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94 盛天网络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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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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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手游 │ 962.18│ ---│ ---│ 415.50│ 0.00│ 人民币│
├─────────┼─────┼─────┼─────┼─────┼──────┼──────┤
│武汉长江泓鑫投资基│ ---│ ---│ 32.89│ ---│ -2.68│ 人民币│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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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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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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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天网络云游戏服务│ 3.77亿│ 3291.46万│ 1.87亿│ 49.74│ 84.59万│ ---│
│平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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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天网络游戏授权及│ 2384.15万│ 0.00│ 2401.13万│ 100.71│ ---│ ---│
│运营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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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天网络游戏服务项│ 4450.54万│ 0.00│ 4291.59万│ 96.43│ 3142.36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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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及云存储平台│ 2222.97万│ 0.00│ 2230.00万│ 100.32│ ---│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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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904.79万│ 0.00│ 1904.79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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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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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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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尚乐昊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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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19.90%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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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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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 │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议案│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
│ │经理龚龙先生担任湖北尚乐昊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乐昊道”)的第一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现补充确认尚乐昊道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尚乐昊道发生的交易确认为关联│
│ │交易。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确认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原因和类别 │
│ │ (一)关联方确认及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2024年1月31日,公司2024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
│ │及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龚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 │
│ │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龚龙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的规定,“由本规 │
│ │则第7.2.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 │
│ │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尚乐昊道于2024年10月召开股东会,│
│ │龚龙先生被选举为尚乐昊道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故现补充确认尚乐昊道为公司关联方│
│ │。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公司2024年10月1日后与尚乐昊道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
│ │ 1、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湖北尚乐昊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F3DC06A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关南园一路20号当代梦工厂7号楼21层2101号( │
│ │自贸区武汉片区) │
│ │ 法定代表人:张欣楠 │
│ │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1日 │
│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龚龙先生为尚乐昊道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尚乐昊道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另外,公司持有尚乐│
│ │昊道19.90%的股份。 │
│ │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1、关联销售 │
│ │ 2024年1月,公司与尚乐昊道分别签订了《直播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和《网络推广合作 │
│ │协议》两份合作协议,具体事项如下: │
│ │ 根据《直播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和尚乐昊道在游戏直播板块建立合作关系,双方│
│ │共同寻找合作客户,为合作客户提供流量投放的策划和执行服务以及安排主播在推广平台为│
│ │合作客户的投放产品提供直播推广服务,并进行直播投流以及直播主播的合作分成。 │
│ │ 根据《网络推广合作协议》,公司受尚乐昊道委托,为尚乐昊道的客户在指定目标平台│
│ │发布广告、开通推广账户、在广告上线的过程中进行账户的优化投放及数据分析,并根据实│
│ │际投放的效果进行账户结构的优化、关键词的添加和删减、广告语的调整、广告创意的优化│
│ │、着陆页的优化建议、投放地域及时间段的设置和优化等,按照消耗金额结算费用。 │
│ │ 2、关联采购 │
│ │ 2024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天戏互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天戏” │
│ │)与尚乐昊道签订了《推广服务框架合同》,委托尚乐昊道为公司发行的游戏《剑与骑士团│
│ │》提供市场宣传和推广,并确保推广渠道的日常运营。海南天戏根据尚乐昊道推广产生的有│
│ │效数据,向尚乐昊道支付推广服务费和直播推广费用。 │
│ │ 3、以上协议或合同的有效期均未超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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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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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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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
理龚龙先生担任湖北尚乐昊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乐昊道”)的第一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现补充确认尚乐昊道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尚乐昊道发生的交易确认为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原因和类别
(一)关联方确认及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2024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
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龚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龚龙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的规定,“由本规则
第7.2.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尚乐昊道于2024年10月召开股东会,龚龙先
生被选举为尚乐昊道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故现补充确认尚乐昊道为公司关联方。基于谨
慎性考虑,将公司2024年10月1日后与尚乐昊道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尚乐昊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F3DC06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关南园一路20号当代梦工厂7号楼21层2101号(自
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张欣楠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1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龚龙先生为尚乐昊道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尚乐昊道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另外,公司持有尚乐昊道
19.90%的股份。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销售
2024年1月,公司与尚乐昊道分别签订了《直播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和《网络推广合作协
议》两份合作协议,具体事项如下:
根据《直播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和尚乐昊道在游戏直播板块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共
同寻找合作客户,为合作客户提供流量投放的策划和执行服务以及安排主播在推广平台为合作
客户的投放产品提供直播推广服务,并进行直播投流以及直播主播的合作分成。
根据《网络推广合作协议》,公司受尚乐昊道委托,为尚乐昊道的客户在指定目标平台发
布广告、开通推广账户、在广告上线的过程中进行账户的优化投放及数据分析,并根据实际投
放的效果进行账户结构的优化、关键词的添加和删减、广告语的调整、广告创意的优化、着陆
页的优化建议、投放地域及时间段的设置和优化等,按照消耗金额结算费用。
2、关联采购
2024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天戏互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天戏”)
与尚乐昊道签订了《推广服务框架合同》,委托尚乐昊道为公司发行的游戏《剑与骑士团》提
供市场宣传和推广,并确保推广渠道的日常运营。海南天戏根据尚乐昊道推广产生的有效数据
,向尚乐昊道支付推广服务费和直播推广费用。
