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88 恒锋工具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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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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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5.5万件(套)│ 2.13亿│ 0.00│ 2.17亿│ 101.73│ 4936.31万│ 2018-12-31│
│精密复杂、高效刃量│ │ │ │ │ │ │
│具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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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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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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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浙江上优刀│ 4000.00万│人民币 │2020-10-30│2023-10-29│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具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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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浙江上优刀│ 2500.00万│人民币 │2020-11-09│2023-11-08│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具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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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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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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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
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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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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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
先生、陈子怡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
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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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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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将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对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票进行注销;若发生注销已回购股份情形,公司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3)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09元/股(含本数),该
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总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
上限36.0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8542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4%;
按照回购总金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6.0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7085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7%,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万元,回
购下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回购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拟在回购期间进行增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36.09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
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
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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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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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恒锋工具”)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6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债”、“锋工转债”或“本可转债”)
项目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843号文同
意注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人民币620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200000张,按面值
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锋工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39”。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62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5607350张,共计560735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44%。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577861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77861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4789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478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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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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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恒锋
工具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月22日主持了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
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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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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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工具”、“公司”或“发行人”)和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民生证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4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等
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锋
工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8日,T-1日)收市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具体事项如下,敬请
投资者重点关注: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
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圳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
3、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2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
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基数为62000.00万元,包
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8600.00万元。当实际包
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
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果
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
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4、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
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已
于2024年1月19日(T日)结束。
根据2024年1月17日(T-2日)公布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
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一、总体情况
锋工转债本次发行62000万元(共计62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发行日期为202
4年1月19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锋工转债总计为560735000元,即560735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44%。
三、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锋工转债总计为59265000元(592650张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56%,网上中签率为0.0007342904%。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有效申购数量为80710571130张,配号总数为807105711
3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807105711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将在2024年1月22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24年1月23日
(T+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
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锋工转债。
2、《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
购单位,本次无因此发生的发行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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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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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6200000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4年1月19日至2030年1月1
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
五年2.00%、第六年2.5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
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
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其中:I指年利息额;B指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
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
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
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
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7、信用评级及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恒锋工具主体信用级别为A+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8、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
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7月25日至2030年1月1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
,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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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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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恒锋工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2000.
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本次发行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843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
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已刊登于2024年1月1
7日的《证券时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恒锋工具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4年1月18日(周四)14: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证券时报·e公司(http://www.egsea.com/live/list.html)三、参
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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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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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优刀具”)于近日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优刀具被重新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优刀具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公司及上优刀具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2023年-2025年)可继
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及上优
刀具2023年已按15%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及上
优刀具2023年各期的相关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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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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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原委派陆俊洁女士和王佳婧女士
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安排,现委派谢沁女士接替王佳婧女士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变更后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陆俊洁女士和谢沁女士。
二、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谢沁女士于2017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
2017年4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灵康药业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谢沁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
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
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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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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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申请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
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000.00万元(含62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支付最后
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
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
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
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八)可转债评级事项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
为A+,债券信用评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
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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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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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一)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民生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二)
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姓名
王元龙、任绍忠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王元龙先生: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保荐代表人,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
参与维康药业(300878)IPO项目、恒锋工具(300488)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
楚环科技(001336)IPO项目、拓峰科技(870051)、盈丰股份(871530)等新三板挂牌项目
以及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任绍忠先生: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保荐代表人,200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
参与或负责久立特材(002318)、中瑞思创(300078)、桐昆股份(601233)、万安科技(00
2590)、初灵信息(300250)、金磊股份(002624)、中威电子(300270)、和泰机电(0012
25)等首发项目,担任大华股份(002236)2013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桐昆股份(601233)2017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杭叉集团(603298)、洁美科技(002859)、维康药业(300878)、立方
制药(003020)、和泰机电(001225)首发项目保荐代表人,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及其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蒋小兵
其他项目组成员:吴衢成、张汝斌、郝建超、陈鹏博、王力
2、项目协办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蒋小兵先生: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副总裁,准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
会计学硕士。2020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楚环科技(001336)IPO项目、宁波华
平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以及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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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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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一)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民生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二)
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姓名
王元龙、任绍忠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王元龙先生: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保荐代表人,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
工作,先后参与维康药业(300878)IPO项目、恒锋工具(300488)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项目、楚环科技(001336)IPO项目、拓峰科技(870051)、盈丰股份(871530)等
新三板挂牌项目以及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任绍忠先生: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保荐代表人,200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
工作,先后参与或负责久立特材(002318)、中瑞思创(300078)、桐昆股份(601233)
、万安科技(002590)、初灵信息(300250)、金磊股份(002624)、中威电子(300270)、
和泰机电(001225)等首发项目,担任大华股份(002236)2013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桐昆股份
(601233)2017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杭叉集团(603298)、洁美科技(002859)、维康药业(
300878)、立方制药(003020)、和泰机电(001225)首发项目保荐代表人,具有丰富的投资
银行业务经验。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及其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蒋小兵
其他项目组成员:吴衢成、张汝斌、郝建超、陈鹏博、王力
2、项目协办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蒋小兵先生: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副总裁,准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
会计学硕士。2020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楚环科技(001336)IPO项目、宁波华
平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以及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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