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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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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542 新晨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 15680.00│ ---│ 49.00│ ---│ 1203.55│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 4461.05万│ 689.15万│ 3614.15万│ 81.02│ 301.26万│ 2019-08-31│ │务体系研发项目 │ │ │ │ │ │ │ ├─────────┼──────┼─────┼─────┼─────┼─────┼──────┤ │渠道整合平台研发项│ 3492.00万│ ---│ 2884.44万│ 82.60│ 1164.80万│ 2018-08-31│ │目 │ │ │ │ │ │ │ ├─────────┼──────┼─────┼─────┼─────┼─────┼──────┤ │新一代贸易融资结算│ 4398.00万│ ---│ 3603.01万│ 81.92│ 486.75万│ 2018-08-31│ │系统研发项目 │ │ │ │ │ │ │ ├─────────┼──────┼─────┼─────┼─────┼─────┼──────┤ │新一代交换平台研发│ 3236.00万│ ---│ 2682.07万│ 82.88│ 668.81万│ 2018-08-31│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0.00│ 846.90万│ 2803.38万│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1-28 │ ├──────┼────────────────────────────────────────┤ │关联方 │康路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 │ │ (一)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 │ │情况如下: │ │ │ 1、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授│ │ │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 │ │ │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 │ │ 2、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授│ │ │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 │ │ │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 │ │ 3、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00万元 │ │ │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 │ │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 │ 4、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授 │ │ │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 │ │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 │ │ 5、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授 │ │ │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 │ │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 │ │ 6、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授 │ │ │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 │ │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 │ │ 7、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路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00万 │ │ │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 │ │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 │。 │ │ │ 8、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授信 │ │ │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 │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 │ │ 9、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0│ │ │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 │ │ │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 │ │壹年。 │ │ │ 10、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授│ │ │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 │ │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 │ │ (二)康路先生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 │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自然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自然人康路先生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 │,康路先生持有公司约12.50%的股份。 │ └──────┴────────────────────────────────────────┘ ┌──────┬────────────────────────────────────────┐ │公告日期 │2024-07-18 │ ├──────┼────────────────────────────────────────┤ │关联方 │康路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 │ │事项的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 │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星│ │ │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 │ │ (一)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 │行申请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00万元,低 │ │ │风险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0万元,康路先生拟为敞口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 │8,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 │ │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000.│ │ │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 │ │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 │京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连带│ │ │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 │ │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同时,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 │ │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连带责│ │ │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 │ │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伍年。 │ │ │ (二)康路先生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 │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 │ │ (三)2024年7月17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路为 │ │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 │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 │ │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康路先生依法进行了回避│ │ │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股东康路先生将回避表决。 │ │ │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自然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自然人康路先生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 │,康路先生持有公司约12.50%的股份。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康路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 │ │ (一)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 │ │民币7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 │ │署之日起壹年。 │ │ │ (二)康路先生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三)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 │ │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 │ │案。关联董事康路先生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股东│ │ │康路先生将回避表决。 │ │ │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自然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康路先生。康路先生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截至本│ │ │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12.50%的股份。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 │ │ │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无需支付│ │ │对价。 │ │ │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 │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 │ │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 │,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张燕生 502.00万 1.68 16.94 2024-12-18 ───────────────────────────────────────────────── 合计 502.00万 1.6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2-18 │质押股数(万股) │50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94 │质押占总股本(%) │1.68 │ ├────────┼──────────────┴────────┴──────────────┤ │股东名称 │张燕生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6 │质押截止日 │2025-12-1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6日张燕生质押了502.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8-10 │质押股数(万股) │310.10 │ ├────────┼──────────────┼────────┼──────────────┤ │质押占所持股(%) │9.54 │质押占总股本(%) │1.03 │ ├────────┼──────────────┴────────┴──────────────┤ │股东名称 │张燕生 │ ├────────┼──────────────────────────────────────┤ │质押方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08 │质押截止日 │2023-11-06 │ ├────────┼──────────────┼────────┼──────────────┤ │实际解押日 │2023-10-20 │解押股数(万股) │310.1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08日张燕生质押了310.1万股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3年10月20日张燕生解除质押310.1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06-21 │质押股数(万股) │48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89 │质押占总股本(%) │1.61 │ ├────────┼──────────────┴────────┴──────────────┤ │股东名称 │张燕生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6-19 │质押截止日 │2024-06-18 │ ├────────┼──────────────┼────────┼──────────────┤ │实际解押日 │2023-11-14 │解押股数(万股) │484.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6月19日张燕生质押了484.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3年11月14日张燕生解除质押484.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新晨科技股│江苏新晨信│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息科技发展│ │ │ │ │担保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新晨科技股│上海新晨信│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息集成系统│ │ │ │ │担保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新晨科技股│上海新晨信│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息集成系统│ │ │ │ │担保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2-18│股权质押 ──────┴──────────────────────────────────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张燕生 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 2024-11-28│对外担保 ──────┴──────────────────────────────────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 况如下: 1、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授信 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2、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授信 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3、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授 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4、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授信额 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5、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授信额 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6、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授信额 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7、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路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00万元的 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 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8、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9、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00万 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 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10、康路先生拟为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授信 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二)康路先生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二、关联自然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自然人康路先生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康路先生持有公司约12.50%的股份。 ──────┬────────────────────────────────── 2024-11-28│其他事项 ──────┴──────────────────────────────────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了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9)《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2023-130)《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 23-13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和影响 自公司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 推进各项相关工作。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多种因素的情况下,经审 慎研究和慎重决策,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本次终止2023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终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经审慎研究后做出 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经审慎研究后做出 的决策,相关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4-11-28│其他事项 ──────┴──────────────────────────────────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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