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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山鼎(30049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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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492 华图山鼎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7.56│ ---│ ---│ 0.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总部建设项目 │ 6979.05万│ ---│ 6612.44万│ 100.00│ ---│ 2017-05-31│ ├─────────┼──────┼─────┼─────┼─────┼─────┼──────┤ │补充流动资金 │ 2489.64万│ 2489.64万│ 2489.64万│ 100.00│ ---│ ---│ ├─────────┼──────┼─────┼─────┼─────┼─────┼──────┤ │区域业务拓展中心建│ 3757.95万│ 104.85万│ 1268.31万│ 33.75│ ---│ ---│ │设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2489.64万│ 2489.64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2-01 │ ├──────┼────────────────────────────────────────┤ │关联方 │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华图山鼎”)于2024年│ │ │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 │ │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存量课程委托交付等相关 │ │ │事宜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根据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宏阳│ │ │”)的建议,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已于2023年11月起通过全资子公司华图教育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华图教育科技”)正式开展职业教育中的非学历类培训业务,主要包括国│ │ │家及地方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培训、医疗卫生系统的招录培训及其相应│ │ │的资格证考试培训。 │ │ │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对于华图教育科技已实际开展业务的│ │ │成人非学历培训相关领域,华图宏阳将不再从事该等领域内业务;对于华图宏阳在该等业务│ │ │领域既有的尚未交付完毕的学员课程,由华图宏阳委托华图教育科技完成交付。基于此,公│ │ │司全资子公司华图教育科技拟与华图宏阳签订《关于存量课程委托交付等相关事宜的协议》│ │ │,上述交易事项形成关联交易。 │ │ │ 上述存量课程委托交付事宜是华图宏阳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 │ │一次性安排。本次交付完毕后,华图宏阳该等存量课程的情形也将得到消除,华图教育科技 │ │ │目前已正常开展业务,其主要收入预计将不来源于该等存量课程,华图教育科技受托对存量│ │ │课程实施交付不会构成上市公司在业务层面对华图宏阳的依赖。 │ │ │ 本次存量课程委托交付将有利于解决华图宏阳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有│ │ │利干增强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 │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该事 │ │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华图宏阳为│ │ │公司控股股东华图宏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投资”)的控股股东,华图宏阳系公│ │ │司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 │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6层6层 │ │ │ 法定代表人:易定宏 │ │ │ 注册资本:42030.6666万元人民币 │ │ │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 华图宏阳控股股东为易定宏,实际控制人为易定宏、伍景玉。 │ │ │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华图宏阳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图投资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华图宏阳系公司关联方。 │ │ │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甲方: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 (一)协议主要内容: │ │ │ 1、双方同意,在乙方(包含其分公司统称为乙方)已实际开展业务的成人非学历培训 │ │ │相关领域内甲方(包含其分子公司统称为甲方)已与学员签约的既有课程(以下简称“委托│ │ │交付课程”,具体以甲方提供清单并经乙方确认者为准),甲方委托乙方具体开展并对学员│ │ │完成交付;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按照甲方与学员签约所约定的课程内容和标准向学员完成│ │ │交付。 │ │ │ 2、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交付课程的详细清单并与乙方确认,乙│ │ │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交付课程相关的信息及材料。 │ │ │ 3、就委托交付事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对价:乙方为实施相关课程交付所实际发 │ │ │生的成本,另加15%的毛利。 │ │ │ 4、上述对价应按如下方式支付: │ │ │ (1)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首期款;(2)委托 │ │ │交付课程全部完成交付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为实施相关课程交付所实际发生的成本清单,│ │ │甲方应于收到该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对价,即相当于前述成本115%的 │ │ │扣除前述首期款后的对价。 │ │ │ 若委托交付课程的交付时限较长,乙方为实施相关课程所实际发生的成本已超过首期款│ │ │等已付款项及/或乙方的承付能力,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在最终结算前支付合理 │ │ │金额的二期款、三期款等分期款项(具体期数和每期金额由乙方决定),并在最终结算时扣│ │ │除该等已支付之各期款项。 │ │ │ 双方应本着流程最优化、双方财务工作负担最小的原则据实处理委托交付相关的财务事│ │ │宜,对于已由甲方对外支付的成本,可以由双方共同确认后按现状予以认可,视作甲方代乙│ │ │方对外支付,无须由乙方另行对外支付,相关金额在双方最终结算时处理。 │ │ │ 乙方应就每期收款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 └──────┴────────────────────────────────────────┘ ┌──────┬────────────────────────────────────────┐ │公告日期 │2023-10-11 │ ├──────┼────────────────────────────────────────┤ │关联方 │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1、《无形资产无偿授权使用协议》存在因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一方违约、不可抗力等主客观 │ │ │情形导致协议约定事项未履行或未得到全面、及时履行的风险。