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84 蓝海华腾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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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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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3859.48│ ---│ ---│ 10070.6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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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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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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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项目 │ 6362.77万│ 59.34万│ 2404.55万│ 37.79│ 0.00│ 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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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3687.08万│ 17.48万│ 1071.59万│ 29.06│ 0.00│ 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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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 1336.95万│ ---│ 259.90万│ 19.44│ 0.00│ ---│
│目 │ │ │ │ │ │ │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1.00亿│ ---│ 1.00亿│ 100.00│ 0.00│ ---│
│的营运资金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4493.73万│ 7493.73万│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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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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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仁帅 883.00万 4.25 78.07 2019-06-12
黄主明 359.00万 1.73 --- 2018-10-17
傅颖 275.99万 1.33 26.15 2019-12-31
深圳市南桥股权投资基金合 62.00万 0.30 --- 2018-06-16
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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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79.99万 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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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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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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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及增持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徐学海先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8%。(若计划减持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7月15日)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
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7月15日)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2%。
6、减持价格:
视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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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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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5名限制性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000股,回购价格
为5.70元/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并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总额为288977
.94元(含利息)。
2、截至2025年3月2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
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7681900.00股减
少至207632900.00股。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
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
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
记录。2022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3)。
3、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蓝
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
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10月1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6)。
4、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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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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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通过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4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2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0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7681900.00元变更为207632900.00元。公司股
份总数将由207681900.00股变更为207632900.00股。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及时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手续,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3月13日)起四十五日内,
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智衍创新大厦二号楼8层
2、申报期间:2025年3月13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3、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4、电话:0755-27657465
5、电子邮箱:information@v-t.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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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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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
3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投票表决,选举都伟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都伟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
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都伟,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8月加入公司,201
0年至今任公司生产部物流主管,2024年2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都伟先生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07股(四
舍五入后),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都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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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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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000股,涉及人数5人,
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7681900.00股减少至2
07632900.00股;
2、本次回购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70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3、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鉴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中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将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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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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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控股股东邱文渊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明华信德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华信德新经
济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明华信德新经济一期基金”)、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腾投资”)、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投资”)计划
以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5%。
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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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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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时仁帅先生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姜仲文先生直接持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
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深圳市明华信德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华信德新经济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的股份来源为姜仲文先生通过内部转让的股份;
傅颖女士直接持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
配送转的股份;深圳市明华信德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华信德新经济二期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的股份来源为傅颖女士通过内部转让的股份;
2)时仁帅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及增持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述股东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1%。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
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
视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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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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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8571900.00
股变更为207681900.00股,注册资本由208571900.00元变更为207681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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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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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
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二)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条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
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会计年度为2023年度。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
净利润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对53名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不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6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对54名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72000股。
(二)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37200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8%。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三)派息
”的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
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
整。”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73元/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372000股,股票种类
为人民币普通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总数的30.00%。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为2246200.11元(含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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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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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79名限制性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8000股,
回购价格为5.70元/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5%,并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总额
为3022402.59元(含利息)。
2、截至2024年5月2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
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及同日公告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8571900.00股减少至207681900.00股。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
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蓝海华腾2024年公告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
记录。2022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3)。
3、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蓝
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
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10月1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6)。
4、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
份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新增股份部分)登记工作,向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2.09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新增股份部分)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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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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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
总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均已通过2024年5月14日召开
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应对前述共计54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7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73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对应批次解除限
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应对首次授予部分7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55500股
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62500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8571900.00元变更为207681900.00元。公司股
份总数将由208571900.00股变更为207681900.00股。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及时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手续,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5月15日)起四十五日内,
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智衍创新大厦二号楼8层
2、申报期间:2024年5月15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3、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4、电话:0755-27657465
5、电子邮箱:information@v-t.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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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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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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