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27 ST应急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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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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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7-25│ 6.64│ 7.14亿│
├───────────┼───────────┼───────────┼───────────┤
│可转债 │ 2020-04-10│ 100.00│ 8.0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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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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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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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20.99│ ---│ ---│ 392.5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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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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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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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机动保障装备能│ 4.41亿│ 2731.11万│ 1.38亿│ 30.03│ 0.00│ 2026-07-10│
│力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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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营销平台网络建│ 2801.02万│ 126.84万│ 757.01万│ 27.03│ 0.00│ 2026-06-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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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装卸快速保障技│ 1.37亿│ 4627.24万│ 1.38亿│ 100.95│ 0.00│ 2025-05-17│
│术装备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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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5亿│ 0.00│ 2.10亿│ 102.67│ 0.00│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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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营销平台网络建│ 1.73亿│ 126.84万│ 757.01万│ 27.03│ 0.00│ 2026-06-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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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机动保障装备能│ 4.57亿│ 2731.11万│ 1.38亿│ 30.14│ 0.00│ 2026-07-10│
│力建设项目 │ │ │ │ │ │ │
├─────────┼──────┼─────┼─────┼─────┼─────┼──────┤
│水域装卸快速保障技│ ---│ 4627.24万│ 1.38亿│ 95.52│ 0.00│ 2025-05-17│
│术装备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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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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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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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
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和减值
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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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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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保密管理规定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促
进持续健康发展,对内部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单独设立保密办公室,行使公司保密管理
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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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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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
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
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职务,
按照公司制度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将结合
行业惯例、自身经营实际确定其薪酬标准。
2.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人(税前)
。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50%。
1.基本年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支付。
2.绩效年薪:分为经营绩效年薪和专项绩效年薪。经营绩效年薪是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
核结果及价值贡献相挂钩的收入。专项绩效年薪是公司给予做出突出贡献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项
奖励。
绩效年薪增长应当与单位经济效益提高、业绩完成情况提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相匹
配。绩效年薪实行递延支付制度。
3.中长期激励:分为任期激励和其他中长期激励。任期激励是与公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
果挂钩的薪酬收入,每个任期考核结束后兑现一次。其他中长期激励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履行相
应程序后执行。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据实报销。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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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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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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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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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履行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前置审核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7806096.6
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21981.08元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可供股东
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5184115.58元。
为落实证券监管鼓励分红的导向精神,加强投资者回报,公司根据当期经营和现金流的实
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
总股本1016770372股为基数,以本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15184115.58元为基础,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052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5348212.16元(含税),占当年可
供股东分配未分配利润的35.22%。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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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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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召
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明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简历详见附件),明军先生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明军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特此公告。
附件:
明军先生简历
明军,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
明军先生1998年3月至2009年12月历任湖北华舟有限责任公司保卫处副处长、处长、物资公司
经理、车改分厂厂长;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历任湖北华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车改分厂厂长
、车改事业部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8年10月历任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综
合计划部副部长、综合计划部常务副主任、赤壁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武汉分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2018年10月至2025年2月历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政治工
作部常务副主任、组织人事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政治工作部主任,后勤保卫部总经理
,党委工作部主任;2025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工作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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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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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
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就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不存在重
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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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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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25年
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武汉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670357025U
2.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王小丰
5.注册资本:1,016,770,372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7日
7.住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武器装备研发、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机动车辆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船舶制造;船舶设计;
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水上运输设
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
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销售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
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对外承包工程(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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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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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408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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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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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规
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持续优化管理流程,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对内部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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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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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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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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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
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0052024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
2025年7月3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鄂处罚字〔2025〕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2025年9月16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9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
区。
唐勇,男,时任中船应急董事长,住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王小丰,男,时任中船应急总经理,住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李应昌,男,时任中船应急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住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中国船舶重工
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应急或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
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
有的权利。当事人中船应急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其他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
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中船应急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中船应急2022年年报披露财务报表存在收入确认和坏账计提不准确的会计差错。一是对部
分产品提前确认收入,导致营业收入多计3137.24万元,营业成本多计1839.09万元,利润总额
多计1298.15万元。二是对部分应收债权坏账计提方法、账龄分类错误,导致多计提坏账准备5
84.12万元,利润总额少计
584.12万元。两项综合导致中船应急2022年营业收入多计3137.2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1.86%;营业成本多计1839.09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1.40%;利润总额多计714.03万元,
占2022年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6.64%。中船应急已于2024年1月16日就上述事项进行会
计差错更正公告。
上述违法事实,有中船应急相关公告、情况说明、合同文件、财务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
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中船应急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唐勇作为时任中船应急董事长负责公司战略、总体决策,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准确进
行会计处理,未勤勉尽责,为中船应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王小丰作为时任中船应急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综合管理,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
准确进行会计处理,未勤勉尽责,为中船应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李应昌作为时任中船应急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等工作,未采取有效措
施督促公司准确进行会计处理,未勤勉尽责,为中船应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
当事人中船应急在陈述、申辩中提出的相关申辩意见,经复核,已在量罚时予以考虑,不
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
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湖北证监局备案。当
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
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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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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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应急转债”的赎回价格为100.77元
/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即100元/张;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2.00%;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
(2025年4月10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8月28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140天(算头
不算尾)。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100×2.00%×140/365=0.77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
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7=100.77元/张(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
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7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应急转债”持有
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应急转债”持有人本次
赎回的相关事项。
2.“应急转债”自2025年8月25日起停止交易。3.“应急转债”自2025年8月28日起停止转
股。4.2025年8月28日为“应急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7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应急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应急转债”将在深交所
摘牌。
5.2025年9月2日为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9月4日为赎回款
到达“应急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应急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
入“应急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急转债
“应急转债”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7日)收市后,“应急转债”尚
有10296张未转股,本次赎回“应急转债”数量为10296张,赎回价格为100.77元/张(含当期
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2.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
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1037527.92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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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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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应急转债”赎回日:2025年8月28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9月4日
3.“应急转债”摘牌日:2025年9月5日
4.“应急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73号”文核
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
0日公开发行了818931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18931200元,期限6年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5月11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上市,债券简称“应急转债”,债券代码“123048”。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4月16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0月16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4月9日)
止。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应急转债”自2020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
始转股价格为8.90元/股。
1.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9631865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242355元(含税)。“应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90元/股调整为8.8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21日起生效。
2.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9632214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210172元(含税)。“应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88元/股调整为8.86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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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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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延期
的议案》。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
总额及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国际营销平台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818.93
12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81,893.12万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实行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本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818,931,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367,200.00元(已从
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和尚未由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全部发行费),募集资金净额为804,564,000.
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6日到位,上述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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