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06 ST名家汇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3-15│ 8.58│ 2.27亿│
├───────────┼───────────┼───────────┼───────────┤
│增发 │ 2018-04-19│ 19.66│ 8.63亿│
├───────────┼───────────┼───────────┼───────────┤
│增发 │ 2021-10-28│ 6.30│ 2.4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大话神游光影科│ 4000.00│ ---│ 80.00│ ---│ -323.15│ 人民币│
│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
│安徽睿翔光电科技有│ 2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辽宁飞乐创新节能技│ 919.05│ ---│ 60.00│ ---│ -232.64│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立│ 4663.24万│ ---│ 4665.17万│ 100.04│ ---│ 2023-03-31│
│体防控建设设备采购│ │ │ │ │ │ │
│项目合作伙伴引入( │ │ │ │ │ │ │
│标段一、二)项目 │ │ │ │ │ │ │
├─────────┼──────┼─────┼─────┼─────┼─────┼──────┤
│酒泉城区夜间旅游环│ 6116.27万│ ---│ 6125.56万│ 100.15│ ---│ 2024-12-31│
│境提升工程 │ │ │ │ │ │ │
├─────────┼──────┼─────┼─────┼─────┼─────┼──────┤
│补充流 │ 1.05亿│ ---│ 1.05亿│ 100.00│ 0.00│ ---│
│动资金 │ │ │ │ │ │ │
├─────────┼──────┼─────┼─────┼─────┼─────┼──────┤
│酒泉城区夜间旅游环│ 6116.27万│ ---│ 6125.56万│ 100.15│ ---│ 2024-12-31│
│境提升工程 │ │ │ │ │ │ │
├─────────┼──────┼─────┼─────┼─────┼─────┼──────┤
│中国凤凰古城·凤仙│ 3106.89万│ ---│ 0.00│ 0.00│ ---│ 2023-11-30│
│境·森林温泉艺术小│ │ │ │ │ │ │
│镇艺术景观照明及附│ │ │ │ │ │ │
│属建设工程 │ │ │ │ │ │ │
├─────────┼──────┼─────┼─────┼─────┼─────┼──────┤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3379.15万│ ---│ 259.57万│ 101.22│ ---│ 2025-11-30│
├─────────┼──────┼─────┼─────┼─────┼─────┼──────┤
│补充流动资金 │ 7399.38万│ ---│ 1.05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4-09 │转让比例(%) │8.36 │
├──────┼────────────────┼──────┼────────────────┤
│交易金额(元)│1.41亿 │转让价格(元)│2.42 │
├──────┼────────────────┼──────┼────────────────┤
│转让股数(股)│5815.75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程宗玉 │
├──────┼────────────────────────────────────────┤
│受让方 │张宇 │
└──────┴────────────────────────────────────────┘
┌──────┬────────────────┬──────┬────────────────┐
│公告日期 │2025-04-28 │转让比例(%) │0.43 │
├──────┼────────────────┼──────┼────────────────┤
│交易金额(元)│957.20万 │转让价格(元)│3.19 │
├──────┼────────────────┼──────┼────────────────┤
│转让股数(股)│3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程宗玉 │
├──────┼────────────────────────────────────────┤
│受让方 │魏恒彬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转让比例(%) │2.93 │
├──────┼────────────────┼──────┼────────────────┤
│交易金额(元)│7530.24万 │转让价格(元)│3.70 │
├──────┼────────────────┼──────┼────────────────┤
│转让股数(股)│2035.2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程宗玉 │
├──────┼────────────────────────────────────────┤
│受让方 │深圳市金秋创盈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公告日期 │2026-01-30 │转让比例(%) │2.55 │
├──────┼────────────────┼──────┼────────────────┤
│交易金额(元)│1.58亿 │转让价格(元)│4.35 │
├──────┼────────────────┼──────┼────────────────┤
│转让股数(股)│363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程宗玉 │
├──────┼────────────────────────────────────────┤
│受让方 │魏巍 │
└──────┴────────────────────────────────────────┘
┌──────┬────────────────┬──────┬────────────────┐
│公告日期 │2026-01-30 │转让比例(%) │0.49 │
├──────┼────────────────┼──────┼────────────────┤
│交易金额(元)│3152.00万 │转让价格(元)│4.50 │
├──────┼────────────────┼──────┼────────────────┤
│转让股数(股)│70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程宗玉 │
├──────┼────────────────────────────────────────┤
│受让方 │魏巍 │
└──────┴────────────────────────────────────────┘
┌──────┬────────────────┬──────┬────────────────┐
│公告日期 │2026-01-30 │转让比例(%) │0.84 │
├──────┼────────────────┼──────┼────────────────┤
│交易金额(元)│5412.78万 │转让价格(元)│4.51 │
├──────┼────────────────┼──────┼────────────────┤
│转让股数(股)│1199.65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程宗玉 │
├──────┼────────────────────────────────────────┤
│受让方 │魏巍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30 │交易金额(元)│7530.2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35│标的类型 │股权 │
│ │1996股股份 │ │ │
├──────┼────────────────┴──────┴────────────────┤
│买方 │深圳市金秋创盈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程宗玉 │
├──────┼────────────────────────────────────────┤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成交的进展公告》,程宗 │
│ │玉先生所持有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351996股股份由深圳市金秋创盈二号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竞拍成功,并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导致│
│ │程宗玉先生股份权益减少2.93%。 │
│ │ 成交价格75302385.20元。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程宗玉 1.23亿 17.74 85.84 2023-05-05
张经时 449.00万 1.50 --- 2018-02-07
─────────────────────────────────────────────────
合计 1.28亿 19.24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名家│六安名家汇│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汇科技股份│光电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1-30│其他事项
──────┴──────────────────────────────────
1、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结束,股东程宗玉先生所持有的55296535股(占公司总股本3
.88%)公司股份已网拍成交,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
准。后续将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程宗玉先生在本次拍卖前持有公司股份55296535股,占公司总股本3.88%,均已被质押
及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100%。
3、若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并完成过户,程宗玉先生将被动减持公司股份55296535股,
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程宗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程治文先生尚持有公司股份350075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2%,其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拍卖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股东程宗玉先生所持有本公
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
2026-01-28│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重要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
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1-22│其他事项
──────┴──────────────────────────────────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海荣
先生,因个人工作岗位职责发生变动而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
总裁。
李海荣先生董事会秘书职务的原定任期至2028年1月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其自《关于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李海荣先生持有公司30万股股份(含代卢建春先生持有的15万股),不存在股份转让
方面的自愿性承诺事项。李海荣先生的工作岗位调整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
其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经董事长吴立群先生
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伟先生(简历附后)为董事会
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董事
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067248
传真:0755-26070372
电子邮箱:minkave@minkave.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
