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88 恒锋工具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6-23│ 20.11│ 2.13亿│
├───────────┼───────────┼───────────┼───────────┤
│增发 │ 2017-02-27│ 62.89│ 1.4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7-26│ 17.67│ 2843.10万│
├───────────┼───────────┼───────────┼───────────┤
│可转债 │ 2024-01-19│ 100.00│ 6.09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50万件精密刃 │ 4.67亿│ 7619.31万│ 1.76亿│ 37.68│ 0.00│ 2027-12-31│
│量具高端化、智能化│ │ │ │ │ │ │
│、绿色化先进制造项│ │ │ │ │ │ │
│目 │ │ │ │ │ │ │
├─────────┼──────┼─────┼─────┼─────┼─────┼──────┤
│恒锋工具研发中心建│ 6239.00万│ 1069.42万│ 2402.56万│ 38.51│ 0.00│ 2027-05-31│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78.00万│ 0.00│ 8007.94万│ 100.65│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恒锋工具股│浙江上优刀│ 4000.00万│人民币 │--- │2023-10-29│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具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恒锋工具股│浙江上优刀│ 2500.00万│人民币 │--- │2023-11-08│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具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09│其他事项
──────┴──────────────────────────────────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恒锋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221727.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8778272.5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25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
月2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5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7月25日至2030年1月1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
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锋工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4.95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24.19元/股。
1.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567928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已回购股份2059474股后的163619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5月28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
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工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24.95元/股调整为24.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
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567932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626793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人
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11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前三
季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锋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75元/股调整为24.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27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3.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7313650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0136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年6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工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24.39元/股调整为24.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7日(除权除
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
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触发赎回情况
自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9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4.19元/股)的130%(含130%,即31.45元/股),根据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锋工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锋工
转债”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资金成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
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锋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锋工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3月30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锋工转债”持有
人。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8号
咨询机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子怡、胡金秋
咨询电话:0573-86169505
联系邮箱:pr@esttoo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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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锋工转债”赎回日:2026年3月31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年4月8日
3.“锋工转债”摘牌日:2026年4月9日
4.“锋工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恒锋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221727.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8778272.5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25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
月2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5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7月25日至2030年1月1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
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锋工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4.95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24.19元/股。
1.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567928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已回购股份2059474股后的163619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5月28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
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工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24.95元/股调整为24.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
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567932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626793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人
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11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前三
季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锋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75元/股调整为24.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27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3.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7313650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0136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年6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工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24.39元/股调整为24.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7日(除权除
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锋工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
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触发赎回情况
自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9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4.19元/股)的130%(含130%,即31.45元/股),根据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锋工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锋工
转债”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资金成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
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锋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锋工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3月30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锋工转债”持有
人。
──────┬──────────────────────────────────
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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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控股”)、实际控制
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64.21%被动稀释
至63.97%,触及1%整数倍,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恒锋
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2.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公司于
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
“锋工转债”于2024年7月25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24.9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
为24.19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4131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4.21%(以2026年3月25日的总股本
19053900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87539031股为依据计算)。自202
6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30日,共有164954张“锋工转债”转股,累计转股681792股,公司总
股本由190539005股增加至191220797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
、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64.21%被动稀
释至63.97%(以2026年3月30日的总股本191220797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股
后的188220823股为依据计算),稀释变动比例为0.24%,触及1%整数倍。
──────┬──────────────────────────────────
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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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控股”)、实际控制
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66.90%被动稀释
至64.21%,触及1%、5%整数倍,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
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2.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公司于
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
“锋工转债”于2024年7月25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24.9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
为24.19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4131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6.90%(以2026年3月17日的总股本
18298809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9988118股为依据计算)。自202
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5日,共有1826764张“锋工转债”转股,累计转股7550913股,公司
总股本由182988092股增加至190539005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
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66.90%被动
稀释至64.21%(以2026年3月25日的总股本19053900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
股后的187539031股为依据计算),稀释变动比例为2.69%,触及1%、5%整数倍。
──────┬──────────────────────────────────
2026-03-18│其他事项
──────┴──────────────────────────────────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控股”)、实际控制
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67.48%被动稀释
至66.90%,触及1%整数倍,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恒锋
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2.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公司于
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
“锋工转债”于2024年7月25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24.9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
为24.19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4131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7.48%(以2026年3月12日的总股本
18144202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8442047股为依据计算)。自202
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7日,共有374029张“锋工转债”转股,累计转股1546071股,公司总
股本由181442021股增加至18298809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
、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67.48%被动稀
释至66.90%(以2026年3月17日的总股本18298809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股
后的179988118股为依据计算),稀释变动比例为0.58%,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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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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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控股”)、实际控制
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68.03%被动稀释
至67.48%,触及1%整数倍,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恒锋
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2.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公司于
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
“锋工转债”于2024年7月25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24.9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
为24.19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4131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8.03%(以2026年3月11日的总股本
18000366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7003686股为依据计算)。2026
年3月12日,共有347956张“锋工转债”转股,累计转股1438361股,公司总股本由180003660
股增加至181442021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
子怡先生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68.03%被动稀释至67.48%(以202
6年3月12日的总股本18144202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8442047股
为依据计算),稀释变动比例为0.55%,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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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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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控股”)、实际控制
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69.79%被动稀释
至68.03%,触及1%整数倍,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恒锋
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2.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公司于
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
“锋工转债”于2024年7月25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24.9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
为24.19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4131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79%(以2026年3月10日的总股本
17552877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2528798股为依据计算)。2026
年3月11日,共有1082556张“锋工转债”转股,累计转股4474888股,公司总股本由175528772
股增加至18000366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
子怡先生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69.79%被动稀释至68.03%(以202
6年3月11日的总股本18000366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7003686股
为依据计算),稀释变动比例为1.76%,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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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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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控股”)、实际控制
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70.99%被动稀释
至69.79%,触及5%整数倍,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恒锋
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2.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公司于
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
“锋工转债”于2024年7月25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24.9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
为24.19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4131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0.99%(以2025年2月28日的总股本
17262548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69625512股为依据计算)。自202
5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10日,共有703385张“锋工转债”转股,累计转股2903286股,公司总
股本由172625486股增加至17552877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
、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70.99%被动稀
释至69.79%(以2026年3月10日的总股本17552877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股
后的172528798股为依据计算),稀释变动比例为1.20%,触及5%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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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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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锋工转债”赎回价格:100.156元/张(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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