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56 丝路视觉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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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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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10-26│ 5.54│ 1.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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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2-09│ 12.26│ 4559.0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12│ 8.89│ 355.6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3-02│ 8.53│ 2303.1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2-28│ 10.34│ 258.50万│
├───────────┼───────────┼───────────┼───────────┤
│可转债 │ 2022-03-02│ 100.00│ 2.3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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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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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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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5000.00│ ---│ ---│ 5556.6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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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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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 1.75亿│ 0.00│ 1804.29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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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工程展览馆布│ 1000.00万│ 520.45万│ 520.45万│ 52.04│ 0.00│ 2025-09-30│
│展更新设计施工一体│ │ │ │ │ │ │
│化项目 │ │ │ │ │ │ │
├─────────┼──────┼─────┼─────┼─────┼─────┼──────┤
│无锡XDG-2019-66号 │ 4500.00万│ 689.10万│ 689.10万│ 15.31│ 0.00│ 2026-06-30│
│地块开发建设二期项│ │ │ │ │ │ │
│目布展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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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5867.29万│ 0.00│ 5867.29万│ 100.00│ 0.00│ ---│
├─────────┼──────┼─────┼─────┼─────┼─────┼──────┤
│丹江口工程展览馆布│ ---│ 520.45万│ 520.45万│ 52.04│ 0.00│ 2025-09-30│
│展更新设计施工一体│ │ │ │ │ │ │
│化项目 │ │ │ │ │ │ │
├─────────┼──────┼─────┼─────┼─────┼─────┼──────┤
│龙岗国际艺术中心项│ 4500.00万│ 2247.02万│ 2247.02万│ 49.93│ 0.00│ 2026-09-30│
│目之数字艺术展馆分│ │ │ │ │ │ │
│包工程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822.26万│ 3822.26万│ 3822.26万│ 100.00│ 0.00│ ---│
├─────────┼──────┼─────┼─────┼─────┼─────┼──────┤
│无锡XDG-2019-66号 │ ---│ 689.10万│ 689.10万│ 15.31│ 0.00│ 2026-06-30│
│地块开发建设二期项│ │ │ │ │ │ │
│目布展 │ │ │ │ │ │ │
├─────────┼──────┼─────┼─────┼─────┼─────┼──────┤
│龙岗国际艺术中心项│ ---│ 2247.02万│ 2247.02万│ 49.93│ 0.00│ 2026-09-30│
│目之数字艺术展馆分│ │ │ │ │ │ │
│包工程 │ │ │ │ │ │ │
├─────────┼──────┼─────┼─────┼─────┼─────┼──────┤
│深圳自然博物馆项目│ 2800.00万│ 195.59万│ 195.59万│ 6.99│ 0.00│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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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2 │ ---│ 3822.26万│ 3822.26万│ 100.00│ 0.00│ ---│
├─────────┼──────┼─────┼─────┼─────┼─────┼──────┤
│深圳自然博物馆项目│ ---│ 195.59万│ 195.59万│ 6.99│ 0.00│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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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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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0 │交易金额(元)│527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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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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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瑞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5%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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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金祥远舵陆号(成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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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圣旗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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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经各方友好协商,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丝路视觉”)全资子│
│ │公司深圳圣旗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旗云网络”)拟出售所持有的深圳市瑞云│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云科技”)部分股权。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
│ │瑞云科技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军平为瑞云科技的董事,与瑞云科技有关联关系,│
│ │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圣旗云网络向金祥远舵陆号(成都)企业管理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祥远舵陆号”)以5,270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瑞云科技8│
│ │.5%股份。转让完成后,圣旗云网络持有瑞云科技5.06408%的股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圣旗云网络已收到金祥远舵陆号股权转让款5270万元。后续公司将│
│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配合瑞云科技和股权受让方金祥远舵陆号完成相关的工│
│ │商登记变更工作。 │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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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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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瑞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北京格如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担任董事的企业100%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深圳那么艺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北京格如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担任董事的企业100%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深圳那么艺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北京格如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担任董事的企业100%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瑞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深圳那么艺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北京格如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担任董事的企业100%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瑞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深圳那么艺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北京格如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担任董事的企业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深圳市瑞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深圳那么艺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制的企业系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北京格如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担任董事的企业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深圳市瑞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深圳那么艺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制的企业系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李萌迪 450.00万 3.70 27.35 2026-03-21
─────────────────────────────────────────────────
合计 450.00万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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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2-17 │质押股数(万股) │4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7.35 │质押占总股本(%) │3.70 │
├────────┼──────────────┴────────┴──────────────┤
│股东名称 │李萌迪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7 │质押截止日 │2026-12-1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5日,李萌迪先生对质押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5000000股股份 │
│ │中的500000股进行了解除质押,并对剩余的4500000股股份进行了质押展期。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25 │质押股数(万股) │22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68 │质押占总股本(%) │1.85 │
├────────┼──────────────┴────────┴──────────────┤
│股东名称 │李萌迪 │
├────────┼──────────────────────────────────────┤
│质押方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3-23 │质押截止日 │2026-03-19 │
├────────┼──────────────┼────────┼──────────────┤
│实际解押日 │2026-03-19 │解押股数(万股) │225.00 │
├────────┼──────────────┴────────┴──────────────┤
│质押说明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萌迪先生函告│
│ │,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部分购回及部分展期业务 │
