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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30050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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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508 维宏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沪深300ETF │ 1494.48│ ---│ ---│ 1067.20│ -133.90│ 人民币│ ├─────────┼─────┼─────┼─────┼─────┼──────┼──────┤ │海通安裕中短债债券│ 1074.06│ ---│ ---│ 302.06│ 2.06│ 人民币│ │型 │ │ │ │ │ │ │ ├─────────┼─────┼─────┼─────┼─────┼──────┼──────┤ │上证50ETF │ 999.27│ ---│ ---│ 715.92│ -89.38│ 人民币│ ├─────────┼─────┼─────┼─────┼─────┼──────┼──────┤ │嘉实沪深300指数研 │ 500.00│ ---│ ---│ 325.17│ -41.74│ 人民币│ │究增强 │ │ │ │ │ │ │ ├─────────┼─────┼─────┼─────┼─────┼──────┼──────┤ │佩蒂股份 │ 201.76│ ---│ ---│ 412.30│ -148.90│ 人民币│ ├─────────┼─────┼─────┼─────┼─────┼──────┼──────┤ │中国平安 │ ---│ ---│ ---│ 394.94│ -42.54│ 人民币│ ├─────────┼─────┼─────┼─────┼─────┼──────┼──────┤ │复星医药 │ ---│ ---│ ---│ 380.46│ -90.35│ 人民币│ ├─────────┼─────┼─────┼─────┼─────┼──────┼──────┤ │伊利股份 │ ---│ ---│ ---│ 347.75│ -71.14│ 人民币│ ├─────────┼─────┼─────┼─────┼─────┼──────┼──────┤ │汤臣倍健 │ ---│ ---│ ---│ 510.73│ -78.44│ 人民币│ ├─────────┼─────┼─────┼─────┼─────┼──────┼──────┤ │证券保险ETF │ ---│ ---│ ---│ 285.60│ 132.99│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一体化控制器产品升│ 5560.36万│ 0.00│ 5560.37万│ 100.00│ 1259.65万│ 2017-06-30│ │级及扩产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146.98万│ 0.00│ 3636.20万│ 87.68│ ---│ 2018-03-31│ ├─────────┼──────┼─────┼─────┼─────┼─────┼──────┤ │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 2992.97万│ 0.00│ 2950.22万│ 98.57│ ---│ 2018-03-31│ │目 │ │ │ │ │ │ │ ├─────────┼──────┼─────┼─────┼─────┼─────┼──────┤ │伺服驱动器产业化项│ 5371.41万│ 0.00│ 3659.05万│ 68.12│-1236.32万│ 2019-12-31│ │目 │ │ │ │ │ │ │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2900.00万│ 0.00│ 2900.00万│ 100.00│ ---│ ---│ │的营运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5-21 │交易金额(元)│148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市闵行区自有办公楼一栋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买方 │唐** │ ├──────┼────────────────────────────────────────┤ │卖方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 │ │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 │ │闲置房产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外出售坐落于上海│ │ │市闵行区自有办公楼一栋。拟通过房产中介机构在市场寻找买家等方式进行,出售价格不低│ │ │于评估价值1430.64万元,并参考市场行情,最终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董事会授权 │ │ │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处置房产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谈判、签署相应协议│ │ │、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 │com.cn)披露的《关于拟出售闲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 │ │ 今日,公司通过房产中介机构“上海谦善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已确定意向买家并签署│ │ │房地产买卖合同,出售价格1480万元。 │ │ │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姓名:唐** │ │ │ 身份证号:310225*********818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8-22│其他事项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退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64),乔梅娟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因乔梅娟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比例要求,乔梅娟女士将继 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公司完成监事补选工作。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表决,同意补选崔恒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其他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 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崔恒荣先生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崔恒荣先生当选职工代表监事后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崔恒荣先生:1986年11月出生,2010年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自动化专业本科学 历。崔恒荣先生2010年加入上海维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4年任上海维宏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销售工程师(含维宏有限阶段),2014年-2023年任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产品线产品经理,2024年2月起任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属切削产品部产 品总监。2024年4月获得上海市闵行区春申金字塔技术类杰出人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恒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 .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4-08-09│其他事项 ──────┴────────────────────────────────── 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4年8月14日 本次归属数量:74.17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8% 本次归属人数:71人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 ──────┬────────────────────────────────── 2024-08-09│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8月9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6.81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9.38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8月9日,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6.81万股,授予价格为9.38元/股。 ──────┬────────────────────────────────── 2024-07-23│其他事项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部 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不达标,根据《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维 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3年 5月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 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 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上海维宏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激励对象中4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 ,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4.5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2人因个 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其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 综上,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08.57万股,均不得归属,应由公司 作废失效。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至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发生《激励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则 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如有激励对象放弃本批次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本批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并将相关作废情况在对应的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中进行说明。 ──────┬────────────────────────────────── 2024-07-23│价格调整 ──────┴──────────────────────────────────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完毕: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1911100股后的10718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1426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8727550.00元(含税,因每股派息小数截取尾差,与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中分配总额8727552元有2元差异);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 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依据及方法 当公司出现派息时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2.542元/股调整为12.461元/ 股,即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2.542-0.0814264=12.461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 2024-07-23│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74.17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8%;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计71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17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8%, 归属价格为12.461元/股(经调整后)。 ──────┬────────────────────────────────── 2024-07-18│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18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9.018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9.38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8日,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69.018万股,授予价格为9.38元/股。 ──────┬────────────────────────────────── 2024-06-11│其他事项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事汤同奎先生于2024年6月6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0000股,增持均价16.95元,增持金额1695000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33%(以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计算)。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汤同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变 动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其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汤同奎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 3.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汤同奎先生于2024年6月6日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增持均价16 .95元,增持金额1695000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33%(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 本计算)。 ──────┬────────────────────────────────── 2024-05-24│企业借贷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通过书面签署方 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员工购房借款。总额度为人民币30 0万元,该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提供财务资助原因 完善公司员工激励体系,帮助员工减轻购房时的压力,实现员工安居乐业,吸引和留住公 司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300万。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4.审批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5.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 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有关文件。具体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根据公司相关制度 负责组织实施。除资助资金总额需经董事会批准之外,公司为此制定的相关制度,可按照公司 制度建设相关控制文件执行。 6.其他说明: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2024-05-20│资产出售 ──────┴──────────────────────────────────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拟对外出售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自有办公楼一栋,总建筑面积为933.11平方米。 根据聘请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该房产评估价值为1,430.64万元。公司确定本次出售价 格不低于评估价值,并参考市场行情,最终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本次处置房产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谈判、签署相应协议、办理转让 手续等事宜)。 2.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闲置房产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议 事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3、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通过房产中介机构在市场寻找买家等方式进行,目前尚无确定的交易方。 ──────┬────────────────────────────────── 2024-05-08│其他事项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宏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2月完成 现金收购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开通”)100%股权事项。交易对方承 诺标的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累 计不低于人民币叁仟万元(RMB30000000)。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审计报告》,南京开通2021年-2023年三年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为28089290. 92元,差额1910709.08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8日、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2021-009、2024-023)。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关业绩补偿的约定,补偿义务人需补偿的金额=(3000万元- 考核期累计净利润)÷3000万元×1.25亿元。即补偿义务人应补偿7961287.83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支付方式约定,“甲方有权自该等未支付交易对价中扣除相应 价款作为业绩补偿款”,公司有权针对上述补偿款中的7961287.83元在最后一期支付价款中直 接扣除。近期公司支付最后一期价款时扣除了对应的补偿金额,交易对手补偿义务已履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南京开通的业绩情况,加强对其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 2024-04-17│股权回购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不低于人民币200 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元/ 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 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及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股份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7)。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 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经 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6日。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股 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1110 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5%,最高成交价格为22.7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8.01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39980499.64元(不含交易费用)。 ──────┬────────────────────────────────── 2024-03-29│资产租赁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出租自有闲置房产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现有自有物业两处,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975弄119号和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 ,建筑面积总计约8万平方米。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除自用部分外,尚有部分房产处于 闲置状态,为盘活闲置房产,提高资产收益,拟将闲置部分出租,由全资孙公司上海维宏创谷 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筹运营。 (一)基本情况概述 闵行区都会路975弄119号园区位于向阳工业园,比邻上海市“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 能区,距离上海交大闵行校区2公里左右。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园区位于上海市工业综合开 发区,距离地铁5号线奉浦站约900米,交通便捷。 上述资产所有人均为公司,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权纠纷,也不存在被采 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划扣、拍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二)出租房产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签订的出租合同涉及建筑面积约200平方,其他闲置房产尚在招租 中。公司将根据周边市场行情和招租条件,确定合理的出租价格,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 益。 二、审批程序 鉴于房产出租的价格和面积处于动态变化中,收入存在不确定性,但房产租金收入可能会 以“租入或租出资产”类型的重大交易触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为保证运营效率,公司闲置房 产出租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管 理层具体管理,包括运营人员选聘,制定并实施具体招租方案,确定最终承租对象、租赁价格 、租赁期限、改造装修等事项,以及签订相关文件、合同等。本次授权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此期间,公司将根据租金收入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租自有闲置房产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积 极影响。本次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 2024-03-29│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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