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83 首华燃气 更新日期:2026-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6-18│ 11.39│ 1.50亿│
├───────────┼───────────┼───────────┼───────────┤
│增发 │ 2018-12-26│ 25.80│ 10.44亿│
├───────────┼───────────┼───────────┼───────────┤
│增发 │ 2019-12-23│ 28.70│ 6.10亿│
├───────────┼───────────┼───────────┼───────────┤
│增发 │ 2020-09-16│ 31.90│ 8.17亿│
├───────────┼───────────┼───────────┼───────────┤
│可转债 │ 2021-11-01│ 100.00│ 13.5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27│ 4.69│ 1230.4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5-06│ 4.69│ 322.6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9-22│ 4.69│ 78.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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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 42820.04│ ---│ 11.29│ ---│ 0.00│ 人民币│
│资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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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 9.66亿│ 1.54亿│ 9.14亿│ 96.65│ ---│ 2025-05-30│
│段性开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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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14亿│ ---│ 4.14亿│ 10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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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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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8 │转让比例(%) │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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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3.31亿 │转让价格(元)│12.15 │
├──────┼────────────────┼──────┼────────────────┤
│转让股数(股)│2721.6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受让方 │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6-10-15 │转让比例(%) │2.06 │
├──────┼────────────────┼──────┼────────────────┤
│交易金额(元)│1.69亿 │转让价格(元)│21.24 │
├──────┼────────────────┼──────┼────────────────┤
│转让股数(股)│794.93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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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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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10-15 │交易金额(元)│1.69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7,949,308股无限售流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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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
│卖方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6年8月24日,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的控 │
│ │股股东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得妙景")与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汇景")签署了《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 │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山西汇景将其所持上市公司无限售│
│ │条件股份7,949,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和义务全部│
│ │转让给受让方厚得妙景。待股份协议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后,山西汇景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厚│
│ │得妙景持有公司35,165,3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3%)。 │
│ │ 转让价格为21.24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68,843,301.92元(大写金额:壹亿陆│
│ │仟捌佰捌拾肆万叁仟叁佰零壹元玖角贰分)。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山西汇景不再持有公司│
│ │股份。 │
│ │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相关材料的合规确认,并出具了深圳证券交│
│ │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转让双方已于2026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 │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
┌──────┬────────────────┬──────┬────────────────┐
│公告日期 │2026-05-25 │交易金额(元)│1.1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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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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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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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决策效率和公司盈利水平,首华燃气科技(上│
│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与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瑞隆”)签署│
│ │了《关于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山西汇景持有的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海沃邦”或“标的公司”)8.294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6,081,034元,交易对价为314│
│ │,464,348.73元;收购山西瑞隆持有的中海沃邦3.00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6,666,667元│
│ │,交易对价为113,736,002.18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中海沃邦股权比例由67.5000%增至│
│ │78.7946%,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近日,中海沃邦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6-05-25 │交易金额(元)│3.1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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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8.29│标的类型 │股权 │
│ │46%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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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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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决策效率和公司盈利水平,首华燃气科技(上│
│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与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瑞隆”)签署│
│ │了《关于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山西汇景持有的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海沃邦”或“标的公司”)8.294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6,081,034元,交易对价为314│
│ │,464,348.73元;收购山西瑞隆持有的中海沃邦3.00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6,666,667元│
│ │,交易对价为113,736,002.18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中海沃邦股权比例由67.5000%增至│
│ │78.7946%,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近日,中海沃邦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颁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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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28 │交易金额(元)│3.3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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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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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27216000股(占总股本的10.2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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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刘庆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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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1、2024年11月26日,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
│ │”)的控股股东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德投资”)与刘庆礼签│
│ │署了《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刘庆礼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 │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海德投资将其所持│
│ │上市公司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27216000股(占总股本的10.29%)(总股本指公司截至2024年│
│ │9月30日的总股本,且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具体数量为264576595股。下同)│
│ │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刘庆礼。待股份协议转让交割过户│
│ │完成后,海德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刘庆礼持有公司2721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
│ │.29%)。 │
│ │ (一)协议主体 │
│ │ 转让方(甲方):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受让方(乙方):刘庆礼 │
│ │ (二)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及股份性质 │
│ │ 乙方将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甲方持有的27216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10.29%│
│ │)(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
│ │ (三)股份转让价款 │
│ │ 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每股人民币12.15元(不低于2024年11月26日收盘价10.90元/股 │
│ │的80%),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3067.44万元(大写金额:叁亿叁仟零陆拾 │
│ │柒万肆仟肆佰元整)(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
│ │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相关材料的合规确认,并出具了《深圳证券│
│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135号)。转让双方已于2026年1│
│ │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
│ │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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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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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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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决策效率和公司盈利水平,首华燃气科技│
│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与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瑞隆”)│
│ │签署了《关于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
│ │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山西汇景持有的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中海沃邦”或“标的公司”)8.294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6,081,034元,交易对价 │
│ │为314,464,348.73元;收购山西瑞隆持有的中海沃邦3.00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6,666,│
│ │667元,交易对价为113,736,002.18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中海沃邦股权比例由67.5000│
│ │%增至78.7946%,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其中山西汇景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厚得妙│
│ │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得妙景”)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 │
│ │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前,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
│ │易金额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 │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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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 2721.60万 8.96 100.00 2026-01-29
公司
吴海林 938.47万 3.49 100.00 2024-03-02
吴君美 190.00万 3.09 --- 2017-07-20
吴汝德 50.84万 0.82 --- 2018-11-28
吴君亮 234.43万 0.61 25.00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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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135.33万 16.97
─────────────────────────────────────────────────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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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9 │质押股数(万股) │2721.6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8.96 │
├────────┼──────────────┴────────┴──────────────┤
│股东名称 │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7日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质押了2721.6万股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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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首华燃气科│北京中海沃│ 6.00亿│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技(上海)│邦能源投资│ │ │ │ │带责任担│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保 │ │ │
│司 │ │ │ │ │ │ │ │ │
├─────┼─────┼─────┼────┼─────┼─────┼────┼───┼───┤
│首华燃气科│北京中海沃│ 1.4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邦能源投资│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永│ │ │ │ │ │ │ │
│司 │和分公司 │ │ │ │ │ │ │ │
├─────┼─────┼─────┼────┼─────┼─────┼────┼───┼───┤
│首华燃气科│山西沃晋燃│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气销售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子公司 │ │ │ │ │ │ │ │ │
├─────┼─────┼─────┼────┼─────┼─────┼────┼───┼───┤
│首华燃气科│北京中海沃│ 993.6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邦能源投资│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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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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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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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定于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上午9:15
