元。 │
│ │ 2025年9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5年9月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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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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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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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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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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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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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
│ │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
│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拟向特定对│
│ │象发行不超过9,760,858股(含本数)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巨融伟业,│
│ │并与巨融伟业签署了《关于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
│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
│ │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
│ │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
│ │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
│ │ 2026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 │
│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价格及 │
│ │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并与巨融伟业就前述调整事项签署了《关于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巨融伟业直接持有公司24,105,8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3%│
│ │,巨融伟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对相关│
│ │议案回避表决,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
│ │行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
│ │实施。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
│ │不构成重组上市。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巨融伟业直接持有公司24,105,8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3%│
│ │,巨融伟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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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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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海曜芯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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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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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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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依托无锡市成熟的电子信息产业基础,2026年6月8日,公司与无锡│
│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无锡市签订《服务器系统集成总部项目合作协议》,│
│ │共同推进服务器集成制造项目落地;公司与海曜芯能、壹号创投、新聚同创于无锡市签署《│
│ │合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无锡新聚,无锡新聚计划经营服务器的研发、集成制造、测试│
│ │、调优业务。无锡新聚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持│
│ │有无锡新聚40%股权;海曜芯能以货币资金出资1,200万元,持有无锡新聚24%股权;新聚同 │
│ │创以货币资金出资1,500万元,持有无锡新聚30%股权;壹号创投以货币资金出资300万元, │
│ │持有无锡新聚6%股权。 │
│ │ (二)审议情况 │
│ │ 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 │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6年6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
│ │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
│ │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三)其他说明 │
│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系公司与关联方海曜芯能、非关联方壹号创投及新聚同创共同投资事│
│ │项,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及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无锡海曜芯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26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 │
│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提名罗添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7.2.5、7.2.6并基于实质重于形式 │
│ │原则,如未来12个月罗添先生受聘担任公司董事,海曜芯能系由其实际控制的主体,依据前│
│ │述规则罗添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海曜芯能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
│ │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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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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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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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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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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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
│ │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
│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拟向特定对│
│ │象发行不超过9,760,858股(含本数)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巨融伟业,│
│ │并与巨融伟业签署了《关于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
│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巨融伟业直接持有公司24,105,8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3%│
│ │,巨融伟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对相关议│
│ │案回避表决,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 │的相关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
│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与本次关联交易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
│ │不构成重组上市。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巨融伟业直接持有公司24,105,8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3%│
│ │,巨融伟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
│ │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 │
│ │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数量不超过9760858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
│ │的7.71%,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巨融伟业”)认购。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0.49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 │
│ │(含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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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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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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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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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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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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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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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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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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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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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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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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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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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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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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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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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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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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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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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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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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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林融升、胡宝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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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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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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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
│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 │林融升已回避表决。 │
│ │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
│ │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塘支行(以下简│
│ │称“杭州联合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最终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及利率等借款│
│ │内容以银行实际审批,并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融升、副总经理胡宝 │
│ │泉、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杭集团”)(以下简称“关联方”)就前述│
│ │借款向杭州联合银行提供最高融资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终担保内 │
│ │容以上述关联方向银行出具的保证函为准),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公司 │
│ │提供反担保。 │
│ │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林融升、胡│
│ │宝泉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东杭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林融升基本情况 │
│ │ 姓名:林融升; │
│ │ 住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
│ │ 职务:公司董事长; │
│ │ 关联关系:林融升通过控制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
│ │司24,105,87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03%),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
│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7.2.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 │
│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的规定,林融│
│ │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信用情况: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
│ │)查询,林融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胡宝泉基本情况 │
│ │ 姓名:胡宝泉; │
│ │ 住址:杭州市江干区; │
│ │ 职务:公司副总经理; │
│ │ 关联关系:胡宝泉是公司副总经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 │年修订)》“7.2.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一)直接或 │
│ │者间接……(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胡宝泉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信用│
│ │情况: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胡宝泉不属于“失│
│ │信被执行人”。 │
│ │ (三)东杭集团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1997年9月18日 │
│ │ 法定代表人:胡敏 │
│ │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25546769XK │
│ │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除化│
│ │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家用电器,钢铁炉料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 │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 │
│ │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
│ │ 关联关系:东杭集团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东杭集团持有公│
│ │司3,800,52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0%)。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则(2025年修订)》“7.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 │
│ │人:(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7.2.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
