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11 雪榕生物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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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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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4-22│ 16.82│ 5.7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8-14│ 11.79│ 4185.4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5-15│ 4.22│ 5312.98万│
├───────────┼───────────┼───────────┼───────────┤
│可转债 │ 2020-06-24│ 100.00│ 5.7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01│ 4.10│ 82.00万│
├───────────┼───────────┼───────────┼───────────┤
│增发 │ 2022-02-28│ 6.06│ 3.8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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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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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雪榕食用菌产业│ 2.68亿│ 0.00│ 0.00│ 0.00│ 0.00│ ---│
│园项目-安徽雪榕杏 │ │ │ │ │ │ │
│鲍菇工厂化项目 │ │ │ │ │ │ │
├─────────┼──────┼─────┼─────┼─────┼─────┼──────┤
│年产12万吨食用菌现│ 2.73亿│ 2.74亿│ 2.74亿│ 100.51│-1450.90万│ 2024-12-31│
│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 │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1.19亿│ 0.00│ 1.19亿│ 100.00│ 0.00│ ---│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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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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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5 │转让比例(%) │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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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29亿 │转让价格(元)│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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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158.54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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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
│ │券投资基金)、杨勇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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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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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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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5 │交易金额(元)│5230.2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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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85│标的类型 │股权 │
│ │0762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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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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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杨勇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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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补充协议主体 │
│ │ 转让方(甲方1):杨勇萍 │
│ │ 转让方(甲方2):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
│ │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受让方(乙方):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甲方1”和“甲方2”合称“甲方”或“转让方”) │
│ │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
│ │ 第一条新增股份转让 │
│ │ 由于目标公司股本变动,现各方确认,除继续履行原协议约定外,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
│ │同意额外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5611337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0.99%)。据此,甲方│
│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将转让给乙方的目标公司31585362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5.59│
│ │%),各方同意同步相应修改原协议条款并新增约定条款。 │
│ │ “1、转让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股份(其中,甲方1向│
│ │受让方转让12850762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2.27%;甲方2向受让方转让18734600股│
│ │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3.31%)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 │
│ │ 1、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7元,总价人民币128552423.34元,其中,受 │
│ │让方应向甲方1支付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款人民币52302601.34元,受让方应向甲方2支付标 │
│ │的股份的股份转让款人民币76249822.00元。 │
│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收到上海万紫 │
│ │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紫千鸿”)的通知,其通过协议的方式受让杨勇萍先│
│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 │称“银万华奕1号”)合计31585362股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
│ │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公司的控股股东变│
│ │更为万紫千鸿,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蒋智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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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5 │交易金额(元)│7624.9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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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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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73│标的类型 │股权 │
│ │46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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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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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
│ │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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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补充协议主体 │
│ │ 转让方(甲方1):杨勇萍 │
│ │ 转让方(甲方2):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
│ │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受让方(乙方):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甲方1”和“甲方2”合称“甲方”或“转让方”) │
│ │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
│ │ 第一条新增股份转让 │
│ │ 由于目标公司股本变动,现各方确认,除继续履行原协议约定外,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
│ │同意额外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5611337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0.99%)。据此,甲方│
│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将转让给乙方的目标公司31585362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5.59│
│ │%),各方同意同步相应修改原协议条款并新增约定条款。 │
│ │ “1、转让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股份(其中,甲方1向│
│ │受让方转让12850762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2.27%;甲方2向受让方转让18734600股│
│ │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3.31%)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 │
│ │ 1、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7元,总价人民币128552423.34元,其中,受 │
│ │让方应向甲方1支付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款人民币52302601.34元,受让方应向甲方2支付标 │
│ │的股份的股份转让款人民币76249822.00元。 │
│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收到上海万紫 │
│ │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紫千鸿”)的通知,其通过协议的方式受让杨勇萍先│
│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 │称“银万华奕1号”)合计31585362股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
│ │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公司的控股股东变│
│ │更为万紫千鸿,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蒋智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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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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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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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杨勇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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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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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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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4月27日,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
│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身名誉董事长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 │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杨勇萍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
│ │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身名誉董 │
│ │事长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杨勇萍先生2026年度的薪酬由每│
│ │月基本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组成,即基本工资5.34万元/月(税前),按月支付,年度绩效 │
│ │工资24万元依据公司业绩情况发放。 │
│ │ 2、关联关系 │
│ │ 杨勇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4756088股股份(已将表决权委托给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
│ │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杨勇萍先生支付薪酬构成│
│ │关联交易。 │
│ │ 3、董事会表决情况 │
│ │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身名誉董事长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该议│
│ │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7.2.7条和7.2.8条,本次关联交│
│ │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杨勇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4756088股股份(已将表决权委托给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
│ │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杨勇萍先生不是失信被│
│ │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
│ │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参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杨勇萍先生历史薪酬与贡│