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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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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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6年10
月14日收到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汇景”“转让方”)通知,山西
汇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得妙景”“受让方
”)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794930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本次协议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
的协议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
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厚得妙景、刘晋礼
,实际控制人仍为刘庆礼、刘晋礼。
3、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年8月24日,山西汇景与厚得妙景签署了《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约定山西汇景将其所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
份794930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6%)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和义务全部转让给
厚得妙景,转让价格为21.24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68843301.92元(大写金额:壹亿
陆仟捌佰捌拾肆万叁仟叁佰零壹元玖角贰分)。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山西汇景不再持有公司
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
81)。
二、股份过户登记变动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相关材料的合规确认,并出具了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转让双方已于2026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的款项支付情况
以及股份过户登记办理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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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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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6年10月14日;
(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6.70万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定
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三)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13人;
(四)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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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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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已审
议批准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7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三)2026年8月8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四)2026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五)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
与公司本次首次授予的权益及1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
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由37名调整为35名,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452.24万股调整为434.24万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由113.06万股同步调整为10
8.56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65.30万股调整为542.80万股。
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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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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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70万股;
(二)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142.60万股,预留授予35.60万股。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69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5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
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14人,包
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6、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应遵守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
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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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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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项思英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
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股东大会表决权。
(二)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六)2025年5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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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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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8.00万股;(二)归属股票来源
:公司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1124.80万股,预留授予61.00万股。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69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0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
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8人
,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
监事。
6、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应遵守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
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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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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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8月24日,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得妙景”)与山西汇景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汇景”)签署了《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山西汇景将其所持上市
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7949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和义
务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厚得妙景。待股份协议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后,山西汇景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厚得妙景持有公司351653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3%)。
2、本次协议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
的协议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
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厚得妙景、刘晋礼,实际控制人仍为刘庆
礼、刘晋礼,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年8月24日,山西汇景与厚得妙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山西汇景将其所持
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7949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
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厚得妙景,转让价格为21.24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68843301.92元
(大写金额:壹亿陆仟捌佰捌拾肆万叁仟叁佰零壹元玖角贰分)。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山西
汇景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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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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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已审
议批准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7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三)2026年8月8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四)2026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五)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首次授予的权益及1名激
励对象已经离职,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由37名调整为35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52.24万股调整为43
4.24万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由113.06万股同步调整为108.56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由565.30万股调整为542.80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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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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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已审
议批准实施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7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三)2026年8月8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四)2026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五)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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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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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已审
议批准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7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三)2026年8月8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四)2026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五)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首次授予的权益及1名激
励对象已经离职,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由37名调整为35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52.24万股调整为43
4.24万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由113.06万股同步调整为108.56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由565.30万股调整为542.80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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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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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红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上午9:15
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7日(星期五)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园102号楼二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95387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6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5627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235%。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86824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54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3人,代表股份430377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7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134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93%。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人,代表股份42424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162%。
除公司股东外,其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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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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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定于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
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上午9:15
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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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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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
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讨论,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
责范围内更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购买董高责
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保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费: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根据公司需求进行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直接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
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因有表决权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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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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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1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7%)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王志红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11月9日)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
2、持有公司股份2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5%)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高尚芳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11月9日)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9%)。
3、持有公司股份1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7%)的董事罗传容计划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11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2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
4、持有公司股份1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7%)的高级管理人员张骞计划在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11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