│ │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一)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
│ │或者作出安排……(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7.2.3条或者第7.2.5条规定情形之一│
│ │的。”的规定,东杭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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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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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876.00万 30.60 100.00 2019-09-27
中国双帆投资控股集团(香 1900.00万 15.00 --- 2019-05-09
港)有限公司
杭州天眼投资有限公司 554.00万 4.37 87.47 2019-06-13
南靖互兴树湾股权投资合伙 316.67万 2.50 50.00 2019-10-11
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3.37万 2.00 66.67 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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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900.04万 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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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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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质押股数(万股) │25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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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6.67 │质押占总股本(%)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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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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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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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9-0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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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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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13日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26.684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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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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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8 │质押股数(万股) │25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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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6.67 │质押占总股本(%)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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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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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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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9-0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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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4-13 │解押股数(万股) │253.37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08日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26.6841万股并质押253.3682万股│
│ │给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13日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26.684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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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9-03 │质押股数(万股) │38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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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3.00 │
├────────┼──────────────┴────────┴──────────────┤
│股东名称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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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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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9-0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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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4-08 │解押股数(万股) │38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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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03日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3,800,523 股给巨融伟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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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08日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26.684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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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杭州高新橡│高兴控股集│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塑材料股份│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杭州高新橡│高兴控股集│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塑材料股份│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1 │ │ │ │ │ │ │ │
├─────┼─────┼─────┼────┼─────┼─────┼────┼───┼───┤
│杭州高新橡│高兴控股集│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塑材料股份│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杭州高新橡│高长虹 │ 3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塑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杭州高新橡│高兴控股集│ 3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塑材料股份│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杭州高新橡│高兴控股集│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塑材料股份│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杭州高新橡│高兴控股集│ 11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塑材料股份│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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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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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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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同意选举罗添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联席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
员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联席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余炜鹏先生的辞职报告,余炜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位
,其辞任副董事长的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余炜鹏先生辞职后将继
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同意选举罗添先生为公司联席董事长,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声明:上述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现补选余炜鹏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罗添先生为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补选
后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5人)
由林融升先生、余炜鹏先生、罗添先生、汪培镇女士、况太荣先生组成,由林融升先生担
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3人)
由况太荣先生、林融升先生、贾昆先生组成,由况太荣先生担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3人)
由李晓女士、贾昆先生、余炜鹏先生组成,由李晓女士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由贾昆先生、林融升先生、李晓女士组成,由贾昆先生担任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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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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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
于2026年6月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15:00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至2026年6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融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讨论,审议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34,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1,59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28,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801%;反对1,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
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988%。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633,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8%;反
对2,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27,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642%;反对2,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弃
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9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633,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8%;反
对2,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27,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642%;反对2,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弃
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9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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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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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148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
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
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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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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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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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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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拟与无锡海曜芯
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曜芯能”)、无锡清源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壹号创投”)、无锡新聚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新聚同创”)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无锡新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注册
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无锡新聚”“合资子公司”“合资公司”)经营服务器集成制造业
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新聚尚未设立,后续尚需履行设立登记、资质申请等程序,
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无锡新聚经营服务器集成制造业
务,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和下游需求波动风险、项目实施风险、技术迭代风险、供应链风险、市
场竞争风险、经营管理风险、毛利率较低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依托无锡市成熟的电子信息产业基础,2026年6月8日,公司与无锡国
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无锡市签订《服务器系统集成总部项目合作协议》,共同
推进服务器集成制造项目落地;公司与海曜芯能、壹号创投、新聚同创于无锡市签署《合资协
议书》,共同出资设立无锡新聚,无锡新聚计划经营服务器的研发、集成制造、测试、调优业
务。无锡新聚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持有无锡新聚40
%股权;海曜芯能以货币资金出资1200万元,持有无锡新聚24%股权;新聚同创以货币资金出资
1500万元,持有无锡新聚30%股权;壹号创投以货币资金出资300万元,持有无锡新聚6%股权。
(二)审议情况
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6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
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系公司与关联方海曜芯能、非关联方壹号创投及新聚同创共同投资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由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各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共同设立合资子公司。本次交
易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恪守公平、公正、公允的基本原则,实行同股同价,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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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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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由“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20.49元/
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总额由