──────┬──────────────────────────────────
2026-01-17│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
2026-01-13│其他事项
──────┴──────────────────────────────────
1、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已核准公司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
示。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3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1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复
牌。
2、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4日复牌之日起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ST名家”变更为“ST名家汇”,证券代码仍为“300506”,公司股票价格的日
涨跌幅限制仍为20%。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之规定,因公司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未消除。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名家”变更为“ST名家汇”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300506”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1月14日。公司股票自20
26年1月13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自1月14日(星期三)复牌之日起,深交所对公司股
票交易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二、公司股票前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30日,广东省高院作出(2025)粤申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中
山市古月灯饰制造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名家汇的重整申请。同日,广东省高院作出(2025)粤
申破1号《决定书》,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重整管理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九)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
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法院已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
自2025年10月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鉴于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重整管理人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管理人关于〈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进
行了披露。其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2026年1月12日
,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保持不变。
四、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事项涉及的影响尚未消除。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消除。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31│其他事项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裁定终结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深圳市名家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2025)粤破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4年5月17日,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中山
市古月灯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月灯饰”)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同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得知,深圳中院已就公司相关
事项设立案号〔2024〕粤03破申481号。2024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相关通知书
。
2024年7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2024〕粤03破申481号】《决定书》,深圳
中院于7月29日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经摇珠选定,深圳中院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
有限公司为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5年8月2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省高院”)【(2025)粤
民辖764号】《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上市公司重整案件,案情重大复
杂,报请广东省高院提级管辖,本案最终由广东省高院进行审理。
2025年9月26日,广东省高院作出【(2025)粤申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
人中山古月对被申请人名家汇的重整申请。同日,广东省高院作出【(2025)粤申破1号】《
决定书》,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重整管理人。
2025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院的【(2025)粤破1号】《决定书》,广东省高院决
定准许公司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5年11月11日,名家汇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5年11月12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深
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5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院作
出的【(2025)粤破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并终止名家汇重整程序,名家汇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025年12月19日,为执行《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而实施的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已全部完成,共计转增730000000股。其中,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664000000股为首
发后限售股,由债权人受让的66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695596
569股增至1425596569股。2025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管理人证券账户(即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
户)中的710665030股转增股票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及部分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
2025年12月26日,广东省高院作出【(2025)粤破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
公司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本院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批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家汇公司)
重整计划后,名家汇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了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2025年12月24日,名
家汇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报告,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名家汇公司执行重整
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为由申请本院裁定终结名家汇公司重整程序。
本院查明:根据《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名家汇公司为重整计划的
执行人,执行期限为本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1个月,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
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为:1、重整投资人根据重整计划应支付的受让转增股票的现金对价已全
额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股票已划转至管理人
账户或者重整投资人账户。2、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进行现金偿付的各类债权已经支付完
毕,或已经提存至管理人账户。3、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抵债股票已划转
至债权人账户或提存至管理人账户。4、名家汇公司与债权人就抵债应收账款事宜签订委托追
收协议。根据管理人提交的材料,名家汇公司重整投资人已经全额支付重整投资款,资本公积
转增股票及股票过户等基本完成,现金清偿方案已经基本执行完毕,名家汇公司与债权人已经
就抵债应收账款事宜签订委托追收协议。综上,名家汇公司认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提请本院裁定终结名家汇公司重整程序。
本院认为,根据《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确定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标
准,经管理人监督确认,本案重整计划的执行符合执行完毕标准。重整工作已经完成,名家汇
公司管理人申请本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
2025-12-3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和10.4.14条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之规定,因公司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未消除。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30日,广东省高院作出(2025)粤申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中
山市古月灯饰制造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名家汇的重整申请。同日,广东省高院作出(2025)粤
申破1号《决定书》,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重整管理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