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01 海顺新材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1-26│ 22.02│ 2.6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18│ 8.57│ 2978.08万│
├───────────┼───────────┼───────────┼───────────┤
│增发 │ 2021-09-17│ 16.18│ 5.97亿│
├───────────┼───────────┼───────────┼───────────┤
│可转债 │ 2023-03-23│ 100.00│ 6.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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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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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砖企管 │ 500.00│ ---│ 100.00│ ---│ -2.9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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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ETF │ 0.00│ ---│ ---│ 0.61│ 19.18│ 人民币│
├─────────┼─────┼─────┼─────┼─────┼──────┼──────┤
│华海药业 │ 0.00│ ---│ ---│ 258.09│ 42.50│ 人民币│
├─────────┼─────┼─────┼─────┼─────┼──────┼──────┤
│天坛生物 │ 0.00│ ---│ ---│ 902.00│ -88.72│ 人民币│
├─────────┼─────┼─────┼─────┼─────┼──────┼──────┤
│恒瑞医药 │ 0.00│ ---│ ---│ 1433.92│ -56.23│ 人民币│
├─────────┼─────┼─────┼─────┼─────┼──────┼──────┤
│长春高新 │ 0.00│ ---│ ---│ 600.62│ -80.41│ 人民币│
├─────────┼─────┼─────┼─────┼─────┼──────┼──────┤
│片仔癀 │ 0.00│ ---│ ---│ 454.74│ -21.21│ 人民币│
├─────────┼─────┼─────┼─────┼─────┼──────┼──────┤
│东睦股份 │ 0.00│ ---│ ---│ 436.59│ -60.20│ 人民币│
├─────────┼─────┼─────┼─────┼─────┼──────┼──────┤
│韦尔股份 │ 0.00│ ---│ ---│ 570.08│ 0.0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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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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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塑膜项目 │ 3.26亿│ 156.06万│ 6521.27万│ 20.36│ 0.00│ 2026-03-31│
├─────────┼──────┼─────┼─────┼─────┼─────┼──────┤
│高阻隔复合材料项目│ 6.02亿│ 2921.08万│ 6.04亿│ 101.07│-1127.21万│ 2024-06-30│
├─────────┼──────┼─────┼─────┼─────┼─────┼──────┤
│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 1.97亿│ 362.95万│ 1.43亿│ 97.36│ -760.80万│ 2025-03-31│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亿│ 0.00│ 1.1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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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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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14 │交易金额(元)│78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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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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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思瑞文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的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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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 │开普洛克(苏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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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为加速拓展公司电子膜材料业务,实现其在消费电子、半导体等领域的应用,上海 │
│ │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海顺”)于2025年7月3日与开普洛克(苏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开普洛克”)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苏州海顺将收购开普洛克持有的苏州思│
│ │瑞文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文”)的100%股权,收购价格780万元。本次交 │
│ │易完成后,苏州海顺持有思瑞文100%的股权,思瑞文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近日,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事宜,涉及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
│ │及股东情况的变更。苏州市吴江区数据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6-26 │交易金额(元)│9487.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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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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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正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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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曾泽文、曾敏茵、佛山市丰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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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公司”“本公司”)正│
│ │在筹划通过支付现金收购曾泽文、曾敏茵、佛山市丰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丰远科技”)合计持有的广东正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一包装”或“标的公司│
│ │”)100%股权并取得正一包装的控股权事项,初步交易价格为9,487万元,最终的股份交易 │
│ │价格将参照后续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林武辉 1300.00万 6.72 22.41 2024-02-06
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91.52万 1.36 --- 2017-05-02
(有限合伙)
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91.52万 1.36 --- 2017-05-02
(有限合伙)
─────────────────────────────────────────────────
合计 1483.04万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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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1-15 │质押股数(万股) │161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9.98 │质押占总股本(%) │8.32 │
├────────┼──────────────┴────────┴──────────────┤
│股东名称 │朱秀梅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5-09 │解押股数(万股) │1611.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3日朱秀梅质押了1611.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5月09日朱秀梅解除质押27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15 │质押股数(万股) │134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1.61 │质押占总股本(%) │6.93 │
├────────┼──────────────┴────────┴──────────────┤
│股东名称 │朱秀梅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02 │解押股数(万股) │1341.00 │
├────────┼──────────────┴────────┴──────────────┤
│质押说明 │---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02日朱秀梅解除质押1341.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2-06 │质押股数(万股) │3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86 │质押占总股本(%) │1.76 │
├────────┼──────────────┴────────┴──────────────┤
│股东名称 │林武辉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5日林武辉质押了340.0万股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海顺新│石家庄中汇│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型药用包装│ │ │ │ │ │担保 │ │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海顺新│石家庄中汇│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型药用包装│ │ │ │ │ │担保 │ │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海顺新│石家庄中汇│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型药用包装│ │ │ │ │ │担保 │ │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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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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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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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公司”“本公司
