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21 爱司凯 更新日期:2025-1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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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6-24│ 11.26│ 1.8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20│ 10.03│ 5200.5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25│ 10.03│ 546.6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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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爱司达智能科技(江│ 90.00│ ---│ 9.00│ ---│ -1.00│ 人民币│
│苏)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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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万│ 0.00│ 747.16万│ 100.00│ 0.00│ ---│
├─────────┼──────┼─────┼─────┼─────┼─────┼──────┤
│MEMS打印头生产线建│ 1.02亿│ 26.66万│ 8764.39万│ 85.77│ 0.00│ 2020-03-31│
│设项目 │ │ │ │ │ │ │
├─────────┼──────┼─────┼─────┼─────┼─────┼──────┤
│数字制版机、工业用│ 4482.24万│ 0.00│ 4519.87万│ 100.84│ 0.00│ 2020-09-30│
│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 │ │ │ │ │ │
│线项目 │ │ │ │ │ │ │
├─────────┼──────┼─────┼─────┼─────┼─────┼──────┤
│CTP设备生产建设项 │ 1.27亿│ 0.00│ 852.57万│ 100.00│ 0.00│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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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 3200.00万│ 0.00│ 3210.30万│ 100.00│ 0.00│ 2017-07-01│
│目 │ │ │ │ │ │ │
├─────────┼──────┼─────┼─────┼─────┼─────┼──────┤
│MEMS打印头生产线建│ 0.00│ 26.66万│ 8764.39万│ 85.77│ 0.00│ 2020-03-31│
│设项目 │ │ │ │ │ │ │
├─────────┼──────┼─────┼─────┼─────┼─────┼──────┤
│数字制版机、工业用│ 0.00│ 0.00│ 4519.87万│ 100.84│ 0.00│ 2020-09-30│
│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 │ │ │ │ │ │
│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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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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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交易金额(元)│106.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32%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认缴出资额91.20万美元) │ │ │
├──────┼────────────────┴──────┴────────────────┤
│买方 │景德镇昌南新区中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因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司凯”或“公司│
│ │”)拟将持有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瓷”或“目标公司”、“标的公司”│
│ │)32%的股权(认缴出资额91.20万美元)转让给景德镇昌南新区中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以下简称“中熙”),交易对价为106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
│ │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微瓷19%的股权,微瓷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 │
│ │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5-30 │
├──────┼────────────────────────────────────────┤
│关联方 │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日常业务开展及经营所需,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
│ │联方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瓷”)签署《陶瓷3D打印机采购框架协议》│
│ │(以下简称“本框架协议”)约定产品购销业务,协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万元。 │
│ │ 微瓷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之先生担任微瓷的董事长,│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微瓷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 │
│ │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
│ │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 │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MABWX9XQ3J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 │ 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7日 │
│ │ 注册资本:285万美元 │
│ │ 法定代表人:方涛 │
│ │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新区加速基地1号厂房(非农业用地) │
│ │ 2、关联关系 │
│ │ 公司与各投资方于2022年8月共同投资设立微瓷,公司持有微瓷51%股权。微瓷董事会成│
│ │员共3名,公司、景德镇昌南新区中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GC陶瓷株式会社各委派│
│ │1名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必须经全体董事出席方可成立, │
│ │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应经全体董事同意通过。因此微瓷为上述三方股东共同控制,微瓷为公│
│ │司的参股公司。 │
│ │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之先生担任微瓷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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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明之、朱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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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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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1、为保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满足 │
│ │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
│ │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
│ │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通过公司控股股 │
│ │东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公司的关联│
│ │方,本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2025年4月25日召开 │
│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
│ │、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李明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接持 │
│ │有公司股份11,0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李明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朱凡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 │
│ │接持有公司股份11,0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朱凡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李明之先生及朱凡先生为公司│
│ │关联方,因此本次公司接受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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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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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杭州爱新凯│ 2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公│ │ │ │ │ │ │ │
│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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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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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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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因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司凯”或“公司”
)拟将持有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瓷”或“目标公司”、“标的公司”)32
%的股权(认缴出资额91.20万美元)转让给景德镇昌南新区中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中熙”),交易对价为106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仍持有微瓷19%的股权,微瓷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
部分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可免于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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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9月30日各类
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
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
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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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4.50万股;
2、本次归属人数:3人;
3、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
通,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3日。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工作。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
励计划”)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人
,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07元/股(调整
前)。
5、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6、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
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归属事项;
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
7、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各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5年两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进行考核。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
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各归属期内,根据激励对象于相应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
面可归属比例。
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
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5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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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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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54
.50万股,授予价格为10.03元/股(调整后)。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
励计划”)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
事。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07元/股。
5、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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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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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
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
席吴海贵先生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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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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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18.50万股;
2、本次归属人数:70人;
3、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
通,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6日。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
励计划”)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
事。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07元/股(调整
前)。
5、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6、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应遵守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
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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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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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司凯”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
、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以上实际控制人分别称“任何一方”,合称“各方”)签署的《一致
行动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7月5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
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各方于近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通过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爱数特”)间接合计持有爱司凯36853480股股份,占爱司凯股本总额的25.592
7%,其中唐晖先生持有爱数特40%股权、李明之先生持有爱数特30%股权、朱凡先生持有爱数特
30%股权。
(一)各方的权利义务
1.各方应当在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时,通过爱数特共同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
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对聘用、解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4)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事项;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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