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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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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481 濮阳惠成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270.00│ ---│ ---│ 70.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顺酐酸酐衍生物、功│ 5.69亿│ 1.39亿│ 2.92亿│ 51.28│ ---│ 2024-06-30│ │能材料中间体及研发│ │ │ │ │ │ │ │中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20亿│ ---│ 2.2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3-10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44 │质押占总股本(%) │6.75 │ ├────────┼──────────────┴────────┴──────────────┤ │股东名称 │曲水奥城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3-0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05-08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3月08日曲水奥城实业有限公司质押了2000.0万股给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3年05月08日曲水奥城实业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2-11-25 │质押股数(万股) │2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62 │质押占总股本(%) │0.91 │ ├────────┼──────────────┴────────┴──────────────┤ │股东名称 │曲水奥城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11-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05-11 │解押股数(万股) │270.00 │ ├────────┼──────────────┴────────┴──────────────┤ │质押说明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曲水奥城│ │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城实业”)的通知,获悉奥城实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 │分股份进行了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3年05月11日曲水奥城实业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70.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11│股权回购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续实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6.3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一、首次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2024年4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69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3.6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4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3-30│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融资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条款包括但不仅限于担保金额、担 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均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董事会通过 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保证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 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视公司及各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濮阳惠成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 额度,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惠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 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 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 保风险较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 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被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信誉及经营状 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 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 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是否关联担保:否 ──────┬────────────────────────────────── 2024-03-30│其他事项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 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 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商业 银行的合作关系,以及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 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提供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 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 具体经营需求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在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担保均为公司为其自身提供的担保。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 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同时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及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票据资产,提 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 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30│其他事项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 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生效条件及期限 1.生效条件:董事、监事薪酬(或津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的标准为人民币4.8万元/年,按月发放。 (2)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照公司相 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综合考虑其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 运作与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领取相应的薪酬。 2.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 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 2024-03-30│其他事项 ──────┴──────────────────────────────────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 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化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可方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芳琳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花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 2024-03-30│银行授信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 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 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 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 2024-03-30│其他事项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截至目前 的总股本296358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人民币(含税),预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总额为人民币7043 91768.72元。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 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需求,现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目前的总股本29635874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 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 2024-03-01│股权质押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濮阳惠成”)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 曲水奥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城实业”)的通知,根据《曲水奥城实业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若濮阳惠成股票价格出 现下跌导致连续10个交易日担保比例低于130%,发行人需在触发该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 质押专用证券账户追加濮阳惠成股票和/或直接追加现金,追加担保后的担保比例需达到130% 或以上。 曲水奥城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濮阳惠成1000.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37%)划 入曲水奥城实业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作为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新增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曲水奥城实业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共持有濮阳惠成3800.00万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2.82%,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36.94%),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担 保比例超过150%。 关于控股股东曲水奥城实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1-24│其他事项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近日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 计项目合伙人的变更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指派杨东升先生为项目合伙人、李花女士为质量控制 复核人、谢芳琳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杨东升先生工作调整,本 所指派吴可方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继续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3-12-19│股权回购 ──────┴────────────────────────────────── 1.回购的基本情况: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 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3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数量:若按最高回购价26.3元/股,最高回购金额10000万元计算,则回购股份 数为3802281股,回购股份数量约占目前总股本的1.28%;若按最高回购价26.3元/股,最低回 购金额5000万元计算,则回购股份数为1901141股,回购股份数量约占目前总股本的0.64%。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 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6个月亦无明确的减持计划。 若上述股东后续拟实施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 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 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 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会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 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 2023-12-11│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辞职 (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人),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 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44元/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00元/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数量为1.62万股,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占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0.86%,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05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 数量为0.75万股,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占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3.14%,占 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025%。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91528.00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 2023-11-16│股权回购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鉴于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辞职(其中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7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人),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 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 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 2023-10-27│其他事项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锁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1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69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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