”)正在筹划通过支付现金收购曾泽文、曾敏茵、佛山市丰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丰远科技”)合计持有的广东正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一包装”或“标的公
司”)100%股权并取得正一包装的控股权事项。
2025年6月25日,公司与正一包装股东曾泽文、曾敏茵、丰远科技及标的公司签署了《股
权收购意向协议》。
各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对收购主体以及推进方式进
行部分调整,并于2025年9月20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
2、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与《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仅属于各方合
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与《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付
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最终交易方案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各
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履行公司、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手方必要的决策、审批程
序,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4、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2025年6月25日,本公司与正一包装股东曾泽文、曾敏茵、丰远科技及标的公司签署了《
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曾泽文、曾敏茵、丰远科技持有的标的公司合计
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8)。
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对收购主体以及推进方式进行部
分调整,并于2025年9月20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关本次交易的具体
交易方案以最终签署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正一包装将成为公司的全资
孙公司。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是各方关于收购事项的初步意向的补充,暂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结合收购进展情况,在相关事项明确后,及时履行
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曾泽文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44060119**********,现任标的公司董事长,
直接持有标的公司80.00%股权。
2、曾敏茵女士,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44060219**********,现任标的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直接持有标的公司10.00%股权。
(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公司自查,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曾泽文与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敏茵为父女关系;曾泽文与曾敏
茵分别持有丰远科技90%和10%的股权,且曾泽文为丰远科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曾泽文,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406011957********
乙方2:曾敏茵,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406021986********
乙方3:佛山市丰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曾泽文,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40600MA54EBN104
丙方:广东正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泽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
7081741966
丁方: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武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
6632981009
(二)《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方一致同意,由甲方的全资子公司丁方概括承受《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中约定的甲
方全部之权利义务。
2、各方一致确认,本补充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尽职调查和资产评
估,目前未发现丙方存在《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约定的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的情
形。
3、《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第一条第四款变更为: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丁方向乙方1、乙方2、乙方3分别支付1509.60万元、188.70万元、188.70万元作为意向金,前
述意向金合计人民币1887.00万元(即交易金额的20%),丙方启动在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
摘牌的程序。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签署后,该意向金自动转化为股权转让对价款。
4、丁方向乙方支付意向金后,丙方需在6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完成
摘牌,若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摘牌的,则丁方有权认定《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及本协议失
效,要求乙方退回全部意向金。完成摘牌的具体完成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正
式函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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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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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HaishunEuropeGmbH办理了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登记手续,并
取得了AmtsgerichtCharlottenbur出具的《变更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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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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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7.03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23.88元/股(含
本数),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生效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
3、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7
.5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12日、2025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关于20
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1)、《关
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9月18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累计41686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15%(以2025年9月10日公司总股本193537918股为
基准计算),最高成交价为16.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462
9090.4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超出原股份回购方案
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
为了保障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7.03元/股
(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23.88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
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外,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22日起
生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
0000万元(含本数)。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3.88元/股(含本数)测算,本次回
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564.99万股至983.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2%至5.08%。上述回
购股份数量及占比仅为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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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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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已
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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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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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
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全球化布局战略目标,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
司上海海顺医用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巴基斯坦全资孙公司,总投资额不超过100万美元,
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经理层及其合法授权
人全权办理公司在境外设立孙公司的全部事宜。
(二)投资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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