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94 盛天网络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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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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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手游 │ 962.18│ ---│ ---│ 252.8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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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泓鑫投资基│ ---│ ---│ 19.84│ ---│ -22.65│ 人民币│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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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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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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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天网络云游戏服务│ 3.77亿│ 5886.86万│ 2.13亿│ 56.62│ 127.34万│ ---│
│平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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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天网络游戏授权及│ 2384.15万│ ---│ 2401.13万│ 100.71│ ---│ ---│
│运营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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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天网络游戏服务项│ 4450.54万│ ---│ 4291.59万│ 96.43│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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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及云存储平台│ 2222.97万│ ---│ 2230.00万│ 100.32│ ---│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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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904.79万│ ---│ 1904.79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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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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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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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尚乐昊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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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其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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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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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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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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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尚乐昊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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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其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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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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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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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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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尚乐昊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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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其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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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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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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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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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尚乐昊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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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其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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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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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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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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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尚乐昊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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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19.90%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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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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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 │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议案│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
│ │经理龚龙先生担任湖北尚乐昊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乐昊道”)的第一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现补充确认尚乐昊道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尚乐昊道发生的交易确认为关联│
│ │交易。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确认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原因和类别 │
│ │ (一)关联方确认及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2024年1月31日,公司2024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
│ │及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龚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 │
│ │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龚龙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的规定,“由本规 │
│ │则第7.2.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 │
│ │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尚乐昊道于2024年10月召开股东会,│
│ │龚龙先生被选举为尚乐昊道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故现补充确认尚乐昊道为公司关联方│
│ │。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公司2024年10月1日后与尚乐昊道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
│ │ 1、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湖北尚乐昊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F3DC06A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关南园一路20号当代梦工厂7号楼21层2101号( │
│ │自贸区武汉片区) │
│ │ 法定代表人:张欣楠 │
│ │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1日 │
│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龚龙先生为尚乐昊道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尚乐昊道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另外,公司持有尚乐│
│ │昊道19.90%的股份。 │
│ │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1、关联销售 │
│ │ 2024年1月,公司与尚乐昊道分别签订了《直播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和《网络推广合作 │
│ │协议》两份合作协议,具体事项如下: │
│ │ 根据《直播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和尚乐昊道在游戏直播板块建立合作关系,双方│
│ │共同寻找合作客户,为合作客户提供流量投放的策划和执行服务以及安排主播在推广平台为│
│ │合作客户的投放产品提供直播推广服务,并进行直播投流以及直播主播的合作分成。 │
│ │ 根据《网络推广合作协议》,公司受尚乐昊道委托,为尚乐昊道的客户在指定目标平台│
│ │发布广告、开通推广账户、在广告上线的过程中进行账户的优化投放及数据分析,并根据实│
│ │际投放的效果进行账户结构的优化、关键词的添加和删减、广告语的调整、广告创意的优化│
│ │、着陆页的优化建议、投放地域及时间段的设置和优化等,按照消耗金额结算费用。 │
│ │ 2、关联采购 │
│ │ 2024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天戏互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天戏” │
│ │)与尚乐昊道签订了《推广服务框架合同》,委托尚乐昊道为公司发行的游戏《剑与骑士团│
│ │》提供市场宣传和推广,并确保推广渠道的日常运营。海南天戏根据尚乐昊道推广产生的有│
│ │效数据,向尚乐昊道支付推广服务费和直播推广费用。 │
│ │ 3、以上协议或合同的有效期均未超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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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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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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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
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减值测试,2024年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27,343.47万元。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重大单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二、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为真实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法带来经济收入的无形资产予以核销。其中核
销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余额12,855,832.11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2,846,856.57元,账面价值8,
975.54元;核销无形资产原值5,396,226.37元,已累计摊销1,538,784.09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3,857,442.28元,无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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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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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60551616.87元,母公司税后净利润-297813382.73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328304065.27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08622001.0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作为分配的
依据,2024年末公司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328304065.27元。
鉴于公司在2024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考虑到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
阶段,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及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4)》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具有合法性、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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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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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价格的上限为人民币20元/股,本次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具
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
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
-006)。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市公司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应当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54,56
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9.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52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人民币3,425,314.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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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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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目的
基于对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并
结合管理层制定的中长期经营目标,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
并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业务
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
的条件:
1.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已满6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
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股票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
),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本次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回购金额下
限人民币35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17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568%;按照回购价
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50万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0.509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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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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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2024年12月末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预计2024年全年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约为25,54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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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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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
理龚龙先生担任湖北尚乐昊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乐昊道”)的第一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现补充确认尚乐昊道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尚乐昊道发生的交易确认为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原因和类别
(一)关联方确认及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2024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
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龚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龚龙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的规定,“由本规则
第7.2.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尚乐昊道于2024年10月召开股东会,龚龙先
生被选举为尚乐昊道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故现补充确认尚乐昊道为公司关联方。基于谨
慎性考虑,将公司2024年10月1日后与尚乐昊道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尚乐昊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F3DC06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关南园一路20号当代梦工厂7号楼21层2101号(自
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张欣楠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1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龚龙先生为尚乐昊道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尚乐昊道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另外,公司持有尚乐昊道
19.90%的股份。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销售
2024年1月,公司与尚乐昊道分别签订了《直播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和《网络推广合作协
议》两份合作协议,具体事项如下:
根据《直播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和尚乐昊道在游戏直播板块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共
同寻找合作客户,为合作客户提供流量投放的策划和执行服务以及安排主播在推广平台为合作
客户的投放产品提供直播推广服务,并进行直播投流以及直播主播的合作分成。
根据《网络推广合作协议》,公司受尚乐昊道委托,为尚乐昊道的客户在指定目标平台发
布广告、开通推广账户、在广告上线的过程中进行账户的优化投放及数据分析,并根据实际投
放的效果进行账户结构的优化、关键词的添加和删减、广告语的调整、广告创意的优化、着陆
页的优化建议、投放地域及时间段的设置和优化等,按照消耗金额结算费用。
2、关联采购
2024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天戏互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天戏”)
与尚乐昊道签订了《推广服务框架合同》,委托尚乐昊道为公司发行的游戏《剑与骑士团》提
供市场宣传和推广,并确保推广渠道的日常运营。海南天戏根据尚乐昊道推广产生的有效数据
,向尚乐昊道支付推广服务费和直播推广费用。
3、以上协议或合同的有效期均未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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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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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众环”)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
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
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在统筹年度审计工作的基
础上,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
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以及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
据公允合理的原则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中标
价合计为人民币8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上升21.43%,上升原因为新增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审计费用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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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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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5万股。
2、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全归属条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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