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21 爱司凯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6-24│ 11.26│ 1.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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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爱司达智能科技(江│ 90.00│ ---│ 9.00│ ---│ -1.00│ 人民币│
│苏)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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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万│ 0.00│ 747.16万│ 100.00│ 0.00│ ---│
├─────────┼──────┼─────┼─────┼─────┼─────┼──────┤
│MEMS打印头生产线建│ 1.02亿│ 26.66万│ 8764.39万│ 85.77│ 0.00│ 2020-03-31│
│设项目 │ │ │ │ │ │ │
├─────────┼──────┼─────┼─────┼─────┼─────┼──────┤
│数字制版机、工业用│ 4482.24万│ 0.00│ 4519.87万│ 100.84│ 0.00│ 2020-09-30│
│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 │ │ │ │ │ │
│线项目 │ │ │ │ │ │ │
├─────────┼──────┼─────┼─────┼─────┼─────┼──────┤
│CTP设备生产建设项 │ 1.27亿│ 0.00│ 852.57万│ 100.00│ 0.00│ ---│
│目 │ │ │ │ │ │ │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 3200.00万│ 0.00│ 3210.30万│ 100.00│ 0.00│ 2017-07-01│
│目 │ │ │ │ │ │ │
├─────────┼──────┼─────┼─────┼─────┼─────┼──────┤
│MEMS打印头生产线建│ 0.00│ 26.66万│ 8764.39万│ 85.77│ 0.00│ 2020-03-31│
│设项目 │ │ │ │ │ │ │
├─────────┼──────┼─────┼─────┼─────┼─────┼──────┤
│数字制版机、工业用│ 0.00│ 0.00│ 4519.87万│ 100.84│ 0.00│ 2020-09-30│
│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 │ │ │ │ │ │
│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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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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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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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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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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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日常业务开展及经营所需,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
│ │联方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瓷”)签署《陶瓷3D打印机采购框架协议》│
│ │(以下简称“本框架协议”)约定产品购销业务,协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万元。 │
│ │ 微瓷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之先生担任微瓷的董事长,│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微瓷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 │
│ │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
│ │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 │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MABWX9XQ3J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 │ 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7日 │
│ │ 注册资本:285万美元 │
│ │ 法定代表人:方涛 │
│ │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新区加速基地1号厂房(非农业用地) │
│ │ 2、关联关系 │
│ │ 公司与各投资方于2022年8月共同投资设立微瓷,公司持有微瓷51%股权。微瓷董事会成│
│ │员共3名,公司、景德镇昌南新区中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GC陶瓷株式会社各委派│
│ │1名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必须经全体董事出席方可成立, │
│ │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应经全体董事同意通过。因此微瓷为上述三方股东共同控制,微瓷为公│
│ │司的参股公司。 │
│ │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之先生担任微瓷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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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明之、朱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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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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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1、为保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满足 │
│ │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
│ │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
│ │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通过公司控股股 │
│ │东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公司的关联│
│ │方,本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2025年4月25日召开 │
│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
│ │、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李明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接持 │
│ │有公司股份11,0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李明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朱凡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 │
│ │接持有公司股份11,0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朱凡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李明之先生及朱凡先生为公司│
│ │关联方,因此本次公司接受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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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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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杭州爱新凯│ 20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公│ │ │ │ │ │ │ │
│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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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杭州数腾科│ 20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股份有限公│技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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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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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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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业务开展及经营所需,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
方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瓷”)签署《陶瓷3D打印机采购框架协议》(以
下简称“本框架协议”)约定产品购销业务,协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万元。
微瓷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之先生担任微瓷的董事长,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微瓷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
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
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MABWX9XQ3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7日
注册资本:285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方涛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新区加速基地1号厂房(非农业用地)
2、关联关系
公司与各投资方于2022年8月共同投资设立微瓷,公司持有微瓷51%股权。微瓷董事会成员
共3名,公司、景德镇昌南新区中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GC陶瓷株式会社各委派1名
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必须经全体董事出席方可成立,董事会
作出的决议,应经全体董事同意通过。因此微瓷为上述三方股东共同控制,微瓷为公司的参股
公司。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之先生担任微瓷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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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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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及提请相关事宜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
鉴于上述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筹备中,为保证本项工作的
延续性和合规有效性,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即自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授权内容
及范围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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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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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爱司凯”)为全资子公司杭州爱新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爱新凯”)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爱新凯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2、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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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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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
项的,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
44,000,000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准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760,000.
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2月10日
实施完毕。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由于派息对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结果
因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P=10.07-0.04
=10.03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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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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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0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5
18.50万股,授予价格为10.03元/股(调整后)。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
励计划”)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1、激励方式:本激励
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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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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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拟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刘庆
伟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0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4年2月2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年2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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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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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
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
元。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
);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
);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
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客户共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
律处分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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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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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担保概述
1、为保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满足业
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
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
不提供反担保,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通过公司控股股东
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
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
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豁
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李明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110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李明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凡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110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朱凡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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