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86 东杰智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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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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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8503.81│ ---│ ---│ 16215.0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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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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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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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3.29亿│ 4349.36万│ 8182.94万│ 24.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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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 8000.00万│ 500.00│ 458.63万│ 5.73│ ---│ ---│
│究院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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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1.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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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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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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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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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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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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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
│ │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向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财金控股”)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有效期为 │
│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借款年利率为4.5%。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财金控股为公司的关联 │
│ │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1、公司名称: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代码:91370300059038716J │
│ │ 注册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9楼 │
│ │ 法定代表人:薛云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
│ │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9日 │
│ │ 营业期限:2012年12月19日至2032年12月19日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
│ │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 │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
│ │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
│ │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
│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
│ │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
│ │;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
│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2、股权结构:淄博市财政局,持有其100%股权 │
│ │ 3、关联关系 │
│ │ 财金控股通过淄博匠图恒松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35%股份,属于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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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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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匠图恒松控股有限公司 5983.00万 14.72 50.00 2021-12-20
梁燕生 1573.00万 3.87 46.91 2021-10-27
姚卜文 1480.56万 3.64 16.09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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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036.57万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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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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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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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常州海登赛│ 3280.00万│人民币 │2021-01-13│2024-01-13│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思涂装设备│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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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常州海登赛│ 2955.00万│人民币 │2021-02-03│2023-02-03│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思涂装设备│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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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东杰智能(│ 1000.00万│人民币 │2021-09-16│2023-09-16│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深圳)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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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太原东杰装│ 1000.00万│人民币 │2021-09-24│2023-09-24│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备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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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太原东杰软│ 1000.00万│人民币 │2021-12-03│2023-12-03│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件开发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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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深圳中集智│ 500.00万│人民币 │2022-09-01│2023-09-0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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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深圳中集智│ 500.00万│人民币 │2022-08-03│2023-08-03│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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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深圳中集智│ 500.00万│人民币 │2021-06-01│2022-06-0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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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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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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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向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财金控股”)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借款年利率为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7.2.3条规定,财金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370300059038716J
注册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薛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9日
营业期限:2012年12月19日至2032年12月19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
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工仪
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五
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淄博市财政局,持有其100%股权
3、关联关系
财金控股通过淄博匠图恒松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35%股份,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公司、财金控股
2、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3、借款额度有效期:6个月
4、借款利率:年利率4.5%
5、借款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抵押或担保措施:无
7、协议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条款将以最终借款协议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具体办理业务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公司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确定,公司承担的
融资成本未超出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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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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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8号)同意
注册,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3
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
额不足57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57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中披露,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公司2023年4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公司将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0月,深
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
公司2024年4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将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5月,深圳东杰
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5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实际需要,上述
募投项目整体推进较为缓慢,主要是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市场
需求发生变化,客户结构、地域分布发生变动,为了更准确把握市场需求,达到募投项目建设
的预期效果,出于谨慎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
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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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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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早实现募投项目对公司全体股东的经济价值
与投资回报,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拟定将募投项目“深圳东杰智能技
术研究院项目”实施主体由子公司深圳东杰智能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调整为母公司东杰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调整至山西省太原市。将募投项目“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增加
全资子公司东杰装备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570.00万张
,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5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98.40万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6201.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于2022年10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
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预付承销保荐费、资信评级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280.9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5920.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3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中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三、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1、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
公司本次拟将募投项目“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东杰智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实施主体深圳东杰智能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调整为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源路
59号,投资总额不发生变化,具体调整如下:
2、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为了满足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募投项目的生产
成本、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杰装备”)作为实施主体之一,具体调整如下:
本次调整后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东杰智能、全资子公司东杰海登(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杰海登”)和东杰装备,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将在本次新增实施主体
存放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监管协议等事项办理完毕后,再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
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限额下,将部分募集资金由东杰智能划转至东杰装备,对东
杰装备进行增资。
综上,本次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实施主体系在公司与
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本次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本次审议事项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涉及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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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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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等金融机
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授信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
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时可共同滚动使用。
针对上述综合授信,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名下财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提供抵押,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
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为提高工
作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及担保的相
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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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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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
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
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
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相关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机构审计工作量,
并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具体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提
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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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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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
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董事长按1500元/月
发放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按1000元/月发放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监事会主席按1500元/
月发放津贴,其他监事按1000元/月发放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每人
按1000元/月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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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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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娄刚、蔺万焕、张路、张新海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4号)(以
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娄刚、蔺万焕、张路、张新海: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对部分公司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提不充分,导致相关
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未按规定在预计触发“东杰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8号)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可转换公司债券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8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
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如果对本监
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
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公
司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
理方面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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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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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
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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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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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四)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
险经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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