“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
2、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融伟业”)为公司控股
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
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
超过9760858股(含本数)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巨融伟业,并与巨融伟业
签署了《关于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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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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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根据淄博市
博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淄博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鲁0304执恢18
1号,拟变现处置万人中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人中盈”
)所持公司股票中的100万股。万人中盈与吕俊坤、中国双帆投资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双帆投资”)系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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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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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
于2026年4月2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8日下午15:00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融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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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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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于2026
年4月1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7日下午15:00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融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讨论,审议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687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
1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81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287%;反对1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1%;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3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648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
3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42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165%;反对3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1%;弃权
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4%。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648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
1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42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165%;反对1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1%;弃权
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25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648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
1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42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165%;反对1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1%;弃权
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254%。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679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7%;反对
11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73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234%;反对11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2%;弃权
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64%。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667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5%;反对
1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61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680%;反对1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3%;弃权
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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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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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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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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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于近日收到浙江东杭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杭集团”)的202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业绩补偿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高新原控
股股东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
,公司2025年度原有业务板块经营所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91,752,002.18元,超过承诺营业收入
。公司2025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7,403,862.59元,扣除不属于原有业务板块费用后实际
净利润为-26,412,113.49元,未达到承诺净利润,东杭集团应向杭州高新公司支付补偿金26,4
12,113.4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东杭集团支付的202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合计26,412,113
.49元,东杭集团已按照约定履行完毕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三、其他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收到的业绩承诺补偿款计入所有者权益(资
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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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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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
登记)》,获悉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杭集团”)已办理其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1、2025年8月8日,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融伟业”)与东杭集
团签订了《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东杭集团向巨融伟业转让所持杭州高新24,105,872股股份。
2、2025年8月8日,东杭集团与巨融伟业签订了《关于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质押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质押协议》”),约定东杭集团将其持有的杭州高新3,80
0,523股股份质押给巨融伟业,以担保东杭集团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应履行的业绩承诺义
务及差额补偿责任的履行。双方已于2025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证登”)办理完毕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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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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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5月7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集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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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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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有效防范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PVC(树脂)、塑料(PE树脂)的价
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杭州高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PVC(树脂)、塑料(PE
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
的PVC(树脂)、塑料(PE树脂)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3、交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投入保证
金余额不超过500万元。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
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
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
易对手违约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期货套期
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PVC(树脂)、塑料(PE树脂)
是公司主要原材料,为了有效防范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PVC(树脂)、塑料(PE树脂)的
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PVC(树脂)、塑料(PE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公司成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已
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
于PVC(树脂)、塑料(PE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不
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
量应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的原则。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PVC(树脂)、塑料(PE
树脂)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预计投入金额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投入保证金余额不超过50
0万元。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
大影响。
3、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
议额度。
4、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PVC(树脂)、塑料(PE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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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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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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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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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318,046,766.97元,实收股本为126,673,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1、公司出售杭州奥能电源设备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及分红款未能按时收回造成的损失
;
2、公司对厦门市快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大额减值损失;
3、目前电缆材料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同时公司销售规模相比盈利能力较好的同行业公司
明显偏小,缺乏规模经济优势,导致公司毛利较低,2025年净利润为负。
4、公司新设立子公司福建南平太阳高新电缆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高新”),
目前太阳高新处于业务发展阶段,发生经营亏损。
三、应对措施
为扭转亏损局面,公司计划进一步采取一系列的改善措施,具体如下:
1、实行客户分级管理,对行业头部客户和大型线缆企业客户,组建专业销售团队直接对
接,提供定制化服务,公司管理层直接协同维护客户关系;改善客户服务流程,增强与客户的
粘性。
2、公司产品迎合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趋势,向产品创新、管理精细、标准规范、产能规
模化、供应个性化的方向发展。
3、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开发高性能新产品,满足高端市场客户
需求;增加研发投入,重点突破新材料技术瓶颈,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推动技术创新。
4、计划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偿还银行借款,降低财务费用。通过产品结
构优化和成本控制,提升毛利率;严格控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通过太阳高新大力开拓周边
市场销售渠道,以提升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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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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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中,《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
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外部董事在公司不领取薪酬、津贴;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并按照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确定为6.00万/年(含税),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年薪制。薪酬总额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
定,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
基本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超过50%,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
理职务内容与等级确定,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特殊能力津贴等,按月发放。公司可根据
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绩效表现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
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可以在月度、季度
、半年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
告披露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
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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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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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
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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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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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
分红回报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条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
