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02 新易盛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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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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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ine │ 29407.13│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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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 13.50亿│ 1.30亿│ 13.70亿│ 102.84│ 8.57亿│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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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 3.00亿│ 100.02│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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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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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学刚 1253.30万 5.26 --- 2018-08-07
胡学民 176.00万 0.49 5.86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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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29.30万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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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成都新易盛│四川新易盛│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通信技术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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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易盛│四川新易盛│ ---│人民币 │--- │--- │--- │否 │否 │
│通信技术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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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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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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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为公司2021年股份回购方案剩余的4200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06%;本
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08810852股变更为708806652股。
2、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注销已办理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均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27)。
截至2021年11月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78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本次回购股份
的最高成交价格为42.9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8.51元/股,成交金额为48811391.89元(不
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2年12
月1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涉及的19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57.4307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均为公司2021年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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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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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2024年
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明确知悉本事
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40亿元。2023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706家,
收费总额7.2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建筑业,综
合,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
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中伟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
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曹毅先生,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中伟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
上市公司超过5家。
钟昌鸿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
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双方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
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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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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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74300237M
名称: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大道510号法定代表人:高
光荣
注册资本:70881.085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网络设备及零部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
射设备)及零部件并提供技术服务;自营商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
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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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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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易盛”)于2024年8月28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1年度回购股份注销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
关规定及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的相关要求,公司20
21年度实施回购的4,200股股份未能按原计划于36个月内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应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
露的《关于实施2021年度回购股份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上述注销事项将减少公司总股本4,20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
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大道510号
2、申报时间:2024年9月13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
3、联系人:王诚、魏玮
4、联系电话:028-67087999-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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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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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需求,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公司海外销售和采购的货
款主要以美元、日元等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
,为有效规避进出口业务中的汇率风险等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
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利率交易,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及利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及利率波动方向发生大
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
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
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
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及利息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
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
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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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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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5日实施完毕: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4200股后的708806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分
配现金股利109865031.06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109865031.06
元/708810852股×10股=1.54999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549990元/股。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
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及结果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3.24-0.1549990≈23.08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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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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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8月28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1.3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3.085元/股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成都新
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8月28日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61.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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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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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收合并概述
1、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效率,公
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四川新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易盛”)实施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完成后,四川新易盛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
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2、公司于2024年0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四川新易盛实施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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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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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1年度回购股份注销
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施回购的4200股股份未能按原计划于36个月内用于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将上述股份予以注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具体内容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
(均含本数)。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回购上限价格调整为35.52元。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1年5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
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日、7月2日、8月3日、9月2日、10月11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1-034、2021-037、2021-053、20
21-059)。
3、2021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4),截至2021年11月2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1578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31%,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格为42.99元/
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8.51元/股,成交金额为48811391.89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及注销安排
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2年12
月1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涉及的19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57.4307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均为公司2021年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票4200股。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
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200股股票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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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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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1)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88万股限制性股票(为经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前的
登记股数)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未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根据《激励计划(
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9-2021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
根据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97605750.52
元,较2019-2021年营业收入平均值2023729164.13元基数的增长率为53.06%,本期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标,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所涉78.2753万股限制性股票(为经202
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前的登记股数)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由79.1553万股调整为110.8174万股,回购价
格由11.62元/股调整为8.21元/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情形
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
达标情形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和价格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
价格的公告》。
3、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9341717.71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2024年6月6日,信永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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