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43 朗科智能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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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 1.20亿│ 211.20万│ 9796.25万│ 81.64│ 0.00│ 2025-06-30│
│目 │ │ │ │ │ │ │
├─────────┼──────┼─────┼─────┼─────┼─────┼──────┤
│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 1.20亿│ 3016.21万│ 5943.33万│ 49.53│ 0.00│ 2024-12-31│
│项目—电机及控制系│ │ │ │ │ │ │
│统项目 │ │ │ │ │ │ │
├─────────┼──────┼─────┼─────┼─────┼─────┼──────┤
│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 1.20亿│ 211.20万│ 9796.25万│ 81.64│ 0.00│ 2025-06-30│
│目 │ │ │ │ │ │ │
├─────────┼──────┼─────┼─────┼─────┼─────┼──────┤
│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 5000.00万│ 243.55万│ 1993.53万│ 39.87│ 0.00│ 2025-06-30│
│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 1.20亿│ 3016.21万│ 5943.33万│ 49.53│ 0.00│ 2024-12-31│
│项目—电机及控制系│ │ │ │ │ │ │
│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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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0.00│ 8290.96万│ 100.00│ 0.00│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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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朗科│合肥市朗鹏│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智能电气股│信息技术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科│浙江朗科智│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智能电气股│能电气有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科│广东朗科智│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智能电气股│能电气有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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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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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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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2月9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38
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3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朗科转债”,债券代码“12310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2月2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2021年8月2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2月8日)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修正情况及当前转股价格
2021年5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每10股转增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1-055)。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15.34
元/股调整为11.61元/股。
2022年8月20日,公司回购注销了限制性股票61107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28%,
回购价格为4.7489元/股,本次股份变动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未做调整,可转换公司
债券(债券代码:123100)的转股价格仍为11.61元/股。
2023年6月9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人民币(含税),除此之外,公司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11.6
1元/股调整为11.54元/股。
2024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除此之外,公司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11.5
4元/股调整为11.49元/股。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朗
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修正
“朗科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9.88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决定将“朗科转债”转股价格由11.49元/股向下修正为9.88元/股,修正后的“朗科
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31日起生效。
综上,公司目前的转股价格是9.8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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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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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陈静、刘沛然、刘晓昕及刘孝朋合计持股比例由29.81%被动稀释至28.81%,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2月9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3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朗科转债”,债券代码“123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原定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
束之日(2021年2月2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8月2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2027年2月8日)止,因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朗科转债”将于2025年4月8日收市后停止转股
。
截至2025年3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静、刘沛然、刘晓昕
及刘孝朋合计持有公司29.81%股份,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公司可转债转股累计增
加公司股本10220071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05855178股。由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股本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29.81%被动稀释至28.81%。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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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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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陈静、刘沛然、刘晓昕及刘孝朋合计持股比例由31.59%被动稀释至30.38%,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2月9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3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朗科转债”,债券代码“123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
日(2021年2月2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8月2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2月8日)止。
截至2025年3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静、刘沛然、刘晓昕
及刘孝朋合计持有公司31.59%股份,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可转债转股累计增
加公司股本11120049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0022246股。由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股本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31.59%被动稀释至30.38%。权益变动达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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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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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陈静、刘沛然、刘晓昕及刘孝朋合计持股比例由32.87%被动稀释至31.59%,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2月9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3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朗科转债”,债券代码“123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
日(2021年2月2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8月2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2月8日)止。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首个转股日(2021年8月23日)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陈静、刘沛然、刘晓昕及刘孝朋合计持有公司32.87%股份,截至2025年3月18日,公
司可转债转股累计增加公司股本10799694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78902197股。由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本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32.87%被动稀释至31.59%。权益变动达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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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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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3月17日
2.可转债赎回日:2025年4月9日
3.可转债赎回价格:100.32元/张(含税)
4.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5年4月14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4月16日
6.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4月3日
7.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4月8日
8.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4月9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4月8日(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朗科转债,将按100.32元/
张(含税)强制赎回。特别提醒“朗科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本次赎回完成后,“朗科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
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朗科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
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1.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未开通创业板股票交易权限的,不能将
所持“朗科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朗科转债”持券人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4月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朗科转债”,将按照100
.32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朗科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
提醒“朗科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17日,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价格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朗科转债”当期
转股价格(9.88元/股)的130%(即12.85元/股),已触发《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
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朗科
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现将提前赎回“朗科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2月9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38
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3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朗科转债”,债券代码“12310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2月2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2021年8月2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2月8日)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修正情况及当前转股价格
2021年5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每10股转增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1-055)。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15.34
元/股调整为11.61元/股。
2022年8月20日,公司回购注销了限制性股票61107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28%,
回购价格为4.7489元/股,本次股份变动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未做调整,可转换公司
债券(债券代码:123100)的转股价格仍为11.61元/股。
2023年6月9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人民币(含税),除此之外,公司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11.6
1元/股调整为11.54元/股。
2024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除此之外,公司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11.5
4元/股调整为11.49元/股。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朗
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修正
“朗科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9.88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决定将“朗科转债”转股价格由11.49元/股向下修正为9.88元/股,修正后的“朗科
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31日起生效。
综上,公司目前的转股价格是9.8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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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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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的募投项目“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项目—电机及控制系统项目”现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32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了3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含税)人民币583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37417000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于2021年2月2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
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含税)人民币16
85800.00元加上可予抵扣的增值税人民币425422.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9096
22.63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
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相关商
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0日、2021年10月26日以
及2022年8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项目—电机及控制系统项目”,实施主
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朗科智能电气实业(越南)有限公司。本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20820.46
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2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5
875.78万元,其中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2007.05万元,包括募集资金本金12000.00万元及理财收
益及存款利息7.05万元。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经正式投入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1430.70万元主要为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
准,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或用于现金管理,后续将根据合同安排继续用于支付
越南项目尚未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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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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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
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陈静、钟红兵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2025〕32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2号主要内容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陈静、钟红兵:
经查,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智能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公司在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于2021年至2023年期间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
目,导致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下同)第六条的规定,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二条第一款以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陈静、财务总监钟红兵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陈静、钟红兵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
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整改措施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所提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公司治理
、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针对上述
事项公司已经进行了补充披露,并且完成了上述相关问题的整改。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规范运作,提高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
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方面的各项工作,严
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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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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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9区洪浪北二
路30号信义领御研发中心1栋1701;
陈静,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钟红兵,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经查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智能”或“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11月至2023年12月,朗科智能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非募投项
目场地建设费用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累计金额4102.07万元,占当次募
集资金净额的11%。其中,2021年、2022年、2023年支付金额分别为442.93万元、630.36万元
和3028.78万元。
朗科智能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本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6.3.1条、第6.3.5条的规定。
朗科智能董事长、总经理陈静,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钟红兵未能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2条和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6.1.3条
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第12.
4条、第12.6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静,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钟红
兵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
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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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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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投票表决,选举
吴克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吴克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吴克勇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附件:
吴克勇先生的简历
吴克勇,男,199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合肥大学,本科学
历。2014年7月加入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人资行政中心行政专员、人
事专员、总经办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吴克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克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吴克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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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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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公告,因公司终止“朗科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触发“朗科转债”回售条件。具体而言,公司决定终止“朗科转债”募投项目中的
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005.07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主要原因为:一方面,惯导技术成熟的民用方案相对较少,替代成本较高,客户开拓周期较长
,可应用的领域亦相对有限,短期内难以对公司现有业务产生直接经济贡献;另一方面,若按
照原计划继续建设该项目,公司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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