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01 海顺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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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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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砖企管 │ 500.00│ ---│ 100.00│ ---│ -2.9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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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ETF │ 0.00│ ---│ ---│ 0.61│ 19.18│ 人民币│
├─────────┼─────┼─────┼─────┼─────┼──────┼──────┤
│华海药业 │ 0.00│ ---│ ---│ 258.09│ 42.5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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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坛生物 │ 0.00│ ---│ ---│ 902.00│ -88.7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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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瑞医药 │ 0.00│ ---│ ---│ 1433.92│ -56.2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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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 │ 0.00│ ---│ ---│ 600.62│ -80.4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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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仔癀 │ 0.00│ ---│ ---│ 454.74│ -21.2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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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 │ 0.00│ ---│ ---│ 436.59│ -60.2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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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尔股份 │ 0.00│ ---│ ---│ 570.08│ 0.0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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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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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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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阻隔复合材料项目│ 6.02亿│ 9941.46万│ 5.75亿│ 96.18│ -868.7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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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塑膜项目 │ 3.26亿│ 1392.26万│ 6365.21万│ 19.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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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 1.97亿│ 3440.49万│ 1.39亿│ 70.59│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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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0亿│ ---│ 1.1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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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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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秀梅 1611.00万 8.32 49.98 2024-11-15
林武辉 1300.00万 6.72 22.41 2024-02-06
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91.52万 1.36 --- 2017-05-02
(有限合伙)
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91.52万 1.36 --- 2017-05-02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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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94.04万 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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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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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5 │质押股数(万股) │16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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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9.98 │质押占总股本(%) │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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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朱秀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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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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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1-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3日朱秀梅质押了1611.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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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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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2-06 │质押股数(万股) │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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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86 │质押占总股本(%) │1.76 │
├────────┼──────────────┴────────┴──────────────┤
│股东名称 │林武辉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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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2-0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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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5日林武辉质押了340.0万股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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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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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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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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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石家庄中汇│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型药用包装│ │ │ │ │ │保证 │ │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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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石家庄中汇│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型药用包装│ │ │ │ │ │保证 │ │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海顺新│石家庄中汇│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型药用包装│ │ │ │ │ │保证 │ │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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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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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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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顺新材”)为贯彻落
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
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
”指导思想,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
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
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以“为天下良品做好包材”为使命,秉持高效可持续发展战略,立足于高阻隔、低吸
附、低迁移、自吸湿、抗腐蚀、易剥离包装材料的研发、应用及市场开发,旨在为客户提供专
业、精准的包材解决方案。在药用包装领域,公司凭借其专业的技术实力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
系,持续为国内外药企提供有效、安全的医药包装方案。公司在做大做强药用包装材料行业的
同时,不断扩展新的应用场景,凭借多年积累的多层共挤高阻隔技术、精密涂布技术、复合冷
成型技术等核心技术,不断提升高阻隔易剥离热塑成型片材、抗腐蚀锂电池铝塑膜等新产品的
品质,应用在医药、新消费、新能源等领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二、注重投资者回报
1、持续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实施积极
、稳健、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2024年11月8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人民币(含税)。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元(含税)。
2、实施股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后,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税)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税)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税)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税)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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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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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6日,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
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
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
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
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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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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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增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创造性,提升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从而促进公司实现经营目标,保持企业健
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参考国内
同行业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2025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发放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9万元(税前);其他董事根据
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
2、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
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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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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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
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
公司今后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2-234号《审计报告》,2
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978862.07元,按母公司该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
积金8897886.2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60518433.35元,公司合并
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75640086.6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
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元(含税),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3537806.00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55582
75股,以此计算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0754473.3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并实施后,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100754566.
74元(含税),占本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135.08%。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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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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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5年
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授信期限为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
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建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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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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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间不超过12个月,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投资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
人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国
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
(五)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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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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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实际
办公需要,对投资者联系电话进行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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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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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3
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33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
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33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海顺转债”,债券代码“12318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配售认购“海顺转债”共计295180
4.00张,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的46.6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历次可转债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及其一致行动人朱秀梅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10月
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海顺转债”共计830343.00张,占本次债券
发行总量的13.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11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及其一致行动人朱秀梅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
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海顺转债”共计660341.00张,占本次债券
发行总量的10.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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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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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
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贷款
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专项融资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0)。近期中国人民
银行等有关部门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具体执行细则进行了相关优化,故此公司与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进行沟通并签署了《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将原承诺函的承诺贷款金
额上限由1.40亿元上调至1.80亿元、承诺贷款期限由1年变更至3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7
.5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累计195267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最高成交价为15.12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13.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7233264.09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年11月22日,公
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贷款承诺函》。2025年1月1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
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贷款金额:18000万元人民币。
3、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
4、借款用途:专项用于上市公司股票回购。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股票回购借款合同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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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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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2024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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