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08 维宏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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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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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4-08│ 20.08│ 2.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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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8│ 12.46│ 924.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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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7│ 12.27│ 649.0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7│ 12.27│ 44.1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18│ 9.19│ 13.7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18│ 9.19│ 282.5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09│ 9.19│ 31.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7-07│ 12.11│ 625.7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7-20│ 9.03│ 284.4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8-10│ 9.03│ 30.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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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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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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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宏溥智造创业投│ 9900.00│ ---│ 99.00│ ---│ 7.69│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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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汉姆电子科技有│ 2978.00│ ---│ 47.27│ ---│ 38.74│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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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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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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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控制器产品升│ 5560.36万│ 0.00│ 5560.37万│ 100.00│ 1259.65万│ 2017-06-30│
│级及扩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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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146.98万│ 0.00│ 3636.20万│ 87.68│ ---│ 201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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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 2992.97万│ 0.00│ 2950.22万│ 98.57│ ---│ 2018-03-31│
│目 │ │ │ │ │ │ │
├─────────┼──────┼─────┼─────┼─────┼─────┼──────┤
│伺服驱动器产业化项│ 5371.41万│ 0.00│ 3659.05万│ 68.12│-1236.32万│ 2019-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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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2900.00万│ 0.00│ 2900.00万│ 100.00│ ---│ ---│
│的营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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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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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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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6025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492%)的董事兼总经理赵东京先生计
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9月23日—2026年12月22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67%)。
持有本公司股份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38%)的董事景梓森先生计划在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9月23日—2026年12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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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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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1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1日分别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2026-025)。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
《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登
记信息如下: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2437084H
2.名称: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汤同奎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884.633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7年06月04日
7.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975弄119号1幢501室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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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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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杜
治付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杜治付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
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杜治付先生辞任公司财务总监后,继续担任财务经理一职,其辞
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其辞职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刘帅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能够
胜任公司财务总监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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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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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日:2026年8月27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16,600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68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
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
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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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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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日:2026年8月27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49060股,其中首次授予归属315010股,预留授予归属34050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64人,其中首次授予归属57人,预留授予归属7人4.本次归属股
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
二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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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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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
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已履
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任何异议。2023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公告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
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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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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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51.6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746%;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8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6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746%,归属价格为12.112元/股(经调
整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2023年4月21日及2023年5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2.63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
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10909.44万股的2.7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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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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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根据税务监管要求,对涉税事
项开展自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税款638.02万元及滞纳金318.43万元,合计956.45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8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
,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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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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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上海维
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员工对一名激励对象的问询。公司监事
会委托人力资源部和其所在部门向当事人进行了解释说明,并由监事会通过邮件进行了正式回
复,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以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3)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
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
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7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授
予69.01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8月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6
.8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激励对象中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
,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0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008万股,均不得归属,应由公司
作废失效。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至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发生《激励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则
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如有激励对象放弃本批次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本批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并将相关作废情况在对应的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中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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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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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上海维宏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
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任何异议。2023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公告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
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激励对象中3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
,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2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824万股,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
废失效。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至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发生《激励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则
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如有激励对象放弃本批次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本批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并将相关作废情况在对应的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中进行说明。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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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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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
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已履
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上海维宏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员工对一名激励对
象的问询。公司监事会委托人力资源部和其所在部门向当事人进行了解释说明,并由监事会通
过邮件进行了正式回复,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以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
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维
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同日公告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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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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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34.90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207%;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及预留激励对象共
计64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90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207%,归
属价格为9.031元/股(经调整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906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4名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赵东京先生、宋秀龙先生、景梓森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
说明
1、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为
自首次/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2024年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8日,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7
月17日届满,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7年7月16日。2024年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
为:2024年8月9日,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8月8日届满,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10日至2
027年8月6日。
2、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及《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4年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2026年8月10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日至第二个归属期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如有激
励对象发生《2024年激励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
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如有激励对象放弃本批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本批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并将相关作废情况
在对应的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中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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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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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
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5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汤同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35809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
9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5710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0
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98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人,代表股份98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9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人,代表股份98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00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8%;反对89
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9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885%;反对892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0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00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8%;反对89
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8885%;反对8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05%;弃
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0%。
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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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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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韦京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韦京东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同意选举韦京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韦
京东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本
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原独立董事胡宗亥先生的辞职申请于2026年6月29日起正式生效,辞
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宗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胡宗亥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
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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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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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韦京东被提名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
本承诺出具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
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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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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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7年5月7日)
止。公司拟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事项。在经股东会补选为独
立董事后,韦京东先生将接任胡宗亥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职务,胡宗亥先生的辞任正式生效。韦京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附件(简历)韦京东先生:1992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执业律师,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导师,广东省律师协
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日,韦京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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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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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9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维宏股份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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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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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事汤同奎先生于2026年4月22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20000股,增持均价33.64元,增持金额672804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84%。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汤同奎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
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汤同奎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
3.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汤同奎先生于2026年4月22日增持公司股份20000股,增持均价33
.64元,增持金额672804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84%。
6.本次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
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
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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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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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汤同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
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
5年度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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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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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531007531,发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证书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后,公司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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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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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为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
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等及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收益
凭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
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特别风险提示:受市场、政策、流动性、资金面等因素影响,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
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即任
一时点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亿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可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等及
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投资产
品等。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
时止。
4.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办理
。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购买理财产品以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为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合理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及
审计机构意见,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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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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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同时为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收费金额为61万元
。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同时为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
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维
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同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过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天顺风能(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理达,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悦康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柯宗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艳、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理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柯宗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61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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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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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维宏股份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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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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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810509.49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88486199.24元。因公司法定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故公司2025年未提取
法定公积金,且不存在弥补亏损及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
表可供分配利润524938365.1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49079960.67元。
3.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给投资者以持续回报,遵照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08846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1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75
24259.1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如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
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分配方案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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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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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242586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30%)的股东郑之开先生计划在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6日-2026年4月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564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比例1.1548%,公告
日公司总股本108795330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188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3760
0股。
公司近日收到郑之开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获悉郑之开先生截至2026年3月9日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123918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1385%,剩余股份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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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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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6年3月9日
本次归属数量:3.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31%
本次归属人数:1人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避免1名董事触及短
线交易行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共计56.484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分两批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其中第一批次已于2025年8月11日办理完成归属登
记手续并上市流通,剩余第二批次1名激励对象的可归属数量36,000股,待满足条件后办理归
属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
期第二批次归属事项,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
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56.484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赵东京先生、高茂刚先生、赵东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第二个归属期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
7月7日,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7月6日届满,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6日
。
2、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由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事项前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
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该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1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失效。因此,公司不再对上述合计4.29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
归属,并进行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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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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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3月9日
本次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1.5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38%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人数:1人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避免1
名董事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共计32
.2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分两批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其中第一批次已于2025年8月11日办
理完成归属登记手续并上市流通,剩余第二批次1名激励对象的可归属数量15000股,待满足条
件后办理归属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事项,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了本次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
据《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242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司董事赵东京先
生、宋秀龙先生、景梓森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
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4年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8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7月17日届满,
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及《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4年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根据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
关归属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由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事项前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
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该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1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其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因此,公司不再对上述合计4.267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并进行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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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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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1月29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94.9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0.20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6年1月29日,授予限制性股票194
.90万股,授予价格为20.20元/股。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2026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
告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一)授予日:2026年1月29日。草案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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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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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
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汤同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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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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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自愿性业绩预告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初步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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