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08 维宏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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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 │ 577.93│ ---│ ---│ 1687.00│ -301.90│ 人民币│
├─────────┼─────┼─────┼─────┼─────┼──────┼──────┤
│嘉实沪深300指数研 │ 500.00│ ---│ ---│ 362.23│ 37.06│ 人民币│
│究增强 │ │ │ │ │ │ │
├─────────┼─────┼─────┼─────┼─────┼──────┼──────┤
│海通安裕中短债债券│ 300.00│ ---│ ---│ 310.39│ 8.33│ 人民币│
│型 │ │ │ │ │ │ │
├─────────┼─────┼─────┼─────┼─────┼──────┼──────┤
│五粮液 │ 236.54│ ---│ ---│ 1946.56│ 170.65│ 人民币│
├─────────┼─────┼─────┼─────┼─────┼──────┼──────┤
│上海机场 │ 76.66│ ---│ ---│ 1263.55│ -47.99│ 人民币│
├─────────┼─────┼─────┼─────┼─────┼──────┼──────┤
│广发收益宝4号广发 │ 0.00│ ---│ ---│ 1006.00│ 6.00│ 人民币│
│中国资产风险平价动│ │ │ │ │ │ │
│量策略的挂钩标的资│ │ │ │ │ │ │
│产组合单障碍看涨18│ │ │ │ │ │ │
│5天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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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 │ 0.00│ ---│ ---│ 498.18│ 18.28│ 人民币│
├─────────┼─────┼─────┼─────┼─────┼──────┼──────┤
│顺丰控股 │ 0.00│ ---│ ---│ 369.95│ 34.58│ 人民币│
├─────────┼─────┼─────┼─────┼─────┼──────┼──────┤
│旺能环境 │ 0.00│ ---│ ---│ 3341.39│ -113.41│ 人民币│
├─────────┼─────┼─────┼─────┼─────┼──────┼──────┤
│白云山 │ 0.00│ ---│ ---│ 1278.90│ 69.3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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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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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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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控制器产品升│ 5560.36万│ 0.00│ 5560.37万│ 100.00│ 1259.65万│ 2017-06-30│
│级及扩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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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146.98万│ 0.00│ 3636.20万│ 87.68│ ---│ 201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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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 2992.97万│ 0.00│ 2950.22万│ 98.57│ ---│ 2018-03-31│
│目 │ │ │ │ │ │ │
├─────────┼──────┼─────┼─────┼─────┼─────┼──────┤
│伺服驱动器产业化项│ 5371.41万│ 0.00│ 3659.05万│ 68.12│-1236.32万│ 2019-12-31│
│目 │ │ │ │ │ │ │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2900.00万│ 0.00│ 2900.00万│ 100.00│ ---│ ---│
│的营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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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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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2 │交易金额(元)│1428.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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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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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自有办公楼一栋│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 │
│ │房地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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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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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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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司")对外出售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自有办公楼一栋,总建筑面积为933.11平方米,转让价 │
│ │格1428万元。 │
│ │ 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协议名称: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
│ │ 出售方(甲方):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买受方(乙方):崔* │
│ │ 居间方(丙方):上海悦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 第一条: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
│ │ 1.1坐落: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277号29号全部; │
│ │ 1.2类型:仓储;房屋建筑面积:933.11平方米。 │
│ │ 1.3权利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闵字(201│
│ │2)第027195号。 │
│ │ 第二条:交易条件 │
│ │ 甲乙双方明确该房地产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428万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捌万元整) │
│ │ 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277弄29号的房产已于近日完成税费缴纳及过户手续,公司│
│ │已收到交易对方支付的全部价款1428万元,公司出售上述闲置房产事项已经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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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1 │交易金额(元)│148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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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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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市闵行区自有办公楼一栋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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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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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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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 │
│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
│ │闲置房产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外出售坐落于上海│
│ │市闵行区自有办公楼一栋。拟通过房产中介机构在市场寻找买家等方式进行,出售价格不低│
│ │于评估价值1430.64万元,并参考市场行情,最终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董事会授权 │
│ │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处置房产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谈判、签署相应协议│
│ │、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 │com.cn)披露的《关于拟出售闲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
│ │ 今日,公司通过房产中介机构“上海谦善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已确定意向买家并签署│
│ │房地产买卖合同,出售价格1480万元。 │
│ │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姓名:唐** │
│ │ 身份证号:310225*********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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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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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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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闲置房产
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277弄29号的房产对外出售,交易价
格142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出
售闲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277弄29号的房产已于近日完成税费缴纳及过户手续,公司已
收到交易对方支付的全部价款1428万元,公司出售上述闲置房产事项已经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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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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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1911100股用途进行变更,将“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
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
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元/股(含本数)。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07)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发布《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
3),自2024年3月29日首次回购股份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票191110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09836120)的1.74%,支付总金
额为人民币39980499.6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成。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及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为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公司拟对2024年度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并将按照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
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年度回购的19111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
司的注册资本。
本次1911100股公司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109836120股变更为10792502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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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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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樊留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2025年5月10日—2027年5月7日,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
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徐立云先生任职时间将于2025年5月9日满六年,
其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了期满离任的申请,同时辞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离
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立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徐立云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徐立云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3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
的议案》。同意提名樊留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2025年5月1
0日—2027年5月7日。樊留群先生当选后将接任徐立云先生担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樊留群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樊留群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
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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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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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
进行证券投资;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
。其中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即任一时点证券投资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亿元;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即任一时点理财产
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亿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证券投资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存托凭证、券
商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委托理财(包含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
为。
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为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
流动性较好的中等及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
存款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
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证券投资:由董事长组织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
购买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办理。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此次投资证券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已经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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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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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时为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收费金额为61万元
。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同时为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
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过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天顺风能(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卫春丽,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榕,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柯宗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艳、签字注册会计师卫春丽、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柯
宗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61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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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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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则作为分配利润的依据。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424306.7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5531100.53
元。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553110.05元,截止202
4年12月31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80883661.03元,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为457417755.30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20
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109836120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911100股后的股本1079250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8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20289903.76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如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之日
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分配方案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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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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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开通”)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
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2003617,发证时间20
24年11月19日,证书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南京开通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后,南京开通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南京开通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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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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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审
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8号)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
说明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王艳女士、卫春丽女士、何蓓蓓女
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何蓓蓓女士工作
调整,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拟将签字注册会计师更换为王艳女士、卫春丽女士、高榕女
士,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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