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21 爱司凯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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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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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6-24│ 11.26│ 1.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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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20│ 10.03│ 5200.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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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25│ 10.03│ 546.6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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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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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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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爱凯初心产业投│ 3000.00│ ---│ 94.34│ ---│ 7.31│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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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爱丁智能科│ 1000.00│ ---│ 25.00│ ---│ -83.71│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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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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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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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万│ 0.00│ 747.16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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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S打印头生产线建│ 1.02亿│ 26.66万│ 8764.39万│ 85.77│ 0.00│ 2020-03-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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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制版机、工业用│ 4482.24万│ 0.00│ 4519.87万│ 100.84│ 0.00│ 2020-09-30│
│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 │ │ │ │ │ │
│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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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P设备生产建设项 │ 1.27亿│ 0.00│ 852.57万│ 100.00│ 0.00│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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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 3200.00万│ 0.00│ 3210.30万│ 100.00│ 0.00│ 2017-07-01│
│目 │ │ │ │ │ │ │
├─────────┼──────┼─────┼─────┼─────┼─────┼──────┤
│MEMS打印头生产线建│ 0.00│ 26.66万│ 8764.39万│ 85.77│ 0.00│ 2020-03-31│
│设项目 │ │ │ │ │ │ │
├─────────┼──────┼─────┼─────┼─────┼─────┼──────┤
│数字制版机、工业用│ 0.00│ 0.00│ 4519.87万│ 100.84│ 0.00│ 2020-09-30│
│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 │ │ │ │ │ │
│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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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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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0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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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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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爱新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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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自贸区芒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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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爱新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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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杭州爱新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爱新凯”)的资金需求,│
│ │改善财务状况,促进其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杭州爱新凯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浙江自贸│
│ │区芒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芒果企业”),芒果企业以货币方式向│
│ │杭州爱新凯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或“本次交易”),增资金额全部│
│ │计入注册资本。 │
│ │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
│ │完成后,杭州爱新凯的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9000万元人民币,芒果企业持股比│
│ │例为11.11%,公司对杭州爱新凯的持股比例由100%变更为88.89%,杭州爱新凯依然为公司合│
│ │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 │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
│ │扩股暨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6年1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
│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
│ │026-001)。 │
│ │ 二、进展情况 │
│ │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杭州爱新凯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由杭州市富阳区市│
│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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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0 │交易金额(元)│106.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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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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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32%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认缴出资额91.20万美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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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景德镇昌南新区中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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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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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因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司凯”或“公司│
│ │”)拟将持有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瓷”或“目标公司”、“标的公司”│
│ │)32%的股权(认缴出资额91.20万美元)转让给景德镇昌南新区中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以下简称“中熙”),交易对价为106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
│ │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微瓷19%的股权,微瓷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 │
│ │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 │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微瓷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并取得了由景德镇市市场│
│ │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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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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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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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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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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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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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经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五 │
│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
│ │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 │
│ │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6,5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相应变更。 │
│ │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等事│
│ │项进行调整,2026年6月17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爱数特”)签署了《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
│ │ 爱数特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 │
│ │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
│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 │ 公司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 │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等│
│ │手续,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以及取得时间存│
│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2025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A股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与爱数特签署了《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
│ │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2025年11月28日,│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
│ │ (二)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
│ │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与爱数特签署了《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 │议》”),对《认购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
│ │ (三)本次发行前,爱数特直接持有公司36,853,4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1%,│
│ │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爱数特为公司的关联│
│ │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
│ │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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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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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明之、朱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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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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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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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1、为保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满足 │
│ │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
│ │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
│ │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通过公司控股股 │
│ │东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公司的关联│
│ │方,本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2026年4月28日召开 │
│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
│ │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
│ │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李明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2026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接持 │
│ │有公司股份11,056,044股,并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 │
│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79%,李明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 │
│ │人。 │
│ │ 朱凡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截至2026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 │
│ │接持有公司股份11,056,044股,并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00,00│
│ │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79%,朱凡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
│ │人。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李明之先生及朱凡先生为公司│
│ │关联方,因此本次公司接受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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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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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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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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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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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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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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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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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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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关联方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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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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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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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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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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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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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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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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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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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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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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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
│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
│ │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
│ │“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爱数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 │
│ │ 爱数特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 │
│ │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 │不符合上市条件。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 │“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手│
│ │续,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以及取得时间存在│
│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5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
│ │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350416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256241│
│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
│ │额不低于8000.00万元且不超过12000.00万元(上述金额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 │
│ │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
│ │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就上述事项与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
│ │特”)签署了《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 │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前,爱数特直接持有公司368534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1%,系公司控│
│ │股股东。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爱数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爱数特│
│ │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批程序 │
│ │ 本次发行所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且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
│ │略委员会审议,因关联委员李明之、朱凡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
│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
│ │决。 │
│ │ 此项交易后续还需经深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手续,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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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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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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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杭州爱新凯│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公│ │ │ │ │保证 │ │ │
│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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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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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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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其中: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
:30,下午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6号广东地质山水酒店C座2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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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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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司凯”或“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
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
案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2.83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
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方式为: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
价格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
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期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
权人士根据市场形势,结合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充分研判后择机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为: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
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
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22.83元/股确定,拟发行
股数不低于350416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256241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前因发行人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的,发行数量将相应
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44919000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总额
/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赠予上市公
司)。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
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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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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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
议案。 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
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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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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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
(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6,5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相应变更。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等事项
进行调整,2026年6月17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
数特”)签署了《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爱数特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
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手续
,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5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与爱数特签署了《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2025年11月28日,公司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二)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
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与爱数特签署了《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对《认购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三)本次发行前,爱数特直接持有公司36,853,4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1%,系
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爱数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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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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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6-020),定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书面提交的《关于提
请增加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爱数特
提请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
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共计7项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以临时
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一并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6月17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
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本公告日,爱数特持有公司股份3685348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4.61%,其提案资格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
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
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对本次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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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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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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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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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担保概述
