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21 爱司凯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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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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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6-24│ 11.26│ 1.8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20│ 10.03│ 5200.5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25│ 10.03│ 546.6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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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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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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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达智能科技(江│ 90.00│ ---│ 9.00│ ---│ -1.00│ 人民币│
│苏)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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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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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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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万│ 0.00│ 747.16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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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S打印头生产线建│ 1.02亿│ 26.66万│ 8764.39万│ 85.77│ 0.00│ 2020-03-31│
│设项目 │ │ │ │ │ │ │
├─────────┼──────┼─────┼─────┼─────┼─────┼──────┤
│数字制版机、工业用│ 4482.24万│ 0.00│ 4519.87万│ 100.84│ 0.00│ 2020-09-30│
│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 │ │ │ │ │ │
│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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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P设备生产建设项 │ 1.27亿│ 0.00│ 852.57万│ 100.00│ 0.00│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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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 3200.00万│ 0.00│ 3210.30万│ 100.00│ 0.00│ 2017-07-01│
│目 │ │ │ │ │ │ │
├─────────┼──────┼─────┼─────┼─────┼─────┼──────┤
│MEMS打印头生产线建│ 0.00│ 26.66万│ 8764.39万│ 85.77│ 0.00│ 2020-03-31│
│设项目 │ │ │ │ │ │ │
├─────────┼──────┼─────┼─────┼─────┼─────┼──────┤
│数字制版机、工业用│ 0.00│ 0.00│ 4519.87万│ 100.84│ 0.00│ 2020-09-30│
│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 │ │ │ │ │ │
│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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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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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交易金额(元)│106.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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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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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32%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认缴出资额91.20万美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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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景德镇昌南新区中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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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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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因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司凯”或“公司│
│ │”)拟将持有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瓷”或“目标公司”、“标的公司”│
│ │)32%的股权(认缴出资额91.20万美元)转让给景德镇昌南新区中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以下简称“中熙”),交易对价为106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
│ │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微瓷19%的股权,微瓷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 │
│ │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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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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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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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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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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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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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
│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
│ │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
│ │“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爱数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 │
│ │ 爱数特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 │
│ │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 │不符合上市条件。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 │“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手│
│ │续,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以及取得时间存在│
│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5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
│ │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350416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256241│
│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
│ │额不低于8000.00万元且不超过12000.00万元(上述金额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 │
│ │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
│ │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就上述事项与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
│ │特”)签署了《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 │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前,爱数特直接持有公司368534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1%,系公司控│
│ │股股东。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爱数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爱数特│
│ │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批程序 │
│ │ 本次发行所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且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
│ │略委员会审议,因关联委员李明之、朱凡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
│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
│ │决。 │
│ │ 此项交易后续还需经深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手续,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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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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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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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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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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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日常业务开展及经营所需,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
│ │联方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瓷”)签署《陶瓷3D打印机采购框架协议》│
│ │(以下简称“本框架协议”)约定产品购销业务,协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万元。 │
│ │ 微瓷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之先生担任微瓷的董事长,│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微瓷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 │
│ │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
│ │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 │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MABWX9XQ3J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 │ 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7日 │
│ │ 注册资本:285万美元 │
│ │ 法定代表人:方涛 │
│ │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新区加速基地1号厂房(非农业用地) │
│ │ 2、关联关系 │
│ │ 公司与各投资方于2022年8月共同投资设立微瓷,公司持有微瓷51%股权。微瓷董事会成│
│ │员共3名,公司、景德镇昌南新区中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GC陶瓷株式会社各委派│
│ │1名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必须经全体董事出席方可成立, │
│ │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应经全体董事同意通过。因此微瓷为上述三方股东共同控制,微瓷为公│
│ │司的参股公司。 │
│ │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之先生担任微瓷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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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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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明之、朱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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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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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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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1、为保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满足 │
│ │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
│ │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
│ │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通过公司控股股 │
│ │东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公司的关联│
│ │方,本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2025年4月25日召开 │
│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
│ │、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李明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接持 │
│ │有公司股份11,0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李明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朱凡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 │
│ │接持有公司股份11,0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朱凡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李明之先生及朱凡先生为公司│
│ │关联方,因此本次公司接受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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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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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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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杭州爱新凯│ 2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公│ │ │ │ │ │ │ │
│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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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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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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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数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
爱数特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
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手续,
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2025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350416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256241股(
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低
于8000.00万元且不超过12000.00万元(上述金额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发行董事
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就上述事项与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
”)签署了《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爱数特直接持有公司368534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1%,系公司控股
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爱数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爱数特认
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所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且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审议,因关联委员李明之、朱凡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此项交易后续还需经深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手续,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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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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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断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14号)
1、主要内容
公司在收入确认时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未准确识别单项履约义务、关联交
易披露不准确,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整改措施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认真总
结并吸取教训,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和信
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持续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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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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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爱数特,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
股票。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2.83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
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方式为: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
价格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
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22.83元/股确定,拟发行
股数不低于350416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256241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前因发行人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的,发行数量将相应
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内,发行对
象所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前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8000.00万元且不超过12000.00万元(上述
金额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
投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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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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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司凯”)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外部环境变化因素,同意
终止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该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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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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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规划系依据拟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修订稿)》所制定。
2.在本规划中,“股东会”均指现行《公司章程》中所述的“股东大会”。
待前述章程修订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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