│ │献制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 │2025-11-21 │
├──────┼────────────────────────────────────────┤
│关联方 │杨勇萍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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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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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11月21日,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
│ │任杨勇萍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杨勇萍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专注于食用菌工厂化种植领域,引领食用菌工厂化行业,│
│ │作为白色金针菇育种攻关首席专家,承担着农业农村部种业攻关任务。自公司创立近三十年│
│ │来,担任公司第一届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杨勇萍先生始终与公司风雨同舟,秉持恪尽职│
│ │守、勤勉尽责的态度,为公司倾注了全部心血,带领公司布局了9大生产基地,成为连续15 │
│ │年全国鲜菇产销量第一的食用菌工厂化企业,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也为公司奠│
│ │定了坚实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基础。 │
│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杨勇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但│
│ │仍为公司员工。公司及董事会对杨勇萍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董事会│
│ │同意聘任杨勇萍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并按照目前工资水平,即5.34万元/月(税前 │
│ │),按月支付,向杨勇萍先生支付薪酬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同时其因列席公司│
│ │会议、代表公司参加社会活动等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 │后的薪酬、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间,公司将在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
│ │ 2、关联关系 │
│ │ 杨勇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4,756,088股股份(已将表决权委托给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
│ │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杨勇萍先生│
│ │支付薪酬构成关联交易。 │
│ │ 3、董事会表决情况 │
│ │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该议│
│ │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6条和6.3.7条,本次关联交│
│ │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4、其他说明 │
│ │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杨勇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4,756,088股股份(已将表决权委托给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
│ │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杨勇萍先生不是失信│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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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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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广西雪榕 │ 5.65亿│人民币 │2023-09-21│2036-09-21│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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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江苏雪榕 │ 1.74亿│人民币 │2023-11-30│2035-11-29│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雪榕生│威宁雪榕 │ 6400.00万│人民币 │2017-09-29│2029-09-28│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雪榕生│山东雪榕 │ 4000.00万│人民币 │2021-09-08│2029-09-08│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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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长春高榕 │ 4000.00万│人民币 │2025-12-03│2029-12-02│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雪榕生│长春高榕 │ 3288.66万│人民币 │2023-05-29│2033-05-29│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雪榕生│江苏雪榕 │ 1999.00万│人民币 │2024-01-04│2026-12-30│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雪榕生│临洮雪榕 │ 1997.64万│人民币 │2021-05-17│2026-05-15│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雪榕生│威宁雪榕 │ 1400.00万│人民币 │2025-12-08│2031-12-07│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雪榕生│临洮雪榕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7-18│2029-07-17│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雪榕生│江苏雪榕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3-27│2028-04-07│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雪榕生│成都雪榕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11-27│2029-11-26│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雪榕生│雪榕之花 │ 985.00万│人民币 │2024-02-27│2030-01-14│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雪榕生│成都雪榕 │ 500.00万│人民币 │2025-09-19│2028-09-18│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雪榕生│都江堰市金│ 500.00万│人民币 │2025-09-19│2028-09-18│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信融资担保│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上海雪榕生│江苏雪榕 │ 480.00万│人民币 │2025-03-19│2028-03-17│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雪榕生│成都雪榕 │ 475.00万│人民币 │2025-04-27│2031-04-26│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雪榕生│淮安商贸 │ 400.00万│人民币 │2025-09-29│2027-09-17│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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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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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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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勇萍先
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近日,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后,获悉杨勇萍先生上述被冻结
股份已于2026年7月16日解除司法冻结。
──────┬──────────────────────────────────
2026-06-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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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抵押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因日
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决定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以下简称“
农商行”)申请不超过5800万元(含5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身拥有的部分资产(
土地及房产)为此项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为自身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向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12月8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民路525号6层、7层
4、法定代表人:蒋智
5、注册资本:64084.7016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食用菌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
;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
机械的安装、维修;仪器仪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谷物
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包装服务;
柜台、摊位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用菌菌种生产;食用菌菌种经营;食用菌菌种进出口;食品生产;食
品销售;豆制品制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8、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向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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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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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智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30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
:00;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雪榕生物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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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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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
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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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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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6]00110041
68号)审定的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34,958,854.21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640,847,016.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93,998.17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因2021年至2024年度经营业绩累计亏损金额较大,2025年度盈利不足以弥补累计亏损,导致公
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推动公司业绩稳健增长
公司将以2025年度实现扭亏为盈这一成果为基础,聚焦菌种种源自主、提质降本增效为核
心,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业绩从“扭亏为盈”转向“稳健增长”。
2、优化产品结构
2026年度,公司将全力推进新产品冬虫夏草的生产与销售工作,筑牢新品业务的发展根基
;与此同时,持续落实“多品种布局战略”,紧密贴合市场消费需求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依
托自身食用菌种植技术储备,稳步推进产品种类的扩充,重点做好鹿茸菇、牛肝菌等产品的试
产与市场投放,进一步丰富产品体系,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
。
3、优化生产各链条,持续降本
公司将继续努力做好精细化采购工作,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化优势,增强公司对上游
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提高单产,提高单产
是最有效的降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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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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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日
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如下: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
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行业淡旺季形成的公司短期错配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最大化股东利益,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
以增加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
性低的理财产品。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
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审议程序
2026年6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行业淡旺季形成的公司短期错配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
2、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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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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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后,获悉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杨勇萍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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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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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被否决议案为议案8《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的议
