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13 恒实科技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5-18│ 11.73│ 1.96亿│
├───────────┼───────────┼───────────┼───────────┤
│增发 │ 2018-04-19│ 33.05│ 15.83亿│
├───────────┼───────────┼───────────┼───────────┤
│增发 │ 2019-04-02│ 24.05│ 7641.9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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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基金 │ 1000.00│ ---│ ---│ 1376.7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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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控制中心解决方│ 1.02亿│ 0.00│ 9860.18万│ 96.70│ 1789.01万│ 2019-03-31│
│案研发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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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网安全生产监│ 6143.03万│ 0.00│ 6143.03万│ 100.00│ 1566.05万│ 2018-06-30│
│控解决方案研发升级│ │ │ │ │ │ │
│项目 │ │ │ │ │ │ │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3304.98万│ 0.00│ 3304.98万│ 100.00│ 0.00│ 2017-12-31│
│项目 │ │ │ │ │ │ │
├─────────┼──────┼─────┼─────┼─────┼─────┼──────┤
│收购天泽吉富资产管│ 2.05亿│ 0.00│ 7641.97万│ 100.00│ 139.50万│ 2019-04-09│
│理有限公司等8家机 │ │ │ │ │ │ │
│构和陈志生等38名自│ │ │ │ │ │ │
│然人共同持有的辽宁│ │ │ │ │ │ │
│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 │ │ │ │ │ │
│公司99.854%股权之 │ │ │ │ │ │ │
│现金对价部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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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8-26 │
├──────┼────────────────────────────────────────┤
│关联方 │钱苏晋、张小红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补充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实 │
│ │际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钱苏晋先生、张小红女士拟向公司提供总额累│
│ │计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该│
│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 │ 2、钱苏晋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小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二人为公司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
│ │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八│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钱苏│
│ │晋先生、张小红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
│ │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钱苏晋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小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二人为公司控股│
│ │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9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56%,属 │
│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钱苏晋先生、张小红女士不│
│ │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借款利息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 │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
│ │执行。 │
│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借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 │
│ │; │
│ │ 2、借款期限: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内; │
│ │ 3、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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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钱苏晋 1635.77万 5.21 100.00 2026-01-12
钱军 525.00万 4.31 --- 2017-10-17
景治军 596.00万 3.51 --- 2019-03-27
张小红 944.17万 3.01 100.00 2026-01-12
─────────────────────────────────────────────────
合计 3700.94万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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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1-12 │质押股数(万股) │944.17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3.01 │
├────────┼──────────────┴────────┴──────────────┤
│股东名称 │张小红 │
├────────┼──────────────────────────────────────┤
│质押方 │新基信息技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09日张小红质押了944.1657万股给新基集团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12 │质押股数(万股) │435.77 │
├────────┼──────────────┼────────┼──────────────┤
│质押占所持股(%) │26.64 │质押占总股本(%) │1.39 │
├────────┼──────────────┴────────┴──────────────┤
│股东名称 │钱苏晋 │
├────────┼──────────────────────────────────────┤
│质押方 │新基信息技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09日钱苏晋质押了435.772万股给新基集团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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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9991.5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8473.1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670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6424.3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5710.5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4830.6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4221.8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2678.2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邮电规│ 158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划设计院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深圳恒实盛│ 99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辽宁旭能科│ 959.1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深圳恒实盛│ 883.1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北京恒泰能│ 6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联科技发展│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北京恒泰能│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联科技发展│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北京恒泰能│ 328.4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联科技发展│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恒泰实│北京恒泰能│ 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联科技发展│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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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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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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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
署<合作框架协议书><一致行动协议书><股票质押合同>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
26-003)。
公司近日接到钱苏晋先生、张小红通知,获悉其为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已将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13,799,377股股份质押给新基集团。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1月9日,上述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毕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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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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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9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已逾三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等一
直积极推进本次发行,已完成自身应尽的各项工作。因认购方深智城始终未取得参与本次认购
所需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文件,认购条件无法成就,导致公司后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合规流程、业务衔接等工作陷入停滞,本次发行受到实质性阻碍。与此同时,自方案公布至今
,资本市场环境和经济形势都发生了显著变化,给发行股票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长期延期的
发行进程,亦对公司资金统筹规划、战略落地节奏产生了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及战略规划等诸多因素,为最大限度降低该事项对公司
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审慎评估并经董事会审议后,决定终止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相关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6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未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因此终止发行事项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因素
、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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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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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00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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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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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发勇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陈发勇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陈发勇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
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陈发勇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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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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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
”)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信永中和已经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改聘大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伙人(股东)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大华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210734.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89880.76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04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112家,审计收费总额12475
.47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
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
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
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
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
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
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
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
、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万军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旭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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