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55 ST路通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9-29│ 15.40│ 2.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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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1 │ 20106.53│ ---│ ---│ 23231.24│ ---│ 人民币│
├─────────┼─────┼─────┼─────┼─────┼──────┼──────┤
│其他3 │ 3155.03│ ---│ ---│ 1966.00│ ---│ 人民币│
├─────────┼─────┼─────┼─────┼─────┼──────┼──────┤
│其他2 │ 1000.00│ ---│ ---│ 100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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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三网融合的广电│ 1.60亿│ 0.00│ 1.63亿│ 101.61│ 68.40万│ 2017-03-01│
│网络宽带接入设备扩│ │ │ │ │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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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2645.41万│ 278.01万│ 2769.86万│ 104.70│ ---│ 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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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TH通信光纤到户系│ 9435.53万│ 0.00│ 9651.34万│ 102.29│ 49.39万│ 2017-03-01│
│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2645.41万│ 278.01万│ 2769.86万│ 104.70│ ---│ 2017-03-01│
└─────────┴──────┴─────┴─────┴─────┴─────┴──────┘
【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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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转让比例(%) │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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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0亿 │转让价格(元)│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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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487.51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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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吴世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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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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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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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吴世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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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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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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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2月30│
│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0号)。│
│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 │联方(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方”)累计发生资金占用15,58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公司占用资金金额14,710.64万元,尚未归还金额为869.36 │
│ │万元,前述资金占用仍未全部解决。 │
│ │ 鉴于资金占用方目前尚未履行还款义务,严重影响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与中小股东权益,│
│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持有公司10.46%股份的股东吴世春发来的《关于自愿代偿资金占│
│ │用款项的承诺函》,其承诺自愿以自有资金代资金占用方全额偿还资金占用本金869.36万元│
│ │及相应利息,并于2025年12月30日前将自愿代偿款项分次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偿还款│
│ │项支付至上市公司账户之日起,吴世春因自愿代偿行为而对资金占用方所依法享有的全部追│
│ │偿权无权转让给上市公司。 │
│ │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2025年12│
│ │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吴世春代偿资金占用款项│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谈文舒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签署本次│
│ │交易有关协议及具体履行协议的相关事宜,并就债权转让事项通知实际控制人与关联方,授│
│ │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截至本公告日,吴世春持有公司20,926,47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46%,为公司第│
│ │一大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经查询,吴世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良好,│
│ │具备履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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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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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春 1569.49万 7.85 75.00 2025-10-24
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 1487.51万 7.44 59.26 2024-11-18
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刘毅 788.00万 3.94 68.05 2020-03-04
顾纪明 581.00万 2.91 55.55 2020-01-16
尹冠民 308.00万 1.54 --- 2018-10-15
仇一兵 126.00万 0.63 11.89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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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859.99万 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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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0-24 │质押股数(万股) │1569.49 │
├────────┼──────────────┼────────┼──────────────┤
│质押占所持股(%) │75.00 │质押占总股本(%) │7.85 │
├────────┼──────────────┴────────┴──────────────┤
│股东名称 │吴世春 │
├────────┼──────────────────────────────────────┤
│质押方 │家家乐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22日吴世春质押了1569.4853万股给家家乐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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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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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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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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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
,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路通数维科技有限公司(拟定名,以工商核
准为准,以下简称“路通数维”),拟定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
次投资相关事宜。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路通数维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
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安装、维护及租赁(不含融资租
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自动化监控
设备的销售、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安装、维修和技术服务;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保安
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通信系统工程的技术开发、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北京路通数维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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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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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2号F555会议室。
(6)本次股东会议案1至议案3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7)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谈文舒先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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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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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吴世春先生提名的3名董事候选人谈文舒、于涛、
高翔,分别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中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5席董事中3席系吴世春先生提名,结合吴世春先生持
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不涉及股份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股东持股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的情况,经审慎判断,认定公司实际
控制人由林竹变更为吴世春先生。
一、关于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背景
公司原控股股东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云城”)
持有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76518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3%。
2025年3月17日10时至2025年3月18日10时(延时除外)华晟云城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487
5071股,占公司总股本7.44%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最终吴世春先生竞得并完成
过户。本次权益变动后,华晟云城将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仅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接受
了其一致行动人贾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550600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占公司总股本6.28%
,吴世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75071股,占公司总股本7.4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自2025年4月9日起六个月内股东吴世春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6051400股,权益变动比例为3.02%,累计增持金额6288.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吴世春先生合计持有股份20926471股,占公司总股本10.46%。
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谈文舒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于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6年2月6日,
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高翔为公司董事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目前公司共5位董事,谈文舒先生、于涛先生、高翔先生均由吴世春先
生提名,即半数以上董事均由吴世春先生提名。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
会超过半数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吴世春先生决定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成员的提名
目前公司共5位董事,谈文舒先生、于涛先生、高翔先生均由吴世春先生提名且相关议案
均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吴世春先生具备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
会超过半数成员选任的能力,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八十四条之(
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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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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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4,80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0%)的特定股东萍乡汇德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汇德”)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即从2026年3月5日起至2026年6月4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
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2.00%)。
2、持有本公司股份2,616,8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1%)的高级管理人员庄小正先
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从2026年3月5日起至2026年6月4日止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3%)。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萍乡汇德、高
级管理人员庄小正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萍乡汇德、庄小正先生拟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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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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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子公司江苏路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路通物联”)的通知,因实际经营需要,路通物联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于近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
1、名称:江苏路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4302271455G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2号
5、法定代表人:赖一松
6、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4年06月16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安全
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
技术研发;供应链管理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市场
营销策划;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摄影扩印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
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文艺创作;文具用品零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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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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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决
定于2026年2月6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1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吴世春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如下
两项临时提案:
1、《关于提请罢免王晓芳女士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选举高翔为公司董事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如提案2审议未通过,且提案1审议通过,则提案1依然生效。提案2以提案1审
议通过为生效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
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
时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
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2号5楼55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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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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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就业
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不
存在分歧。公司2025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业绩预告相关
的财务数据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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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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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的规定,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
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管理
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主要为坏
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计提2025年第四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共计4117
5365.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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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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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升综合运营水平及效率,优化管理流程,无锡路通视
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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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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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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