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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智能(30054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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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543 朗科智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8-25│ 22.52│ 2.8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1-13│ 11.17│ 1605.58万│ ├───────────┼───────────┼───────────┼───────────┤ │可转债 │ 2021-02-09│ 100.00│ 3.7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 1.20亿│ 356.48万│ 1.17亿│ 100.00│ 0.00│ ---│ │目 │ │ │ │ │ │ │ ├─────────┼──────┼─────┼─────┼─────┼─────┼──────┤ │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 1.17亿│ 356.48万│ 1.17亿│ 100.00│ 0.00│ ---│ │目 │ │ │ │ │ │ │ ├─────────┼──────┼─────┼─────┼─────┼─────┼──────┤ │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 1.20亿│ 2758.10万│ 1.33亿│ 110.44│-1389.57万│ 2024-12-31│ │项目—电机及控制系│ │ │ │ │ │ │ │统项目 │ │ │ │ │ │ │ ├─────────┼──────┼─────┼─────┼─────┼─────┼──────┤ │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 5000.00万│ 0.00│ 2266.39万│ 100.00│ 0.00│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 1.20亿│ 2758.10万│ 1.33亿│ 110.44│-1389.57万│ 2024-12-31│ │项目—电机及控制系│ │ │ │ │ │ │ │统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1 │ 2733.61万│ 0.00│ 3005.07万│ 109.93│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2 │ 293.90万│ 823.80万│ 823.80万│ 280.30│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823.80万│ 1.21亿│ 107.08│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朗科│合肥朗鹏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智能电气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科│浙江朗科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智能电气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科│香港朗科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智能电气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24│增发发行 ──────┴──────────────────────────────────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科智能”)于2026年4月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 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定价基准日、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 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 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 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 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 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 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朗科智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 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龚晨艳,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倩倩,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 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龚晨艳、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倩倩、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变化情况: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74.2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3.6万元,内控 审计费用10.6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 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 2026-04-24│其他事项 ──────┴────────────────────────────────── 现就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减值及结转情况作如下公告: (一)信用减值及存货减值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 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180136.71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000267. 66元,转回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60750.51元,合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580881.46元。计提 存货跌价损失11950778.76元,当期结转存货跌价准备20113939.27元,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冲 抵当期营业成本。前述存货减值金额包含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结转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67)所披露的金额4814402.41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950778.76元,结转存货跌价准备20113939.27元,转回信用 减值损失1580881.46元,上述事项将导致2025年度合并报表累计利润总额增加9744041.97元。 2025年度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7141091.00元,公允价值变动减少公司其他综合收益714 1091.00元,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上述计提结转或冲回减值及公允价值变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4-24│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为防范和规避汇率、利率大幅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深圳市朗科智 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提升公 司主动管理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使公司更加聚焦主业经营,以更强的财务稳健性促进 公司稳健发展。 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产品类型包括:远期业务、掉期 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 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 等值外币。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 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 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为防范和规避汇率、利率大幅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适度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提升公司主动管理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使公司更加 聚焦主业经营,以更强的财务稳健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完全 基于自身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情况,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 司将合理安排自有资金来开展上述业务,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拟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 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 组合。 2.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 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产品类型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 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 )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交 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 4.交易期限: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的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自有流动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 和银行信贷资金进行交易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 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 币。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日常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 关协议及文件。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银行授信 ──────┴──────────────────────────────────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经营战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 旗下各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为1年,最终授信金额、 利率、手续费率和期限以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公司的最高使 用限额,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不得超过以上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 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 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9208143.43元,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60158634.31元,扣减法定盈余公积后,母公司 当年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142770.88元。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5 57440031.22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591231294.62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 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 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7440031.22元。 公司拟以公司股本总数306371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3元(含税 ),2025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9191140.02元。除此之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各 任职人员的具体职责及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公司董事会特制定了《 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2026-04-24│对外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香港朗科最近一期的经审 计的资产负债率为5.31%,公司为香港朗科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浙江 朗科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96.81%,公司为浙江朗科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2000 万元人民币;朗能供应链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72.94%,公司为朗能供应链提供担保 的总额度为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保 )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54%。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 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朗科智能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朗科”)、浙 江朗科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朗科”)及深圳市朗能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朗能供应链”)拟扩大业务规模,加快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随之增加,故公司拟 为香港朗科、浙江朗科、朗能供应链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 授权担保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年,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为香 港朗科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为浙江朗科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 总额度为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为朗能供应链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6000万元 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 表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业务内容。 ──────┬────────────────────────────────── 2026-03-11│其他事项 ──────┴──────────────────────────────────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其他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披露了股东郑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056950股 ,占公司总股本3.61%)的减持计划。郑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50 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9%)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注 1:上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均以减持预披露公告时点数据为基准。) 近日,公司收到郑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6年3月10日 ,郑勇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1-06│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刘孝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刘孝朋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鉴于刘孝朋先生已不再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或拥有任何表决权,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刘孝朋先生与《一致行动协议》(以下 简称“原协议”)其他各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致同意对原协议进行变更, 刘孝朋退出原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安排,陈静、刘沛然、刘晓昕继续保持并继续履行一致行动 关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由陈静女士、刘沛然女士、刘晓昕女士及 刘孝朋先生四人变更为陈静女士、刘沛然女士及刘晓昕女士三人,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47 1395股,占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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