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37 广信材料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8-17│ 9.19│ 1.96亿│
├───────────┼───────────┼───────────┼───────────┤
│增发 │ 2017-06-28│ 27.86│ 3.96亿│
├───────────┼───────────┼───────────┼───────────┤
│增发 │ 2017-08-18│ 16.69│ 3.04亿│
├───────────┼───────────┼───────────┼───────────┤
│增发 │ 2023-10-27│ 16.89│ 9598.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30│ 7.79│ 914.1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05│ 7.79│ 228.54万│
├───────────┼───────────┼───────────┼───────────┤
│增发 │ 2025-03-24│ 18.13│ 1.4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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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西广庆新材料科技│ 600.00│ ---│ 60.00│ ---│ -0.27│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汉璞石墨烯(江西)有│ 600.00│ ---│ 60.00│ ---│ -30.84│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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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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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 │ 5.00亿│ 0.00│ 9598.50万│ 100.00│ ---│ 2024-12-31│
│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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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 │ 7000.00万│ 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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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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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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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市多彩涂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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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成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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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阴广庆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1-30│2025-01-30│连带责任│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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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西广臻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1-08│2025-11-27│连带责任│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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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苏宏泰 │ 900.00万│人民币 │2024-03-27│2025-03-27│连带责任│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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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阴广庆 │ 398.13万│人民币 │2024-09-03│2025-03-03│连带责任│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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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湖南宏泰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广信感│江苏宏泰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广信感│江西广臻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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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广州广臻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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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阴广庆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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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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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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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汉璞石墨烯(江西)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璞石墨烯”)于近日收到检测依据NORSOKM-501:2022(第7版)标准的
《防护涂层性能试验报告》,公司高性能工业功能涂料品牌HIPROGraphene汉璞石墨烯重防腐
涂料通过NORSOKM-501标准测试。海工装备涂料等海洋涂料是公司高端工业功能涂层材料的重
要战略布局和关键增长引擎,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开发提质增效降本减排的新型功能材料解决方案,主营各类新型功能涂
层材料、光刻胶及配套材料等功能材料(又称特种材料、精细材料),主要包括PCB光刻胶、
显示光刻胶、光伏胶、海洋工程涂料、高性能工业防护涂料、消费电子涂料、汽车涂料、功能
膜材及金属包装涂料等产品应用领域。近年来,因应产业发展趋势和战略时机,公司深入海洋
工程、港口码头、石化矿业、高端装备机械制造等面临复杂环境、防护性能要求高的工业领域
,针对性开发全新的环保型高性能石墨烯改性重防腐涂料解决方案,为客户实现更长效的防护
性能、更高效的涂装工序、更节能减排低碳的涂装环节、更安全健康的涂装环境等多重可持续
价值。
近日,汉璞石墨烯收到根据NORSOKM-501:2022(Rev.7)中CSDSNo.1B体系(CSDSNo.1BinNOR
SOKM-501:2022)检测依据进行的涂层性能检测报告,经过4200小时循环老化试验等系列测试
工作,公司生产的环保型无溶剂石墨烯重防腐涂料涂层体系于2025年6月通过测试,满足NORSO
KM-501《表面处理和防护涂层》中CSDS体系1B的试验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NORSOKM-501:2022(第7版)《表面处理和防护涂层》(NORSOKM-501:2022E7SurfacePrepa
rationandProtectiveCoating)是全球海洋工业海洋钢结构防护涂层广泛采用的标准,代表了
重防腐涂料腐蚀测试的最严格技术规范和在极端严酷海洋环境下长效防护性能的最高要求。通
过NORSOKM-501标准检测是代表海洋工程涂料产品性能达到国际标准基本要求的依据,是海工
装备涂料的国际权威准入门槛。
通过NORSOKM-501认证标志着公司新型高性能环保型无溶剂石墨烯重防腐涂料解决方案的
产品性能与防护体系经受住了国际权威标准的严苛考验,有助于公司新型工业防护功能涂料解
决方案加快切入高门槛的海洋工程涂料市场,为客户创造实现提质增效降本减排多重价值、长
期价值的可持续防护运维解决方案,成为海工装备涂料领域引领产业更新的高性能功能涂层材
料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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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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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915057股
2、发行价格:人民币18.13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499983.41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0666101.28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915057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5年7月10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
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自2
025年7月10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
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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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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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2024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起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控股股东李有明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曾燕云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36.6800%被动稀释至35.2863%,触及1%整数倍。本次权益
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43号)同意,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7915057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00395122股增加至2
08310179股。
受上述股本变动影响,导致控股股东李有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曾燕云女士合计持股比例
由36.6800%被动稀释至35.2863%,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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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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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
达标,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31名激励对象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34605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7.79元
/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因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对预留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146688股限制
性股票按照7.7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鉴于2023年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主动辞职、1人因其他原因而身故,公司拟对上述两人持有的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关限制性股票共计10920股进
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3658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00395122股减至199891464股,公司注
册资本将从200395122元变更为199891464元(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债权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江阴青阳工业集中区华澄路18号三楼证券部
联系人:周吕嫒
联系电话:0510-68826620
电子邮箱:gxcl@kuangshun.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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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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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的发展需要,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江
西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庆”)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
;对控股孙公司汉璞石墨烯(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汉璞”)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
币1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
保理、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
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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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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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092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对于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本次回购价格为7.79元/股;对于因其
他原因而身故的激励对象,本次回购价格为7.7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主动辞职、1人因其他原因而身故,
公司拟对上述两人持有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关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920股。此次回购注销事项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相关规定:
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在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若因其他原因而身故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进行回购注销,其回购款项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接收。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
1)对于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
40%限制性股票(即4000股)按照7.7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2)对于因其他原因而身故的激励对象,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的40%限制性股票(即6920股)按照7.7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
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无需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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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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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履行的审批程序2024年1月23日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修
订稿)。
2024年5月24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
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二次修订稿)。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
四次修订稿)。
2025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69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
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5年5月30日向
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5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43号),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延长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的具体事项
鉴于公司将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且上述事项的有效期已经临近
,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完成,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请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
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2个月,即
延长至2025年8月31日止。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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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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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
5-034)。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李有明先生以
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李有明先生提请将《关
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共三个议
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已经2025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实,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李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354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1%。
提案人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故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
内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富怡路300号,子公司广州广臻感光材
料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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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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