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
第二条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
的意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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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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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新”或“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2022年12月6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1号),针对
公司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以及未按规定披露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等事项,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针对此次行政处罚决定,公司高度重视,诚心接受处罚,立即按要求完成全面整改,并组
织全员学习和贯彻监管部门政策,提高法规意识,完善内部管控措施。公司已完成罚款缴纳、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清理。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1年10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作出《关于对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49号),提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公司于202
1年9月7日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和更新后定期报告全文显示,公司因投资收益
确认有误,调增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2.34万元,占更正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14%。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
针对此次监管函,公司高度重视,日后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确保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
,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
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和采取监管措施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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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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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数量不超过9760858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7
.71%,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巨融伟业”)认购。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为20.49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
)。
2、巨融伟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
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
超过9760858股(含本数)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巨融伟业,并与巨融伟业
签署了《关于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巨融伟业直接持有公司241058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3%,巨
融伟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对相关议案
回避表决,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相
关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方可实施,与本次关联交易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
构成重组上市。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BHNXX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二区46号楼1层成立日期:2017年1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林融升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
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经
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设计;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艺创作;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策划;翻译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
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
、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四、关联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6年3月3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0.4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
整后发行价格。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
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或有最新监管意见的,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或最新的监管意见确定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巨融伟业签署了《关于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新”“公司”或“发行人”)
乙方: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融伟业”或“认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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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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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决定择期召开股东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相关议案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其他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具体的会议时间、地点、
议案内容等信息将以另行公告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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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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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高新”)于2026年3月2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融伟业”)作为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就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出具承诺如下:
1、巨融伟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不会减持杭州高新股份,从定价基准日
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亦不会减持杭州高新股份;
2、巨融伟业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杭州高新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将不以
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3、前述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
述锁定安排。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如巨融伟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转让杭州高新股票的行为,巨融伟业承诺因转让杭州
高新股票所得的收益全部归杭州高新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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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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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着谨慎性原
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可能发
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固定资产等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并根据测试结果确定了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预计462.79
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
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
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二)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资
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
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
定。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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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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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
于2026年1月1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1月28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上午9:15至2026
年1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融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讨论,审议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758,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7%;反
对79,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6%;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53,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2958%;反对79,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90%;
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25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758,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7%;反
对79,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6%;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53,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2958%;反对79,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90%;
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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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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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信息如
下:
企业名称: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533004927
发证日期:2025年12月19日
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
连续三年(即2025年度至2027年度)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
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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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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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福建南平太
阳高新电缆材料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法定代表人由“陈亚洲”变更为“胡宝泉”,上述变更事
项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
情况如下: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1、公司名称:福建南平太阳高新电缆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2MAECKK8H77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太阳路1号
5、法定代表人:胡宝泉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5年03月13日
8、营业期限:2025年03月13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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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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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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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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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其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1月12日,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因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融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融筑”)拟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担保事项免于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融筑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1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后村桥路6号5幢
4、法定代表人:胡宝泉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
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杭州融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享有100%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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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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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林融升已回避表决。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塘支行(以下简称
“杭州联合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最终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及利率等借款内容
以银行实际审批,并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融升、副总经理胡宝泉、浙
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杭集团”)(以下简称“关联方”)就前述借款向杭
州联合银行提供最高融资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终担保内容以上述关联
方向银行出具的保证函为准),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林融升、胡宝泉为公
司的关联自然人,东杭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审议程序
2026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
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
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林融升回避表决。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7.2.17上市公司与关联人
发生的下列交易,可以免于按照第7.2.8条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二)上市公司单方
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的规定,本次交易虽然构成关联交
易,但属于公司无偿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杭州联合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最高融资限额人民
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终担保内容以公司关联方向银行出具的保证函为准)。以
上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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