案》。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智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其中:
5、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雪榕生物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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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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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为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
具有合理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决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共计人民币16196762.52元。
(二)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受食用菌市场期后产成品价格等因素影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
相关规定要求,期末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经测算,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实际
成本,公司决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196762.52元。
(三)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
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
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类别计提,产成品按单
个存货项目计提。
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的估计销售价格及预计至完工时要发生的成本及销售费用等因素确定存
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2025年度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6196762.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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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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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6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
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
判决。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
,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
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
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
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
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3、诚信记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
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
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胤,201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数量3家。项目签字会计师:姓名唐若云,201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9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4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陈伟,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
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
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大华年
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大华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该所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
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熟悉本公
司的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3、董事会对议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
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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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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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身名誉董事长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杨勇萍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身名誉董事
长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杨勇萍先生2026年度的薪酬由每月基
本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组成,即基本工资5.34万元/月(税前),按月支付,年度绩效工资24
万元依据公司业绩情况发放。
2、关联关系
杨勇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4756088股股份(已将表决权委托给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杨勇萍先生支付薪酬构成关联交
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身名誉董事长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7.2.7条和7.2.8条,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杨勇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4756088股股份(已将表决权委托给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杨勇萍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参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杨勇萍先生历史薪酬与贡献
制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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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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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成都雪国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综合授信向都江堰市金信融资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外,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第三方提供的对外
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等情况。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担保风险。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在2026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时提供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为10.4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6.60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具体的融资和担保相关事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以上担保均为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
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下述担保对象及总担保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
,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
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
额度,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
,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
内全权办理与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
签订、执行。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被担保人之一
1、公司名称:广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4日
3、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兴片区科技大道南旁
4、法定代表人:龙鹏
5、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东雪榕100%股权
7、经营范围:在生物科技、食用菌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食用菌的种植、加工(分包装)、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9、广东雪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之二
1、公司名称: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5月6日
3、注册地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三十一路
4、法定代表人:高朋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春高榕100%股权
7、经营范围:蔬菜和食用菌的种植、加工、批发、零售;食用菌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外贸易经营(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9、长春高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之三
1、公司名称:威宁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1月15日
3、注册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开发区五里岗产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龙鹏
5、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威宁雪榕100%股权
7、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在生物科技领域从事食用菌技术开
发、咨询、服务、转让;食用菌种植、初级加工、包装、深加工;金针菇、蟹味菇、杏鲍菇、
香菇、白灵菇、双孢菇、茶树菇一、二级菌种的自产自销;工程建设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自
有厂房出租;货物进出口业务。)
8、威宁雪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9、威宁雪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是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测算,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截至本
公告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
方共同协商确定,但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董事会经
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长及其相关授权人员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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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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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
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
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雪榕生物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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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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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3月30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704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26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76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雪榕生物”)于2026年3月30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以及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确定2026年3月30日为授予日,以6.2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合计授
予2704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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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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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关于变更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
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大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马建萍女士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唐若云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海成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
服务。因大华内部人员工作调整,现委派王胤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若云
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伟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
