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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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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481 濮阳惠成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6-19│ 9.13│ 1.4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0-30│ 13.88│ 1909.89万│ ├───────────┼───────────┼───────────┼───────────┤ │增发 │ 2018-01-16│ 20.09│ 1.94亿│ ├───────────┼───────────┼───────────┼───────────┤ │增发 │ 2021-05-20│ 21.48│ 7.8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20│ 12.44│ 2349.9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13│ 12.00│ 286.2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270.00│ ---│ ---│ 7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顺酐酸酐衍生物、功│ 5.69亿│ 1.43亿│ 4.35亿│ 76.47│ ---│ 2024-12-31│ │能材料中间体及研发│ │ │ │ │ │ │ │中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20亿│ ---│ 2.2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2-19 │交易金额(元)│1243.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曲水奥城实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西藏惠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卖方 │曲水奥城实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惠成"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曲水奥城实│ │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水奥城")本次增资暨股权变动系濮阳惠成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中锋│ │ │作为委托人出资设立家族信托,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代表家族│ │ │信托与曲水鸿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曲水鸿儒")共同出资设立西藏惠儒企业│ │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惠儒")。西藏惠儒通过向曲水奥城实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曲水奥城")增资的方式,间接持有濮阳惠成的部分股份,实现对该部分股份长期│ │ │持有、传承和管理,进一步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长期稳定性。 │ │ │ 曲水鸿儒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西藏惠儒0.10%财产份额,家族信托的受托人五矿信托代 │ │ │表家族信托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西藏惠儒99.90%财产份额。西藏惠儒作为新股东增资入股曲│ │ │水奥城,增资后西藏惠儒持有曲水奥城62.15%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濮阳惠成34.78%的股份│ │ │(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3847909股股份后,收购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 │ │比例为35.24%),成为濮阳惠成间接控股股东。 │ │ │ 一、本次控股股东增资暨股权结构变动基本情况 │ │ │ 2025年2月11日,曲水奥城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西藏惠儒对曲水奥城增资1243.00万元│ │ │,增资后持有曲水奥城62.15%的股权,曲水奥城注册资本由757.00万元增加至2000.00万元 │ │ │。 │ │ │ 目前,曲水奥城已完成此次增资暨股权结构变动的工商登记。 │ └──────┴────────────────────────────────────────┘ ┌──────┬────────────────┬──────┬────────────────┐ │公告日期 │2025-02-05 │交易金额(元)│1.1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47.560│标的类型 │股权 │ │ │1%的股权 │ │ │ ├──────┼────────────────┴──────┴────────────────┤ │买方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梁仲采等20名股东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6日披露计划受│ │ │让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参股权事项,详情请见《关于筹划股权收购事项的提示性公│ │ │告》(公告号:2024-082)。 │ │ │ 公司与2024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濮阳│ │ │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参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受让梁仲采等20名股东持有的濮阳市联众│ │ │兴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联众”或“标的公司”)合计47.5601%的股权。 │ │ │ 近日,公司与梁仲采等20名股东持有的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 │ │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基本信息如下: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立信│ │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值(24,186.97万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 │ │,乙方应就标的股权向甲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合计为11,508.60万元。 │ │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濮阳联众股权转让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向转让│ │ │方支付对应的股权转让款项,并完成相关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3-28 │ ├──────┼────────────────────────────────────────┤ │关联方 │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包含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8 │ ├──────┼────────────────────────────────────────┤ │关联方 │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包含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8 │ ├──────┼────────────────────────────────────────┤ │关联方 │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包含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8 │ ├──────┼────────────────────────────────────────┤ │关联方 │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包含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5-15│股权回购 ──────┴──────────────────────────────────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3847909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013%;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5703347股减少为291855438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 于2025年5月14日办理完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现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 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26.3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份回购,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47909股,占公司总股本295703347股的比例为1.3013%,成 交的最高价为17.61元/股,最低价为11.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903267.44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 将回购专户中3847909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 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38708663 股,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完成日期2025年5月14日。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 期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2025-04-29│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 购”),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6.3元/股,该回购价格 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份回购,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47909股,占公司总股本295703347股的比例为1.3013%,成 交的最高价为17.61元/股,最低价为11.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903267.44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 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户中3847909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295703347股减少为291855438股,(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及时 披露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 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 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29日起45日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点: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57000。 3.联系人:陈淑敏、魏鸿鹄。 4.联系电话:0393-8910373。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终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濮阳惠成 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成研究院”)与湖南长炼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长炼”)设立合资公司及相关事宜。 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投资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成立合资公 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濮阳惠成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湖南长炼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开发特种酚及下游高端特种新型材料,授权公司管 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项,并签署了《关于合资成立河南惠长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协议书》,约定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其中,惠成研究院出资97500000.00元,占比65% ;湖南长炼出资52500000.00元,占比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67)。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关于合资成立河南惠长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协议书》。截止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湖南长炼签署《关于合资成立河南惠长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协议之终止协 议》,约定终止成立合资公司及相关事宜。 二、终止成立合资公司的原因 自上述项目合作意向达成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业务,并与合作方进行持续性沟通,由 于市场环境变化,项目至今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为有效控制对外投资风险,切实维护保 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成立合资公司及相关事宜。 ──────┬────────────────────────────────── 2025-03-28│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融资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审议通过。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批准。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条款包括但不仅限于担保金额、担 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均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董事会通过 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5-03-28│其他事项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 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 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商业 银行的合作关系,以及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 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提供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 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 具体经营需求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在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担保均为公司为其自身提供的担保。 ──────┬────────────────────────────────── 2025-03-28│股权回购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 意将回购专户中3847909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 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 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6.3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份回购,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47909股,占公司总股本295703347股的比例为1.3013%,成 交的最高价为17.61元/股,最低价为11.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903267.44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 将回购专户中3847909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 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变 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 日内有效。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2025-03-28│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30(北京时间);(2)网络 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说明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 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4日 2025年4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 2025-03-28│其他事项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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