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16 久之洋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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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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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5-24│ 22.50│ 6.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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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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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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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武汉华中天经通│ 2.25亿│ 2.25亿│ 2.25亿│ 100.00│ ---│ ---│
│视科技有限公司光学│ │ │ │ │ │ │
│星体跟踪器业务所涉│ │ │ │ │ │ │
│及的资产组组合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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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 4.73亿│ 3581.19万│ 3.40亿│ 106.93│ ---│ ---│
│园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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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 1.28亿│ 657.84万│ 5775.73万│ 98.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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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627.86万│ ---│ 2627.8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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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武汉华中天经通│ ---│ 2.25亿│ 2.25亿│ 100.00│ ---│ ---│
│视科技有限公司光学│ │ │ │ │ │ │
│星体跟踪器业务所涉│ │ │ │ │ │ │
│及的资产组组合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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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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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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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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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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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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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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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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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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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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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代缴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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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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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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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船舶工业机关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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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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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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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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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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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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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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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人员借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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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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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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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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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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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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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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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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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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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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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0研究所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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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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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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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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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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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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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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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0七研究所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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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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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0五研究所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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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市旗领测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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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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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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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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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船舶管理干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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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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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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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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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代缴费用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中国船舶工业机关服务中心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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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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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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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人员借调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0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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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0七研究所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0五研究所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天津市旗领测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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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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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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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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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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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满足公司(含下属全资子│
│ │公司,下同)日常经营资金业务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障│
│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稳定性,公司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
│ │3年。 │
│ │ 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 │易。 │
│ │ (二)上述事项已履行如下审议程序 │
│ │ 1、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
│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
│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2、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邵哲明、沈永良 │
│ │、童东风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6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 │
│ │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3、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作为关 │
│ │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上述事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
┌──────┬────────────────────────────────────────┐
│公告日期 │2025-10-29 │
├──────┼────────────────────────────────────────┤
│关联方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金融服务-综合授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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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波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的董事共
同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洪普担任会议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
2026-06-02│其他事项
──────┴──────────────────────────────────
2025年4月22日,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借调员工
、与公司签订<借调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向公司
借调40名员工,从事重大任务,同意双方就该事项签订《借调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借调员工、
与公司签订《借调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借调协议》签署后,双方依照协议条款实施人员借调,协议有效期限从2025年5月1日起
至2026年4月30日止。前述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协议有效期续延至2026
年6月1日,期满后协议终止,双方不再续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借调事项已终止。
《借调协议》到期终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
2026-05-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
2026-05-1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鉴于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在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前,
且权益分派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6年5月13日),本次股东会总股
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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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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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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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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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
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参考公司所在行业及地
区的收入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
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2、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60%。公司确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
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标准,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6、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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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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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北京分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北京分公司,
同意根据处置方案将分公司房产无偿划转至总公司,将账户中的货币资金划转至总公司银行账
户,将办公营具及设备交由总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
办理相关清算、注销登记及资产处置等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注销分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
2358785N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负责人:洪普
成立日期:2012-03-12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9层901B经营范围:红外热像仪、激光传感器、光学
系统及光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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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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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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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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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2025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4元
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72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72,000,000股,转增后股本为252,000,000股。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
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状,与公司经营计划和现
金需求状况相匹配,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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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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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383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
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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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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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基于公司最新质保成本数据以及对未来售后服务费用的重
新评估,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对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的预提比例进行调整,以确保预计负债余额能够覆盖未来可能发
生的售后服务费用。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公司按照产品销售收入的0.5%对当期销售的所有产品可能产生的质量保证费用进行计提,
计入预计负债科目;在产品实际发生质量保证费用时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公司按照产品销售收入的1%对当期销售的所有产品可能产生的质量保证费用进行计提,计
入预计负债科目;在产品实际发生质量保证费用时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往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
整。
经测算,本次计提比例变更增加2025年度预计负债3,357,651.00元,增加营业成本3,357,
651.00元,减少利润总额3,357,65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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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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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部
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和固定资产计提了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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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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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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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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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先
后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补选李海波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海波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武汉市江夏区行政审批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新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已变更为李海波,原营业执照其他登记项
目未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726148813F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1年4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李海波
住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经营范围:红外热像仪、激光传感器、全球定位系统、指挥信息系统、指挥控制系统及其
零部件、光学元件、光学系统及光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检测、销售;技术开发与转让
;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器件、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
批后方可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涉及许可经营
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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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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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李
海波为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
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海波担任。公
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李海波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二、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补选董事李海波为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同时补选其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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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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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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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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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签
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谢中西(
项目合伙人)、郑鹏飞、杨海南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海南工作
调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陈韬接替杨海南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
审计工作。
本次变更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谢中西
(项目合伙人)、郑鹏飞、陈韬。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韬,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陈韬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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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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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2)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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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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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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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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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被吸收合并的提示性公告》,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
投资”)拟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派鑫”),吸收合
并完成后,北京派鑫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中船投资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依法承继北京
派鑫的全部资产、负债等权利与义务,北京派鑫持有的公司17,553,962股股份将通过非交易过
户方式过户至中船投资。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注销并拟办理公司股份非交易过
户的公告》,北京派鑫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完成注销手续,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手续。
2025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船投资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北京派鑫持有的公司17,553,96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已全部过户至中船投资
,过户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
一、非交易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中船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7,553,96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9.7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派鑫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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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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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满足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
司,下同)日常经营资金业务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障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稳定性,公司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
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
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述事项已履行如下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邵哲明、沈永良、
童东风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6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作为关联
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上述事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42H23100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00027155G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
币
法定代表人:金胜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层、3层、6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公司
成立日期:1997-07-08
营业期限:1997-07-08至2097-07-0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履约能力: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经
营诚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
行,且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各项结算服务免收手续费。
3、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
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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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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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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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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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中船投资发来的《告知函》,北京派鑫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完
成注销手续,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手续。
一、北京派鑫基本情况
北京派鑫注销前,持有公司股份17553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5%;北京派鑫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是限售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二、非交易过户变动情况
北京派鑫注销后,其持有的公司17553962股股份拟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本次非交易过户
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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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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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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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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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即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按年度实施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1)公司该年度合并报表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
处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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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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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
立性,保证财务审计质量,降低信息披露风险,经综合考虑,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前述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
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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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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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充
分的评估和分析,对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计提了相应的信用减值
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
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6,321,749.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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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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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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