5、持有公司股份1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3%)的高级管理人员李春南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11月9日)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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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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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吴君亮的通知,获悉吴君亮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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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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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6年6月4日;(二)首次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68.80万股,股份来源于公司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三)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14人;
(四)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1、股票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142.60万股,预留授予35.60万股。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69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5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
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14人,包
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6、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应遵守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
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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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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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6年5月28日。
(二)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72.3740万股。
(三)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12人。
(四)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1、股票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1124.80万股,预留授予61.00万股。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69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0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
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8人
,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
监事。
6、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应遵守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
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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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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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
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9.80万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此外,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目标值,公司层
面可归属比例为100%;1名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归
属;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上述2名激励
对象合计作废10.40万股。其余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考核等级均为“B级及以上”,对应个人
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此外,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后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有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所
有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4.00万股
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84.20万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2、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61名激
励对象办理
334.7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其中12人使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
股票72.3740万股,50人使用来源为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262.3460万股(有1名激励对象的股
份同时来源于回购股份和定向增发股份,与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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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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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红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
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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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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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8.80万股;
(二)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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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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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9.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
此外,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1名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归属;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结果为“D级”,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上述2名激励对象合计作废10.40万股。其余激
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考核等级均为“B级及以上”,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本次合
计作废限制性股票60.20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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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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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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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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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沃邦”)的分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永和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海沃邦永和分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分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申请授信。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200000000元),用于开立
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的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海沃邦永和分公司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的贰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
公司与相关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实际担保情况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债权人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实际发生额与该数
额不一致的,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
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也属于被担
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
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
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正式的协议,具体的担保情况、担保范围及担保金额等以实际
签署的协议为准。
6、其他股东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中海沃邦其他股东未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中海沃邦未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的分公司中海沃邦永和分公司提供担保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中海沃邦永和分公司的发展。被担保人中海沃邦永和分
公司为公司持股67.5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的分公司,中海沃邦其他股东各
自的持股比例均较低。公司能够决定被担保人中海沃邦永和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融资决策等
重大事项,及时了解其财务状况,充分掌握其现金流变动情况;本次担保目的是用于日常经营
周转,资金用途具有合理性,且中海沃邦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所处天然气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公司为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中海沃邦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
者反担保、中海沃邦未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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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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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50.72万股;(二)归属股票来源
: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股票及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1、股票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1124.80万股,预留授予61.00万股。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69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0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
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8人
,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
监事。
6、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应遵守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
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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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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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定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
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
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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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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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红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9日上午9:15
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日(星期五)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园102号楼二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7人,代表股份844118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0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5597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420%。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355人,代表股份758521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86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4人,代表股份320625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9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104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99%。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3人,代表股份314521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380%。
除公司股东外,其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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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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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沃邦”)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控股子公司山西沃晋燃气销售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西沃晋”)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临汾分
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壹亿元整(小写:100000000.00元),期限1年。
中海沃邦已为上述山西沃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海沃邦已授权其董事长(或
其指定代理人)代表中海沃邦与相关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实际担保情况以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中海沃邦股东会审议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壹亿元整。
2、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
费用、执行费用等)。
4、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
,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5、山西沃晋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业务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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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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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定于2026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9日上午9:15
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9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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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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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执行确认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确认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执行确认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执行,方案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变更,非独立董事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
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绩效工资以其实际考核所得为准,经公司有关部门考核确认后,
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发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确认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执行,方案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以
其实际考核所得为准,经公司有关部门考核确认后,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发放。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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