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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环科技(30054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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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547 川环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众泰汽车 │ 36.47│ ---│ ---│ 13.75│ 6.62│ 人民币│ ├─────────┼─────┼─────┼─────┼─────┼──────┼──────┤ │力帆科技 │ 27.96│ ---│ ---│ 21.29│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车用流体软管扩建项│ 1.84亿│ 3548.61万│ 1.85亿│ 100.15│ 3775.65万│ 2018-10-31│ │目 │ │ │ │ │ │ │ ├─────────┼──────┼─────┼─────┼─────┼─────┼──────┤ │车用涡轮增压胶管 │ 7778.51万│ 2115.79万│ 6630.64万│ 85.24│ 970.78万│ 2018-10-31│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4113.75万│ 249.95万│ 1288.96万│ 31.33│ ---│ 2018-10-31│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4-28 │ ├──────┼────────────────────────────────────────┤ │关联方 │四川川环德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8 │ ├──────┼────────────────────────────────────────┤ │关联方 │四川川环德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 350.00万 5.85 --- 2017-05-15 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 350.00万 5.85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18│其他事项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文琦超先生、文建树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 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文琦超先生、文建树先生自愿承 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自2024年3月17日至2024年9月18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 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若其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 有。 ──────┬────────────────────────────────── 2023-09-20│股权回购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 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8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和2023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及《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3-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 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35%,最高成交价为15.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60元/股 ,支付的总金额为10103609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 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3-09-07│股权回购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公司董 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8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 ──────┬────────────────────────────────── 2023-08-31│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在综合考量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 素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 完成之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若公司回购股 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 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 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86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 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 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本次股份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 86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2.86元/股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数不低于874890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 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2.86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43744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0.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若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 2023-04-28│其他事项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环科技”)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 工作,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 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 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 公司付予信永中和的年度审计报酬为4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 2023-04-28│其他事项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王全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相同。 王全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 2023-04-28│其他事项 ──────┴────────────────────────────────── 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 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3年度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考核。 四、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 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任职者,按照所任职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 2023-04-28│其他事项 ──────┴──────────────────────────────────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环科技“)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净利润122,421,077. 9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421,077.91元。为了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6,906,1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共派现60083010.20元(含税)。2022年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同时,本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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