1、为保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满足业
务发展需要,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
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
不提供反担保,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通过公司控股股东
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
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李明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2026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11056044股,并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115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79%,李明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凡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截至2026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11056044股,并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115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79%,朱凡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李明之先生及朱凡先生为公司关
联方,因此本次公司接受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情况
同时,公司拟于上述银行开立对应业务保证金账户,通过开立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
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链货款及经营性采购款项,公司将以保证金质押方式与银行签订相关协
议。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担保期限、授信品种以公
司根据自身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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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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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吉争雄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36人,合伙人36人,注册
会计师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审计收入:2025年度,司农
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6779.21万元。业务情况: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4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
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
(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司
农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客户共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
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声柱,2015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0年起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
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2025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淑娴,2019年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
5年11月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起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
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2023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林,2016年3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起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24年起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
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2023年度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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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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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2.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金额)。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即使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
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本金额)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金额)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任一时点有效,在此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等)。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产品。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相对可控的短期理财
产品。
(四)实施方式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
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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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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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剩余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的议案》,因归属条件未成就,决定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剩余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刘庆
伟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0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4年2月2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年2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
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
查意见。
(十一)2025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二)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剩余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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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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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
、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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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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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司凯”)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度审计报告》(司农审字[2026]25010710013)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32418.09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28982589.23元。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0567082.7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0810704.27元。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本年净利润为负数
,因此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081
0704.27元。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滚存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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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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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已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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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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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爱新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爱新凯”)的资金需求
,改善其财务状况,促进其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杭州爱新凯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浙江
自贸区芒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芒果企业”),芒果企业拟以货币方
式向杭州爱新凯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或“本次交易”),增资金额全
部计入注册资本。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
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爱新凯的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9000万元人民币,芒果
企业持股比例为11.11%,公司对杭州爱新凯的持股比例将由100%变更为88.89%,杭州爱新凯依
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
股暨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可免于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本次增
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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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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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司凯”)分别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2日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并取得了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55406240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园红卫路15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之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玖佰柒拾叁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设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
造;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印刷专用
设备制造;3D打印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
设备);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增材制造;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金属表
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备案后的《公司章程》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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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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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数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
爱数特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
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手续,
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2025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350416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256241股(
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低
于8000.00万元且不超过12000.00万元(上述金额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发行董事
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就上述事项与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
”)签署了《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爱数特直接持有公司368534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1%,系公司控股
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爱数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爱数特认
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所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且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审议,因关联委员李明之、朱凡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此项交易后续还需经深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手续,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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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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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断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14号)
1、主要内容
公司在收入确认时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未准确识别单项履约义务、关联交
易披露不准确,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整改措施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认真总
结并吸取教训,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和信
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持续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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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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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爱数特,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
股票。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2.83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
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方式为: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
价格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
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22.83元/股确定,拟发行
股数不低于350416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256241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前因发行人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的,发行数量将相应
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内,发行对
象所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前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8000.00万元且不超过12000.00万元(上述
金额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
投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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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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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司凯”)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外部环境变化因素,同意
终止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该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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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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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规划系依据拟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修订稿)》所制定。
2.在本规划中,“股东会”均指现行《公司章程》中所述的“股东大会”。
待前述章程修订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本规划中的“股东会”表述将自动与生
效章程保持一致,不再另行说明。
3.本规划的生效,以公司章程修订案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
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和拟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
稿)》(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爱司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
定,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
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
分配利润的10%。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
势,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科
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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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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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对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
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
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就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作出如下说明。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
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期末总股本时,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49730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
的影响,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
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4、假设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计算,本次发行数量5256241股,该数量仅用于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5、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万元,且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
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54万元;20
24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48万元。2025年公司实现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照以下
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2025年实现盈利,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4年相应指标绝对值的20%;(2)2025年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亏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较前一年减少50%;
(3)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与2024年持平。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
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其他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8、不考虑公司未来现金分红的影响。
9、假设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
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未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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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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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
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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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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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定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爱数特”)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爱数特提请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共计12项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
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已
经公司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本公告日,爱数特持有公司股份36853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
.61%,其提案资格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
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对本次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24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6号广东地质山水酒店C座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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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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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司凯”)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特
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于爱司凯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所持爱司凯股票的情形。
2、本公司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爱司凯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
的爱司凯股份。
3、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本次
认购的股份在限售期内发生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
遵守前述限售期安排。
4、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于本次发行认购股份的限售期、限
售范围或减持方式有另行规定或要求的,本公司将无条件遵守该等规定或要求。
5、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所获股份在前述限售期届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司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任何内容而导致任何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爱司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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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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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因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司凯”或“公司”
)拟将持有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瓷”或“目标公司”、“标的公司”)32
%的股权(认缴出资额91.20万美元)转让给景德镇昌南新区中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中熙”),交易对价为106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仍持有微瓷19%的股权,微瓷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
部分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可免于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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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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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9月30日各类
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
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
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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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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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4.50万股;
2、本次归属人数:3人;
3、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
通,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3日。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工作。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
励计划”)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人
,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07元/股(调整
前)。
5、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6、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
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归属事项;
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
7、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各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5年两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进行考核。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
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各归属期内,根据激励对象于相应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
面可归属比例。
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
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5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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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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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54
.50万股,授予价格为10.03元/股(调整后)。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
励计划”)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
事。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07元/股。
5、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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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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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
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
席吴海贵先生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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