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15 三德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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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5-30│ 8.57│ 1.8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9-13│ 4.68│ 964.0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10│ 5.64│ 2244.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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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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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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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ETF │ 1421.71│ ---│ ---│ 2350.69│ 325.20│ 人民币│
├─────────┼─────┼─────┼─────┼─────┼──────┼──────┤
│红利ETF │ 157.44│ ---│ ---│ 1928.68│ 61.96│ 人民币│
├─────────┼─────┼─────┼─────┼─────┼──────┼──────┤
│短融ETF │ 94.43│ ---│ ---│ 0.00│ -0.0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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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 │ 56.70│ ---│ ---│ 56.40│ -0.3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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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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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分析仪器升级扩│ 2657.68万│ 795.99万│ 2735.79万│ 102.94│ 1796.23万│ 2018-12-31│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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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333.1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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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智能化管理子系│ 7932.26万│ ---│ 6599.15万│ 100.00│ 1138.22万│ 2017-12-31│
│统集成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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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透式快速干燥技术│ 583.55万│ ---│ 583.55万│ 100.00│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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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及培训中心与信│ 7116.21万│ 892.67万│ 7345.19万│ 103.22│ ---│ 2017-12-31│
│息化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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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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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富 300.00万 1.49 27.03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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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0.00万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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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9-23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7.03 │质押占总股本(%) │1.49 │
├────────┼──────────────┴────────┴──────────────┤
│股东名称 │朱先富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22 │质押截止日 │2026-09-2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22日朱先富质押了300.0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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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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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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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德科│湖南三德盈│ 500.00万│人民币 │2020-06-30│2021-06-30│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泰环保科技│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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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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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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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1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购买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
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购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购买理财产品。该额
度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
循环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或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拟购买
中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
具体组织实施。
6、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7、决策程序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虽为中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品种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
可预期等风险,及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和监控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
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
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
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中低风险、
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或理财产品。该额度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使
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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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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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
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及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
批通过之日止。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
批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经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后按月平
均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因履行职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非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董事,不领取公司薪酬,亦不参与公司内部与
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
、津贴补贴和福利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采用年薪制,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
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
和履职情况等确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
股东会批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按月度或者季度预先发放部分绩效薪酬,并留存一定比例
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
开展。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
励方案。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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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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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57545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99335
0股后的200761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股利8030446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83629976.9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8392849.79元,母公司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839284.9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为490245621.15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10518270.34元。根据利润分配规定,应以母公
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490245621.15元。
2、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
的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5754
5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993350股后的200761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8030446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公司将按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做相应调整。
3、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8030446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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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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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根据相关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审议的具
体银行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结合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共3500
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以上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票据池业务、票据贴现、保函
、信用证、保理等综合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将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以往经核准已生效的相关融资自本议案审议批准日起可延用
,但需按本次议案中所批准的额度执行。
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授信银行、明确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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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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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
成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5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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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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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业绩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985.64万元,同比增长14.44%;实现营业利润20328.17万元
,同比增长27.15%;实现利润总额20258.26万元,同比增长27.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8331.57万元,同比增长27.98%。
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原因:得益于市场需求的释放,公司各产品线(
特别是无人化智能装备)订单、交付同比增加。此外,无人化智能装备毛利率同比提升增益了
公司净利润。
2、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总资产金额149404.20万元,较期初增加20.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为93041.33万元,较期初增加15.3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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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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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了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朱先富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7611股
,持股5%以上股东陈开和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智勇先生计划自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
96250股。
截至2025年11月12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朱先富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11000
股,周智勇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2800股,陈开和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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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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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朱先富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
减持股份计划导致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德投资”
)、实际控制人朱先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先富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由80785700股减少
至802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9.26%下降至39.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持有公司股份11100000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
比例为5.53%)的股东朱先富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即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2007611股(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1.00%)。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朱先富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朱先富先生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5517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三德投资、实际控制人朱先德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朱先富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由80785700股减少至802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由39.26%下降至39.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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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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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朱先富先生
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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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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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增选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增至7名,其中
非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增至4名(含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由2名增至3名,新增职
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杨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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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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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职责分工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五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何红渠、李顺诚、杨军,召集人:何红渠;
战略委员会委员:朱青、朱先德、周智勇,召集人:朱青;
提名委员会委员:李顺诚、朱青、姚顺春,召集人:李顺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姚顺春、何红渠、朱先德,召集人:姚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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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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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并结合治理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增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
由3名增至4名(含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由2名增至3名,新增职工代表董事将由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提名李顺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认为李顺诚
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顺诚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
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附件:
李顺诚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香港)国籍,环境科学博士,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功
能枢纽地球与海洋大气科学学域主任,可持续能源与环境学域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加州
伯克利大学(UniversityofCalifornia,Berkeley),专注于空气质量与控制相关研究,曾任香
港理工大学土木及环境工程学系教授。在有毒有害污染物演化特征、源排放清单以及室内外空
气污染物控制与关键技术等方面以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申请人身份获得科研项目资助超过80项(
其中包括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香港环境保护署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等),参与横向课题170余
个,已发表论文390余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顺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顺诚先生作
为公司董事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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