│ │2025年09月19日李萌迪质押了225.0万股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3月19日李萌迪解除质押225.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19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6.80 │质押占总股本(%) │4.11 │
├────────┼──────────────┴────────┴──────────────┤
│股东名称 │李萌迪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7 │质押截止日 │2025-12-17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5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7日李萌迪质押了500.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5日李萌迪解除质押5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丝路视觉科│丝路蓝 │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丝路视觉科│丝路蓝 │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丝路视觉科│丝路视觉 │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丝路视觉科│丝路蓝 │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丝路视觉科│丝路蓝 │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丝路视觉科│丝路蓝 │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丝路视觉科│丝路蓝 │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丝路视觉科│丝路蓝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丝路视觉科│丝路蓝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丝路视觉科│丝路蓝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丝路视觉科│丝路蓝 │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丝路视觉科│丝路蓝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丝路视觉科│丝路蓝 │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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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丝路蓝 │ 1178.9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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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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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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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7.3条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对已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要求并履行了披露义务
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新增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4183.22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诉讼、仲裁案
件金额合计4180.2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2.93万元
。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行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
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并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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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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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
件,且第二个行权期未满足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注销上述对应的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1077000份股票期权,涉及激励对象19人。
针对上述注销事项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
dex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077000份股票期权已于2026年6月17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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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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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丝路视觉”)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一)2024年5月2
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审核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7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4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授予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六)2024年6月21日,公司完成了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
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七)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364000份股票期权,作废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58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八)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二个
行权期对应的1077000份股票期权,作废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435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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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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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7.3条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对已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要求并履行了披露义务
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
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
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4721.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0%。其中,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4520.3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
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200.84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行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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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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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福年广场B4栋108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李萌迪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938,84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
4.756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该8人持有及代理了11
名股东的股份数),代表股份17,415,24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14.325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50人,代表股份523,60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430
7%。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其中,董事王军平先生、独
立董事肖诚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宋丽慧女士因公务出差,以腾讯会议方式远程参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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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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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8526924.3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8637094
.33元,实收股本为121565313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4年和2025年,持续受外部经济环境、下游市场和客户结构的影响,导致公司数字化展
览展示业务推进缓慢,公司营业收入下滑,而部分营业成本、费用则相对刚性,导致公司亏损
。
三、应对措施
1、战略方面:坚守“文化+科技”发展主线,公司在数字化展览展示领域精耕致远,持续
筑牢核心竞争优势。与此同时,主动拥抱数字经济浪潮,乘人工智能技术迭代升级、应用场景
日益丰富的产业东风,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模式与主营业务的深度融合,抢抓行业发展新契机
,不断拓展业务版图、培育增长新动能,为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竭的强劲动力。
公司将持续坚持以深耕市场为根基、以协同突破为抓手,持续优化市场布局,创新业务拓展模
式。聚焦核心赛道精准施策、靶向发力,进一步加大在科技馆、博物馆、文博展馆及主题展厅
等专业细分领域的开拓力度,不断深化场景应用与项目落地实效,稳步提升细分市场占有率与
核心竞争力,推动业务规模与品牌价值实现同步跃升。
2、业务重心方面:公司着力构建“AI工具—数字内容—场景应用—服务支撑”四位一体
全链条产品服务体系,强化各环节协同联动,全面提升整体运营效能。积极顺应市场发展大势
,在精准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的基础上主动引领需求迭代升级,深耕数字内容应用创新,持续
推进资源整合与技术模式革新。以数字创意赋能文化产业为核心,积极探索新模式、拓展新应
用、培育新业态,依托数字内容创意领域的行业优势,稳步拓宽业务发展格局。面对人工智能
技术加速迭代、应用场景不断丰富的行业新机遇,公司大力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数字内容创意
制作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场景调研与创新实践。同时持续推动数字内容应用业务向C端市场延
伸布局,不断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积蓄动能。
3、内部管理控制方面:持续深化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全面优化成本结构、从严管控各
项费用。围绕数字化展览展示项目全生命周期,强化预算编制、采购比价、施工管控与结算审
核,严控非标支出,提升物料及施工资源利用效能,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与运营管理效益,
降本增效成效显著。同时,加强资金统筹调度与应收款项回款管理,提升资金周转与使用效率
,严控成本费用支出,推动经营性现金流持续向好,为公司稳健运营与高质量发展夯实坚实管
理根基。
4、海外业务拓展方面:积极加快国际化布局,大力开拓潜力广阔的海外市场。公司紧扣
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精准把握非洲、东南亚等地区蓬勃增长的数字文化与数字展示需求,
将其作为海外业务突破的重要支点与核心阵地。未来,丝路视觉将继续以新质生产力为引擎,
深耕数字视觉领域创新实践,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的征程上主动担当、积
极作为,持续推动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与价值彰显,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华文化价值
最大化贡献专业力量。
5、改善应收账款方面:持续多措并举、全域发力,持续强化应收账款全流程管理与清收
处置: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深化前期尽职调查与风险研判,着力提升项目承揽质量,从源头筑
牢回款安全屏障;强化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将应收账款管控深度嵌入合同签订、项目实施、