3、以上协议或合同的有效期均未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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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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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众环”)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
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
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在统筹年度审计工作的基
础上,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
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以及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
据公允合理的原则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中标
价合计为人民币8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上升21.43%,上升原因为新增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审计费用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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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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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5万股。
2、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全归属条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
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于3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
的绩效考核结果不满足完全归属条件,公司将作废其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共0.45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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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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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个归属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变动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
7),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716655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091575.83元;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
0股转增8股,共计转217332478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
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88998076股。
鉴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7.04-0.085)÷(1+
0.8)=3.86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2023年8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87.50万股调整为85.50万股。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
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在第一个考核年度业绩考核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效存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85.5
0×(1+0.8)=153.90万股。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8名激励对象
因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不满足完全归属条件,公司作废其第一个归属期不得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0.90万股(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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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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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0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5.15万股(调整后),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8975.
8576万股的0.15%。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83元/股(调整后)。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
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5.1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盛
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激
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形式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
公司股本总额27166.5598万股的0.32%。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三)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04元/股。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0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
下同)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含盛天网络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
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
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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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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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收购标的管理团队进行超额业
绩奖励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奖励事项基本情况
(一)背景介绍
2019年7月12日,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天网络”)
与上海天戏互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戏互娱”或“目标公司”)全体股东签订了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南平天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及其他6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天戏互娱70%股权,收购价款合计人民币42000万元。上述
股权已于2019年8月15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21年1月22日,公司与上海天之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笑宇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同意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前述股东合计持有的天戏互娱30%股权,
收购价款合计人民币36000万元,上述股权已于2021年1月25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由于上海天之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南平天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更名而来,为便于投资者理解,下文中“南平天盛”“上海天之盛”均指上海天之盛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收购70%股权的业绩承诺和超额业绩奖励
2019年7月12日,公司与南平天盛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
称2019年《业绩补偿协议》),在本协议中南平天盛承诺:(1)目标公司2019年度、2020年
度、2021年度、2022年度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00万元、6480.00万元、7776.00万元、8
100.00万元;2019年度-2022年度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0840.00万元。
(2)目标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达标,即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
,较上一年末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收回比例分别达到60%以上;截至2024年末,目标公司202
2年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收回比例达到95%。
2019年《业绩补偿协议》“第7条:业绩奖励”条款内容如下:“7.1如果目标公司在业绩
承诺期内实现扣非净利润超过当期承诺扣非净利润的110%,甲方(指盛天网络,下同)将对目
标公司管理团队进行业绩奖励。业绩奖励的具体方案由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7.
2上述业绩奖励安排应基于目标公司实现扣非净利润大于承诺扣非净利润的超额部分,奖励总
额不超过超额部分的80%,且合计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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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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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12549411.98元,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11254941.20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66056102.54元,支付应付普通股股利2309157
5.44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44258997.8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890315167.7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
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作为分配的依据,2023年末公司可供分配的净利润644258997.88元。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为实现公司持续分红的预期,满足公司股东分红的期望并结合公
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
的总股本4897585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17141550.1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重大资产重组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4)》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有合法性、合规性
。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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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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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
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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