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55 ST路通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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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9-29│ 15.40│ 2.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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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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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20106.53│ ---│ ---│ 23231.24│ ---│ 人民币│
├─────────┼─────┼─────┼─────┼─────┼──────┼──────┤
│其他3 │ 3155.03│ ---│ ---│ 1966.00│ ---│ 人民币│
├─────────┼─────┼─────┼─────┼─────┼──────┼──────┤
│其他2 │ 1000.00│ ---│ ---│ 1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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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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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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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三网融合的广电│ 1.60亿│ 0.00│ 1.63亿│ 101.61│ 68.40万│ 2017-03-01│
│网络宽带接入设备扩│ │ │ │ │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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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2645.41万│ 278.01万│ 2769.86万│ 104.70│ ---│ 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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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TH通信光纤到户系│ 9435.53万│ 0.00│ 9651.34万│ 102.29│ 49.39万│ 2017-03-01│
│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2645.41万│ 278.01万│ 2769.86万│ 104.70│ ---│ 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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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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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转让比例(%) │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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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0亿 │转让价格(元)│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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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487.51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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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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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吴世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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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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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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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路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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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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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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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路通物联科技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通物联”)提供的最高6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延期至2027年12月3│
│ │1日,资助方式为借款。上述财务资助可在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在借款期限内,公司 │
│ │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按季度结息,到期还本并结清剩余利息。 │
│ │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 │
│ │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3、本次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控股子 │
│ │公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
│ │行有效管控。故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 │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1、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路通物联提│
│ │供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
│ │ 2、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 │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同意对路通物联提供的最高600 │
│ │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财务资助可在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 │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按季度结息,到期还本并结清剩│
│ │余利息。 │
│ │ 3、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对路通物联提供的最│
│ │高6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
│ │ 上述财务资助可在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
│ │款利率收取利息,按季度结息,到期还本并结清剩余利息。 │
│ │ 4、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 │
│ │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为支持路通物联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同意对路通物联提供的│
│ │最高6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上述财务资助可在额度范围内循环滚 │
│ │动使用,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按季度结息,到期还本│
│ │并结清剩余利息。 │
│ │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
│ │有关规定,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 │会审议。 │
│ │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 │ 1、名称:江苏路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4302271455G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2号 │
│ │ 法定代表人:蓝宇 │
│ │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
│ │ 成立日期:2014年06月16日 │
│ │ 营业期限:2014年06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
│ │ 2、关联关系 │
│ │ 公司持有路通物联51%的股权,路通物联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 │
│ │第二大股东赖一松为路通物联的董事兼总经理,并同时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
│ │自然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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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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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 1487.51万 7.44 59.26 2024-11-18
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刘毅 788.00万 3.94 68.05 2020-03-04
顾纪明 581.00万 2.91 55.55 2020-01-16
尹冠民 308.00万 1.54 --- 2018-10-15
仇一兵 126.00万 0.63 11.89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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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290.51万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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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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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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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覃
培源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覃培源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
后,覃培源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覃培源女
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覃培源女士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成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成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成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曾任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3年
2月至今任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信披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成寅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0-85113059
传真号码:0510-85168153
电子邮箱:lootom@lootom.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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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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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160万股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相应意见和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8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1-078)。
3、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79)、《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相应意见和报告。
5、2022年9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意见和报告。
6、2023年6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作
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7、2024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
1、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
再具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能成就: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审亚
太审字(2024)003612号)以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
年营业收入未满足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能成就,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
作废处理,共计154万股。综上,以上2种情形公司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0万股。根据公司2
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作废后,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本激励计划结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公司此次作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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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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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
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争取尽快消除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中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
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
6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2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0397.6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8203.21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0108.98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069.2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8510.76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中审亚太的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与客户产生
诉讼纠纷并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的情况。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
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
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
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冯建江,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3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曾主持过多家大中型上市
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曾负
责中牧股份、中水渔业、农发种业、西水股份等上市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无兼
职情况。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郭玮,于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曾负责、参与过多家大
中型企业、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
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于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在中审
亚太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6家上市公司
及2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2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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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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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2月31日起开始执行。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净利润减少1421.80万元、净资产减少1421
.80万元。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当前公司主要客户为全国各级广电网络运营商、电信运营商等国有企业,虽然该类客户的
信誉良好,款项的最终收回有保障,但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收速度持续放缓,回款周期变长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
计信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预
计损失率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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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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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通视信”、“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
失及核销坏账的议案》。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以及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了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
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
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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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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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同意选举黄远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截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黄远征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黄远征先生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培
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黄远征先生的通知,黄远征先生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
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
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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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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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披露了《无锡路通
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公司特定股东仇一兵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313116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56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仇一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仇一兵
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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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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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
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云城”)持有的14875071股股份已于近日被司法拍
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吴世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7
5071股,占公司总股本7.4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
华晟云城将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华晟云城接受了其一致行动人贾
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550600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占公司总股本6.28%。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将于2025年3月17日10时至2025年3月18日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
公司控股股东华晟云城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4875071股股份进行拍卖。2025年3月19日,公司
控股股东华晟云城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4875071股股份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成功拍
出,竞买人为吴世春,成交金额为150304350元。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收到吴世春先生出具的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苏0211执5276号之三
《执行裁定书》以及华晟云城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控股股东华晟云城持有的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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