作。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年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胤先生:于201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3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5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次。
公司年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伟先生:于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次。
2、诚信记录
王胤先生和陈伟先生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
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大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
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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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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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智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16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
:00;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雪榕生物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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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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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一、完成注册地址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地址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4)中拟变更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429号中核科创园会议中心C3栋6层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变更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徐民路525号6层、7层。
上述地址在同一园区内。公司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登记为准。
《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除前述事项外,公司《营业执照》中其他
工商登记事项以及公司办公地址、公司网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目前均保持不变,公司将
及时披露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告。
二、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登记信息
1、公司名称: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12月8日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民路525号6层、7层
6、注册资本:64084.7016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食用菌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
;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
机械的安装、维修;仪器仪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谷物
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包装服务;
柜台、摊位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用菌菌种生产;食用菌菌种经营;食用菌菌种进出口;食品生产;食
品销售;豆制品制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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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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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0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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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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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智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6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
:00;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雪榕生物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3)网络投票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5)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赵元律师、柯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含网络视频方式参加)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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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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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
年2月2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1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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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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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不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工作安排,
董事会决定不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待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后,董事会将依据实际情况,择期发出召开股
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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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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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抵押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继续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申
请不超过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根据于2025年3月与农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
合同》(合同编号:31116254110243)以自有土地及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为此项授信
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继续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农商行申请增加1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根据于2025年12月与
农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1116254111482)以上述相同抵押物为本次申
请增加的18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向农商行申请的综合授
信总额度为580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为自身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抵押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12月8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
4、法定代表人:杨勇萍
5、注册资本:56711.9225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食用菌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
;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
机械的安装、维修;仪器仪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谷物
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包装服务;
柜台、摊位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用菌菌种生产;食用菌菌种经营;食用菌菌种进出口;食品生产;食
品销售;豆制品制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8、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向农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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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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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并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宿东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20
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宿东君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宿东君)》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宿东君先生的通知,宿东君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
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证书编号:251213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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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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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
杨勇萍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杨勇萍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专注于食用菌工厂化种植领域,引领食用菌工厂化行业,作
为白色金针菇育种攻关首席专家,承担着农业农村部种业攻关任务。自公司创立近三十年来,
担任公司第一届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杨勇萍先生始终与公司风雨同舟,秉持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的态度,为公司倾注了全部心血,带领公司布局了9大生产基地,成为连续15年全国鲜
菇产销量第一的食用菌工厂化企业,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也为公司奠定了坚实的
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基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杨勇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但仍
为公司员工。公司及董事会对杨勇萍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董事会同意
聘任杨勇萍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并按照目前工资水平,即5.34万元/月(税前),按
月支付,向杨勇萍先生支付薪酬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同时其因列席公司会议、代
表公司参加社会活动等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后的薪酬、
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间,公司将在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2、关联关系
杨勇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4,756,088股股份(已将表决权委托给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杨勇萍先生支付薪
酬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6条和6.3.7条,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杨勇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4,756,088股股份(已将表决权委托给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杨勇萍先生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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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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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公司根
据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奉贤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发银行”)申请
额度不超过2500万元(含2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为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雪国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雪榕”)以其拥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
司大方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方雪榕”)、全资子公司威宁雪榕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威宁雪榕”)计划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且成都雪榕、大方雪榕和
威宁雪榕均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控股子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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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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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勇萍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1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
