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88 恒锋工具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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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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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万件精密刃 │ 4.67亿│ 3883.50万│ 3883.50万│ 8.32│ 0.00│ 2026-05-31│
│量具高端化、智能化│ │ │ │ │ │ │
│、绿色化先进制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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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研发中心建│ 6239.00万│ 463.26万│ 463.26万│ 7.43│ 0.00│ 2025-05-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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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078.00万│ 4976.74万│ 4976.74万│ 62.5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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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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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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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浙江上优刀│ 4000.00万│人民币 │--- │2023-10-29│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具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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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浙江上优刀│ 2500.00万│人民币 │--- │2023-11-08│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具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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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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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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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3月3日,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
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4.39元/股
)的130%(含130%,即31.71元/股),根据《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
,已触发“锋工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锋工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锋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锋
工转债”,同时决定未来3个月内(即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6月3日),如再次触发“锋工转
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6月3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
新计算,若“锋工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锋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公司于
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221727.4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8778272.5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25日到位。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月2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5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7月25日至2030年1月1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锋工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4.95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24.39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567928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
回购股份2059474股后的163619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4年5月28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95元/股调整为24.75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
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567932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626793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人民
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11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前三季
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
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75元/股调整为24.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27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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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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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控股”)、实际控制
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71.55%被动稀释
至70.99%,触及1%整数倍,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恒锋
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2.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公司于
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
“锋工转债”于2024年7月25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24.9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
为24.39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4131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1.55%(以2025年2月25日的总股本
17129320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68293228股为依据计算)。自202
5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8日,共有324947张“锋工转债”转股,累计转股1332284股,公司总
股本由171293202股增加至172625486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
、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71.55%被动稀
释至70.99%(以2025年2月28日的总股本17262548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股
后的169625512股为依据计算),稀释变动比例为0.56%,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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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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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锋控股”)的通知,获悉恒锋控股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就其持有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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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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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概况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恒锋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221727.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8778272.5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25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
月2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5号)验证报告。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
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通过配售认购“锋工转债”共计4505978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2.6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恒
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4
-02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的通知,获悉上
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转让其持有的“锋工转债”626770张,占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量的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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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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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控股”)、实际控制
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72.88%被动稀释
至71.55%,触及1%整数倍,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恒锋
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2.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公司于
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
“锋工转债”于2024年7月25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24.9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
为24.39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4131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2.88%(以2025年2月21日的总股本
168220953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65220979股为依据计算)。自202
5年2月22日至2025年2月25日,共有749328张“锋工转债”转股,累计转股3072249股,公司总
股本由168220953股增加至17129320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
、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72.88%被动稀
释至71.55%(以2025年2月25日的总股本17129320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999974股
后的168293228股为依据计算),稀释变动比例为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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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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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控股”)、实际控制
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73.97%被动稀释
至72.88%,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
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2.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公司于
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
“锋工转债”于2024年7月25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24.9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
为24.39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4131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3.97%(以2024年7月24日总股本16
567928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2893774股后的162785507股为依据计算)。自2024
年7月25日至2025年2月21日,共有619919张“锋工转债”转股,累计转股2541672股,公司总
股本由开始转股前的165679281股增加至168220953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实际控制
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
73.97%被动稀释至72.88%(以2025年2月21日的总股本168220953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
股份2999974股后的165220979股为依据计算),稀释变动比例为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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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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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概况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恒锋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221727.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8778272.5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25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
月2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5号)验证报告。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
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通过配售认购“锋工转债”共计4505978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2.6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恒
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4
-02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的
通知,获悉上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于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1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转让其持有的“锋工转债”905230张,占本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总量的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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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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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锋控股”)的通知,获悉恒锋控股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就其持有
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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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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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下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36.09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6.09元/股调整为
35.8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1)。
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5.89元/股调
整为35.5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8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5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500000股,并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299997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2.49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15.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6826894.5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总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股份方
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实施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
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
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
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
然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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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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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概况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恒锋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221727.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8778272.5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25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
月2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5号)验证报告。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
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通过配售认购“锋工转债”共计4505978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2.6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恒
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4
-02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的
通知,获悉上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2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转让其持有的“锋工转债”722200张,占本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总量的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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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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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子彦先生的通知,
获悉陈子彦先生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就其持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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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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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锋控股”)的通知,获悉恒锋控股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就其持有
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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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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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子彦先生的通知,
获悉陈子彦先生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就其持有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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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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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
先生的通知,获悉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就其持有公司部分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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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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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子彦先生的通知,
获悉陈子彦先生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就其持有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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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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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概况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恒锋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
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221,727.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8,778,272.
5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25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
月2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5号)验证报告。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
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通过配售认购“锋工转债”共计4,505,978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2.6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
24-02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恒锋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的
通知,获悉上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转让其持有的“锋工转债”646,944张,占本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总量的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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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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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及实
际控制人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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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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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子彦先生、陈子怡
先生的通知,获悉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就其持有公司部分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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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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