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80 光力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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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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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微电子装备(郑│ 23642.50│ ---│ 69.39│ ---│ 717.99│ 人民币│
│州)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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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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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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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智能制造产业│ 4.00亿│ 1.32亿│ 2.74亿│ 68.62│ ---│ 2024-09-30│
│基地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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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37亿│ 0.00│ 1.3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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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精密高刚度空气主│ 3.88亿│ 561.96万│ 561.96万│ 1.45│ ---│ 2025-05-31│
│轴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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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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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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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熟市亚邦船舶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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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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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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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
│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常熟市亚邦船舶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亚邦”│
│ │)100%股权,以20,800万元转让给苏州海运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通”)。│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
│ │ 二、进展情况 │
│ │ 1、2022年12月,公司已收到受让方海运通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的首笔股权 │
│ │转让款计人民币10,490.00万元,常熟亚邦已经完成了股权转让的相关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换 │
│ │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 │m.cn)披露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
│ │ 2、近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已收到受让方海运通的股权转让款剩余 │
│ │部分尾款计人民币10,310.00万元,受让方海运通已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了全部 │
│ │股权转让款20,800万元,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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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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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彤宇 2080.00万 5.91 16.39 2024-01-13
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 550.00万 2.87 42.03 2019-10-11
郑州万丰隆实业有限公司 213.33万 2.32 --- 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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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843.33万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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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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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02 │质押股数(万股)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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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30 │质押占总股本(%) │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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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赵彤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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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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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5-29 │质押截止日 │2024-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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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1-11 │解押股数(万股)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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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29日赵彤宇质押了8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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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1月11日赵彤宇解除质押8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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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12-10 │质押股数(万股) │2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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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6.39 │质押占总股本(%) │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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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赵彤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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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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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12-08 │质押截止日 │2024-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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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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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2年12月08日赵彤宇质押了2080.0万股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2年12月08日赵彤宇质押了2080.0万股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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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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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2-06-06 │质押股数(万股) │3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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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84 │质押占总股本(%)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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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赵彤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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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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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5-31 │质押截止日 │2023-05-31 │
├────────┼──────────────┼────────┼──────────────┤
│实际解押日 │2023-05-31 │解押股数(万股) │3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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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赵彤宇先生的通│
│ │知,获悉赵彤宇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3年05月31日赵彤宇解除质押359.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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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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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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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6924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
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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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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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9人。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58.4621万股。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后):5.569327元/股。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向1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0.00万股(调整前)限制性股票;2021
年12月24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万股(调整前)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
明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3月30日,
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3月31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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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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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410A
006043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237606.29元,
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01680747.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454393917.8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69410752.63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
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
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126671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
0股转增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后续分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共有12797
00股公司股份,利润分配基数为350846971股,以此测算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17542348.55元
(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
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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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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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5元/股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00
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5元/股和回购资金总额上限4000万
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具体回购股份
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回购公
司股份数量为3383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61%。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4.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1854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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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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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股份将
依法予以注销。
1、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本数)。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5元/股和回购资金总额下
限2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按照
回购价格上限25元/股和回购资金总额上限4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0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股
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
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对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等原因,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毕,则存
在已回购未使用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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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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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2024年1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
得了由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170167831Q
名称: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赵彤宇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贰佰壹拾贰万陆仟陆佰柒拾壹圆整
成立日期:1994年01月22日
经营范围:传感器、变送器、检测(监测)仪器仪表及控制系统、安全设备、环保设备、
机电设备、防护装备、防爆电气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维护;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机械、电子产品的来料加工;仪器仪表的检测与校验;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硬件技术开发、制造、销
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通信设备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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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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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赵彤宇先生的通知
,获悉赵彤宇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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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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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8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2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年2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月26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3年6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
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3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52070209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
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办理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股份归属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38975股,公司总股本由352070209股变
更为352109184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按最新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即以
当时总股本352109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99834(含税)。
(二)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应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
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5.719310-0.1499834=5.569327(元/股)经过本次调整,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5.719310元/股调整为5.569327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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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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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6人。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5.8463万股。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后):5.569327元/股。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20.00万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934.38万股的0.88%。其中首次授予190.00万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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