间。
5、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雪榕生物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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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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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2日,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杨勇萍
先生与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紫千鸿”)签署了《关于上海雪榕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由杨勇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
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万华奕1号”)将
部分股份转让给万紫千鸿、杨勇萍先生剩余全部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万紫千鸿及万紫千鸿现金认
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三部分组成。同日,上述相关主体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5年3月31日,杨勇萍先生、银万
华奕1号与万紫千鸿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2025年4月16日,杨勇萍先生
、银万华奕1号与万紫千鸿签署了《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万紫千鸿持有公司股
份31585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关内容,万紫千鸿持有
公司126341450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9.71%。至此,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万紫
千鸿,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蒋智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11月5日,万紫千鸿与杨勇萍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2
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补充协议主体
委托方(甲方):杨勇萍
受托方(乙方):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双方进一步明确,同意委托方无偿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94756088股股份(以下简称
为“授权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受托方行使。
第二条原《表决权委托协议》第九条委托表决权的委托期限条款新增“孰早发生之日止”
的情形包括:“或;(5)《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18个月届满
之日止;”,本条款其余情形和条款内容不变并仍有效。
第三条其他
1、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与
原协议有相互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原协议中定义的词语或
简称在本补充协议中具有相同含义。
2、本补充协议一式伍份,各方分别各持壹份,其余以备向监管机关上报材料之用,各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3、本补充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适用原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即:凡因本补充协议引起的
或与本补充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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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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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收到上海万紫千
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紫千鸿”)的通知,其通过协议的方式受让杨勇萍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
万华奕1号”)合计31585362股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万紫千
鸿,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蒋智先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2025年3月12日,杨勇萍先生与万紫千鸿签署了《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由杨勇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银万华奕1号将部分股份
转让给万紫千鸿、杨勇萍先生剩余全部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万紫千鸿及万紫千鸿现金认购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三部分组成。同日,上述相关主体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
权委托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2025年3月13日、2
025年3月31日和2025年4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和《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控制权
变更框架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
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
为2025年11月3日。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万紫千鸿持有公司股份31585362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4.93%。
自万紫千鸿与杨勇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银万华奕1号于2025年3月1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至本次协议转让过户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发行的“雪榕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
增加。截至过户日2025年11月3日,公司总股本为640847016股,以此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次
协议转让比例被动稀释至4.93%。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关内容,万紫千鸿持有公司126341450股股份的表决权,占
公司总股本的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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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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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榕生物”或“公司”)发行的“雪榕转债
”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2025
年6月26日,中诚信国际对公司及上述债券进行定期跟踪评级,维持雪榕生物主体信用等级为A
,评级展望为负面,维持“雪榕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A。
近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已触发“雪榕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且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公司决定行使“雪榕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即2025年10月14日)登记在册
的“雪榕转债”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即2025年10月14日)收市后,“雪榕转债”累计
转股数量为142150524股,尚有15151张未转股,本次赎回“雪榕转债”数量为15151张,赎回
价格为100.9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3.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
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1529190.43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自2025年10月23日起,公司发行的“雪榕转债”(债券代码:123056)将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摘牌。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雪榕生物已无使用中诚信国际评级的存续债券。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和
《中诚信国际终止评级制度》,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上述评级结果失效,中诚信国际终止对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和“雪
榕转债”的债项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其信用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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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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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赎回日:2025年10月15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0月22日
3、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10月23日
4、“雪榕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634号文核准,
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公开发行了585000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5850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85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637号”文同意,公司585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7月24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雪榕转债”,债券代码“123056”。
(三)可转债转股期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
月2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月4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6
月23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2021年5月10日,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关于雪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
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雪榕转债”转股价格由11.89元/股调整为
11.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
公告。
2、2021年8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鉴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较小,经计算,“雪榕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11.77元/股。具体内容详
见相关公告。
3、2022年3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雪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
19),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1号)同意,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65676567股,相关股份于2022年3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雪榕转债”转股价格由11.77元/股调
整为11.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2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4、2022年7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6)、《关于雪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根据《募集说
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雪榕转债”转股价格由11.03
元/股调整为11.0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
5、2023年7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7)、《关于雪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根据《募集说
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雪榕转债”转股价格由11.09
元/股调整为11.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
6、2024年3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1)。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雪榕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2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
024年3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7、2024年7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8)。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雪榕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15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
024年7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8、2024年8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66)。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雪榕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1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
024年8月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票面利率
“雪榕转债”的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7%、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
2.5%、第六年3.0%。
(三)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9月3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雪榕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即4.92元/股),根据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雪榕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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