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37 广信材料 更新日期:2025-08-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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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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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8-17│ 9.19│ 1.96亿│
├───────────┼───────────┼───────────┼───────────┤
│增发 │ 2017-06-28│ 27.86│ 3.96亿│
├───────────┼───────────┼───────────┼───────────┤
│增发 │ 2017-08-18│ 16.69│ 3.04亿│
├───────────┼───────────┼───────────┼───────────┤
│增发 │ 2023-10-27│ 16.89│ 9598.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30│ 7.79│ 914.1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05│ 7.79│ 228.54万│
├───────────┼───────────┼───────────┼───────────┤
│增发 │ 2025-03-24│ 18.13│ 1.4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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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西广庆新材料科技│ 600.00│ ---│ 60.00│ ---│ -0.27│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汉璞石墨烯(江西)有│ 600.00│ ---│ 60.00│ ---│ -30.84│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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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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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 │ 5.00亿│ 0.00│ 9598.50万│ 100.00│ ---│ 2024-12-31│
│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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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 │ 7000.00万│ 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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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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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1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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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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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乐建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5│标的类型 │股权、债权 │
│ │%股权以及持有的对深圳乐建的应收 │ │ │
│ │借款本金621.88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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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柯明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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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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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深圳市乐建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乐建”或“标的公司”)系江 │
│ │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控股子公司,公司持│
│ │有深圳乐建75%股份。 │
│ │ 根据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集中运营优势的经营战略,基于公司龙南基地逐步投产│
│ │及PCB光刻胶业务逐步整合的进展,公司将逐步整合原有分散业务进行集中运营管理,降低 │
│ │多基地运营的重复费用。公司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有效降低经营成本、│
│ │提高运营效率,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于2025年7月31日与自然人柯明喜先生 │
│ │(以下简称“买方”)在深圳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
│ │法的基础上,并经双方就深圳乐建之财务情况、技术能力、业务体量及发展前景进行充分协│
│ │商谈判后,公司决定将持有的深圳乐建75%股权以及持有的对深圳乐建的应收借款本金621.8│
│ │8万元(截至2025年7月31日),合并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元出售给买方。鉴于深圳乐建截至 │
│ │目前相关业务已被整合,已无独立运营及盈利能力,资不抵债,公司结合深圳乐建的实际情│
│ │况,预计应收账款未来无法收回,其无能力偿还此项借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
│ │有深圳乐建股份,深圳乐建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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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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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市多彩涂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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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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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成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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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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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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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阴广庆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1-30│2025-01-30│连带责任│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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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西广臻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1-08│2025-11-27│连带责任│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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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苏宏泰 │ 900.00万│人民币 │2024-03-27│2025-03-27│连带责任│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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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阴广庆 │ 398.13万│人民币 │2024-09-03│2025-03-03│连带责任│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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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湖南宏泰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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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苏宏泰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广信感│江西广臻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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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广州广臻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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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阴广庆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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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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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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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深圳市乐建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乐建”或“标的公司”)系江苏
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深
圳乐建75%股份。
根据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集中运营优势的经营战略,基于公司龙南基地逐步投产及
PCB光刻胶业务逐步整合的进展,公司将逐步整合原有分散业务进行集中运营管理,降低多基
地运营的重复费用。公司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
营效率,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于2025年7月31日与自然人柯明喜先生(以下简
称“买方”)在深圳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
,并经双方就深圳乐建之财务情况、技术能力、业务体量及发展前景进行充分协商谈判后,公
司决定将持有的深圳乐建75%股权以及持有的对深圳乐建的应收借款本金621.88万元(截至202
5年7月31日),合并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元出售给买方。鉴于深圳乐建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已被
整合,已无独立运营及盈利能力,资不抵债,公司结合深圳乐建的实际情况,预计应收账款未
来无法收回,其无能力偿还此项借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深圳乐建股份,深圳
乐建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柯明喜,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0***22
。柯明喜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
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柯明喜因个人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的工商
变更程序已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通知书》,确认予以登记,不存在交易转让风险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出售的资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乐建75%股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对深圳乐建的
应收借款本金621.88万元(截至2025年7月31日),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
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①公司名称:深圳市乐建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4M1N7J