在公司获无偿转让相关无形│ │ │资产之前,须以接受无偿授予方式使用相关无形资产一段时间,若在该段时间内由于任何主│ │ │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无形资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继续按照原定计划开展新│ │ │业务的风险,公司前期投入的资金和资源也可能受到损失; │ │ │ 2、职业教育对公司而言是一个全新的业务领域,对公司在新行业的经营能力和管控能 │ │ │力提出新挑战,尽管公司与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无形资产无偿授│ │ │权使用协议》,但是在未来实际经营中,新业务的拓展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 │ │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上述业务对公│ │ │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 │ │ 3、公司将积极防范和应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 │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图山鼎”)全资子公司华图教育│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教育科技”)与关联方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华图宏阳”)签订了《无形资产无偿授权使用协议》,华图宏阳许可将相│ │ │关无形资产无偿授权给华图教育科技使用,该项许可不收取许可费用。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 │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 │ │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华图宏阳为│ │ │公司控股股东华图宏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投资”)的控股股东,华图宏阳系公│ │ │司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 │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产生交易费用。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华图宏阳投资有限公司 4936.66万 35.00 68.90 2021-11-25 ───────────────────────────────────────────────── 合计 4936.66万 35.0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07│重要合同 ──────┴──────────────────────────────────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拟签署房屋租 赁合同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因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以下简称 “华图教育科技长春分公司”)拟与长春万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万科”)签 署《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承租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南路与铁北二路交汇 时代都会B1号楼第3层至27层(以下简称“租赁物业”),建筑总面积为25610.83平米,租赁期 为10年,租赁总金额约为11252.72万元(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次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万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0Y3RNM48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666号万科蓝山办公楼3楼法定代表人:张鹏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职业中介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服务 、打字复印服务、物业服务、保洁服务、健身服务、游泳馆服务;儿童室内娱乐活动;商务信 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企业营销活动策划及咨询;广告业务;对自有房屋的销售及租赁;酒 店经营管理;经销预包装食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办公用品、电子 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电气设备及器材、通信设备、金属材料;玩具、 文具、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图书、饮料、矿泉水销售;现场制售饮料;停车场管理服务;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洗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系。 经查,长春万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租赁价格双方按照现行市场价格协商而定,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符合市场定价原则。 ──────┬────────────────────────────────── 2024-02-01│重要合同 ──────┴──────────────────────────────────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华图山鼎”)于2024 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存量课程委托交付等相关事 宜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宏阳” )的建议,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已于2023年11月起通过全资子公司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图教育科技”)正式开展职业教育中的非学历类培训业务,主要包括国家及地 方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培训、医疗卫生系统的招录培训及其相应的资格证 考试培训。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对于华图教育科技已实际开展业务的成 人非学历培训相关领域,华图宏阳将不再从事该等领域内业务;对于华图宏阳在该等业务领域 既有的尚未交付完毕的学员课程,由华图宏阳委托华图教育科技完成交付。基于此,公司全资 子公司华图教育科技拟与华图宏阳签订《关于存量课程委托交付等相关事宜的协议》,上述交 易事项形成关联交易。 上述存量课程委托交付事宜是华图宏阳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一 次性安排。本次交付完毕后,华图宏阳该等存量课程的情形也将得到消除,华图教育科技目前 已正常开展业务,其主要收入预计将不来源于该等存量课程,华图教育科技受托对存量课程实 施交付不会构成上市公司在业务层面对华图宏阳的依赖。 本次存量课程委托交付将有利于解决华图宏阳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有利 干增强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该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华图宏阳为公 司控股股东华图宏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投资”)的控股股东,华图宏阳系公司关 联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6层6层 法定代表人:易定宏 注册资本:42030.6666万元人民币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华图宏阳控股股东为易定宏,实际控制人为易定宏、伍景玉。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图宏阳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图投资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华图宏阳系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一)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在乙方(包含其分公司统称为乙方)已实际开展业务的成人非学历培训相 关领域内甲方(包含其分子公司统称为甲方)已与学员签约的既有课程(以下简称“委托交付 课程”,具体以甲方提供清单并经乙方确认者为准),甲方委托乙方具体开展并对学员完成交 付;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按照甲方与学员签约所约定的课程内容和标准向学员完成交付。 