验收交付等关键节点,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可把控;完善应收账款考核激励体系,压紧压实各
方责任,将回款成效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有效激发催收工作动能;积极对接用好国家相关扶
持政策,持续优化应收款项结构,推动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稳中有升、持续向好。与此同时,
综合运用协商沟通、第三方调解、仲裁及诉讼等多元化法律与市场化手段,加大逾期账款清收
力度,多措并举压降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与资金安全,为企业稳健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
6、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将持续坚持合规建设贯穿经营发展全过程,推动合规管理常态化
、长效化。不断健全公司治理架构与内部控制体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持续优化
制度规范,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稳步提升现代治理效能。同时,紧密贴合外部市场变化与
自身业务实际,完善风险评估与动态监控机制,不断筑牢风险防控屏障,切实保障经营安全稳
健,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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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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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
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定于2026年5月18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5月7日,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萌迪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
虑,提请董事会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
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
核查,截至提案日,李萌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451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3%,符合向股
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地点、
股权登记日及审议方式等事项均未发生变更。现对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5月12日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
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福年广场B4栋108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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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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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丝路视觉”)预计未来十二个月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蓝”)提供总额不超过7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余额),该担保额度占丝路视觉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169.08%。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丝路蓝的担保余额为30733.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74.23%。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丝路视觉
2、被担保人:丝路蓝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随着公司全资子公司丝路蓝对展览展示、规划展示等数字交互展
示领域开拓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根据其在项目中的实际资金需要,公司拟为丝路蓝向银行金融
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
担保余额),该担保的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年。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
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丝路蓝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
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
关文件。
公司对丝路蓝提供担保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5月27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702
4、法定代表人:王国杰
5、注册资本:8000万元
6、经营范围:展览展示设计、策划、布展及施工;多媒体软件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多
媒体硬件、动漫产品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平面广告设计、制作,模型设计、制作
,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及施工;文化、体育、产品活动策划;灯光音响集成设计与安装;展览馆
、博物馆的管理与技术咨询;互联网智慧展馆设计、策划与施工;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建
筑工程设计、施工;城市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7、股权结构:丝路蓝为丝路视觉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丝路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丝路蓝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预计金额:7亿元(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余额)
3、担保期限: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年;在本次担保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担保
期限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丝路蓝和银行目前尚未就本次担保额度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在前述担保额度
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公司及丝路蓝与相关银行的合同约定为准,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授
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基于丝路蓝业务规模的扩张,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展览展示项目能力的进一步
加强,对资金有明确的增量需求,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避免其在展览展示项目推进过
程中由于资金受限而影响项目总体进展,符合其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且丝路蓝为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拥有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和业内的良好信誉,公司可以充分掌握该企业的经营情况和
资金情况,并控制好相关风险。综上所述,公司为丝路蓝的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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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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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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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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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及财
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所有资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
减值损失,本年共计提减值准备576.35万元;同时对因债务人经营出现异常、债务人无法取得
联系等原因导致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共计830.02万元;因债务重组、汇率
、核销收回等综合因素影响,本期应收款项减少36.15万元。上述资产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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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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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丝路视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
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不断完
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关于股利
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制定本规划。
第一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及依据
公司董事会应着眼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以《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为依据。
第二条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
期资金需求,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并结合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
过后实施。
2.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
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
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
4.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
、邮箱、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
5.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
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
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
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且股东会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
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公司同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7.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如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公司至少每三年审议一次分红回报规划,如果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
较大变化,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可以对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分红规划不得与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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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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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
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
司2026年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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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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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
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0773975.61
元,2025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亏损85895824.8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108526924.3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8637094.33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同时考虑公司持
续、稳定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
