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06 名家汇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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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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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话神游光影科│ 4000.00│ ---│ 80.00│ ---│ -323.15│ 人民币│
│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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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睿翔光电科技有│ 2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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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飞乐创新节能技│ 919.05│ ---│ 60.00│ ---│ -232.64│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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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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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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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 5.50亿│ ---│ 6.66亿│ 101.28│ ---│ ---│
│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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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景观艺术灯具研 │ 2.00亿│ 4381.60万│ 1.65亿│ 103.99│ ---│ ---│
│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 │ │ │ │ │ │
│示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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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 1.13亿│ ---│ 684.80万│ 100.00│ ---│ ---│
│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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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资补充流动资金 │ ---│ ---│ 4107.29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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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立│ 4663.24万│ 48.81万│ 4665.17万│ 100.04│ ---│ 2023-03-31│
│体防控建设设备采购│ │ │ │ │ │ │
│项目合作伙伴引入( │ │ │ │ │ │ │
│标段一、二)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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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城区夜间旅游环│ 6116.27万│ 783.83万│ 5492.86万│ 89.81│ ---│ 2023-12-31│
│境提升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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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凤凰古城·凤仙│ 3106.89万│ ---│ ---│ ---│ ---│ 2023-11-30│
│境·森林温泉艺术小│ │ │ │ │ │ │
│镇艺术景观照明及附│ │ │ │ │ │ │
│属建设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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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3379.15万│ ---│ 3382.29万│ 100.09│ ---│ 202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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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399.38万│ ---│ 7399.3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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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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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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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程宗玉、刘衡、程治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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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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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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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
│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拟向│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 │民币37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名匠智汇”)、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名家汇”)为公│
│ │司本次申请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青岛西海岸新区景观照明优化提│
│ │升工程、前海交易广场南区泛光照明工程、欧菲光总部研发中心泛光照明工程三个项目的应│
│ │收账款进行质押,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及其配偶刘衡女士、其子程治文先生为本次授信│
│ │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因程宗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裁,程治文先生为公司董事,程宗玉夫妇及│
│ │其子程治文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无偿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程宗玉、程治│
│ │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 │见。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
│ │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成立日期:2001年05月28日 │
│ │ 3、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 │
│ │栋A2001(20层01-06号) │
│ │ 4、法定代表人:程宗玉 │
│ │ 5、注册资本:695596569元人民币 │
│ │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照明技术的开发,城市照明环境艺术设计(不含限制项目│
│ │),环境导视规划;城市及道路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标识设计及 │
│ │工程安装;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园│
│ │林养护;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城镇化建设投资;城镇及城市基础 │
│ │设施的规划设计、配套建设、产业策划经营;项目投资;合同能源管理;LED灯具及照明灯具、│
│ │路灯及灯杆、LED显示屏、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开发、设计和销售;灯光智能控制系统技术的开│
│ │发;标识的制作;电子电器产品的购销及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
│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LED灯具及 │
│ │照明灯具、路灯及灯杆、LED显示屏、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生产;标识的生产。发电业务、输电│
│ │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
│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三、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程宗玉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截│
│ │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宗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3761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7%。 │
│ │ 刘衡女士,中国国籍,为程宗玉先生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 │
│ │ 程治文先生,中国国籍,为程宗玉先生之子,现担任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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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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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程宗玉、刘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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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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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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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融资│
│ │继续展期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 │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高新投集团”)申请融资继续展期,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
│ │2个月,融资用途为用于公司日常运营。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及其配偶刘衡女士同意无偿为 │
│ │本次融资继续展期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次融资计划项下公司│
│ │的兑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程宗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裁,程宗玉夫妇│
│ │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程宗玉、程治文│
│ │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程宗玉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截│
│ │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宗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3761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7%。 │
│ │ 刘衡女士,中国国籍,为程宗玉先生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为满足公司向高新投集团申请融资继续展期事项的达成,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及其│
│ │配偶刘衡女士为本次融资及继续展期向高新投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对本次融资计划项下公司的兑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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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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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宗玉 1.23亿 17.74 85.84 2023-05-05
张经时 449.00万 1.50 --- 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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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8亿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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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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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5-05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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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96 │质押占总股本(%)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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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程宗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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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4-28 │质押截止日 │2023-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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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4月28日程宗玉质押了100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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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1-09 │质押股数(万股)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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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87 │质押占总股本(%)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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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程宗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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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江西蔚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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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1-06 │质押截止日 │2023-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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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1-31 │解押股数(万股)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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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1月06日程宗玉质押了700.0万股给江西蔚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3年01月31日程宗玉解除质押7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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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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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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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六安名家汇│ 3000.00万│人民币 │2021-02-07│2024-02-07│连带责任│否 │否 │
│汇科技股份│光电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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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爱特微(张│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汇科技股份│家港)半导│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体技术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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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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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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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
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
12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收到中兴华所出具的《关于更正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
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信息的函》,中兴华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
计机构,原指派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罗东风和曾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为尹淑英,由于
中兴华所委派的项目人员发生变更,现委派戈三平、谭炜杰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同时委派张丽丹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二、本次变更后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
(一)基础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戈三平,于200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1月转入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和8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炜杰,2016年12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0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审计等证券业
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9家,具备相应专
业胜任能力。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戈三平、谭炜杰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丽丹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更正信息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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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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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贷款逾期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和珠海华润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
款合同”),由华润银行向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用途为用于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
限自2022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4日。该贷款合同临近到期时,公司已偿还500万元,公司与
华润银行于2023年8月24日签署《贷款展期合同》,将余额1500万元进行展期,对应的贷款期
限到期日延长至2024年2月24日。
公司收到华润银行出具的《逾期贷款催收函》,告知公司上述贷款已于2024年2月26日到
期,逾期本金人民币1299.37万元。因公司应收账款回收缓慢,近期流动资金较为紧张,暂无
能力偿付,该部分贷款发生逾期。
二、公司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加大应收账款的回笼力度。同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正积
极与华润银行协商和解方案,争取与华润银行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以尽快解决贷款
逾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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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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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定董事2023年综合薪
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议
案》《关于确定监事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议案》,其中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综合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如
下:
1、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中的外部董事李太权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职责确定
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综合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其管理岗位
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后按月发放;绩效薪酬
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
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5、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6、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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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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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董事窦春雷先生于近日辞职以及公司原有两名董事席位空缺,为补全董事会人数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与中国新
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第9条的约定,新兴
集团推荐范智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推荐李海荣先生及周家槺先生为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同意补选上述三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补选
范智泉先生、周家槺先生及李海荣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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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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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名家汇”)的日常
经营发展需要,六安名家汇曾于2021年1月向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现该
笔借款即将到期,拟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的借款申请展期,展期期限18个月。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由六安名家汇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在建工程作抵押担保,同时,本
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为六安名家汇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8个月。上述贷款金额、年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9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寿春路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
;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
化工程施工;合同能源管理;广告设计、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六安名家汇9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六安名家汇10%股权,六安名家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体非合并报表数据):
9、六安名家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六安名家汇
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为六安名家汇向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
过人民币2450万元的借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18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六安名家汇经营发展的需要,能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有利于六
安名家汇的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人资产质量较好,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六安
名家汇提供担保的风险属于可控范围内。
3、此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同意六安
名家汇向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的借款展期,同时,由本
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为六安名家汇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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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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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事项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张家港悦金产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事项,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名
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之相关
的议案。交易各方于会后签署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鉴于预案披露后已届满6个月,原购买资产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已经失效,公司于2021年6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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