2、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交付课程的详细清单并与乙方确认,乙方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交付课程相关的信息及材料。 3、就委托交付事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对价:乙方为实施相关课程交付所实际发生 的成本,另加15%的毛利。 4、上述对价应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首期款;(2)委托交 付课程全部完成交付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为实施相关课程交付所实际发生的成本清单,甲方 应于收到该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对价,即相当于前述成本115%的扣除前 述首期款后的对价。 若委托交付课程的交付时限较长,乙方为实施相关课程所实际发生的成本已超过首期款等 已付款项及/或乙方的承付能力,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在最终结算前支付合理金额 的二期款、三期款等分期款项(具体期数和每期金额由乙方决定),并在最终结算时扣除该等 已支付之各期款项。 双方应本着流程最优化、双方财务工作负担最小的原则据实处理委托交付相关的财务事宜 ,对于已由甲方对外支付的成本,可以由双方共同确认后按现状予以认可,视作甲方代乙方对 外支付,无须由乙方另行对外支付,相关金额在双方最终结算时处理。 乙方应就每期收款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 2023-12-28│其他事项 ──────┴────────────────────────────────── 一、监事选举情况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山鼎”或“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 会主席易晓英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 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子公司任职。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肖德伦、张金国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 举刘春雷先生、杨峰先生、袁根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 2023-12-28│其他事项 ──────┴──────────────────────────────────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需 要,经董事长提名,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 2023-12-28│其他事项 ──────┴──────────────────────────────────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其中,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拟将监事会 成员人数由3人调整为7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为4人,不低于1/3。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 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刘春雷先生、杨峰先生、袁根东先生(简历见附件) 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刘春雷先生、杨峰先生、袁根东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监 事的任职资格,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 2023-12-13│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正文“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华图山鼎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度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短期的稳健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若前次现金 管理尚在有效期,则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已包含该部分金额,上述购买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的额度,在12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短期的稳健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 的保值增值。 二、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购买额度与购买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短期的稳健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若前次现金管理尚在有 效期,则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已包含该部分金额,上述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的额度,在12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 2、资金来源与购买期限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3、审议程序与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和理财资金的额度,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在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购买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的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短期的稳健型 、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风险可控,灵活度高,易于变现;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 将终止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并且通过适度的中短期稳健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 2023-12-13│其他事项 ──────┴──────────────────────────────────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为了提高公司的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实 际需要情况,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整为1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人调整为7人, 独立董事人数由3人调整为4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提名易晓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少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易晓英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10月至2012 年10月任华意胶板深圳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年7月至2015年8月任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 司财务副部长;2015年9月至2017年8月任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7年9月至201 8年9月任石家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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