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07 苏奥传感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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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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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 16125.00│ ---│ 37.50│ ---│ 1564.41│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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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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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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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传感器产品智能│ 4.50亿│ 7279.86万│ 1.15亿│ 33.96│ ---│ 2024-09-30│
│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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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车联网系统建│ 3.50亿│ 1775.14万│ 4070.42万│ 45.23│ ---│ 2024-09-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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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3665.6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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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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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8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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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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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24%的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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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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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旭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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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 │
│ │购买旭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庆”)持有的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博耐尔”或“标的公司”)24%的股权(公司已持有博耐尔37.5%的股权),若本次交易顺利│
│ │实施后,公司将持有博耐尔61.5%的股权。2023年12月17日,公司与旭庆签订了《框架协议 │
│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内容之“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最终收购股权比例、交│
│ │易对方及交易价格尚需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后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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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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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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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龙微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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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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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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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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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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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龙微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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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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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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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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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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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
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将依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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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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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0
144966.41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9014496.64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256502
9.38元。鉴于目前公司经营盈利情况良好,但仍处于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为回报公司股东,
综合考虑了公司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2023年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董事会拟以
公司总股本791528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本次
现金分红拟使用47491734.42元,未超过公司可分配利润,上述现金分红后,母公司剩余未分
配利润665073294.96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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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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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舒尔驰精密金
属成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尔驰”)分别于近日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09194,发证时间:2023年12月13日,有
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后,将连续三年(2023年-2025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3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二、控股子公司舒尔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情况
舒尔驰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
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19132,发证时间:2023年12月13日,
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舒尔驰本次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重新认定后,将连续三年(2023年-2025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舒尔驰2023年已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舒尔驰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重新认定后,预计相应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也会一并调整,调整后的具体数据须待会计师
确认后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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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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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
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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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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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签
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变更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周益平、熊绍保为签字
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益平工作调整,现委派丁莉、熊绍保
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莉:于199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8月开始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1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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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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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年11月08日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01元/股限制性股
票预留授予数量:75.00万股《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
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1月0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
11月08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3名激励对象共计7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01元/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通过在公司内部张贴形式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截至2022年10月3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2022年11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3、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2年12月9日为首次授予
日,向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128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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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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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08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
125.0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通过在公司内部张贴形式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截至2022年10月3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2022年11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3、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2年12月9日为首次授予
日,向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128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确定。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1
月0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7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截至2023年11月8日,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剩余125.00万股
尚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公司对该部分1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
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亦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作废处理剩余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
性股票共计125.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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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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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08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通过在公司内部张贴形式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截至2022年10月3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2022年11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3、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2年12月9日为首次授予
日,向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128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1月0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本次调整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首次及预留)为3.13元/股。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
配方案为公司总股本791528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于2023年6月27日完成权益分派。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自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
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调整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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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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