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21 爱司凯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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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6-24│ 11.26│ 1.8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爱司达智能科技(江│ 90.00│ ---│ 9.00│ ---│ -1.00│ 人民币│
│苏)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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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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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万│ 0.00│ 747.16万│ 100.00│ 0.00│ ---│
├─────────┼──────┼─────┼─────┼─────┼─────┼──────┤
│MEMS打印头生产线建│ 1.02亿│ 26.66万│ 8764.39万│ 85.77│ 0.00│ 2020-03-31│
│设项目 │ │ │ │ │ │ │
├─────────┼──────┼─────┼─────┼─────┼─────┼──────┤
│数字制版机、工业用│ 4482.24万│ 0.00│ 4519.87万│ 100.84│ 0.00│ 2020-09-30│
│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 │ │ │ │ │ │
│线项目 │ │ │ │ │ │ │
├─────────┼──────┼─────┼─────┼─────┼─────┼──────┤
│CTP设备生产建设项 │ 1.27亿│ 0.00│ 852.57万│ 100.00│ 0.00│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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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 3200.00万│ 0.00│ 3210.30万│ 100.00│ 0.00│ 2017-07-01│
│目 │ │ │ │ │ │ │
├─────────┼──────┼─────┼─────┼─────┼─────┼──────┤
│MEMS打印头生产线建│ 0.00│ 26.66万│ 8764.39万│ 85.77│ 0.00│ 2020-03-31│
│设项目 │ │ │ │ │ │ │
├─────────┼──────┼─────┼─────┼─────┼─────┼──────┤
│数字制版机、工业用│ 0.00│ 0.00│ 4519.87万│ 100.84│ 0.00│ 2020-09-30│
│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 │ │ │ │ │ │
│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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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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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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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明之、朱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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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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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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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1、为保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满足 │
│ │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
│ │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
│ │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通过公司控股股 │
│ │东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公司的关联│
│ │方,本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2025年4月25日召开 │
│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
│ │、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李明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接持 │
│ │有公司股份11,0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李明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朱凡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 │
│ │接持有公司股份11,0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朱凡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李明之先生及朱凡先生为公司│
│ │关联方,因此本次公司接受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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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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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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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杭州爱新凯│ 20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公│ │ │ │ │ │ │ │
│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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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杭州数腾科│ 20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股份有限公│技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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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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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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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爱司凯”)为全资子公司杭州爱新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爱新凯”)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爱新凯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2、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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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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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
项的,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
44,000,000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准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760,000.
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2月10日
实施完毕。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由于派息对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结果
因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P=10.07-0.04
=10.03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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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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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0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5
18.50万股,授予价格为10.03元/股(调整后)。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
励计划”)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1、激励方式:本激励
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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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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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拟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刘庆
伟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0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4年2月2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年2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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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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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
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
元。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
);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
);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
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客户共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
律处分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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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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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担保概述
1、为保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满足业
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
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
不提供反担保,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通过公司控股股东
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
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
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豁
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李明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110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李明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凡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通过爱数特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1105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朱凡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李明之先生及朱凡先生为公司关
联方,因此本次公司接受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情况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担保期限、授信品种以公
司根据自身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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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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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各类存货
、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
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
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
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处理。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其他
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
计提2024年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615879.31元,转回资产14400.00元,
核销资产1098466.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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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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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2.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金额)。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即使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任一时点使用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金额)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金额)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任一时点有效,在此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等)。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产品。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相对可控的短期理财
产品。
(四)实施方式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
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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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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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司凯”)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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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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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动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依托专业投资机
构的行业经验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旨在提高资本运作效益、降低
投资风险,进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近日公司与广州凯得粤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初心投资有限公司、吴元昊签署《
广州爱凯初心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广州爱凯初心产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人民币318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认
缴出资额3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94.3396%。合伙企业的主营业务为投资,投资方向为3D
金属打印、航空航天、新材料等行业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
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及
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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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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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05712.75元,母公司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7
4853.2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5716019.6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88355537.53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8355537.5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结合公司未来
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
益,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4000000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2024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
4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576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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