③注册资本:181.982万元人民币
④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⑤成立时间:2020年4月9日
⑥法定代表人:刘斌
⑦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银荷社区银海街26号26-14⑧经营范围:线路板油墨
、化工新材料(不含危险品)的研发及购销;经营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
3、股权结构
广信材料认缴出资136.49万元,持股比例为75%;柯明喜认缴出资45.50万元,持股比例为
25%。
4、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5、标的公司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6、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的《深圳市乐建感光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二〇二五年一至六月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0C033579号)(以下简称“审计
报告”),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乐建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拟转让股权涉及深圳市乐建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
克森评报字(2025)第1486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在充分考虑深圳乐建所处的经营环
境及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过友好谈判协商后,公司决定将持有的深圳乐建75%股权以及持有的
对深圳乐建的应收借款本金621.88万元(截至2025年7月31日),合并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元出
售给买方。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未来长期发展。
7、其他情况说明
深圳乐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变更的情形,公司
不存在为拟出售股权的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及其他该标的公司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的情况;该标的公司与公司已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消除已经形成或可能形成经营
性往来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
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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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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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汉璞石墨烯(江西)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璞石墨烯”)于近日收到检测依据NORSOKM-501:2022(第7版)标准的
《防护涂层性能试验报告》,公司高性能工业功能涂料品牌HIPROGraphene汉璞石墨烯重防腐
涂料通过NORSOKM-501标准测试。海工装备涂料等海洋涂料是公司高端工业功能涂层材料的重
要战略布局和关键增长引擎,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开发提质增效降本减排的新型功能材料解决方案,主营各类新型功能涂
层材料、光刻胶及配套材料等功能材料(又称特种材料、精细材料),主要包括PCB光刻胶、
显示光刻胶、光伏胶、海洋工程涂料、高性能工业防护涂料、消费电子涂料、汽车涂料、功能
膜材及金属包装涂料等产品应用领域。近年来,因应产业发展趋势和战略时机,公司深入海洋
工程、港口码头、石化矿业、高端装备机械制造等面临复杂环境、防护性能要求高的工业领域
,针对性开发全新的环保型高性能石墨烯改性重防腐涂料解决方案,为客户实现更长效的防护
性能、更高效的涂装工序、更节能减排低碳的涂装环节、更安全健康的涂装环境等多重可持续
价值。
近日,汉璞石墨烯收到根据NORSOKM-501:2022(Rev.7)中CSDSNo.1B体系(CSDSNo.1BinNOR
SOKM-501:2022)检测依据进行的涂层性能检测报告,经过4200小时循环老化试验等系列测试
工作,公司生产的环保型无溶剂石墨烯重防腐涂料涂层体系于2025年6月通过测试,满足NORSO
KM-501《表面处理和防护涂层》中CSDS体系1B的试验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NORSOKM-501:2022(第7版)《表面处理和防护涂层》(NORSOKM-501:2022E7SurfacePrepa
rationandProtectiveCoating)是全球海洋工业海洋钢结构防护涂层广泛采用的标准,代表了
重防腐涂料腐蚀测试的最严格技术规范和在极端严酷海洋环境下长效防护性能的最高要求。通
过NORSOKM-501标准检测是代表海洋工程涂料产品性能达到国际标准基本要求的依据,是海工
装备涂料的国际权威准入门槛。
通过NORSOKM-501认证标志着公司新型高性能环保型无溶剂石墨烯重防腐涂料解决方案的
产品性能与防护体系经受住了国际权威标准的严苛考验,有助于公司新型工业防护功能涂料解
决方案加快切入高门槛的海洋工程涂料市场,为客户创造实现提质增效降本减排多重价值、长
期价值的可持续防护运维解决方案,成为海工装备涂料领域引领产业更新的高性能功能涂层材
料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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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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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915057股
2、发行价格:人民币18.13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499983.41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0666101.28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915057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5年7月10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
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自2
025年7月10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
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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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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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2024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起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控股股东李有明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曾燕云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36.6800%被动稀释至35.2863%,触及1%整数倍。本次权益
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43号)同意,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7915057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00395122股增加至2
08310179股。
受上述股本变动影响,导致控股股东李有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曾燕云女士合计持股比例
由36.6800%被动稀释至35.2863%,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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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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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
达标,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31名激励对象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34605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7.79元
/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因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对预留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146688股限制
性股票按照7.7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鉴于2023年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主动辞职、1人因其他原因而身故,公司拟对上述两人持有的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关限制性股票共计10920股进
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3658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00395122股减至199891464股,公司注
册资本将从200395122元变更为199891464元(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债权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江阴青阳工业集中区华澄路18号三楼证券部
联系人:周吕嫒
联系电话:0510-68826620
电子邮箱:gxcl@kuangshun.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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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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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的发展需要,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江
西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庆”)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
;对控股孙公司汉璞石墨烯(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汉璞”)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
币1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
保理、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
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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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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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092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对于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本次回购价格为7.79元/股;对于因其
他原因而身故的激励对象,本次回购价格为7.7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主动辞职、1人因其他原因而身故,
公司拟对上述两人持有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关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920股。此次回购注销事项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相关规定:
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在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若因其他原因而身故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进行回购注销,其回购款项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接收。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
1)对于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
40%限制性股票(即4000股)按照7.7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2)对于因其他原因而身故的激励对象,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的40%限制性股票(即6920股)按照7.7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
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无需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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