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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30050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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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508 维宏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4-08│ 20.08│ 2.1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8│ 12.46│ 924.2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汤臣倍健 │ 577.93│ ---│ ---│ 1687.00│ -301.90│ 人民币│ ├─────────┼─────┼─────┼─────┼─────┼──────┼──────┤ │嘉实沪深300指数研 │ 500.00│ ---│ ---│ 362.23│ 37.06│ 人民币│ │究增强 │ │ │ │ │ │ │ ├─────────┼─────┼─────┼─────┼─────┼──────┼──────┤ │海通安裕中短债债券│ 300.00│ ---│ ---│ 310.39│ 8.33│ 人民币│ │型 │ │ │ │ │ │ │ ├─────────┼─────┼─────┼─────┼─────┼──────┼──────┤ │五粮液 │ 236.54│ ---│ ---│ 1946.56│ 170.65│ 人民币│ ├─────────┼─────┼─────┼─────┼─────┼──────┼──────┤ │上海机场 │ 76.66│ ---│ ---│ 1263.55│ -47.99│ 人民币│ ├─────────┼─────┼─────┼─────┼─────┼──────┼──────┤ │广发收益宝4号广发 │ 0.00│ ---│ ---│ 1006.00│ 6.00│ 人民币│ │中国资产风险平价动│ │ │ │ │ │ │ │量策略的挂钩标的资│ │ │ │ │ │ │ │产组合单障碍看涨18│ │ │ │ │ │ │ │5天期 │ │ │ │ │ │ │ ├─────────┼─────┼─────┼─────┼─────┼──────┼──────┤ │丽珠集团 │ 0.00│ ---│ ---│ 498.18│ 18.28│ 人民币│ ├─────────┼─────┼─────┼─────┼─────┼──────┼──────┤ │顺丰控股 │ 0.00│ ---│ ---│ 369.95│ 34.58│ 人民币│ ├─────────┼─────┼─────┼─────┼─────┼──────┼──────┤ │旺能环境 │ 0.00│ ---│ ---│ 3341.39│ -113.41│ 人民币│ ├─────────┼─────┼─────┼─────┼─────┼──────┼──────┤ │白云山 │ 0.00│ ---│ ---│ 1278.90│ 69.31│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一体化控制器产品升│ 5560.36万│ 0.00│ 5560.37万│ 100.00│ 1259.65万│ 2017-06-30│ │级及扩产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146.98万│ 0.00│ 3636.20万│ 87.68│ ---│ 2018-03-31│ ├─────────┼──────┼─────┼─────┼─────┼─────┼──────┤ │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 2992.97万│ 0.00│ 2950.22万│ 98.57│ ---│ 2018-03-31│ │目 │ │ │ │ │ │ │ ├─────────┼──────┼─────┼─────┼─────┼─────┼──────┤ │伺服驱动器产业化项│ 5371.41万│ 0.00│ 3659.05万│ 68.12│-1236.32万│ 2019-12-31│ │目 │ │ │ │ │ │ │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2900.00万│ 0.00│ 2900.00万│ 100.00│ ---│ ---│ │的营运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4-02 │交易金额(元)│1428.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自有办公楼一栋│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 │ │ │房地产 │ │ │ ├──────┼────────────────┴──────┴────────────────┤ │买方 │崔* │ ├──────┼────────────────────────────────────────┤ │卖方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司")对外出售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自有办公楼一栋,总建筑面积为933.11平方米,转让价 │ │ │格1428万元。 │ │ │ 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协议名称: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 │ │ 出售方(甲方):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买受方(乙方):崔* │ │ │ 居间方(丙方):上海悦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 第一条: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 │ │ 1.1坐落: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277号29号全部; │ │ │ 1.2类型:仓储;房屋建筑面积:933.11平方米。 │ │ │ 1.3权利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闵字(201│ │ │2)第027195号。 │ │ │ 第二条:交易条件 │ │ │ 甲乙双方明确该房地产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428万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捌万元整) │ │ │ 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277弄29号的房产已于近日完成税费缴纳及过户手续,公司│ │ │已收到交易对方支付的全部价款1428万元,公司出售上述闲置房产事项已经全部完成。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7-21│价格调整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 据《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维 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3年 5月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 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 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上海维宏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以现有总股本109836120股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911100股后的股本107925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1.88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20289903.7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 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依据及方法 当公司出现派息时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2.461元/股调整为12.273元/ 股,即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2.461-0.188=12.273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批准。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25-07-21│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56.48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234%;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 励对象共计71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48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2 34%,归属价格为12.273元/股(经调整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2023年4月21日及2023年5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2.63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 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10909.44万股的2.7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 2025-07-21│其他事项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32.24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0%;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符合 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计59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242万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0%,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价格为9.192元/股(经调整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 据《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242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 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司董事赵东京先 生、宋秀龙先生、景梓森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 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4年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8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7月17日届满, 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及《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4年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根据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相关归属事宜。 ──────┬────────────────────────────────── 2025-07-21│价格调整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 ,根据《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以现有总股本109836120股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911100股后的股本107925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1.88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20289903.7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 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 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依据及方法 当公司出现派息时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9.38元/股调整为9.192元 /股,即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9.38-0.188=9.192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批准。 ──────┬────────────────────────────────── 2025-07-21│其他事项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 对象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根据《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激励对象中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 ,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1人因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结果为“C”,其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26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267万股,均不得归属,应由公司 作废失效。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至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发生《激励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归 属的情形,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如有激励对象 放弃本批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本批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由公司作废,并将相关作废情况在对应的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中进行说明。 ──────┬────────────────────────────────── 2025-07-21│其他事项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 、1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 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激励对象中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 ,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24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 象被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042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29万股,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 失效。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至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发生《激励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则 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如有激励对象放弃本批次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本批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并将相关作废情况在对应的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中进行说明。 ──────┬────────────────────────────────── 2025-07-09│其他事项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 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2437084H 2.名称: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汤同奎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792.502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7年06月04日 7.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975弄119号1幢501室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6-23│股权回购 ──────┴────────────────────────────────── 特别提示: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91110 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9836120股变更为1079250 20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1911100股回购股份注 销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概述 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 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及2024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7)。 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111 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4%,最高成交价22.71元/股,最低成交价18.01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39980499.64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的1911 100股用途由“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 期限内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0)。 ──────┬────────────────────────────────── 2025-06-23│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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