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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30051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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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513 恒实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基金 │ 1000.00│ ---│ ---│ 1376.7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控制中心解决方│ 1.02亿│ 0.00│ 9860.18万│ 96.70│ 1789.01万│ 2019-03-31│ │案研发升级项目 │ │ │ │ │ │ │ ├─────────┼──────┼─────┼─────┼─────┼─────┼──────┤ │智能电网安全生产监│ 6143.03万│ 0.00│ 6143.03万│ 100.00│ 1566.05万│ 2018-06-30│ │控解决方案研发升级│ │ │ │ │ │ │ │项目 │ │ │ │ │ │ │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3304.98万│ 0.00│ 3304.98万│ 100.00│ 0.00│ 2017-12-31│ │项目 │ │ │ │ │ │ │ ├─────────┼──────┼─────┼─────┼─────┼─────┼──────┤ │收购天泽吉富资产管│ 2.05亿│ 0.00│ 7641.97万│ 100.00│ 139.50万│ 2019-04-09│ │理有限公司等8家机 │ │ │ │ │ │ │ │构和陈志生等38名自│ │ │ │ │ │ │ │然人共同持有的辽宁│ │ │ │ │ │ │ │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 │ │ │ │ │ │ │公司99.854%股权之 │ │ │ │ │ │ │ │现金对价部分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8-30 │ ├──────┼────────────────────────────────────────┤ │关联方 │钱苏晋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补充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实 │ │ │际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钱苏晋先生拟向公司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 │ │五千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该事项经公│ │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 │ 2、钱苏晋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根 │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钱苏│ │ │晋先生、张小红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 │ │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钱苏晋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目前持│ │ │有公司股份21810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95%,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 │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 │ │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借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 │ │ │; │ │ │ 2、借款期限: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内; │ │ │ 3、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钱军 525.00万 4.31 --- 2017-10-17 钱苏晋 1200.00万 3.83 41.27 2022-11-10 景治军 596.00万 3.51 --- 2019-03-27 ───────────────────────────────────────────────── 合计 2321.00万 11.65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7992.8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7457.2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5930.4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4711.7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4686.5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408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39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3942.4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2998.8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2915.5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921.1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北京恒泰能│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联科技发展│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北京恒泰能│ 370.4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联科技发展│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旭能科│ 363.5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1-22│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姜晓东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海啸先生,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成岚女士,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1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定价原则主 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 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增加了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年报审计 费用与上一期持平。 ──────┬────────────────────────────────── 2024-10-26│其他事项 ──────┴────────────────────────────────── 为拓宽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盘活公司资产,优 化资金结构,公司拟参与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发行的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本项计划”),参与发行金额3000万元,由北 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公司拟以特定专利与中技所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等一系列业务(以下简称 “本项目”),本项目发行规模3000万元,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3200万 元(含利息),中关村担保对业务合作金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公司将特定专利许可予中技所并接受中技所对特定专利再许可,公 司以特定专利作为质押财产为中技所对公司的专利再许可提供质押担保等,并由中技所在许可 协议项下对公司的债权及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 计划。 本项目的具体交易条款、特定专利、业务合作金额、业务合作期限等要素将根据监管机构 要求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以公司与中技所、中关村担保最终签署的本项目交易文件为准。 二、本项计划授权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项计划的顺利发行,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项计划的研究与组 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本项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政策环境、监管机构以及市场需要修订、调整本项目 的方案,签署、修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以及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计划有关的所有合同 、协议及文件,并办理赋予前述合同、文件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3、办理与本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交易各方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3951109B 4、注册资本:31369.1155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0年06月27日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1101 7、法定代表人:钱苏晋 8、主营业务:综合能源服务、通信设计及提供物联应用解决方案 9、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关村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397338 4、注册资本:4963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6日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4层 7、法定代表人:杨荣兰 8、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 、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 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 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本公司与中关村担保无关联关系。 ──────┬────────────────────────────────── 2024-08-30│企业借贷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补充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实际 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钱苏晋先生拟向公司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五千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钱苏晋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钱苏晋先 生、张小红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 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钱苏晋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目前持有 公司股份21810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95%,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 2、借款期限: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内; 3、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 2024-08-30│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 2024-07-31│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邮电规划设 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邮电”)的下属控股子公司辽宁旭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旭能科技”)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办理人民 币1000万元敞口授信业务,授信期限1年,辽宁邮电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旭能 科技的其他股东按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辽宁邮电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沈阳分行另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权利义务以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 已经控股子公司辽宁邮电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辽宁旭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115MLR1F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7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科街7-4号315室 法定代表人:姜日敏 主营业务:提供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新能源发电(光伏、风电)、冷热电联供、余热回收 、余热发电等节能改造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辽宁邮电99.854%股权,辽宁邮电持有旭能科技80%股权,旭能科技是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旭能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旭能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方:辽宁旭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该合同所述之主债权,以及由此产生 的利息(该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 或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等。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壹仟万元整 辽宁邮电对旭能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旭能科技的其他股东按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 2024-05-21│其他事项 ──────┴──────────────────────────────────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部 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股东钱苏晋先生计划以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2699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3175%;股东张 小红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40805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0.6825%;股东姜日敏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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