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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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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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2.9亿元人民币(含等值美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
期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可能出现因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导致委托理财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
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9亿元人民币(含等值美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
2、投资额度:不超过2.9亿元人民币(含等值美元)
3、投资方式:主要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短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安排情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原则上
单一产品单次最长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9亿元人民币(含等值美元)。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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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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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萌迪先生函告,
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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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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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公司收到董事王军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其已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6,906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047%,其本次股份减持时
间已届满。
1、本次减持已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公告中的相应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军
平的减持计划已完成,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意向及承诺的情形。
3、王军平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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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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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初步沟通,公司与审计机构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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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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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经各方友好协商,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丝路视觉”)
全资子公司深圳圣旗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旗云网络”)拟出售所持有的深圳市
瑞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云科技”)部分股权。
2、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
司瑞云科技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军平为瑞云科技的董事,与瑞云科技有关联关系,
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圣旗云网络向金祥远舵陆号(成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祥远舵陆号”)以5270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瑞云科技8.5%股
份。转让完成后,圣旗云网络持有瑞云科技5.06408%的股权。
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交易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圣旗云网络已签署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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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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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萌迪先生函告,
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15日,李萌迪先生对质押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5,000,000股股份
中的500,000股进行了解除质押,并对剩余的4,500,000股股份进行了质押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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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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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萌迪先生函告,
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展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2025年9月19日,李萌迪先生对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250000股股份进行了质押
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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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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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代码:123138
2、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3、回售价格:100.922元/张(含息、税)
4、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
5、回售有效申报数量:40张
6、回售金额:4036.88元(含息、税)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9月16日
8、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9月17日
9、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9月18日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分别于2025年9月4日
、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关于“丝路转债
”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丝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将持有的“丝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
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922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
。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及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丝路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5年9月11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回售付款通知》,“丝路转债”(债券代码:123138)本次回
售申报数量为40张,回售金额为4036.88元(含息、税)。公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
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9月18日。
本次“丝路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股本结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丝路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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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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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7.3条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对已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要求并履行了披露义务
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
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7652.96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金
额合计6499.3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153.60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行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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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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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
00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的授权期限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后
的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
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支付保理预付款。
2、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业务期限:2025年8月18日后的12个月内。
4、保理融资额度:在上述时间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
,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快资金周转,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此项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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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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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
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通知、
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项兰迪女
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并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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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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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29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丝路转债”持有人均有权出席
本次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根据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
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
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
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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