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08 维宏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4-08│ 20.08│ 2.1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8│ 12.46│ 924.2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7│ 12.27│ 649.0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18│ 9.19│ 282.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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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汤臣倍健 │ 577.93│ ---│ ---│ 1687.00│ -301.90│ 人民币│
├─────────┼─────┼─────┼─────┼─────┼──────┼──────┤
│嘉实沪深300指数研 │ 500.00│ ---│ ---│ 362.23│ 37.06│ 人民币│
│究增强 │ │ │ │ │ │ │
├─────────┼─────┼─────┼─────┼─────┼──────┼──────┤
│海通安裕中短债债券│ 300.00│ ---│ ---│ 310.39│ 8.33│ 人民币│
│型 │ │ │ │ │ │ │
├─────────┼─────┼─────┼─────┼─────┼──────┼──────┤
│五粮液 │ 236.54│ ---│ ---│ 1946.56│ 170.65│ 人民币│
├─────────┼─────┼─────┼─────┼─────┼──────┼──────┤
│上海机场 │ 76.66│ ---│ ---│ 1263.55│ -47.99│ 人民币│
├─────────┼─────┼─────┼─────┼─────┼──────┼──────┤
│广发收益宝4号广发 │ 0.00│ ---│ ---│ 1006.00│ 6.00│ 人民币│
│中国资产风险平价动│ │ │ │ │ │ │
│量策略的挂钩标的资│ │ │ │ │ │ │
│产组合单障碍看涨18│ │ │ │ │ │ │
│5天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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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 │ 0.00│ ---│ ---│ 498.18│ 18.28│ 人民币│
├─────────┼─────┼─────┼─────┼─────┼──────┼──────┤
│顺丰控股 │ 0.00│ ---│ ---│ 369.95│ 34.58│ 人民币│
├─────────┼─────┼─────┼─────┼─────┼──────┼──────┤
│旺能环境 │ 0.00│ ---│ ---│ 3341.39│ -113.41│ 人民币│
├─────────┼─────┼─────┼─────┼─────┼──────┼──────┤
│白云山 │ 0.00│ ---│ ---│ 1278.90│ 69.3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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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一体化控制器产品升│ 5560.36万│ 0.00│ 5560.37万│ 100.00│ 1259.65万│ 2017-06-30│
│级及扩产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146.98万│ 0.00│ 3636.20万│ 87.68│ ---│ 2018-03-31│
├─────────┼──────┼─────┼─────┼─────┼─────┼──────┤
│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 2992.97万│ 0.00│ 2950.22万│ 98.57│ ---│ 2018-03-31│
│目 │ │ │ │ │ │ │
├─────────┼──────┼─────┼─────┼─────┼─────┼──────┤
│伺服驱动器产业化项│ 5371.41万│ 0.00│ 3659.05万│ 68.12│-1236.32万│ 2019-12-31│
│目 │ │ │ │ │ │ │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2900.00万│ 0.00│ 2900.00万│ 100.00│ ---│ ---│
│的营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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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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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2 │交易金额(元)│1428.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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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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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自有办公楼一栋│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 │
│ │房地产 │ │ │
├──────┼────────────────┴──────┴────────────────┤
│买方 │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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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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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司")对外出售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自有办公楼一栋,总建筑面积为933.11平方米,转让价 │
│ │格1428万元。 │
│ │ 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协议名称: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
│ │ 出售方(甲方):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买受方(乙方):崔* │
│ │ 居间方(丙方):上海悦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 第一条: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
│ │ 1.1坐落: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277号29号全部; │
│ │ 1.2类型:仓储;房屋建筑面积:933.11平方米。 │
│ │ 1.3权利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闵字(201│
│ │2)第027195号。 │
│ │ 第二条:交易条件 │
│ │ 甲乙双方明确该房地产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428万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捌万元整) │
│ │ 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277弄29号的房产已于近日完成税费缴纳及过户手续,公司│
│ │已收到交易对方支付的全部价款1428万元,公司出售上述闲置房产事项已经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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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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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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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汤同奎
先生、郑之开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小琴女士(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
公司股份6350774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07925020股)的比例为58.84%。因郑之开先生和
胡小琴女士减持、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等原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
触及1%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63012149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108761280股)的比例为57.94%。
(1)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完成的公告》。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18日期间,郑之开先生、胡小琴女士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956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46%。
(2)公司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107925020股增加
至108761280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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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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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3.40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13%;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符合
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计7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05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313%,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价格为9.192元/股(经调整后)。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2024年6月24日及2024年7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
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
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9.38元/股。
(4)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2024年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2024年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2024年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828万股,约占2024年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909.44万股的0.7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9.018万股,占2
024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0909.44万股的0.63%,占2024年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91.02%;预留6.81万股,占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0909.44万
股的0.06%,占2024年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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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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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
,根据《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上海维宏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员工对一名激励对象的问询。公司监
事会委托人力资源部和其所在部门向当事人进行了解释说明,并由监事会通过邮件进行了正式
回复,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以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三)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
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
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公告了《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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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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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5年8月11日
本次归属数量:52.88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9%
本次归属人数:70人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56.484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赵东京先生、高茂刚先生、赵东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第二批次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
7月7日,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7月6日届满,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6日
。
2、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归属事
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由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事项前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
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该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1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失效。因此,公司不再对上述合计4.29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
归属,并进行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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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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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8月11日
本次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30.74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8%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人数:58人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近日公司
办理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
据《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242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
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司董事赵东京先
生、宋秀龙先生、景梓森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
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4年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8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7月17日届满,
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及《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4年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根据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相关归属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由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事项前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
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该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1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其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因此,公司不再对上述合计4.267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并进行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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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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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武蕴静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8日以即时通讯、电
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武蕴静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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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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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
据《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维
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3年
5月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
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
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上海维宏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以现有总股本109836120股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911100股后的股本107925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1.88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20289903.7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
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依据及方法
当公司出现派息时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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