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78 杭州高新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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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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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6-02│ 14.84│ 2.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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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6-08│ 6.30│ 4379.7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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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28│ 5.00│ 1037.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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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29│ 6.08│ 2559.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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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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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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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 1530.00│ ---│ 51.00│ ---│ -58.28│ 人民币│
│料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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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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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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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0吨塑料电│ 9961.51万│ ---│ 1.00亿│ 94.17│ 282.23万│ ---│
│缆料颗粒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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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5,000吨塑料电│ 1.13亿│ ---│ 1.17亿│ 96.34│ 102.32万│ ---│
│缆料颗粒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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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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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2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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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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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51%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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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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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睿新电缆材料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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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 │
│ │式向杭州睿新电缆材料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睿新")收购其所持有福建南│
│ │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高新"或"标的公司")51%股份事宜。持有标的公 │
│ │司49%股份的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系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 │以下简称"太阳铜业")同意放弃标的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
│ │太阳高新的控制权,太阳高新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2025年1月2日,公司与杭州睿新、太阳铜业签署了《之终止协议》,由于交易双方对标│
│ │的公司的估值及本次交易相关商业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现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终止本次交│
│ │易。公司终止收购杭州睿新所持有太阳高新51%股份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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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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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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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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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49%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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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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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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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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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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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49%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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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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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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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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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胡宝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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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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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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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
│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胡宝泉先生、张国强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
│ │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与控股 │
│ │股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杭集团”)签署相关财务资助协议,东杭集│
│ │团向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 │
│ │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随借随还,额度有效期为自本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年利率不超 │
│ │过6%。 │
│ │ 公司董事长胡宝泉先生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
│ │银行授信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000万元,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4月21日起至202│
│ │8年4月20日止。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东杭集团合计持有公司27,906,3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3%,系公司控股股东。│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东杭集团为公司│
│ │的关联法人。公司接受东杭集团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胡宝泉先生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宝泉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3.该事项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 │
│ │胡宝泉先生、张国强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
│ │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审议该议案时须回避表│
│ │决。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 │ 1、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公司名称: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成立日期:1997年09月18日 │
│ │ 法定代表人:胡敏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25546769XK │
│ │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除化│
│ │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家用电器,钢铁炉料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 │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
│ │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
│ │ 2、胡宝泉先生 │
│ │ 胡宝泉先生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敏的父亲,未直接持有公│
│ │司股份。 │
│ │ 东杭集团和胡宝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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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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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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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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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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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于2024年2月14日召开第 │
│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
│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
│ │股股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杭集团”)为公司向授信银行(包括但不│
│ │限于:联合银行、中信银行、余杭农商等)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担保│
│ │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具体数额以与相关授信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
│ │同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东杭集团合计持有公司27,906,3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3%,系公司持股控股股│
│ │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东杭集团为│
│ │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关联董事胡宝泉先生、张国强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审│
│ │议该事项。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
│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 │,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不支付担保费用│
│ │,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东杭集团合计持有公司27,906,3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3%,系公司持股控股股│
│ │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东杭集团为│
│ │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东杭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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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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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876.00万 30.60 100.00 2019-09-27
中国双帆投资控股集团(香 1900.00万 15.00 --- 2019-05-09
港)有限公司
杭州天眼投资有限公司 554.00万 4.37 87.47 2019-06-13
南靖互兴树湾股权投资合伙 316.67万 2.50 50.00 2019-10-11
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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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646.67万 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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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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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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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橡│高兴控股集│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塑材料股份│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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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橡│高兴控股集│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塑材料股份│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1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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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橡│高兴控股集│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塑材料股份│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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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橡│高长虹 │ 3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塑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杭州高新橡│高兴控股集│ 3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塑材料股份│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杭州高新橡│高兴控股集│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塑材料股份│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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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橡│高兴控股集│ 11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塑材料股份│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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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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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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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宝泉先生、张国强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与控股股
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杭集团”)签署相关财务资助协议,东杭集团向
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
可以循环使用,随借随还,额度有效期为自本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年利率不超过6%。
公司董事长胡宝泉先生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银
行授信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000万元,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4月21日起至2028年4
月20日止。
2.关联关系说明
东杭集团合计持有公司279063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3%,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东杭集团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公司接受东杭集团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胡宝泉先生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宝泉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该事项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胡
宝泉先生、张国强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审议该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7年09月18日
法定代表人:胡敏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25546769XK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
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家用电器,钢铁炉料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
切合法项目。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未审计):
2、胡宝泉先生
胡宝泉先生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敏的父亲,未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东杭集团和胡宝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年化利率不超过6%;本次
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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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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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
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第五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联委员回避表决。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监事
薪酬方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
后自动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并担任相关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
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
立董事,不领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不另行发
放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考核薪酬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
准,综合考虑职务价值、责任态度、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考核
薪酬根据年终绩效完成情况考核后发放,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
经营业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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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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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期货套期
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PVC(树脂)、塑料(PE树脂)
是公司主要原材料,为了有效防范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PVC(树脂)、塑料(PE树脂)的
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PVC(树脂)、塑料(PE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公司成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已
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PVC(树脂)、塑料(PE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
守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
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的原则。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PVC(树脂)、塑料(PE
树脂)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二)预计投入金额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投入保证金余额不超过50
0万元。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
大影响。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PVC(树脂)、塑料(PE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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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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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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